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又被中国抽耳光了!
据外媒报道,英国外交大臣约翰逊6月29日称,法治、独立司法体系和自由媒体是香港取得成功的关键,香港未来的成功无疑将取决于《中英联合声明》赋予香港的权利和自由。与此同时,美国国务院发言人也表示,对任何侵犯香港公民自由和新闻自由的行为表示关切,美方支持香港民主体制继续向前发展。
针对英国外交大臣的谬论,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陆慷6月30日明确表示,《中英联合声明》作为一个历史文件,不再具有任何现实意义。希望上述人士认清现实。
英国、美国为啥在香港回国20周年到来之际,在香港问题上一唱一和?他们想达到什么目的?针对香港的现实问题,我们又该如何对付那些邪恶分裂力量?
香港回归20周年,中国元首到港视察,必然会明确中央对港政策。而在这个时间节点到来之际,英美突然聒噪,在占豪(微信公众号:占豪)看来其根本目的是担心中国中央政府收紧香港政策,担心未来自己再没办法通过他们的手段影响香港,给中国制造麻烦,给香港制造混乱。
什么现刚刚取得成功的关键取决于《中英联合声明》赋予香港的权利和自由就是胡扯,你英国早已结束对香港的殖民统治,早已和香港没有一毛钱关系,你“日已落帝国”能给香港什么权利和自由?香港回归之前,香港有选举权吗?港督是女王派,政府重要岗位都是英国任命的,香港人哪里有什么政治权利?至于自由,看看港英时期香港的黑社会猖獗程度,再看看香港皇家警察和黑社会之间的关系,那又是谁的自由?现在,香港还有遍布网络的黑社会组织吗?不过,警察倒是比港英时期弱太多了,缩手缩脚连个扰乱治安的“港独分子”都不敢抓,抓了也没用都被香港的外国人法官给放了。
所以,所谓《中英联合声明》赋予的什么权利、自由都是瞎胡扯,香港的“一国两制”是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全国人大赋予的,在“一国两制”下香港才有今天的样子,才有今天的繁荣。若不是背靠大中国,香港1997年的金融风暴就挺不过去,必被美国华尔街的“坏孩子”索罗斯洗劫。若不是大中国的市场支撑,香港也不可能有今天的繁荣。因此,英国这个“日已落帝国”的大言不惭完全是自不量力地给自己脸上贴金,更是不安好心和心怀鬼胎。
其实,英、美说的所谓香港法治,就是尽量削弱港府的行政力量从而强化所谓“独立司法”的力量。如此,英美就可以通过香港的司法体系在香港实现自己的政治目的。譬如,在香港“占中”时,代表港府的警察抓了在街上扰乱治安进行违法活动的“港独”后,法官可以不受任何约束地以没有犯罪为由放人。
至于所谓“独立司法体系”,就是要把司法这个权力集中在一个小圈圈当中,而这个小圈圈由于是一个相对封闭的体系,是比较容易影响和控制的。根据香港的法律,任命终审法院法官(包括非常任法官和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法官),还应由行政长官征得立法会同意,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而这些推荐法官的来源,则都是由一个独立的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推荐,这个委员会目前由9名成员组成,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担任委员会主席,除律政司司长外,其余7名成员由行政长官任命,其中包括2名法官、1名律师、1名大律师及3名与法律执业完全无关的人士。虽然,表面上9人中有7名是行政长官任命,但由于香港司法一直处于完全独立状态,又长期是外国人担任法官,所以这些人实际上行政长官并不控制,这也就决定了最终香港所谓独立的司法体系是被一少部分人给控制了。这种完全独立于香港政体的一个“独立司法”,一方面很容易被外部势力影响,另一方面他们本来的立场可能就不是中国立场,这就决定了香港的司法权很多时候是独立于整个大中国利益体系之外的体系,这也是为什么警察抓“港独”而他们立刻就放的根源所在。
至于所谓的自由媒体,不说也清楚,西方就是要通过自己的舆论霸权、资金支持对某些媒体进行支持从而颠覆他国政权,香港也有不少这样的媒体,譬如那个所谓的苹果日报,之前就不止一次和美国方面接触。
上述这三样,都是英国和美国干涉香港事物,干涉中国内政,试图借搞乱香港扰乱中国的工具,这就是为何英国外交大臣煞有介事地说“法治、独立司法体系和自由媒体是香港取得成功的关键,香港未来的成功无疑将取决于《中英联合声明》赋予香港的权利和自由”了。至于美国国务院发言人附和的所谓“对任何侵犯香港公民自由和新闻自由的行为表示关切,美方支持香港民主体制继续向前发展”的话,就是为将来干涉香港事物找借口、找理由。英国、美国一唱一和,其根本目的还是对香港捣乱,给中国裹乱。
而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对英国外交大臣的“科普”式打脸,实际上是明确告诉英美,在香港你们无主权、无治权、无监督权,若想捣乱爷奉陪,但要干涉中国内政,没门!
香港产生的问题,除了有我们自身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外,很大程度上是内外势力勾结、试图搞“港独”的问题,这种问题本来只需要有法治体系进行治理就可以很快解决。然而,由于之前所谓的“独立的司法体系”,不但让我们吃尽苦头,也让香港正在失去历史发展的机遇,甚至可能影响到“一国两制”的执行和成败。那么,面对这些别有用心的恶势力,我们该如何应对呢?在占豪(微信公众号:占豪)看来,对香港进行司法体系完善很有必要。只要香港司法体制完善了,不再受外部力量干涉,那么“港独”问题自然迎刃而解,香港也必然能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如何对香港司法体系进行完善?占豪认为应该在五方面加强:
一、人大释法、继续推进基本法23条立法。
“一国两制”不是说香港本身就拥有这样的权利,那是全国人民通过全国人大赋予的,前提是“一国”,在一国基础上才能谈“两制”。有些别有用心之人就是钻了我们在司法解释上的漏洞,所以我们人大应该继续就《基本法》的相关条款进行释法,不给那些别有用心之人钻空子的空间。
另外,还得继续积极推动《基本法》23条立法,如果连“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这些都不能立法,那就说明有不少人是别有企图,对这些人就得收紧缰绳。说白了,谁支持立法谁的空间就大,反之空间就小,这种底线都不遵守,就该被排除出来。
二、港府和立法会都专门成立法务组,专门负责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委员推荐监督和审查。
香港之乱,很大程度上源于司法体系独立且不是中国立场,这导致了香港出现了司法混乱,而这种混乱与社会的一些反国家、反民族力量结合在一起,形成了恶性循环。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占豪(微信公众号:占豪)认为,根子还在法官的产生机制上。一个小圈子的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就把整个香港的司法体系给把控了,而且还都是外国人,这种格局怎么可以?他们哪里会站在中国立场说话?
要解决这个问题,一定要在港督任命和立法会方面做体系完善。譬如,港府和立法会可以成立相关法务工作组,专门负责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法官推荐的监督与审查,同时完善法官免职制度,这样谁不是中国立场,直接就免了。
三、完善司法人员的培养认证体系。
香港司法出现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小圈子,是人才少、流动性不足、竞争性不足。怎么办?构建一套人才培养和认证体系出来,慢慢的把外国法官全部给剔除,这样都是香港人担任法官,像你抓他放这种事就会好多了。
四、编纂香港法典。
香港判案,案例很多时候就是西方法官找西方案例,这就存在有些可能适用性不好的问题。怎么办?根据过去香港的案例以及适合香港的案例,编纂香港大法典,让香港判案有自己的法典可依,而非今天英国明天澳大利亚的。
五、可以考虑成立香港特别法庭。
基本法二十三条迟迟无法立法,这已经危害到了国家安全和香港社会稳定。怎么办?其实,既然香港的“一国两制”都是由全国人大赋权的,那么在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条无法立法的情况下,由全国人大通过一个《香港特别法案》,专门针对基本法二十三条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立法,然后在全国人大下边成立香港特区特别法院专门负责相关审判。如此一来,以后像涉及到基本法二十三条的内容,你香港不立法不管,人大就替你们管了。
一国两制的前提是一国,那些叛国、搞分裂等等非法活动的人,完全可以被单独拎出来由人大下辖的香港特区特别法院负责审判,直接越过香港法庭。
相信如果需要,国家还可以出台更多针对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等行为的措施。在中国治下的特区,怎么能脱离国家的治理?怎么能有人损害国家利益而不受任何惩罚?绝对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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