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介石集团指挥的淞沪会战不但没有能够“粉碎日本三个月灭亡中国的计划”,反而因为国军在战场上表现不佳进一步刺激了日本的侵华野心,抛弃了控制华北等原定目标而明确提出了灭亡整个中国的计划。不过现在也有一些中国学者认为,日本一开始就没打算把那些停战条件当真,而蒋介石之所以在淞沪会战后接受了那些停战条件,也只不过是在战局不利的情况下的缓兵之计。但是即使按照这些学者的观点,也不能说淞沪会战打的有多好,更不能说淞沪会战“粉碎了三个月灭亡中国的计划”。
看了这个题目,不少朋友可能会说:不是淞沪会战吗?蒋介石通过淞沪会战,在上海便成功抗击了日本三个月,从而粉碎了日本“三个月灭亡中国”的计划。难道还有什么其他的解读吗?
的确,现在不少媒体甚至某些版本的教材都把“粉碎了日本三个月灭亡中国的计划”说成是蒋介石集团领导的淞沪会战的一项主要功绩,但是如果认真考察一下,这个所谓的“功绩”其实是大有疑问的。
首先,如果说蒋介石领导的淞沪会战粉碎了日本“三个月灭亡中国”的计划,那么日本总得提出过这样一项计划吧?在七七事变日本发动全面侵华的时候,其是否提出过一项“三个月灭亡中国”的计划呢?如果我们考察过相关的史料就会发现,根本没有这种事。
关于日本侵华的战略方针,一些日本右翼学者和部分中国亲日学者认为,日本方面根本没有任何计划可言,只是少数突发性的军事冲突造成的。像日本防卫厅战史室在《中国事变陆军作战史》前言中便说:“侵华战争”对日本来说,是在从没有料到的时机和场所突如其来点燃的,它在无准备无计划的情况下如燎原之火扩大为长期消耗战。而中国部分爱国学者则对此提出了批驳,认为在1935年8月日本石原莞尔起草的《皇国国防计划纲要》当中“我国防方针在于以迅速巧妙之手段使中国本部归我支配,以日满华三国为基本范围实行自给经济。以武力对付苏联法上及英美海上之武力,切实掩护我东亚联盟地区”等论述在事实上就已经确定了灭亡中国的总战略,只不过没有明确其具体时间罢了。(可参考曲家源《也谈日本侵华战争的战略问题》,《世界历史》1995年第4期。)但不管是持哪一种观点的学者,都从来没有发现过在1937年七七事变时日本提出过“三个月灭亡中国”这种计划。
事实上,只要考察一下日本侵华的历史进程,就会知道所谓“三个月灭亡中国”是根本不可能的。众所周知,蒋介石的集团在九一八事变之后采取了不抵抗政策,只有少数爱国人士进行了抵抗。这种情况之下,日本占领东北花了多长时间呢?答案是4个月。整个中国当然要比东北大得多,因此即使七七事变之后蒋介石集团继续采取不抵抗政策,日本也同样不可能在三个月之内占领整个中国。日本当局是相关历史的亲历者,当然不可能提出这样一个没有任何可行性的计划。
那么,是不是日本当局虽然在实际决策中从来没有提出过“三个月灭亡中国”,但是在媒体宣传上提出过“三个月灭亡中国”。蒋介石集团发起的淞沪会战粉碎了日本媒体的这种宣传攻势,所以我们可以从这个角度说“粉碎了日本三个月灭亡中国的计划”呢?
答案是,也没有这种事儿。为了欺骗世界舆论,无论是七七事变以后还是八一三事变之后,日本当局在宣传当中一直宣称“是中国方面开的第一枪”,“日本方面一直坚持不扩大方针”,“希望采取和平谈判的方法解决两国相关分歧”,等等。当然,这种欺骗的宣传在侵华日军不断攻城略地的现实面前,显得是十分荒谬可笑的。(可参考蒋立峰《日本侵华战争的军事战略分析》,《抗日战争研究》1991年第2期。)但是不管怎么说,日本在侵华战争初期从来没有公开表示过要“灭亡中国”,更别说什么“三个月灭亡中国”了。因此把“蒋介石集团通过淞沪会战粉碎了三个月灭亡中国的计划”解读成为“粉碎了日本三个月灭亡中国的宣传攻势”同样是不成立的。
当然,日本在全面侵华战争刚开始的时候确实没有估计到同中国的战争要长期化。当时,日本方面的参谋本部估计,大概用2~3个月的时间便可以迫使蒋介石为首的南京国民政府接受日本方面的“和平条件”。日本陆军大臣更是对天皇夸口,只需要一个月就可以解决在中国华北发生的“事变”。(可参加高培《试论日本侵华战争的军事战略》,《军事历史》1993年第4期。)但是,“用三个月时间迫使蒋介石集团接受日本的条件,从而结束战争”和“用三个月时间灭亡中国”显然不是一回事。
而日本在侵华战争初期提出的停战,“解决中国事变”的条件也是非常明确的,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中国方面必须承认日本对东北的占领和对于华北事实上的控制,第二是让南京国民政府和日本“合作”共同反共,并不是说要占领整个中国。具体内容在日本8月和10月提出的谈判条件当中都写得非常清楚:
【8月6一7日,日本政府抛出所谓《日中国交全盘调整纲要案》和《日华停战条件》,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日本的战争目标。《纲要案》的主要内容有:(1)中国事实上承认“满洲国”。(2)缔结日中防共协定。(3)取缔排日。《日华停战条件》的要点为:(1)划连接德化、张北、龙门、延庆、门头沟、琢州、固安、永清、信安、独流镇、兴农镇、高沙岭一线以东及以北地区为非武装地带。(2)冀察的行政首脑由亲日的实力人物担任。(3)以此为前提,逐步撤退卢沟桥事变后增援的日军。……10月1日,日本政府以军事进展为背景,决定了《处理中国事变纲要》,提出了新的战争目标。该《纲要》规定结束战争的条件为:划永定河—张家口以北及上海周围地区为非武装地带;中国承认内蒙的“现状”,日中缔结防共协定,中国正式承认“满洲国”;华北的行政首脑由适合于实现日华敦睦关系的有力人物充任。保留条件有:签订日中经济合作的协定、对日侨民予以抚恤。
熊沛彪,《对日本侵华战争全面发动的再认识》,《世界历史》1995年第4期】
众所周知,最后的结果并没有按照日本方面提出的这些停战条件而实现,战争走向了长期化。这是不是因为蒋介石集团在抗战初期的淞沪会战打的太好了?所以让日本方面觉得这些条件不可能实现,只有长期对中国作战才能实现了呢?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们勉强也可以说“蒋介石集团的淞沪会战粉碎了日本三个月灭亡中国的计划”。
可惜的是,事实却并非如此,甚至恰恰相反。一方面,在淞沪会战期间蒋介石集团提出不能接受日本条件的理由并不是“国军”在战场上的表现很好,而是如果接受了日本的条件蒋介石就会倒台,共产党则会上台。另一方面,在淞沪会战结束以后,蒋介石集团已经表示愿意接受日本提出的各项条件作为谈判的基础,只是日本方面表示,随着战场上的进展,原先的条件已经不合适,拒绝了蒋介石,谈判才无果而终:
【当德国驻华大使陶德曼于11月5日将日本的条件告知蒋介石之后,蒋表示:“假如他同意那些要求,中国政府是会被舆论的浪潮冲倒的。中国会发生革命……共产党将会在中国占优势。但是这就意味着,日本不可能与中国议和,因为共产党是从来不投降的”。……在此期间,日本在战场上取得了进展。日军于11月8日攻占太原,11月12日攻占上海,12月中旬又攻占了南京、济南。布鲁塞尔会议却未对日本做出任何制裁,美、英、法等国唯恐得罪日本,都力图推御责任,对侵略者日本和被侵略者中国各打五十大板。所有这些,致使日本的气焰更为嚣张,提出的条件也更加苛刻。12月23日,日本外务大臣交由德国大使提出的条件,除了包括11月提出的主要内容外,还要求扩大华北、内蒙和华中的非武装地带,中国偿付日本所要求的战费、财产损失和占领费用等赔款。……对于日本的苛刻条件,国民党政府曾于1938年1月13日表示“准备以日本提出的各点作为讨论的基础分,并要求日本做进一步的说明。可是,日本自以为可以通过军事进攻取胜,已不打算同中国政府谈判以谋求结束战争。再加上日本得知中国争取美国支持和平谈判的企图已经失败,罗斯福拒绝作任何干预后,就于1月16日,以中国政府的拖延态度为由,决定放弃“日本与中国之间的目前的和平谈判”,.关闭了和谈的大门。同一天,近卫内阁发表第一次对华声明,宣称“帝国政府今后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而期望真能与帝国合作的中国新政权的建立与发展,并将与此新政权调整两国邦交”。这里明确提出了在傀儡政权下把整个中国变成第二个“满洲国”的目标。
张钢杰《一九三七——一九四五年日本对华政策述略》,《史学月刊》 1986年04期】
如果单看上述史实,我们恐怕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蒋介石集团指挥的淞沪会战不但没有能够“粉碎日本三个月灭亡中国的计划”,反而因为国军在战场上表现不佳进一步刺激了日本的侵华野心,抛弃了控制华北等原定目标而明确提出了灭亡整个中国的计划。不过现在也有一些中国学者认为,日本一开始就没打算把那些停战条件当真,而蒋介石之所以在淞沪会战后接受了那些停战条件,也只不过是在战局不利的情况下的缓兵之计。但是即使按照这些学者的观点,也不能说淞沪会战打的有多好,更不能说淞沪会战“粉碎了三个月灭亡中国的计划”。
总之,在全面抗战开始时,日本无论是在内部战略上还是在对外宣传上都没有提出过“三个月灭亡中国”,只是提出了“三个月迫使南京政府接受日本控制华北等停战条件”,淞沪会战之后才明确提出了灭亡中国的计划。而蒋介石集团不仅在淞沪会战后就表示愿意接受日本的条件,而且最初没有接受日本条件的原因也是担心共产党上台,而不是国军在淞沪会战中表现良好。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上来说,所谓“蒋介石集团的淞沪会战粉碎了日本三个月灭亡中国的计划”都不过是夸大国军抗战作用的历史虚无主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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