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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观察:广州市两级法院率先为捍卫英雄而战
点击:  作者:曾拥军 蔡永昆    来源:国防参考  发布时间:2015-07-21 08: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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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郑重告诉那些别有用心的历史虚无主义分子:随意造谣、诋毁革命烈士而不受法律惩处的“好日子”到头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中华大地上,任何污辱先烈、抹黑英雄的历史虚无主义者,再不要对此抱侥幸心理!

 


 
 
  闻名中外的“狼牙山五壮士”这个英雄群体,一直是中华民族抗击外敌入侵的一座精神丰碑。
 
  然而,时隔72年,网民张广红贬损、抹黑这个英雄群体的一条微博,在社会上掀起了轩然大波。
 
  一条微博,将英雄推上风口浪尖
 
  2013年8月27日零时许,网民张广红在新浪微博上发布一篇微博,内容为:“老师袁腾飞拍‘狼牙山五壮士’电影编剧,刑野去当地了解实情,村民说:这5人只不过是几个散兵游勇土八路,来村里后要吃要喝,稍不如意就打人。由于几人手上有枪,村民们也不敢惹。后来有人想出了个办法,偷偷地把他们的行踪告诉日本人。日本人就来围剿了。村民故意引5人绝路逃跑。”
 
  而后,张广红又将该微博内容粘贴至其腾讯微博。至2013年8月29日止,该微博在网上被转发2000多次,评论300多条,不少人民群众对这一贬损、抹黑英雄的言行表示出了极大愤慨。
 
  接到群众举报后,8月29日22时许,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将张广红抓获,并收缴作案工具笔记本电脑一台。越秀区公安分局经调查查明上述事实,并查阅了新浪认证微博“老师袁腾飞V”,未发现涉及“狼牙山五壮士”的相关言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及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张广红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张广红对处罚决定不服,向广州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该局于2013年10月30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越秀区公安分局作出的上述处罚决定。
 
  2013年11月13日,张广红向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越秀区公安分局告上法庭。此事迅速在社会上引发热议。
 
  玷污英雄,伤害了群众感情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庭审过程中,原告张广红的代理律师葛永喜认为,没有证据证明张广红所发的微博是谣言,也没有证据证明涉案微博扰乱了或可能扰乱社会秩序,要求法院判决撤销上述处罚决定并赔偿。
 
  越秀区公安分局一名出庭民警在法庭上详细陈述了事件过程,同时回应称:张广红在网上散布谣言,引起了很多民众的反感并举报。“狼牙山五壮士”,一直是中华民族抗击侵略者的典范,是爱国教育的典型,是民族精神的象征,张广红对抗日英雄随意诋毁,显然伤害了广大群众的感情。
 
  张广红辩解,关于“狼牙山五壮士”的微博源自“老师袁腾飞”,内容已传播多年,非其原创,即使内容失实也不是原告虚构。但经被告越秀区公安分局调查新浪认证微博“袁腾飞V”后,未发现涉及“狼牙山五壮士”的相关言论。因此,越秀区公安分局认定张广红在微博中虚构事实、制作并发布谣言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法院认定:原告张广红利用微博虚构事实,其违法行为引起众多网民转发、评论,在网络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扰乱了公共秩序,故越秀区公安分局的处罚决定符合上述有关规定,原告张广红请求撤销该处罚决定并发还电脑及赔偿的理由不充分。
 
  2014年2月13日,越秀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张广红的诉讼请求及赔偿请求。
 
  捍卫英雄,莫寒了群众的心
 
  然而,事情并未结束。法院宣判后,张广红不服判决,声称:判决书并无说理分析如何扰乱社会秩序,扰乱的危害后果是什么。
 
  时隔不久,张广红以“①一审罔顾本案事实,草率驳回上诉人的诉请,依法应当予以纠正;②被上诉人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在二审中,张广红的代理律师葛永喜声称:一审中虽提到小学课本收录了“狼牙山五壮士”的故事,但并没有提供相关历史文献证实,“狼牙山五壮士”是众所周知的故事,但众所周知的故事不一定就是事实,越秀公安分局应该在查证有无历史依据后才能作出处罚。代理人还提交了两份新证据,称张广红并非微博内容的原创者,也没有故意扰乱社会秩序。
 
  被上诉人越秀区公安分局辩称:此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请求法院依法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中查明,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并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上诉人在二审中提交的两份新证据不属于新证据,不予采纳。上诉人利用网络发布了虚构的“狼牙山五壮士”故事,在网络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构成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对革命烈士形象造成了严重歪曲,对其作出的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2015年5月2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张广红负担。
 
  这一终审判决郑重告诉那些别有用心的历史虚无主义分子:随意造谣、诋毁革命烈士而不受法律惩处的“好日子”到头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中华大地上,任何污辱先烈、抹黑英雄的历史虚无主义者,再不要对此抱侥幸心理!
责任编辑: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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