【按】:希望塘约的经验能够得到推广,从而将中国农村带入社会主义发展新阶段。因为,保留集体化的社会主义农村的实践已经强有力地证明,集体化是三农的根本出路;而小岗村则从反面证明,分田到户的小农经济模式不可能孕育先进生产力,根本没有前景。
【编者按】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为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提出了若干意见。指出:培育从事农业生产和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关系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大战略。
贵州塘约村将全体村民组织起来,建成村社一体的合作社,就是这样一个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近期,北京市农研中心组织对“塘约道路”进行专题考察,写出了多篇调研报告。国家发改委主办的《中国经贸导刊》予以连篇刊载。
下面转发《中国经贸导刊》登载的一篇文章——《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塘约道路的成功密码》
《中国经贸导刊》的编者按
农村改革30多年以后的今天,已经经历了改革开放大潮洗礼的农民工左文学们,回到了农村,却站到了新的、更高的历史起点上,重新承担起他们的父辈没有完成的伟大历史使命,为我国亿万农民开拓出新的“伟大的、光明灿烂的希望”。2017年的全国两会上,俞正声指出:塘约道路,关键是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是新时期的大寨。3月28-31日,北京市农经办(农研中心)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戚书平带队赴贵州省,重点就“塘约道路”进行了专题考察学习,并形成了三篇调研报告,从多个角度,对塘约道路进行了深度解读
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塘约道路的成功密码
北京市农研中心考察组
2017年,中国农村改革已近不惑之年。深水区和攻坚期的农村改革,综合性、复杂性、艰巨性空前。客观上需要深刻认识和精准把握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体制演变的基本类型和未来趋势,增强改革的主动性、自觉性和自信心。塘约村,爆发洪水之后,全村干部群众在党支部的坚强领导下,彻底改变了过去“户自为战”的发展体制格局,重新组织起来,走集体经济发展道路,两年实现脱贫,由贫困村变为小康村。目前,正在积极探索与周边八个村庄联营联建,协同发展的新路子。塘约道路,像一滴水折射出了农村经济体制演变的内在规律性特征,具有深度解剖的价值和意义。
一、塘约道路的成功密码:党支部、带头人与集体经济组织
(一)塘约道路的本质特征是重走集体经济发展之路
塘约村为什么会成功?目前,更多倾向认为首先要有一个坚强的党支部和优秀的带头人。问题在于洪水之前,也是现在的党支部,也是现在的带头人。左文学在2002年被选为村主任,2004年担任村支书,到2014年,当村干部已经12年,在村支书位置上也已干了十年,塘约村依然是国家二级贫困村。显然,这种意见是不足以完整解释塘约道路的成功密码的。反倒容易陷入过度夸大主观能动性的藩篱。像青岛对口帮扶、上级拨来的扶贫资金等外部因素,也只能是外因,是塘约村发展的一般性经验,无法解释塘约道路成功的本质性原因。
正如美国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诺斯在研究西欧国家竞争的规律时发现的,产生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一个国家强盛的真正原因。就一个村庄而言,形成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同样至关重要。塘约村在洪水前后的重要变化,就是成立了产权清晰的新型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并在左文学为党支书的党员干部带领下,把农民有效组织起来自己干,实现了贫困村向小康村的转变。
一般的观点认为集体经济往往是低效率的,从直觉判断,公司、农户的效率往往要高于集体经济。实际上,这些都是忽视经济组织社会效益情况下的片面的看法,没有全面考察一个组织的综合效率。2014年,塘约村开始发展集体经济之前,在“户自为战、单打独斗”的发展体制格局下,农业经营比较效益低,经济发展基础薄弱,村民纷纷外出打工,土地撂荒率达到了30%,人均收入不足4000元,全村1460多口壮劳力中一度有1200多人在外务工。面对突如其来的洪水,通过重新组织起来走集体经济发展之路,实现两年大变样。一组数字可以清晰说明发展集体经济所带来的“山乡巨变”:2014年、2015年、2016年,塘约村农民外出务工人数逐渐下降,分别为860人、352人、50人;贫困人口数逐年下降,分别为643人、82人、19人;集体资产逐渐提升,分别为3.92万元、81.4万元、202.45万元;农民纯收入逐渐提高,分别为3786元、7943元、10030元。
通过发展集体经济,塘约村成为幸福和谐的小康村,实现了重建家园之梦。近期,通过“八村+塘约”,在镇级统筹的体制机制支撑下,加强产业统筹、资源统筹、市场统筹,打造集体经济的升级版。走集体经济发展道路,进而带动深层次全领域的农村综合性改革,成为塘约村由贫困村变身为小康村的成功密码,是塘约道路的本质性特征。
(二)集体经济发展离不开党的领导
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建立可以解释塘约道路的成功,并不等于就此否认带头人和党支部的关键作用,二者之间并不矛盾,是互促互融的关系。集中体现在三个层面:
一是党中央的政策导向。新世纪之初,党中央在“十六大”提出“城乡统筹发展战略”之后,又陆续提出“重中之重”、“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新农村建设与城乡一体化新格局等。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守住集体经济底线、三权分置、“精准扶贫”、“金山银山”等“三农”发展的重要论断。由此形成了有利于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导向。二是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从贵州省委书记陈敏尔到安顺市委书记周建琨,再到乐平镇党委书记马松,各级党委政府都关心和支持塘约村发展集体经济,从发展思路、政策集成、资金扶持以及破除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等各个方面,加大扶贫力度,提高扶贫精度。塘约村正在建设的现代化的设施农业大棚是青岛市对安顺市的对口支援项目,投资600多万元。近两年来,投向塘约村的国家各类扶贫款共计6000多万。三是村党支部与带头人的坚强领导。农民都是用眼睛选择前途的。以党支书左文学一班人身先士卒,带头改革,调动了广大群众流转土地,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同时,通过“积分制”和“驾照式”管理,“定岗不定人”,把党的领导置于村民监督之下。党员干部三周测评不达标,自动去职,赢得了民心。
二、农村经济体制演变的基本类型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确立起来,主要目的是调动农户生产积极性,解决全国性的农民温饱问题。1984年发生了卖粮难的问题。随后出现了农业多种经营和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进而形成了“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第一次民工潮。但是,由于外部经济政策环境变化,加之乡镇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不完善,农村工业化进程在九十年代遇到了严重的瓶颈制约,农民非农转移的路径开始向大城市带动转型,形成了第二次民工潮,直至持续到2004年的“民工荒”。近年来,农民工返乡创业潮已经形成并呈逐渐扩大态势。
与此同时,“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家庭承包经营体制向着不同方向演变,如:村为主体,双层经菅;村级虚置,家庭经营;土地流转到社会资本或大户,村级消亡;家庭经营弱化,村集体加公司企业,内部按产业进行专业化分工;在城市化中集体土地被征收,征地款分掉而彻底消亡;多村办联社,联社加公司企业;近郊地区的乡镇级联社加公司制;社变公司,转为城镇型集体经济。从总体上看,基本类型主要有三种:统的功能不断加强;分的功能维持下来或进一步加强;“统”与“分”的同步弱化,让位于社会资本或大户。
(一)家庭经营主导模式
全国大部分农村地区以农业经营为主,集体层次的经营趋于弱化,形成“户自为战”的局面。贵州省湄潭县创造了“生不增,死不减”的土地承包制度改革经验,维持了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形成了家庭经营为主导的经济体制模式。湄潭县以茶叶为地区主导产业,经济价值较高,且收益期长,不宜变动产权关系。户均茶地2.5亩,每亩纯收入达到4000-6000元。目前,湄潭改革经验已经推及全国。由于家庭经营主导,往往缺乏社会化服务的有效供给,且农户经营规模有限,容易进入边际收益递减区间。农户倾向于按照对半分的分配方式,雇佣外地人来采茶,节省出来的时间,农民还可以外出挣取务工收入。目前,全国大多数地区仍然是这种家庭经营为主的经济体制模式。但是,家庭承包经营模式不可能全国范围性的长期存在下去,会选择走集体经济的内生性发展道路,还是走工商资本主导的外源性发展道路。
(二)工商资本主导模式
在工业化、城镇化阶段,产生了大量的以非农收入为主的兼业农户,农业经营相对粗放,农业生产效率较低。一些农村地区的村集体或村委会作为转包站,将农民土地流转集中,交给外来社会资本进行开发。洪水之前,塘约村的田地也有外来老板承包。工商资本进入农业,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但是,这属于纯市场行为,企业往往更注重私人成本,而不是社会成本,不可能肩负起农村整体城镇化转型的重任。贵阳观山湖区新农村建设中,区级成立土地流转平台,引入浙商等社会资本来进行开发模式。同时成立了“五社”:置业合作社、资产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旅游合作社、劳力合作社,较好解决了与工商资本合作过程中的农民利益保护问题。尽管如此,难以改变“公司+农户”模式难以形成利益共同体的本质特征,甚至导致负和博弈的结果。农民和集体一旦丧失经济发展主导权,仍然会蜕化到资本圈地改造小农的发展路径上去,即“农业私人庄园化”。
(三)集体经济主导模式
集体经济主导的经济体制模式,一般出现在长三角、珠三角或城市近郊等有着较好的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的地区。如上海的九星村、广州的杨箕村、北京的窦店村等。这类模式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经济规模大,分工深化,往往有一个包括种植、加工、运输、建筑等在内的完整的产业链条;二是“社+公司”为代表的产业组织体系较复杂,经济效率较高。集体经济组织直接办公司,公司可以再办公司;三是有强有力的带头人,党支书即集体经济组织的核心人物;四是农民收入水平较高且较均衡,社会稳定和谐;五是监督工作需要加强。既要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监管,又要探索行政管理体制上成立执法更加有力的经管局、农资委等,加强外部监督。随着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和集体经济法律政策环境的逐步改善,这类村庄会越来越多,其带动共同富裕的作用将日益显现。塘约村既是一个生动的案例。
三、从塘约道路看农村经济体制演变的典型路径与未来趋势
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不同,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不同,生产方式也就不同。作为市场主体,企业一直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公司、合作社都属于企业的一种类型。从经济属性上讲,集体经济也属于企业范畴,是特定发展阶段的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的执行者。新近通过的《民法通则》中,把集体经济组织界定为特别法人,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塘约道路,实质是家庭经营模式拒绝向社会资本主导模式转变,而是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发展模式转型,即“自力更生,艰苦创业”,适应了城乡与区域均衡协调发展成为新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主题的客观要求,代表了农村经济体制演变的未来趋向。具体表现为“两个转变”:
(一)由“户自为战”的家庭承包经营向“村社一体,产权清晰”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转变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小平同志提出“两个飞跃”的重要论断,就是要在“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家庭承包经营体制基础上,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壮大集体经济,即未来农村发展的主导模式是依靠集体经济。但是,由于配套制度和政策的不健全,集体经济进入市场的路径仍然是不顺畅的。如,规划调整、农改用审批、抵押融资等事项办理中,相关部门对集体经济仍有诸多限制。
塘约道路,就是一方面将农民组织起来,走集体经济发展道路,在村庄内部形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文化场,另一方面,营造集体经济发展的外部政策环境,为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撑。如图1所示,改革开放以来,塘约村经济体制演变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户自为战”发展阶段,目标是解决温饱,促进农民增收。农户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主体,或者务农,或者外出打工。第二阶段,农民不是将土地流转给社会资本,而是发挥集体经济的龙头带动作用,走集体经济发展道路。以村合作社为中心,深化产业分工,组建了运输公司、建筑公司、水务公司等专业化产业组织,形成了有效的产业组织体系,提高了人力资源、自然资源的配置效率。未来随着村合作社下属公司的发展壮大,可以进一步深化分工,成立产权开放的市场化的子公司,进一步扩大集体经济的经济控制力。
(二)由“村自为战”的村集体经济向“联营联建、均衡发展”的镇级集体经济转变
随着集体经济产业发展和分工深化,需要在更大、更广、更深领域实现分工分业。而在“村自为战”的发展体制格局下,土地产权是碎片化的,无法进行资源整合以提高配置效率,产业发展与村级核算体制之间的矛盾会逐渐凸显出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集体经济会进一步寻找自身更高级的实现形式,集体产权会进一步社会化。“联村联营,镇级统筹”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应运而生。当集体经济进入镇级统筹的发展阶段后,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与农村城镇化就会融合在一起,农村社会结构转型,或农民就近城镇化,就将获得有效的体制支撑而成为现实。
“八村+塘约”的发展态势,对农村经济体制演变给出了有力的信号,反映了农村经济体制未来发展趋向的客观要求。在镇党委政府的统筹协调下,塘约村与大屯村、凤凰村等九个村联合起来,组建“塘约+八村”联合社,社下设立新的专业化公司,在更大范围内统筹资源配置,带动区域性的产业升级和社会结构转型,最终实现乡镇统筹,均衡发展。
执笔人 陈雪原 王洪雨
作者单位: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北京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办公室
原标题 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塘约道路的成功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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