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经作者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乔新生教授授权“昆仑策研究院”头条号原创发布,以供研究参考。
【提要】供水价格改革的思路应当调整。国务院应当出台专门规定,要求城市供水企业修建直接饮用水管道,与此同时,大量使用城市处理过的污水和截留的雨水作为生活用水,冲洗厕所,降低企业的供水成本,提高城市用水效率,节约用水,建立环保城市。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修订印发《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决定加快建立健全“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为基础的城市供水价格机制。这是在我国通货膨胀压力不断加大,城市供水体制改革的关键时刻,国家主管部门对我国城市供水价格作出的重大调整。
根据我国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城镇供水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三个类别。根据我国价格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听证办法,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必须举办听证会,充分听取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在此基础之上,由政府确定合理的价格。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住房和建设部制定的有关办法,实际上是为了贯彻落实我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但是,由于思路有待进一步明确,因此,在实施的过程中是否会导致我国供水价格上涨,这是一个需要认真观察的问题。
城市供水属于典型的公用事业服务。城市供水是公共产品,因此,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涉及居民的切身利益,不可单方面作出决定。我国现在城市供水面临的最大问题就在于,供水浪费现象比较严重。由于城市的供水管网十分破旧,再加上城市供水质量不高,结果导致我国城市供水长期处于粗放式经营状态。
换句话说,由于城市供水用途是多方面的,以至于城市供水的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国现在的城市供水,既是饮用水,同时也是其他生活用水,这就导致我国城市供水的浪费现象不可避免。如果城市供水实行管网分流,那么,可以节约大量的城市供水。
通俗地说,如果城市的自来水分为饮用水和非饮用水,饮用水实施严格过滤措施,直接饮用,而非饮用水大量使用储存的雨水,那么,我国城市供水压力就会进一步下降,城市供水的成本就会降低。
非常遗憾的是,许多地方政府不是在城市供水分类管理的基础之上,节约用水,而是试图通过提高价格,解决供水企业面临的压力。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举措。如果城市供水企业没有从技术革新入手,依靠科学管理,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而试图通过提高价格,解决城市供水的亏损问题,那么,我国公共产品服务将会出现连锁式的价格上涨现象。
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住房和建设部出台的有关规定中,特别要求必须召开价格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之上,规范服务收费行为。笔者认为,在没有对城市供水实施分类管理的情况下,调整城市供水的价格极不明智。这样做可能会导致城市居民的负担增加,可能会导致城市的竞争力下降,甚至有可能会出现多米诺骨牌效应,导致我国一些公共服务价格持续上涨,给国民经济造成严重影响。
笔者的建议是:第一,我国城市供水管理部门应当充分意识到,节约用水必须依靠科技创新,如果不是在科技创新基础之上节约用水,而是把负担转嫁给普通的消费者,那么,这样的改革没有出路。政府应当拿出专项资金,建设直接饮用水管道,把饮用水和非饮用水区分开来。这样做一方面可以节约用水,另一方面也可以大量使用城市的雨水,作为生活用水。现在一些城市的供水部门采取的策略是,要求居民安装节水设备,或者直接购买供水部门推荐的所谓饮用水设备,这样做毫无疑问会增加城市居民的负担。
解决我国城市供水矛盾,必须首先投入科技力量,建立专门的直接饮用水管道,确保居民直接饮用水的健康。除此之外,还应该在有条件的地区,大量搜集雨水,解决城市生活用水问题。现在城市生活用水中的相当一部分是洗手间用水。而洗手间用水完全可以使用过滤水,大幅度节约城市供水的生产成本,从而使城市用水真正做到可持续循环利用。
如果不是依靠技术革新,实行分类管理,而是通过提高价格,迫使居民减少用水,那么不仅会降低生活质量,而且更重要的是,有可能会导致城市的生活成本增加,这对城市的健康发展极为不利。
其次,价格听证制度是公共产品价格调整必不可少的重要制度。2008年笔者曾经参加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信产业部举办的价格听证会。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决定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费的听证会,因此,听证会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举办听证会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信息产业部有关领导高度重视会议的成效,多次与包括笔者在内的一些学者沟通,目的就是希望达到预期的效果。
笔者认为,我国应当大幅度降低基础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包括城市饮用水的价格。如果城市饮用水的价格降低,那么,独具中国特色的所谓瓶装饮料行业就会收缩,中国资源浪费现象就会减少。我国之所以出现大量的瓶装饮用水企业,一些企业牟取暴利,企业创办人成为所谓“首富”,根本原因就在于,对城市生活用水的质量,消费者感到担忧。如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城市生活用水的质量,或者专门修建直接饮用水的管道,随时随地满足消费者需要,那么,我国瓶装水产业发展就会受到制约,资源浪费现象就会减少。
当务之急,就是由国务院成立专门机构,解决我国城市饮用水质量不高的问题。国家可以明确规定,凡是中心城市都必须修建饮用水的专门管道,避免出现多次加工造成的资源浪费。由于我国没有直接饮用水的管道,许多家庭不得不花费大量的资金,购买所谓的过滤装置,表面上看,这样做催生了许多相关产业,但是,从国民经济发展的整体来看,这是严重的资源浪费。
解决问题的办法非常简单,那就是要解决我国自来水供应体制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将我国的自来水公司所有经营成本公之于众,并且要求自来水公司必须建设专门的饮用水管道,确保饮用水的质量。与此同时,利用现有的管道增加城市生活用水供应,确保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不会下降。如果专门修建饮用水管道系统,那么,城市的自来水公司,可以适当降低生活用水的标准,用来冲洗卫生间,从而使城市的自来水供应成本下降,自来水公司扭亏为盈。
没有技术革新的价格调整,实际上是在现有的既得利益格局下实现利益的重新分配。这样的分配不可能实现“帕累托最优”,价格调整必然会引发社会矛盾。解决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自来水公司必须自己想办法,依靠革新挖潜,大幅度降低生产费用。如果建立了饮用水系统,那么,对于其他生活用水的标准可以作出适当的调整,在保护城市居民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可以使用收集到的雨水,也可以将处理过的生活污水用来重复使用,这对于节约用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三,我国价格改革正处在关键时期。基础产品和服务的价格调整,牵一发而动全身。现在我国高速铁路、国有电力企业普遍处于亏损状态,城市自来水公司除少数实现盈利之外,绝大多数需要政府财政补贴。解决问题的关键绝对不是提高我国的基础产品和服务价格,而是要在科技创新基础之上,群策群力,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基础产品和服务价格不合理的问题。
我国电力改革强调的是成本为基础,通信改革强调的是以成本为基础,如今供水价格改革同样是以成本为基础。表面上看,这种改革没有任何问题,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但问题就在于,由于我国电力、通信、供水成本不透明,因此,这样的改革没有丝毫的意义。
笔者多次指出,对我国国有企业特别是提供基础产品和服务的国有企业实施成本核算是中国价格改革的基础和前提。如果没有科学的成本核算,没有对国有企业实施严格的审计,那么,所谓价格改革只不过是“过家家”游戏。提供透明的成本核算报表,增加国有企业经营的透明度,是一切价格改革的前提。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那么,维持现有的价格或者降低价格才是改革的正确方向。
笔者多次呼吁,中国价格改革不能半途而废。上个世纪80年代,中国价格改革催生了“双轨制”,从而使中国资源配置出现了严重混乱现象,腐败现象导致群众离心离德。上个世纪90年代的所有制改革,表面上看,是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调整,其本质仍然是价格改革,只不过上个世纪80年代的价格改革是资产价格改革,而上个世纪90年代的价格改革是资本价格改革,这场改革由于缺乏足够的透明度,国有企业职工参与程度不够,结果资本价格改革引发社会矛盾,执政党的地位受到严重挑战。
中国必须重新启动价格改革,在增加透明度的基础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更重要的是,凡是要求调整价格的企业特别是提供基础产品和服务的企业,都必须公开自己的经营成本,接受社会各界的检验。如果国有企业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降低成本,而是不断地增加职工福利,导致企业严重亏损,那么,企业负责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在没有进行成本核算的基础之上进行价格改革,无疑是利益的再分配。这样的改革不可能深得人心。
建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向国务院提出,对全国各地的城市供水部门进行价格核算,在清产核资基础之上,对于供水企业的经营成本进行横向比较,在此基础之上,提出我国城市供水企业改革的具体行动方案。国家住房和建设部门应当考虑,未来在住房建设的过程中,必须留出专门的管道,用来提供直接饮用水,也就是说,今后自来水公司应当向城市居民直接提供饮用水,而不需要购买所谓的过滤装置或者专门的产品,把城市的自来水过滤之后作为饮用水使用。除了在饮用水标准方面实施严格管理之外,国家可以考虑要求自来水供应公司必须改造自己的自来水管网设施,大量使用城市过滤用水和循环用水,大幅度降低城市的用水成本,充分利用储存的雨水,解决生活用水问题。总而言之,在没有进行价格评估和听证的情况下,进行所谓的价格调整,必然会使天怒人怨。
在价格改革的问题上,一定要避免重蹈历史覆辙。改革开放初期,对价格的发展规律缺乏了解,提出所谓的“双轨制”,结果导致腐败丛生。在不了解资本市场发展规律的基础上,进行所谓的股份制改革,导致长达半个世纪积累的国有资产成为少数经营者的囊中之物。进入本世纪之后,越来越多的学者意识到,中国价格改革面临许多挑战。中国资本市场的价格之所以出现问题,一些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大起大落,其根源也就在于对价格的规律缺乏足够的认识。国家决定对上市公司进行“提高”质量改革,其目的也就是要让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与上市公司的质量相匹配。可是,在改革的过程中如果不了解价格自身的发展规律,盲目地强调“供求关系决定价格”,那么,最终必然会出现滑坡效应。在价格改革的过程中,一定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
2021年8月8日星期日
(作者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修订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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