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在美国对华政策辩论中,军民融合(MCF)已成为一个频繁讨论和关注的话题。在特朗普执政期间,副总统彭斯、国务卿蓬佩奥、国务院和国防部的高级官员,以及国会议员都在演讲中花了大量时间讨论中国军民融合问题,并用它来证明一系列政策的合理性。
这些政策包括扩大对知识产权侵权的调查,禁止华为进入美国网络和关键基础设施,敦促微软和谷歌等公司停止与中国合作,甚至主张与中国"脱钩",如在管控供应链和技术合作方面。虽然拜登政府重定中美关系的基调,并重新调整美国政策工具的使用,但中国军民融合模式,仍是美国决策者关注的主要问题。
尽管军民融合在美国政策制定中的地位日益突出,但相对于其日益增长的重要性而言,人们对它的了解和研究仍然不足。这种差异可能会损害美国的政策效果和公共信息传递。最近,人们对军民融合的兴趣激增,这非但没有促使人们更深入地了解这一复杂的主题,有时反而助长了对军民融合战略的潜在影响,以及其实施过程中持续面临的挑战,进行过度简化和错误描述的倾向。特别是美国关于军民融合的讨论,有时将其错误地描述为既成事实,而不是承认这一战略尚未完全实现。
恰恰相反,中国领导人对军民融合的高度关注,反映了他们对改革进展不够迅速的担忧。通过多种投资方式,促进中国军民各自技术生态系统的深度融合。这一努力旨在促进经济发展与军事现代化之间的协同效应,使军、民企业能够通过人才、资源和创新的共享,进行合作和协同。军民融合范围之广令人吃惊,从大数据和基础设施到后勤和国防动员,无所不包。
军民融合战略的成功并非板上钉钉,目前仍主要是一种愿望。在过去 30 年,中国的国防部门主要由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国有军工企业主导,与中国充满活力的市场经济不相适应。军民融合战略的核心目的就是解决这一问题。然而,多年来的改革和政策措施在减少这些障碍方面成效有限,民参军仍然面临的困难重重,比如民营企业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门槛过高,程序繁文缛节非常麻烦,这与美国面临的问题并无区别。
美国决策者往往没有认识到中国军民融战略在目标和实际进展方面的复杂性。长期以来,中国决策者一直在认真研究美国促进国防创新的政策,美国决策者也在研究中国军民协同创新,但总体上华盛顿处于不利地位。任何歪曲和误导性描述,都有可能为错误的政策选择创造条件。例如,2020 年 5 月,特朗普政府于发布行政令,要求拒绝或取消有 "军民融合战略 "背景的中国大学学生和研究人员的签证。该行政令将军民融合定义为"......获取和转移外国技术的行动",这一定义在很大程度上脱离了中国军民融合政策的核心,而被仅仅描述为一般的技术转让。
如果对中国军民融合战略,缺乏准确的理解和认识,美国决策者就无法应对竞争挑战。考虑到与军民两用研究和先进技术的相互转化,军民融合战略也引发了对与中国进行科技合作的担忧。然而,如果不对中国军民融合战略进行恰当的评估,可能会导致美国政府采取无效的应对措施。有时,美国政策制定者似乎对所有中国公司或个人持怀疑态度,甚至将其视为可能代表中国军事和国防力量攫取外国技术的潜在帮凶。尽管这中倾向似乎并非主流观点,但任何一概而论的怀疑都会引起人们对目标不明确的政策的担忧,这些政策可能会破坏对美国竞争力至关重要的科学合作,同时又不能充分应对实际的威胁。即使美国的政策只是被认为(而非实际)受到普遍怀疑或潜在偏见的影响,针对技术转让的反制措施也可能会失去合法性。
如果没有对军民融合战略的准确理解,美国决策者就无法应对竞争挑战。
本报告旨在提高美国决策者对中国军民融合战略所带来挑战的正确认识,以增强美国政府应对这些紧迫政策问题的能力。特别是,本报告考虑并试图纠正几个明显的误解,这些错误的认识在针对中国军民融合的辩论中一直很突出。
误解1:军民融合战略是中国新时代特有的新举措。
现实情况:中国军民融合战略建立在悠久历史基础之上,实践证明,当前中国制度下,很难实现真正的"融合"。
误解2:由于军民融合战略,与美国相比,中国在国防和军事方面具有明显的、甚至是决定性的优势。
现实情况:作为一种战略,军民融合战略仍处于初级阶段,其成功与否难以评估。美国国防和军事能力的优势源于美国国防经济及其整体创新生态系统的实力。中国在军民融合方面成功超越美国并非板上钉钉。
误解3:中国政府从法律上,要求中国民营企业参与军民融合。
现实情况:中国军民融合战略似乎更多利用的是激励而非强制。此外,国家指令性手段,无法创造军民融合成功所需的综合生态系统。
误解4:几乎所有中国企业都已积极参与军民融合。因此,中美两国研究人员之间的任何合作最终都可能直接或间接地支持军事现代化,这几乎是不可避免的。
现实情况:目前,中国高科技企业中积极或公开参与支持军方的比例较为有限,但随着这一战略逐渐深入人心,参与其中的企业和大学数量可能会继续增加。
01、中国军民融合的历史
误解1:军民融合战略是中国新时代特有的新举措。
尽管对军民融合战略的担忧最近才在美国的政策辩论中凸显出来,但军民融合战略并不是一项新举措。至少从 20 世纪 80 年代初开始,中国就以某种形式推行军民融合。今天的军事和国防战略的前身可以追溯到几十年前邓小平试图在经济发展和军事现代化之间寻求协同效应的努力。这些先前的努力被称为"军民结合"。军民融合背后的历史,不仅说明了这是中国领导人的一以贯之的目标,也说明了即使在一个控制力很强的经济体中,实现这一目标所需的结构性变革也可能进展缓慢。
尽管军民融合的理念由来已久,但实施情况却参差不齐。在 20 世纪 90 年代和21世纪初期,民营企业要想筹集资金或建立必要的能力,来参与国防建设,仍然是一项挑战。中国军方主要从中国传统国防工业系统采购武器,而民营企业的参与和贡献则较为有限。
现实情况:中国军民融合战略建立在悠久历史基础之上,实践证明,当前中国制度下,很难实现真正的"融合"。
中国政府最近通过新政策和新举措来推动军民融合的努力当然值得注意,但这些努力是在以往失败或进展有限的背景下发生的。虽然现在就否定这些正在进行的举措还为时过早,同时高层重视和军方需求可能会促进军民融合的发展,但鉴于历史数据分析,我们仍应对这些举措的有效性持怀疑态度。
与其说军民融合是中国实力的象征,不如说它是中国试图克服其军事采购和研发(R&D)生态系统中问题的尝试。中国政府将军民融合上升为国家战略,这似乎反映了高层的担忧,即早在 20 世纪 90 年代和 21 世纪初,减少军方与民营企业之间壁垒就已停滞不前。换言之,对军民融合的重视,反映了中国政策当前的弱点和挑战,而非其优势。
02、中国的潜在优势
误解2:由于军民融合战略,与美国相比,中国在国防和军事方面具有明显的、甚至是决定性的优势。
中国对军民融合寄予厚望。如十九大工作报告提出, “坚持富国和强军相统一,强化统一领导、顶层设计、改革创新和重大项目落实,深化国防科技工业改革,形成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构建一体化的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
除了雄心勃勃之外,这些言辞还经常强调,这一战略旨在遵循系统科学和体系工程的逻辑。也就是说,中国政府试图以一种有指导性和科学方式来设计这一国家创新生态系统并发挥其功能。
在实践中,这种顶层设计被证明难以执行。政府文件中描述军民融合的理想状态--一个精心策划的架构,一个精确实施的战略,似乎忽视了军民融合战略在地方政府推动中形成的混乱现实。例如,中国众多的工业园区和特殊开发区有助于为产业集群的发展创造条件,如天津在人工智能(AI)和高性能计算方面的重大举措。官方评论称,总体进展只是在最近才进入 "从初步融合到深度融合的过渡阶段",同时在这一过程中仍面临一系列障碍。
从长远来看,中国有能力实施自上而下的强有力的政策,通过大规模投资,为长期产业规划调集资源,这些可能会为中国在军民融合方面带来结构性优势。这种潜在优势最明显的体现就是通过设立专门用于军民融合的投资基金等工具。据估计,这些军民融合基金等投资工具的预期资金总额已超过 685 亿美元(约合 4471.6 亿元人民币)。这些基金仍在不断扩大,以对国家优先事项进行战略投资,通常将国家资金和社会投资相结合。虽然这一数字似乎使美国国防创新部门 (DIU)、风险投资(In-Q-Tel)和其他国防相关投资工具的预算相形见绌,但由于中国军民融合基金的有效性存在不确定性,直接比较可能会产生误导。
要对这些中国军民融合投资工具回报做出有把握的评估还为时尚早。有证据表明,这些基金并没有把募集到的资金全部花掉,甚至会通过会计处理,声称拥有比实际募集到的资金更多的资金。其中一些基金是否只是把资金重新投入国有国防工业,从而突破中国国防生态系统中现有的瓶颈,而不是投资于能打破现状的民口高技术企业,这还是个未知数。目前,这些基金缺乏透明度,结果和成果难以评估。
中国或许可以在已获得大量投资的具有军民两用技术的高科技领域取得进展。尤其是无人机、机器人、运载火箭和微型卫星等领域的商业化进步,已开始成为军民融合在过去几年中取得一定成就的领域。中国的军民融合专家优先考虑军民融合的新兴领域,如生物、太空、网络空间、生物技术和海洋开发等,他们预计这些行业将在未来几年取得重大突破。例如,为国防和商业应用制造海底机器人系统的 SubBlue 公司与天津人工智能 MCF 创新中心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该中心与军事科学院合作。奇虎 360 在网络安全领域表现突出,不仅是一家领先企业,还因为它对中国军事网络安全和人才培养做出了明显贡献。
现实情况:作为一种战略,军民融合战略仍处于初级阶段,其成功与否难以评估。美国国防和军事能力的优势源于美国国防经济及其整体创新生态系统的实力。中国在军民融合方面成功超越美国并非板上钉钉。
中国国防专家和战略家在讨论困扰军民融合的问题时常常直言不讳。中国传统军工集团长期以来臃肿不堪、效率低下,倾向于维护垄断地位,民营企业与之竞争中常常处与劣势地位。在传统国防工业以外的高科技公司中,很少有公司有足够的动力积极参与支持国防建设,相比之下,那些有兴趣为军方服务的企业在满足许可和保密要求方面往往仍会遇到重大障碍。
因此,中国军方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仍然被排斥在充满活力的民用高科技之外,而民用高科技是新兴技术创新的主要动力。在某种程度上,情况仍然如此。自2015年以来,中国一直在努力创造更多的公共采购平台,以促进更开放的投标或项目申请流程。这些努力开始为民口企业与军方开展业务创造竞争机会。虽然这些努力是朝着更具竞争性的采购迈出的显著一步,但中国军方的既定模式和做法,需要时间和强有力的改革才能改变。尽管中国官员称赞某些民口公司是军民融合的典范--这给人一种印象,也可能初步表明政府在消除这些障碍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功--但官员和行业观察家们一致认为,军民融合的重大障碍依然存在。
目前的军民融合几乎没有改变过去尝试失败的基本条件。国有军用企业在国防领域的主导及垄断地位,继续阻碍着民口企业参与武器装备建设。为简化武器装备许可程序,降低民口企业准入门槛所做的努力仍处于起步阶段。这些结构性障碍可能会继续阻碍政府推动军民融合的发展。
虽然中国在军民融合的可能优势尚未得到证实,但美国在军民融合方面的优势却有迹可循。美国政府与私营企业合作,开创了上个世纪一些经久不衰的创新:集成电路、全球定位系统、互联网和隐形技术。由美国大学和公司组成的世界级网络与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DARPA)等联邦机构密切合作,实现了这些突破。中国官员和专家正热衷于研究并试图通过军民融合复制其中的元素,这无疑是对这一系统成功历史的最好提醒。谴责中国军民融合的美国决策者,忽视了美国自身国防创新生态系统中的相似之处,而这些相似之处却引发了对中国政府虚伪性的批评。同样,关注军民融合而非与之相关的具体威胁活动(如技术转让)也会扭曲美国的应对措施。
考虑到中国国防工业存在的问题,一些中国国防专家将美国视为军民融合的典范(事实上,中国学者使用相同的术语和措辞 "军民融合 "来指代美国军口和民口部门的融合)。中国的某些举措从美国的方法中汲取了灵感,包括举办 DARPA 风格的挑战赛和竞赛,如利用机器阅读支持军事情报的竞赛。中国军委科技委还创建了国防科技创新 "快速反应小组",旨在利用商业技术进行军事应用,并首先在深圳高科技产业中心成立。未来的军民融合基金改革可能会效仿美国《1986 年联邦技术转让法》和《联邦采购改革法》等法律,这些法律促进了美国军民两用产业的发展。即使美国决策者对中国推动军民融合表示失望,中国领导人和专家仍将美国视为拥有最高 "融合 "水平的国家。
然而,在现有体制下,中国将无法利用美国军民融合模式中最重要的要素:法治和公共问责制。这两点为公私合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使研究人员和民口企业能够在不担心政府干预或国有实体侵权其技术的情况下进行创新。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在军民融合领域的潜在长期优势应被否定或忽视。当然,中国在 5G 技术和其他领域的产业政策所取得的成功意味着美国决策者应该认真对待军民融合。但归根结底,实践证明,现在就宣布军民融合已经给中国带来了决定性的安全优势,还为时尚早,一些媒体报道已经假定了这一点。
03、中国法律规定的义务
误解3:中国政府从法律上,要求中国民营企业参与军民融合。
有人大肆宣扬中国有强制民口企业参与军民融合的所谓法律义务。例如,美国前副总统迈克-彭斯说,军民融合合作框架意味着 "根据法律和总统令,中国的公司--无论是私营企业、国有企业还是外资企业--都必须与中国军方分享其技术"。保守派投资人彼得-蒂尔也声称,中国宪法的一项修正案 "规定在中国进行的所有研究都必须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共享"。
虽然对法律问题的审查看似深奥或无关紧要,但对法律问题的误解或曲解,可能会导致美国决策者高估在中国发生的 "核聚变 "的程度。与蒂尔的说法相反,中国目前并不存在这样的法律义务或宪法要求。蒂尔似乎提到的宪法修正案是 2017 年对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更新,而不是中国的国家宪法。
2017 年 10 月,中共十九大批准了对党章的更新,此次修订包括 "一带一路 "倡议。提及军民融合的条款远未强制要求全社会参与军民融合,也未提供任何肯定性命令,只是被列入了党的干部要实施的各种战略清单中。
"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
因此,该规定只是重申了许多方面已经显而易见的事实:即将军民融合视为战略重点。
除党章外,似乎没有任何法规或法律强制要求参与军民融合。全国人大已开始探讨制定《军民融合发展法》的可能性,并早在 2012 年 3 月就将其列入了中国的立法议程。显而易见,涉及的法律和政策问题十分复杂,需要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广泛协调。
截至 2018 年秋季,全国人大已出台了《军民融合发展法》草案,但在 2019 年和 2020 年,其进展仍然有限。对军民融合法制化的关注可被理解为这一国家倡议的 "法律制度化"。
除了这项立法工作本身的复杂性外,另一个可能的解释是,中国高层可能还没准备好将军民融合正式写入法律。目前,各利益相关方仍在尝试不同的方法来解决包括知识产权保护、军工企业与商业企业之间的技术转让机制或应用等问题。这些法律问题的不明确,阻碍了军民融合的进展,这与法律授权是这一方法的优势的说法不符。这一动态过程表明,中国对军民融合的总体战略仍在不断发展,并从早期试点中吸取经验教训。
虽然没有专门针对军民融合的法律,但许多评论家认为,其他法律迫使社会企业参与军民融合。每部法律都有含糊的条款,对公司或个人规定了宽泛、模糊的义务,要求他们为国家安全提供不明确的援助,国家安全包括经济安全以及科技安全。
此类政策的基本法律指导可以追溯到 1997 年的《国防法》,该法描述了政府 "促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的承诺:
"国家和社会对以各种形式为国防活动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违反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或者危害国防利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这一法律规定强调了公民为国防做出贡献的长期、普遍责任。然而,中国过去在军民融合方面的实践表明,这一法律义务,在鼓励军民合作方面收效甚微。
一般来说,中国法律的制定往往会在解释和执行方面保留最大的余地。
例如,2015 年《国家安全法》阐明了对国家安全的广义理解,并划定了国家在捍卫国家安全方面的权限:根据第 11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群众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这些条款含糊其辞,但并未明确或直接提出任何此类要求。它们似乎也不可能成为实现强制社会企业参与军民融合这一目的的功能机制。
综合上述,这些法律都没有为强制社会参与军民融合或强制技术转让奠定必要基础。现有的法律框架似乎很薄弱,不可能有效地系统促进军民融合。目前正在努力制定一部专门用于促进军民融合的法律,这需要持续的分析关注,同样也需要持续关注地方政策和监管框架的发展变化,以促进该法律的实施。
现实情况:中国军民融合战略似乎更多利用的是激励而非强制。此外,国家指令性手段,无法创造军民融合成功所需的综合生态系统。
在某些情况下,中国并不需要法律来实现预期的最终结果。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权力平衡,不同于美西方和其他法律制度成熟的国家。军方或政府所拥有的法外选择,并不足以使军民融合成为现实。
如果政府过去在争取企业参与军事项目和采购方面取得有限成功的记录能够说明问题,那么国家指令性手段,迄今为止一直是一种无效的工具,无法创造条件让企业广泛参与军民融合。相反,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制定的军民融合政策更注重促进军方、学术界和企业之间的合作,并为其创造条件。大多数军事技术都是高度复杂的系统,由数以千计的供应商生产数以万计的部件。虽然可以有选择地使用指令性手段来达到预期效果,如针对某些发明,但这种方法无法为真正的合作创新提供生态系统的基础。
04、对中美科技合作的影响
误解4:几乎所有中国企业都已积极参与军民融合。因此,中美两国研究人员之间的任何合作最终都可能直接或间接地支持军事现代化,这几乎是不可避免的。
因此,按照蓬佩奥的描述,即使技术旨在用于和平目的,对美国国家安全的风险也是 "巨大的"。按照这种逻辑,任何在中国开展业务的美国公司都可能给中国军方带来 "间接利益",甚至是 "直接利益",即使只是与民间同行合作,时任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约瑟夫-邓福德就谷歌公司的案例发出警告。
当然,越来越多的中国大学和公司正以某种身份积极参与军民融合。毕竟,军民融合的目标是扩大支持国防的国有和私营机构及企业的整体生态系统。中国有数百所大学接受军方资助,培养军校学生,开展国防研究,并/或为此建立了专门的项目或实验室。相比之下,大多数中国公司和企业并没有深入参与军民融合的工作,许多与军方积极合作的机构相对来说比较容易识别,至少目前是这样,它们通常会公开宣传自己的参与情况。
例如,越来越多的大学被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指定为"共建"高校。同时,一些大学还积极支持军事训练和教育,包括与新成立的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合作,该部队掌握着解放军的太空、网络和电子战能力。
通过直接参与军工科研项目的民口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的数量在不断增加。很难确定参与军民融合的民营企业总数,但现有证据表明,这一总数在中国科技界所占比例仍然相对有限。例如,根据 2016 年的数据,仅有约 1000 家民营企业持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而从事与先进武器系统相关的研发或生产必须获得该许可证。但这一数字并不全面,因为所有军民融合公司中只有一小部分需要获得这一特定许可。获得所需国防认证的公司完全有资格参与军事项目和采购。
现实情况:目前,中国高科技企业中积极或公开参与支持军方的比例较为有限,但随着这一战略逐渐深入人心,参与其中的企业和大学数量可能会继续增加。
尽管中国数十年来一直在努力推动军民融合,但取得的成效有限。据中国专家估计,截至 2019 年,仅有 2% 的中国民营高科技企业参与了国防工作,而且主要是辅助性的。这与 2010 年相比只是微不足道的进步,当时中国学者估计只有不到 1% 的中国民营高科技企业参与了国防相关活动。
对于在中国和国际技术生态系统中占据更突出、更有利地位的领先技术公司而言,激励机制的平衡可能有所不同。像百度、阿里巴巴和腾讯,以及华为这样的公司,在全球都有影响力和雄心。对于这些公司来说,与中国军方明显或突出的牵连,可能会成为其海外活动和参与的责任和争议来源。在评估风险时出现的问题是,如何区分没有参与国防建设的证据,与确认未参与国防建设之间的区别。随着军民融合实施工作的不断推进,以前没有参与的公司可能会被激励更直接地参与进来。可以根据公司的相对参与程度对其进行评估和比较,但这是一个动态问题,风险评估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
有关这些公司为军民融合提供支持的信息很有限,但更多的间接迹象表明,它们可能参与了双重目的和/或以国防为导向的研究。例如,据报道,百度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CETC)的联合实验室就人工智能在指挥与控制中的应用开展了合作。百度和科大讯飞公司还作为协办方,参与了由军委装备发展部指导的机器阅读和自然语言处理竞赛,该竞赛的重点是这些技术在军事情报中的应用。阿里云显然支持了旨在促进军事指挥部倡议的数据中心,阿里巴巴的一位副总裁参加了军事科学院组织的军事大数据会议。同时,华为与中国军方有着历史渊源,近年来在研究项目上进行了合作,包括与中国战略支援部队信息工程大学合作研究 5G。除此以外,华为与军方的合作程度仍相当不透明,但据怀疑比华为高管声称或承认的更为广泛。
中国试图将这些新的领军企业作为中国人工智能 "国家队 "的成员,这说明了它们作为中国在人工智能领域的国家雄心的推动者所具有的战略意义。作为国家队成员加入军民融合的每家公司都推出了自己的项目和平台,为提供工具和资源以促进整个生态系统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例如,2017 年 3 月,中国深度学习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在百度的领导下成立。随着旨在促进核心能力开放与共享的新开放创新平台的推出,百度专注于自动驾驶汽车,阿里巴巴云(阿里云)专注于智慧城市,腾讯专注于医疗影像,科大讯飞公司则专注于智能语音技术。当然,这种开放和共享的资源可以像美国机构开发的资源一样,普遍提供给军事终端用户。
这些努力仍处于起步阶段,其实际影响暂时难以评估。然而,对于许多中国领先的科技公司来说,全面参与军民融合所需的许可要求将令人望而却步。虽然政府可能会为特别有价值的公司破例,但他们往往不愿与有海外关系的公司合作。例如,奇虎 360 从纳斯达克退市,在中国重新上市,显然是为了显示其作为网络安全领域 "国家冠军 "的忠诚。
相比之下,美国领先的科技公司在寻求与国防部更紧密合作的机会方面要开放和积极得多。亚马逊和微软为争夺五角大楼提供云计算服务的 JEDI 合同展开了激烈竞争。谷歌虽然退出了 "Maven 项目",但仍在继续寻求与五角大楼在其他项目上合作的机会。中国有关五角大楼与硅谷合作的报道将两者描述为 "携手并进",而美国国家安全界却对两者之间依然存在的差距和距离表示失望。
05、结论与影响
随着中美军事竞争和技术竞争的不断加剧,对中国政策和战略的深刻理解,对美国的决策至关重要。这些大国竞争在分析和信息方面的挑战要求美国继续在政府、军队和学术界发展能力和专业知识,以采取合理的行动方案。关于中国的某些陈词滥调和常见漫画可能会带来很大问题,尤其是当被用来为那些从长远来看可能会损害美国竞争力的政策辩护时。
这些误解中的每一个都构成了一种误导性或过于简单化的理解,可能会分散或偏离适当的应对措施。如果不了解军民融合背后的历史,就会导致反应过度或对实现军民融合的结构性障碍一无所知。同样,认为军民融合为中国带来独特优势的观点,也会降低对美国制度优势的认识,从而助长在美国采取类似的国家驱动方式的呼声。如果美国的回应方式试图模仿中国政策中实际效果有限的因素,那么这些努力可能会适得其反。将军民融合视为法律强制的结果,可能会偏离对中国实际扩大利用商业技术能力的激励机制的理解。在中国,军事部门和民用部门之间没有界限,如果这种假设强化了这样的假定,即尽管会造成附带损害,但脱钩的最大化解决方案是必要的,那么这种观念就会产生误导。例如,阻止所有中国学生来美留学的建议,或不加区分地 "脱钩 "中美经济和技术生态系统的论点,有时会以军事和民防部门为理由,但从长远来看,都会严重损害美国的竞争力,以及美国的形象和吸引力。
美国分析人员和官员在讨论和制定政策,以应对与军民融合资源有关的威胁活动时,必须尽可能精确和准确。尤其是,清晰的信息传递对于建立可信度至关重要,而可信度是与盟友和合作伙伴继续协调的基础。
在美国政府必须重建其全球公信力的时刻,有关中国的信息传递和评估必须有分寸,以促进美国的利益并推动联合政策行动。任何对中国战略或能力的错误描述,包括利用中国政府的信息宣传,认为美国的政策辩论和回应不合理或出于保护主义的动机,都可能适得其反,有可能疏远美国的盟友和合作伙伴。
此外,鉴于美国国防创新生态系统中存在明显的相似之处,我们有理由质疑对军民融合的高度关注,是否是一种富有成效的说法,因为这种关注会使美国受到虚伪的指责。当核心威胁和关注点是技术转让时,将话题引向中国这一战略的长期挑战可能会分散对美国政策试图改变和打击的特定活动的注意力。
在美国政府必须重建其全球公信力的时刻,有关中国的信息和评估必须有分寸,以促进美国的利益并推动联合政策行动。
在一个高度全球化和相互关联的世界中,考虑到科技创新领域国际合作与竞争的复杂性,一个高度针对性的方法将是至关重要的。与此同时,军民融合的实施意在模糊边界,增强中国国防与商业开发和应用之间的联系。这种态势带来了新的风险,使美国机构有理由谨慎对待与中国同行的伙伴关系与合作。这些风险包括供应链中的潜在漏洞,以及侵权或转让敏感技术的新载体。本报告对当前的动态进行了评估,旨在澄清经常出现的混淆和错误信息。随着中国军民融合战略在未来几年的不断发展和进步,这些问题值得我们继续关注。
06、未来分析问题
本政策简报探讨了一些突出的误解,目的是加深对中国军民融合战略的理解,这对中国未来的经济发展和军事现代化意义重大。然而,根据目前的信息,仍有一些问题尚未回答或无法回答,这凸显了继续研究这一课题的必要性。
1、中国领先的科技公司在多大程度上愿意和/或渴望与中国军方合作?
2、用于军民融合的资源有多少被浪费?当地行动者在多大程度上利用了这一战略来打响品牌和/或进行开发,而只是进行了有限的参与?
3、中国政府部门之间的竞争和/或协调在多大程度上促进或阻碍了军民融合的实施?
4、军民融合是否在不断适应和学习美国的方法?在哪些情况或背景下,美国政策可以向中国寻求相关经验或做法,以提高美国在军民两用新兴技术领域的竞争力?
5、美国的政策措施能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中国的公司和大学,阻止它们积极参与军民融合计划?如何长期严格评估与某个实体或个人进行科学或商业合作的风险?
随着中国军民融合战略的不断发展和调整,美国对这些趋势的分析也应与时俱进。展望未来,美国的竞争战略和应对措施需要加强情报工作、对核心问题的理解和信息传递。
来源: 东方红智库;作者:新美国安全中心 埃尔莎·B·卡尼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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