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6日上午10时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副主任张勇、副主任宁吉喆就“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和央视新闻移动网记者:
我比较关注的是易地扶贫搬迁的问题。我们在采访中确实发现有一些地方的群众不愿意搬或者是搬不起,甚至是搬出去又搬回来的现象。请问,您怎么看待这一现象?下一步还要搬多少人?另外,如何确保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谢谢您。
何立峰:
谢谢。易地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中的一块“硬骨头”,是重中之重、难中之难。2015年11月,党中央决定在“十三五”期间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2014年底,我们国家还有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7017万人,其中包括约1000万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央决定,对这部分贫困群众在自愿的基础上实行易地扶贫搬迁,包括集中安置和插花式分散安置。这些搬迁群众主要集中在11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特别是在“三区三州”,包括西藏和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地区,还有甘肃临夏州、云南怒江州、四川凉山州。搬迁的主要目标是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两不愁”即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
住房安全有保障不是按照比小康还要高的标准,而是按照脱贫的标准,满足搬迁群众基本住房需要,所以规定了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这是基本标准。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居住的其他农户,虽然不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如果自愿搬迁,也可以共享政府在集中安置区建设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用5年的时间对约1000万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这在中国历史上、在中国扶贫史上是空前未有的,在世界历史上也是空前未有的,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才能实施如此规模、如此艰巨的伟大工程。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组织实施方式,我们主要采取了“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中央统筹”第一条是统筹政策供给,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和措施,明确了“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的理念,力求聚集政策合力,通过搬迁来实现这批群众的脱贫。中央层面的第二个统筹是统筹资金安排。有关部门共筹集了将近6000亿元的资金,人均筹资标准差不多有6万元,其中,有约1000亿元是国家发改委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500亿是专项建设基金,由中央财政对发债贴息90%;1000亿元是中央财政下达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还有国开行、农发行共同承担的约3500亿元中长期贷款,中央财政对贷款贴息90%。
中央层面的第三个统筹是强化监督检查。一些地方在执行国家政策时确实存在走偏的问题,比如说扩大住房建设面积,增加群众自筹负担。这批搬迁群众本来就是生活最贫困的,我们要帮助他们脱贫,在政策执行方面就要严格地督促地方落实,绝不能因为建房子再给他们增加额外的债务负担,否则就违背初衷了。省负总责就是建立省级投融资主体,统一承接相关资金,建立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机制,组织各相关市县制定易地扶贫搬迁具体实施方案,同时要督促市县抓好落实。市县抓落实就要做好搬迁群众组织动员工作,要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确保每一户要搬迁的对象都能够精准、能够落实。
2001至2015年,国家发改委也曾实施过易地扶贫搬迁680多万人,但不是按照现行的标准、现行的政策要求。2016年,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全面启动,刚才,我向各位报告的就是从2016年全面开始的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2016,我们已完成249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2017年完成了340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一共完成了589万人,超过一半了。今年计划完成280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如果今年能够顺利完成的话,大头就可以落地了。在今年春节之前,习近平总书记轻车简从,亲自到大凉山看望准备要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村村民,同时实地考察了一个已经完成易地扶贫搬迁的村,给予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充分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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