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第十三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在北京召开,14个国家以及3个国际组织的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代表就打击暴恐、毒品、洗钱等犯罪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跨国司法合作等广泛的问题进行了讨论。不过,如果要说最热的话题,全程旁听会议的小编认为,那当数——智慧法院建设。
法院信息化与智慧法院建设是本次会议的一个重要的议题,被周强院长作为中国典型经验进行介绍,与会的各国大法官们也纷纷介绍了本国法院信息化和智慧法院的成果,并高度评价了中国的智慧法院建设。
周强在专题发言中说:“当前,第四次工业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飞速发展,对国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军事等领域产生深刻影响,也给各国的司法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周院长准确分析中国法院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的科技背景和时代趋势,介绍了中国智慧法院建设在短短几年时间内取得的巨大成绩,包括杭州互联网法院的建立、裁判文书网的投入使用、手机立案平台的应用、导诉机器人的出现等。
参加大会的各位代表也纷纷介绍了本国的智慧法院建设情况。
阿达什·库马尔·戈埃尔
印度共和国最高法院大法官
信息技术对于提高司法效率有非常大的促进作用,目前印度有国家电子政务规划,其中智慧法院是很大一部分,诉讼当事人和法律从业人员可以通过网站、电子邮件和短信查询案件受理情况、判决等。国家的门户网站可以展现司法数据,向公众提供信息,提供待处理和已处理案件的数据。
米安.萨其布.尼萨尔
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
信息建设的投入不仅仅是为了信息化,同时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获得信息,提高透明度和责任感,同时还可以降低成本。像巴基斯坦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催化剂,对司法领域和其他社会领域都起到非常重要作用,改善工作流程,提高效率,同时还能够应对21世纪的挑战。
瓦莱里·卡林科维奇
白俄罗斯最高法院第一副院长
我们致力于智慧法院的建设,正紧锣密鼓地建设法院统一自动化信息系统,目前系统模型已投入使用。系统自动履行文件流转、干部管理、邮政协作、分类参考、应用行政等职能。预计今后几年实现:司法公文处理功能和形成统一数据报告自动化,建立移动客户和信息保护系统;开展法院同其他国家机关和组织的适当职能互动,包括获取相应信息资源和数据库,以及通过全国自动化信息系统(简称NAIS)提供自身信息;扩大电子数字签名技术应用,保障统一审判系统NAIS用户认证和电子文件合法性。
萨拉达·普拉萨德·吉米雷
尼泊尔最高法院大法官
法院工作的信息化使得司法服务负责、担当且透明,这正是善政和法治的支柱。为此,司法机构应该具备利用信息技术所提供的机会的能力。
我们作为司法人员的领导者,有责任将法院工作转变为以信息化为基础的工作,这确实是增强开放性文化的一种方式,也对加强公众信任具有积极作用。
在这次隆重而盛大的会议上,在科技、社会发展的今天,与会各国代表交流智慧法院建设理念和法院信息化建设的经验。正如周强所说:“中国法院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既致力于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也致力于为世界法治文明发展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经验。我们衷心希望同与会各国相互学习借鉴,加强务实合作,不断提升司法信息化水平,共同为推动各国司法事业发展和人类法治文明进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作者:韩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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