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中美之间的唇枪舌剑,正处于关键阶段。美国扬言要“随时放弃谈判”,其理由是“中国破坏协议”,也就是“中国在修改法律问题上出尔反尔”。这是什么概念,中国必须修改法律?你命令修改就修改,难道中国是美国的中国?可见,这是多么的无知。
如此荒谬的言论,出自一国总统之口,主要是特朗普从来就没有就读过中国法学院,所以才让世人贻笑大方。所以,这有必要给特朗普来一番普法知识。至于美国法律的修改程序,这个还真不懂,但中国法律还略知一二。
要知道,中国法律的修改程序,主要由提案、草案、投票、决议、公告五个步骤组成。提案就是“打算修改(意向)”,草案就是“征求意见(如何完善)”,投票就是“机关表决(相关机关)”,决议就是“代表大会”,公告就“正式生效”。
其中,如果是宪法修改,就需人大代表“三分之二”以上才能通过,而依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法律和其他议案需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或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显而易见,这套严密的程序,证明中国的任何法律条文,任何个人都无权修改。而且任何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不得与宪法条文相违背。
据传,有关中美贸易谈判,美方的要求有四大点:一是给中国1年时间,减少1000亿美元贸易顺差,二是中国对美国开放金融与电子商务市场,三是不允许中国进行以市场换技术,四是不许用政府补贴搞行业政策,具体指不准搞“中国制造2025”。
这些条款,就牵涉到金融法律的修订,甚至还牵涉到中国的总体国家方针政策。因而如果要改变,就必须通过上述法律修改程序来最终确定,任何个人无权决定。另外,一旦修改中国规划的国家总方针政策,那么中国就等同于美国的“附庸国”了,因而这几乎是不可能之事。
之所以中美谈判白热化,一方面因特朗普是“法盲”,一方面是特朗普“心怀鬼胎”。看看这个时间过程,在拉美委内瑞拉“政变未遂”当日,2019年4月30日美方就放言“美国随时准备放弃谈判”,2019年5月3日特朗普再次提出“单设中国议题”,同日中方提出要对中美近150页贸易协议草案作系统性修改。但在2019年5月5日,特朗普反却过来怪罪“中国破坏协议”,并宣布将向中国加征新一轮关税。
特朗普口口声声说“中国破坏协议”,这是毫无根据的指责。因特朗普似乎忘了这仅仅只是“草案”,而且这个草案还牵涉到中国法律的修改问题。既然“草案”,就必须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直到获得广泛支持为止,所以系统性的修改“协议草案”,只不过是履行了法律程序罢了,哪来什么“破坏协议”。
2019年5月8日佛罗里达州巴拿马海滩,特朗普在竞选集会上歇斯底里的指责,“看到我们正要征收的关税了吗?因为他们破坏了协议,是他们破坏了,他们破坏了协议!......所以他们要付出代价,即使无法达成贸易协议也没有问题......”其中“破坏”一词,特朗普还采用了排比句的方式,极具煽动力。然而,真正搞破坏的又是谁,搞乱委内瑞拉,封锁伊朗,“单设中国议题”,打压中国全球利益空间,这些又是谁?
因而,针对特朗普的叫嚣,中国相关部委也纷纷发声,在抛出合作共赢的同时,商务部与外交部也异口同声的回应道,“中方不会屈从于任何压力,中方已经做好应对各种可能的准备”。
今夜网络流传一条消息(未知真假),据路透社报道,中国已经回绝了美国所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