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算不算“保护级别”之“宠物”,各人有各人的说道。国家农业农村部近日起草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其中拟把狗列入“伴侣动物”,即要“保护”,当然更不得“打狗、吃肉”云云。曾几何时早有报道,湖南信阳平桥区洋河镇11条疯狗四处伤人被击毙;6月1日上午,湖北十堰市9条疯狗专盯路上老人、儿童“下嘴”,被公安人员搜寻8小时才予以全歼……此类几乎都没有什么“新闻价值”的新闻,兴许有点“新闻价值”的,反倒是“为民除害”却遭“狗道主义”者的骂街。近些年来,持“狗道主义”比“人道主义”更应“崇高”的那些人,总会演绎出让正常人叹为观止的“闹剧”。比如,广西玉林市曾经有过每逢“夏至”节令,一般都要搞个什么“狗肉节”的,“民俗搭台,经济唱戏”,本也无可厚非。谁知,引来某些“狗道主义”者以及国(境)外一些社团组织幺二喝三的“一窝蜂”围观,还搞过什么“百万人签名”的高调反对……真够霸道的!恕我不恭地回敬一句:你们简直是“狗逮耗子——多管闲事”!现在人们不是总爱口口声声地讲要尊重“人权”、尊重“自由”么,那么不妨给那些对咱们多民族、多文化组成的中国传统习俗孤陋寡闻得稀里糊涂的那些“狗道主义”者们,从中国为什么喜欢养狗、吃狗肉的ABC讲起,那就得话分三头说。第一,按照联合国相关组织定义,应当保护的是濒临灭绝、且繁殖系数很低的珍稀动物,像中国的大熊猫、金丝猴、丹顶鹤、藏羚羊……人们已经越来越意识到保护它们而不会去伤害它们。显然,基数特大且世代繁殖系数相当高的狗,不应属此列,仅与猪牛羊、鸡鸭鹅兔……家禽家畜一般而已。第二,“狗”是中华民族特别是一些少数民族文化中的一个“符号”。在中国,“狗”与“够”同音,如“鱼”同“余”一样具有“口彩效应”,犹如中国人过年必吃鱼一样,意味“年年有余”;吃了“狗肉”,意味“‘够’之足矣”!让人充满遐想空间。第三,我国很多民族自古就有以狗头、狗血作为祭祀品以示送神、驱鬼、辟邪、迎福寿。迄今的壮族、布依族等在农历“三月三”、苗族在农历“四月八”等,都有“打狗吃肉”习俗;很多地方农村的汉族群众,也有在春天“开秧门”(开始插秧)或“关秧门”(插秧结束)及“秋分”(即已届秋收)等关键农事时节吃狗肉习俗,届时全家乃至全村寨男女老少围坐一起喝酒、对歌、吃狗肉,祈祷风调雨顺、人寿年丰!实不相瞒,迄今在我国很多偏僻或并不边远的山乡农村,每家还都有喂养一只数只本地“土狗”什么的看家护院习惯,于是有“治安基本靠狗”一说,且兼有食狗肉之舌尖朵颐。如此说来,你“狗道主义”者有“幺儿、乖乖”地把狗当成宠物饲养的自由,人家也有养狗喂狗逢年过节吃狗肉的权利!倘若民族习俗之时节,都不允许别人吃“高蛋白、低脂肪、味道鲜美”的狗肉,就如同“圣诞节”不准欧美人吃牛排、火鸡一样!
如果想用百分之多少的签名、投票来作为反对吃狗肉的依据,这是非常奇葩、荒唐的事情。吃不吃狗肉绝对不能用“少数服从多数”来一刀切,而是要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习俗,民族问题任何时候都不是可以随意闹着玩的“小事”!
倘若按照某些极端、片面的“狗道主义”观点延展下去,那么信仰某些宗教的群众不吃猪肉、或把牛当成“神”般供奉起来的地方,难道就让吃猪肉、牛肉的人因此而改弦易辙?想想看,那将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混乱局面!(作者系九三学社重庆市委“思想建设与理论研究中心”副理事长、社市委老龄委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宣讲团”成员,原贵州省政协委员、安顺市政协常委、九三学社安顺市委副主委、安顺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来源:昆仑策网【原创】)【本公众号所编发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网站和公众号。阅读更多文章,请点击微信号最后左下角“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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