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姓李名耳,字聃,一字伯阳,或曰谥伯阳,春秋末期人,生卒年不详,《史记》等记载老子出生于楚国或陈国 。中国古代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和史学家,道家学派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与庄子并称"老庄",曾被列为世界文化名人,世界百位历史名人之一。】
习近平总书记曾引用《老子》“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的名言,教导人们必须具有坚强的毅力和耐心,从细处着手、从小事做起,久久为功以成大业。(《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8月19日)又引用《老子》“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的格言,教诲人们谋划难事要从其容易做的地方入手,成就大事要从其细小的地方入手。天下困难的事情一定要从其容易的地方做起,天下伟大的事情一定要从细小的地方着手,并且要未雨绸缪,早做准备,抓紧抓实,严肃对待,万万不可粗心大意。习总书记对《老子》的引用表明,《老子》不仅在习总书记心中有相当的地位,而且《老子》的思想在当代具有现实的价值。(《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1月12日)老子的《老子》,自诞生2500年以来,曾经取得过至高无上唯我独尊的思想文化地位,汉初几近百年曾被奉为国家主流意识形态和治国理政的基本指导思想。史学家司马谈对《老子》的评价就是汉初意识形态和治国理政思想的具体体现。自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老子》虽然被逐渐降为诸子百家中的一家,但《老子》的思想文化从未失去自己的璀璨和光芒,至今仍是中国文化的源头,思想的活水,给人们以智慧的启迪、思想的熏陶、情感的寄托。
《老子》一书的纲领和精华是《老子》的哲学。老子的哲学既是中国古代哲学的最高峰,又是中国古代哲学的集大成者,可以说掌握了《老子》哲学,就基本掌握了中国古代哲学的框架和体系,就基本把握了中国古代哲学的精髓和精华,不仅对于认识中国古代文化具有提纲挈领的作用,而且对于认识当代中国社会仍具有参考价值和一定的指导作用。
但是,《老子》及《老子》的哲学本身若老子“其犹龙邪”!见首不见尾;另一方面随着语言的演变、社会时代的变迁,导致两千多年来人们对《老子》及《老子》的哲学的阐释见仁见智、莫衷一是,至今仍是众说纷纭、晦暗难明。鄙人不揣冒昧,斗胆对《老子》的哲学为之一说,以供方家哂之。本质属性是对事物具有决定意义的特有属性,即决定该事物之所以为该事物而不是其他事物的属性。因此,探讨《老子》哲学的本质属性,只能从《老子》之道中探求,而且必须坚持以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采取老实实、严谨务实的态度,方能把握和探得《老子》哲学的本质属性。《老子》开篇即云:“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改,可以为天下母”。这个“有物混成”无名无姓,老子将其取字为“道”,勉强名之为“大”,因而,道也是大,大也就是道。这个道,“有物混成”,因而是物质的。这个道,“先天地生”,他先于天地而存在,因而是宇宙的本原,按照现在的话讲,就是原始宇宙——其实,中国先人很早以前就天才地猜想到了原始宇宙的存在。中国古代的蒙学读本《幼学琼林》开篇就是“馄饨初开,乾坤始定”。这个道,“寂兮寥兮”,寂静无声,无边无际,因而这个道具有寂静无声的品格和无边无际的空间。这个道“独立不改,周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且“逝、远、反”。说道独立不改,并不是说他的形状、体积等物质的非本质的属性不改,这些非本质的属性是会发生变化的,而是说道的物质性不改,运行天下无休无止的法则不改,可以为天下母并生育天地和万事万物的法则不改,向远方流动并最终返回自身的运动规律不改,等等,一言以蔽之,就是道的物质性不会改,道的品格、法则或规律不会改,道的总法则或根本规律不会改。因此,老子之道是物质的,是“有物混成”之初这个原始宇宙总物质的,而道的性质、品格、法则或规律则是物质的或曰是原始宇宙这个总物质的自然属性。老子又曰“道法自然”。道法自然的实际含义是:作为物质的或曰总物质的道效法自身的性质、属性、品格、法则或规律,因而老子之道就是自然之道,老子道的法则,就是自然法则。老子之道的本质属性还需探求“域中四大”的属性。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对此,人们有不同诠释。庄子认为,一即语言中的大道,二即语言中的“混成之物”的道体相对为二,三即前二者衍生出命名之物而为三,前三者与不同名称的万物是为四。庄子还认为,道为一,是为“本数”,一切自然数从一开始,一而后二,二而后三,三为众,则由三及万。阴阳学家认为,一为道,二为阴阳或曰乾坤、天地,天地合生人和动植物是为三,天地人则叁生万物。愚以为,复观宇宙的发生发展史,老子的“道生一”,既是原始宇宙的自生自化;“一生二”,既是原始宇宙生育、衍化为天地;“二生三”,既是天地合而生人;“三生万物”,是天地自化和人与天地奋斗能孕育滋生万事万物。但不论作怎样的诠释,老子的“域中”之道都是一个物质的世界。老子之道又孕育在万物之中。老子之道都是“万物护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因而万事万物都是道,或者说老子的道就在宇宙间的万事万物之中。在此最重要的是老子提出了阴阳概念。老子的阴阳虽然不是现代哲学的矛盾或对立统一的概念,但已有矛盾或对立统一概念初步含义。老子客观地认识到,事物都是由阴阳二气构成且是由阴阳二气的平衡构成。有了阴阳二气的平衡,才有了具体事物的稳定。老子如果再前进一步,就不难得出阴阳二气不平衡,就会打破事物的平衡发生事物转化的结论。将老子这个结论引申一下,人们就很容易得出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原理。在老子看来,“有物混成”之道是宇宙的本原,是自然之道,是自然的法则;天之道、地之道、人之道,万事万物之道也是自然之道和自然的法则。这好像有点逻辑混乱,但老子事实上捋清和理顺了他们之间的关系。在老子那里,无论是天地人之道,还是万事万物之道,都是具体的自然之物和具体的自然之道。“有物混成”的自然之道生育了天地人,生养了万事万物,所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是也。但是,老子的“道”不是单向的自然之道生育具体的事物的关系,还是具体的事物回归自然之道的关系。老子认为,具体的事物或自然之道“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意思是说,具体的自然之道他的上端是不明亮的,他的下端是不晦暗的。他是连续的状态,不能用一个具体的名号去称谓他,最终又回到一种不是具体没有固定形状之物的状态。这种不是具体、没有固定形状之物的“无物”实际就是宇宙物质的一部分,实际就是回归自然。显然,老子在对自然之道和对具体的事物之道的阐释中,不仅确证了“道”的物质性,而且更自然而然毫不违和地确立了“道”的物质运动、物质运动循环往复、物质运动对立统一等自然法则。老子之道还“像帝之先”。老子虽然承认上帝的存在,但是他排除了“道”或曰世界的物质性是上帝创造的。这是一个了不起的命题。这一命题,不仅彻底否定了“上帝创造人类”的神创说,而且从根本上确证和坐实了“道”的物质性。老子之道更是辩证的。的确,老子的哲学,没有辩证一词,更没有对立统一一说,然而,老子确实那样做了,确实创立和运用了辩证法。洋洋五千言,上届“有物混成”之初,中达宇宙天地,下致芸芸众生、万事万物,基本可见事物的对立统一。尤其是老子对事相事理的阐述。比如老子所说的“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的阐述,就直逼唯物辩证法。但是,老子的辩证法并不彻底。这突出表现为老子对人类社会关系的揭示方面,基本是机械的、形而上学的。因此,老子的辩证法,只能算是有缺陷的素朴的辩证法。老子之道包含天之道、地之道和人之道。比如老子认为,“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而补有余”。但是,老子论天之道、地之道和人之道不全面、不深刻,尤其是对人之道的阐释很不全面、很不深刻。老子看到了人之道与天之道、自然之道的不同,并且看到了人之道的巨大的对立和差距。老子还看到了人类社会是一个共同体,圣人、王侯和老百姓也有共同的思想和利益,所谓“圣人无常心,以百姓之心为心”。但是,在老子那里,人类社会规律不仅是一个副产品,刚开了一个头,就匆匆刹了尾,而且人类社会基本是自然之道的秩序,似乎人在自然面前无能为力;人尤其是作为芸芸众生,基本是天地的奴隶和自然的奴隶,看不到人尤其是百姓对自然的正面的积极的影响,更看不到百姓对人类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因此,见物不见人,否定人民群众的历史主动性和创造性,否定人类的活动对自然正面的积极的影响和作用,是老子哲学根本性的缺陷。
老子之道是物质之道。老子的“有物混成”之道是物质的并且是总物质,是宇宙的本原,是自然之道,是生育万事万物之道;老子的天之道、地之道、人之道,万事万物之道是物质的,是具体的自然之道,他们最终将回归宇宙。这个物质,就是老子讲的自然。因此,老子之道是自然,是自然之道,是自然法则。
老子之道有人之道,但他严重忽视了人类社会之道,基本否定了芸芸众生的正面的积极的作用,这是老子哲学最大的缺陷。老子之道更是辩证的,这是《老子》的优点和特点,但老子的辩证法是有缺陷的,因为他的辩证法没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但是瑕不掩瑜,概括起来讲,老子的哲学是有缺陷的素朴的自然辩证法。
二、《老子》哲学的自然辩证法
《老子》哲学的精髓和根本特征是自然辩证法。辩证法不服从其他任何权威,他只服从自己的权威并强行为自己开辟道路。老子的自然辩证法也不服从其他权威,只服从自己的权威并为自己的发展强行开辟道路。老子的自然辩证法是以道为核心,以道与德为主轴,以政理、事相事理、知言和知行为功用的自然哲学,是主观辩证法与客观辩证法的结合。老子的主观辩证法是他对自然的思维和认知;老子的客观辩证法是自然本身的性质、属性、品格、法则或规律的展开、发展和变化,因而,只要弄清和捋清了老子的自然之道、天地之道和人之道,也就弄清和捋清了老子自然辩证法的实质。(一)自然之道——是老子关于宇宙生成、衍化和发展的自然辩证法老子的道玄之又玄、云里雾里,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尾。尤其是统治了中国千余年的王弼编著的《老子》,开篇就言“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将人们带入了老子哲学思辨的迷宫,至今让相当一部分老子之徒,思之愈密、虑之愈深而离真实的老子之道愈远,就愈失去老子哲学思想的本真。炼丹之徒,更是走火入魔。其实,只要抓住老子所言“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就会掀开老子之道的神秘面纱,露出老子之道“柏杜莎”的头——就是关于自然之道、天地之道和人之道的哲学思想框架。
这个哲学思想框架浓缩在老子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宇宙生成论中。开辟鸿蒙,“道生一”。“一”也是“道”。道生一,也就是道生道。这好像是同义反复。这确实是同义反复,但这样的同义反复,是有实际意义的——反映了“先天地生”的“有物混成”之物——按照现代科学的说法,就是原始宇宙的生成和发展的实际和过程。这个“有物混成”之物或曰原始宇宙,就是老子“古之极”的最初的自然之道,因而道生道,也是自然之道生育自然之道。自然之道如何生育自然之道,老子似乎说了,就是“万物负阴而抱阳。”就是万物都有阴阳二气,由阴阳二气保持万事万物的平衡和本质。但老子没有说阴阳二气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内部矛盾,因而似乎又没有说。老子没有说,是因为老子看到了事物的矛盾,但还没有看到事物内部的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动力。如果老子看到了并且承认事物内部的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动力,那就危险了——就会让老子的“人法自然”的自然辩证法轰然崩塌。但老子已经认识到是“道生道”——自然之道自己生育了自己,已经是一个了不起的认知。接着,“一生二”。对于“二”,人们有着不同的解读。有说是天地人,有说是天地乾坤。愚以为,“二”就是天地乾坤。这里的天地乾坤,可以理解为现代宇宙。再接着,“二生三”。对于“三”,人们也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说是天地人,有人说是天地人和万物。愚以为,从逻辑上讲,“三”是天地人似乎更科学,就是“天地相合而生人”,天地人是谓“三”。人之所以与天地并而为三,是因为在老子看来,人是万物之灵,是高于其他生灵和生命的。老子的这个观点,也就是后人归纳的“天地人,谓之三才。”——人是推动宇宙天地万事万物发展变化的三个主动因素之一。最后,“三生万物”。天地相合生育万事万物,就是老子说的:“天地相合以降甘露”——天地间的阳光、空气、水、土壤等自然条件的形成孕育了万事万物,包括万物之灵的人,而人与天地的和谐或争斗却能影响和制约万事万物。老子上述关于宇宙生成、衍化和发展的过程和结果表明:老子的自然之道有两个既紧密联系又有基本区别的自然之道:“古之极”的自然之道生育和形成了自然之道,而自然之道则是对“古之极”的自然之道的性质、属性、品格、法则和规律的展开和发展,他们共同构成了老子的道——老子自然之道的性质、属性、品格、法则和品格,因而老子在具体运用自然之道的法则时并没有分别二者,而把他们看成是一个东西并且事实上他们也构成了一个东西。老子认为,“古之极”的自然之道,是宇宙万事万物的本原。他是物质的,是“道法自身”的自然,是原始宇宙,因此,物质性,是老子之道的根本性质。他自然寂静无声,辽阔无际,独立不改,周行不息,“逝远反”动,为天下母生育万物,构成了老子之道的基本属性又构成了老子之道的基本法则和根本规律。他渊兮,似万物之宗;湛兮,似或存;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博之不得,构成了老子之道的基本特征。他道虚不盈,万物恃之而不辞,功成不有,长而不宰,从不自大,无为无不为,等等,构成了老子之道的品格。“古之极”的自然之道的性质、属性、品格、特性、法则和规律规定、支配、生育和控制了天地人万事万物的性质、属性、品格、法则和规律。正因为如此,所以老子认为,“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笃守天地开端之前的远古之道,就可以统御当今的社会现实。理解了远古时代开端的道理,就把握了道的根本精神!“古之极”的自然之道产生了天地人万事万物等具体的自然之道。这些具体的自然之道,遵循“古之极”的自然之道的法则和规律,而具体的自然之道则“万物将自化”“万物将自宾”。“古之极”的自然之道规定了天地人万事万物的自然秩序,而天地人万事万物则按照自然秩序各司其职、各安其位。这就是老子的自然秩序或自然法则。遵循自然秩序或自然法则,天地万物、人类社会就会自归道序、自然和谐;反之,就会阴阳失和、社会混乱。“古之极”的自然之道产生了万事万物。万事万物却“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具体的万事万物连续不断的产生,又接连不断地死亡,最终又回到“无物”的自然,从而形成了一个完美的万事万物产生、发展和死亡的循环往复。这个无限循环往复的自然之道的运行过程确立了完美无缺、自动自律的自然秩序或自然法则。“人法自然”——人们按照自然秩序或自然法则照做无误就成了。天地相合,油然作云、沛然成雨,春风化雨、滋润万物,产生万物又使万物勃发,因此,天地是仁慈的,所以人类要有仁爱之心,因此,老子“三宝”的第一宝就是慈或曰仁爱。天地赐予万物既不多予也不少予,总是恰到好处,所以人类要秉持“俭”,“治人事天莫若啬”“为腹不为目”,勤俭节约过日子;而所有的生命包括人一旦回归大地——归于无物,那就“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毫不可惜,弃而不用。自然之道,不可抗拒,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因此,“不敢为天下先”。老子认为,“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失。”——天的运行法则,不与万物争斗而善于取得胜利,不发布命令而善于得其所得,不用召唤而万物依照时令自然而然出现,坦然自在却善于妥善安排一切。天网稀稀疏疏,却从不漏失一物。“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天的法则,就是减少多余的而补给不足的,从而使自然达到平衡和谐。老子认为,“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久者,以其不自生。”——天地的寿命之所以长久,是因为他不追求自我生命的存在,所以能够恒长久远,因而天地又有了顺其自然和舍己为群的品格。老子认为,地之道具有“江海”“谷神”和“水”的品格,因为这些都是大地——人类居住的地球的一部分。“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古能为百谷王。”也就是,江海所以能成为百川的领袖,是因为他们善处下位,能处下,所以能成为百川的领袖。“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绵绵若存,用之不勤。”大意是,谷神不会自己死亡,这是玄之又玄的产道。玄之又玄的产道,叫做天地的根本,他连绵不断好像实际存在,但他的效用却无穷无尽。“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意思是,最高的善像水一样,水善于慈润万物而不与万物发生矛盾。正因为天地之道有上述之法则和品格,才成为人类效法的对象,才成为自然之道,自然秩序和自然法则。老子关于人类社会自身的法则主要是:“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人类的法则,是减损不足的奉送给多余的。老子之所以只讲这一条人类社会的自身法则,是因为老子的哲学是自然辩证法,是人类效法自然的辩证法。人类产生于自然又是自然的一部分,自然受自然秩序或自然法则的规定、支配和控制;人类成为人类,自然就有了人类的特殊,也就有了人类自身的品格或法则等,但讲多了,不仅与老子的自然秩序和法则对抗起来,而且就不是老子的自然辩证法了。但是,老子揭示的这个人类社会的法则的意义不可低估。他分明让人们看到了社会分化后的阶级对立,分明让人们看到了人之道与天之道和自然之道的对立。《老子》虽然只有五千言,但处处可见矛盾,节节可见对立统一——有人统计,至少有八十多处。《老子》的哲学是以道为核心并围绕道展开的,因此,只要阐释了老子道的矛盾并旁及老子的“德”,也就基本阐明了老子哲学的根本特征和精髓。“有物混成”与“域中四大”。“有物混成”自从有名,就成了自然,成了自然之道。“道生万物”,自然之道生产了天、地、人。道大、天大、地大、王大 “域中四大”是自然之道的产物,“域中四大”又回归自然之道而成为道道、天道、地道和王道。自然之道与道生万物。“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不过是老子抽象化的宇宙诞生发展和变化过程,也可以简化为“道生万物”。所谓“道生万物”的实质,是宇宙生成以后,“天地相合以降甘露”——老子说是天地自动相互作用降下了甜美的露水才孕育了万事万物的结果。老子的自然之道孕育了万事万物;万事万物又“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万事万物作为连续不断的发展状态,虽然不能用具体的名称名之,但他最终回归到无物之物——自然之道。这样,自然之道与万事万物实现了完美的统一。有与无。自然之道碰到的第一个对立,就是无名的“有物混成”与有名的自然之道的混成的对立。“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始。”自然之道是获得第一个名字的,因而自然之道是有名之母,而自然之道的有名又是从无名的自然之产生和发展而来的。第二,是自然之道自身内部的“有”与“无”的对立。自然之道是“有”的。他有行、有声、有限、有生、有灭、有物,“其中有象”“其中有物”“其中有精”“其中有信”,人们既可感觉,又可触觉,因而曰之“有”。自然之道又是“无”的。自然之道既是“有物混成”之道又是对囊括万事万物的“有物混成”和宇宙天地总体的抽象,所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正是对道之“无”的描述。道之“无”,无行、无声、无限、无生、无灭,但绝不是无物。无物,实是有物,只不过是自然之道的惚恍而已。正因为如此,有与无构成了自然之道自身的内在统一。第三,自然之道与具体的万事万物之道的无与有的对立。自然之道的“无”,可以生育无数个体的“有”;无数个体的“有”,又构成自然之道的“无”,并回归到自然之道的“无”。是故老子曰“有无相生”“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可道与常道。老子认为,“道可道,非常道”。自然之道的某些方面是可道的,即自然之道的某些方面是可以用语言表达的,如自然之道的“周行不殆”“逝、远、反”等属性、法则是可道的。老子又认为,自然之道的“常道”又是不可言说的。如果能用语言表达出来,就不是那恒常不变的道——常道了。这常道,“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玄之又玄、深不可识。之所以玄之又玄、深不可识,是因为自然的性质、属性、品格、法则和规律这些东西,看不到、听不见、摸不着,只可感觉而不可触觉,因而没有抽象思维能力是感受不到的,没有恰当合适的语言是表达不出的——所以老子的道难以言说。正因为如此,老子的自然之道构成了可道与常道的统一。自然之道的常道,一方面呈现无所欲求的状态,凭此可以审视道的奥妙;另一方面又呈现有所欲求的状态,凭此可以审视道的运动边界,因而自然之道的常道又是无所欲求与有所欲求的统一。清净寂寥与运行躁动。老子认为,道是清净的,“夫物芸芸,各复其根,归根曰静。”“清净为天下正”;道又是寂静寥廓的,“寂兮寥兮”,因而要“守静笃”持守厚实的道静。老子又认为,道每时每刻都在运动变化。“有物混成”之道“周行不殆”,“域中四大”“逝、远、反”“反者,道之动”,道道“泛兮,其可左右”又“道生一,一生二,而生三,三生万物”,简言之,道生万物。因此,老子之道又是清净寂寥与运行躁动的统一,但在老子那里,推崇的还是道的清净寂寥,因为“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发”。虚与实。老子认为,“道冲而用之或不盈”。冲者,虚也,但这里的“虚”,不是虚无,不是什么也没有,而是道的一种存在状态,就是“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之物,就是“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之道。老子又认为,道又是实有之物,“有物混成”、“域中四大”、天地间的芸芸众生都是实有之物,但这里的实有之物是可见可搏之“实”物。老子之道的虚与实构成了物的功用,“三十幅共一毂,当其物,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物,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因此,老子要“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道象与道法。老子不厌其烦浓墨重彩地描绘和说明了道之道象。他通过具体的事物加以描摹:“豫焉若冬涉川,犹兮若畏四邻,俨兮其若容,涣兮若冰之将释,敦兮其若朴,旷兮其若谷,混兮其若浊。”他又通过“建言有之”加以说明:“明道若进,进道若退,夷道若纇。”他通过析而得之道象:“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博之不见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这三者不可分割,共同构成一个整体的“道”。他更是直接指出了道象,诸如“寂兮寥兮”“惚兮恍兮”“曰逝,曰远,曰反”等。老子又阐释了道之法则或规律。在老子看来,道是永恒的和运动的,所谓“独立不改,周行不殆”是之;道又默默地悄悄地决定和规划好了自然宇宙和人类社会的秩序,所谓“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道还是统一的和谐法则,所谓“万物负阴而抱阳”是也。道的这些法则或规律并不都是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展现在人们面前的,而是绝大多数情况下隐藏在道象之中的,这就要求人们透过道象看清道之法则。这与现代辩证唯物主义的现象与本质的哲学范畴很是类似,因而老子之道的道象与法则或规律是对立统一的。大与小。老子认为,道是生而不恃、为而不有、长而不宰的,“万物恃之而生而不辞,功成不名有,依养万物而不为主”。道有普遍的效用性。这个普遍的效用性,老子名之曰“大”,“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之为大”。道又“道法自然”,使特殊的具体的事物常处于无欲无求的状态,“常无欲,可名之曰小”。道是普遍的效用性即大与特殊的具体的事物的“常无欲”即小的统一。正因为如此,道才能“以其终不为大,古能成其大”,“朴散为器。”无为与无不为。老子认为,道是无为的。无为,不是讲道是什么也不做,而是“道法自然”,即按照自然之道或者讲要依照自然规律去“为”——去行动;人法自然,也不是什么都不做,而是要人类遵循自然之道或者说要遵循自然规律,按自然之道或自然规律办事。老子之“不敢为天下先”的实质是“效法自然”。老子又认为,道是无不为的。无不为,不是乱来,无所不为,而是人们只要“道法自然”“不敢为天下先”,遵道而行,依道而为,就能什么都能成就、什么都能成功。因此道是无为与无不为的统一。尊道与贵德。老子认为,万物,“道生之,德成之,物成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贵道而尊德,道之尊,夫莫之命而常自然。”道产生万物,德蓄养万物;道领导万物,德养育万物;道赋形万物,德丰厚万物。正因为如此,才必须尊道,才必须贵德。老子的道与德,既有根本的一致,又有相当的区别。“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为玄德”,是为道与德的根本一致;“孔德之容,惟道是从”,是为道与德的相当区别。道与德的这种一致和不一致,构成了二者之间的对立统一:道是德的根本,德是道的果实;道是德的内在规定,德是道的外在表现。上德与下德。老子认为,“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为之而有以为。”最崇高的美德从不以德自居,因而是真正的有德。最低下的德性以德自居,因而是真正的缺德。上德无为也不需要有为;下德忙碌而真的忙碌不清。上德之所以是真正的美德,是因为上德依道而行、遵道而为,顺应了自然法则和规律,因而无为而无不为,无为而无以为。下德之所以是缺德,是因为“大道废,有仁义;慧智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仁义、孝慈、忠臣,这些看似人间美好的东西,都是那些所谓的人间圣人、智者违背“大道”即自然之道而人为制造出来的,这样的“德”只能使六亲不和,社会大伪,国家昏乱。因此,在老子看来,要坚持依道而行、遵道而为的上德,摒弃那些人为的使人间失序的下德。法则存在于事物内部,随着事物本质的展开而呈现在人们面前。《老子》哲学的自然法则,是随着老子对“道”——物质的自然的阐释而展现在人们面前的。循道运动的自然法则。老子之道的运动是物质的运动,是自然这个物质的运动。在老子那里,无论是自然之道,还在作为天地人、万事万物的具体的自然之道,都是运动的,没有不运动的自然,也没有自然的不运动;运动是自然的运动,自然是运动的自然。自然的运动,首先表现为“有物混成”的自然之道即原始宇宙的运动。由于这个自然之道在老子那里具有总物质、总法则的特性和本质,“有物混成”之道的运动具有根本运动法则的性质,即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不殆,为天下母,曰“逝、远、反”等。这些自然的根本运动法则规定、支配和控制具体的自然之道的运行法则。老子阐述的这些物质运动的总规律或曰根本规律基本为当代科学和唯物辩证法所证实。例如老子说“域中四大”“逝、远、反”,即道道、天道、地道和人道向远方流动、向相反方向流动,最终回归自身,既被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所证实,也合乎唯物辩证法的物质运动的原理。第二,天地人与万事万物之自然是运动的。天地人、万事万物之运动,除了既具有物质运动的总法则、总规律又受总法则、总规律制约外,还有自己的特殊法则,如“复归于无物”。第三,万事万物中生命之物是运动的。生命之物,作为物质的一部分自然有物质的位移的运动;作为生命,显然有生命运动的特性,如,老子指出“合抱之木,生于毫末”。第四,人和人类社会是运动的。人作为物自然有物的位移等机械运动,人构成人类社会更有自己的运动法则,老子对此作了比较全面的论述。老子阐述的最根本的人类社会运动的法则是老子说的“人之道,损有余而奉不足。”——老子看到了人之道与天之道的对立,看到了人类社会的不公不正、不平不义。老子的运动是绝对的运动,但老子的绝对运动中有相对静止。天地是相对静止的,他不仅表现位置的相对稳定,而且他的寿命是相对超常稳定的。有生命的万事万物是相对静止的,老子说“物老则壮”,意思是生命之物应顺其自然生长,拔苗助长只能加速其死亡。人类社会是相对静止——稳定的,老子主张“小国寡民”,回到质朴的结绳计数的上古社会去。老子的这个主张,说明上古社会是一个比较长的社会,老子所处的社会也相对稳定——静止了较长的历史时期。总之,物质的运动是老子哲学的自然法则之一。这一自然法则,确立起了老子人类社会效法自然运动的原理和原则。遵道而行的自然法则。这里的“行”是行为,是行动。老子的自然之道,“寂兮寥兮”,寂静无声,辽阔无边。“独立不改”,体现自己的意志,固守自己的规律。“周行不殆”,运行不息,无休无止。“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湛兮,似或存。”他是半虚的,他永远不会自满;他好像是渊泉,仿佛是万物的宗主;他清澈透明,他好像是实有的存在。“无状之状,无物之象”,他没有固定的形状,也没有固定的形象。“大道泛兮,其可左右。”他的运动,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正因为老子的自然之道有这些属性,从而成就了老子的道“万物恃之而生而不辞,功成而不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的品格,人类社会只要遵道而行,“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就可以统御人类社会的现实。致虚守净的自然法则。老子认为,“不欲以净,天下将自定。”——人类只要没有欲望就能归于道序的安静,天下就会回归到安定。老子的自然之道,“寂兮寥兮”,他是寂静无声的,无边无际的。“道冲而用之或不盈”,他总是处于半虚半实的状态,他在展开的过程中永远不会达到顶点。“牝常以静胜牡。”——牝类动物因他们的相对安静常常战胜牡类动物。“净为躁君”“静胜热。”——安静是躁动的主宰,安静能战胜炎热。“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绵绵若存,用之不勤。”——山谷之神也即虚空之神连绵不断,用之不尽,是玄而又玄的产道,是天地的根本。“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天地之间的虚空形象,就像橐龠,他的内在是虚空的但不能穷尽,越是作为越有出人意料的东西。“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那芸芸众生,都各自复归到他们的根源,万物复归根源就叫做静。因此,只要“致虚极,守静笃”——追求极致的虚空,持守厚实的道静,就能使万物生机勃勃,天下清正。以弱胜强的自然法则。老子认为,“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刚。”老子以人的生死说明这一自然之道,“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但是,人活着的时候是柔软的,而死后则是僵硬的。老子又以草木为喻说明这一自然之道,“万物草木之生也柔弱,其死也枯槁。”是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老子还以水的品格阐释这一自然之道,“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其无以易之。”天下万事万物没有什么比水更柔弱的东西了,然而他能攻下任何坚韧强大的事物。然而,“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因此,只有坚守以弱胜强的自然之道,并笃行不殆,就能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常立于不败之地。抱朴守一的自然法则。老子的自然之道,也是无名之朴,“朴虽小,天下莫能臣也。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在老子看来,质朴无名之道似乎很渺小,但天下万物莫能臣之。如果侯王能坚守质朴之道,他统治的天下或国家就会自动宾服于道序;天地就会自动地降下甘露,人民就会自动地走向均平和谐。因此,谨守质朴无名的自然之道,见素抱朴,清心寡欲,回到展示素拥抱朴的状态,让人很少思虑少有欲望,天下就会自归纯洁质朴,人间就会自然和谐。无为无不为的自然法则。老子的自然之道,是无为的。老子的自然之道,只是按照自己的法则运动、作为,无声无息、无影无形,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博之不得,看似没有任何作为,因而是无为的。老子的自然之道,又是无不为的。正因为老子的道清净无为,才能使“天道有常,不为尧死,不为桀亡”;才能使天下归于道序——按照道的自然秩序各归其位,各复其序;才能使万物勃发,各尽其性。因此,只要人类能认识自然之道,谨守自然之道,“不敢为天下先”,按照自然法则办事,就能无为无不为。《老子》哲学是对中国上古自然知识的初步总结。老子所处的时代,并不是天地洪荒、蒙昧无知的时代,而是已经具备了比较厚实的自然知识的时代。中国自古就是以农立国。中国农业立国,最特出的表现,就是“稷”的地位。中国上古时代,稷既是百谷之长,又是周人的祖先,还是老子笔下的“谷神”,更是国家的代称。与农业孪生的就是手工业。老子说,他的时代已经有“什佰之器”有“舟舆”;“埏埴以为器”“凿户牖以为室”。随着农业文明的发展,天文和地理知识也必然随之发展起来。正因为如此,中国人很早就仰望星空了。我们的祖先很早就知道,现代宇宙是从“有物混成”的原始宇宙发展而来的,以至“馄饨初开,乾坤始定”成为中国古代蒙童的口头禅,成为全社会的常识。中国上古时代,实际就有了天官星象学,律法和历法。中国很早就有了确切的纪年——确切的纪年是公元前841年,即东周“共和元年”。这比老子生活的年代,基本早300年。中国的历史纪年,可以说在世界历史上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店。”这充分证明中国古代有较发达的天文学。中国人很早就脚踏实地。《书经》中的《禹贡》既是关于大禹治水的水利书又是禹划九州的地理书。中国古代以天文、地理、农业、手工业知识为主要内容的自然科学知识,自然为老子的哲学思考提供了丰富的材料,老子天才的头脑自然也对那些材料给予了基于经验事实的概括总结。这个概括总结的成果,就是老子的宇宙生成、衍化和发展论,就是老子的自然法则或规律,就是老子的自然哲学。《老子》哲学是对中国上古社会知识的概括和总结。老子所处的春秋末期,既是中国奴隶社会的末世,也是东周虚有其名的统治的末期。社会激烈动荡,诸侯征伐不息。到老子的时代,中国已有2500余年的文明史。这2500积累的社会文化成果,自然既给“皇史晟”的官员老子提供了比较丰富的历史人文社会资料,又给老子的思想学术提供了“方法论”。老子所处的时代则又给老子观察当时的社会提供了或直接或间接的经验和材料。《老子》对政事、对事想事理、对知言、对知行的认识就直接或间接反映了这一事实。《老子》关于政事的哲学就有丰富的治国理政的经验。例如,老子曰“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这既是对当时诸侯征伐前途的预测,又是对各国诸侯的警告。又如,老子说,“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这是老子对侯王治国理政用兵经验的总结。其实,《老子》哲学的根本落脚点,就是警告统治者不要狂为、胡为、乱为,必须顺道而为、遵道而行,否则,“侯王无以贵高将恐蹶。”《老子》关于事相事理的哲学就有很多的直接经验。例如,“躁胜寒,静胜热”“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永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老子》关于知言的哲学更是为天下之稽式。例如,“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这个论断对当下中国社会现实都有警示意义——当今的官场如果有这样的意识,至少不会有如许之多的贪官污吏!《老子》关于知行的哲学则更是对当今现实有直接的指导意义。比如,习总书记引用的老子的观点。再比如,老子说的,“慎终如始,则无败事。”这些真是金玉良言,座右之铭。总之,当时的社会和社会知识为老子的哲学提供了充足的养料,老子对当时社会知识的总结又达到了中国古代其他人难以望其项背的高度。《老子》的哲学是对周人统治的无情鞭笞。老子的哲学是自然辩证法,由此形成了他的自然法则或规则。老子又是东周“皇史晟”的官员,对整个周王朝的文化思想、典章制度自是如数家珍、信手拈来。老子又处于春秋季世,看惯了统治者的横征暴敛、荒淫无道。老子以他的自然法则为价值尺度和价值标准,直接指斥孔夫子津津乐道的西周礼乐制度和西周社会是“大道废,有仁义;慧智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没有了自然之道的大道才出现这些人为的社会价值。老子直指西周礼乐制度的荒谬和有害,“夫礼者,中信之薄而乱之首。”老子还直接指斥当时的统治者,“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彩,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是为盗夸。非道也哉!”老子直面周王朝统治的现实,直接指斥统治者的荒淫无道、残民以逞,是真正的“入世”,根本不是什么参禅谈玄的学问!《老子》的哲学是对人类社会法则的反动。人类是自然条件下生存的人类,人类本身又是自然中的一部分,自然要顺应和遵循自然之道、自然法则,否则,人们会在自然法则面前碰得头破血流。但是,老子只是承认人之道就是“损有余以奉不足。”老子的这个揭示是有重大意义的,但又是远远不够的。老子实际已经意识到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有了“什佰之器”,人类社会越来越“损有余以奉不足”——统治者越来越多的占有被统治者的劳动财富,“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社会越来越不公、不正不义。然而,如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向前看——顺应自然法则,顺应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大力发展“什佰之器”那样的社会生产力,建立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同时像老子提倡的那样,改变统治制度并要求统治者慈、俭、不敢为天下先,人类社会才能实现相对的稳定和公平。可是,老子不是向前看,而是向后转。老子以他的自然法则——朴、啬、俭,逝、远、反等为价值尺度和价值标准,妄图将人类社会扭转到“小国寡民”“使人复结绳而用之”的上古原始社会!这不能不说老子的自然哲学是对人类社会法则的规避和反动。其结果是“老子之志也大矣,老子之理也明矣,老子之方则大错特错矣”!《老子》的哲学是中国古代辩证思维的最高峰。《老子》哲学是老子主观自然辩证法与客观自然辩证法的结合。作为客观辩证法,老子基本揭示了“道”这个客观事物的性质、属性、品格、法则和规律;作为主观辩证法基本实行了辩证法的思维,基本建构起了辩证思维的理论框架。这是中国开天辟地以来到老子之时的第一次,也是毛泽东诞生之前所达到的最高峰,因而老子是中国古典哲学第一人,《老子》哲学是中国古代哲学思维的最高峰。(作者系昆仑策特约评论员;来源:昆仑策网【原创】,作者授权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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