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戈尔巴乔夫的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理论和路线的引导下,苏共崩溃了,苏联解体了,并演变为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化的主要标志之一,就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瓦解和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确立。当然,这有一个过程,并非一下子实现的。从实践上看,真正全面推行私有化,那还是在苏联解体之后;但人们有理由认为,苏联解体后的俄罗斯所实行的私有化和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正是戈尔巴乔夫推行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鼓吹私有化的必然结果。
那么,戈尔巴乔夫是怎样把苏联引上私有化方向的呢?
戈尔巴乔夫上台之初,深知在列宁缔造的、作为十月革命故乡的苏联,科学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如果一下子直截了当地提出私有化的主张,他是一天也呆不下去的,更不要说实行私有化了。他在苏共已被解散、资本主义复辟已经基本实现的1991年11月就曾说:
【“应该改变制度,我当时(指他上台不久——引者)就得出了这个结论。但是如果一开始,社会还没有作好准备,就这样提出问题,那将一事无成。”(《与〈莫斯科新闻〉主编谈话》)】
于是,他采用迂回的方式,使用似是而非的语言,制造思想混乱,诱编群众跟着他走向私有化。具体说来,戈尔巴乔夫采取的手法有以下四个特点:
第一,通过诋毁社会主义公有制,为私有化鸣锣开道。
人们知道,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特征,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还是实行生产资料的资本家私有制,这是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的一个本质区别。坚持社会主义,就必须坚持生产资料的公有制,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是社会主义的一项基本实践。然而,戈尔巴乔夫作为苏联共产党的主要领导人,不但不捍卫社会主义公有制,反而采取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手法,对公有制大加鞭挞。他把由于经济体制不完善而引起的一些弊病,统统归咎于公有制特别是全民所有制,诽谤它是“产生经济的危机状况的主要原因和摆脱这种危机道路上的主要障碍”。说公有制的统治“使人同生产资料失去了联系,排除了建立创造性劳动条件的可能性”。还说公有制是“行政命令体制的基础,这种体制束缚我们整个社会,不打破这种体制,国家根本不可能复兴和革新”(以上引语均见1990年8月18日《在敖德萨军区的讲话》)。不言而喻,要打破那种束缚整个社会的行政命令体制,当然首先就必须打破这种体制赖以存在的基础——公有制;要取得“改革”的成功,当然就必须铲除公有制,而代之以私有制。这就是戈尔巴乔夫所要引出的结论。
否定公有制和主张私有化,这本来就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对公有制的攻击,必然伴随着对私有制的推崇。有戈尔巴乔夫带头攻击公有制,一些学者如以沙塔林为代表的一批经济学家也就有恃无恐地往公有制脸上抹黑,日益放肆地往私有化脸上贴金,说什么私有制可以克服公有制造成的“异化”,可以解放被公有制所束缚的“人的个性”,可以实现在公有制下所不能实现的“社会公正”、“社会稳定”,等等。在这样一股诽谤公有制、吹捧私有化的风浪中,群众的思想被搞乱了。这是戈尔巴乔夫的第一步。
第二,通过宣扬笼统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引向以私有制为主体的“混合经济”。
起初,戈尔巴乔夫只是反对国家所有制的垄断,笼统地主张“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他在1990年3月说:
【“不进行所有制关系的深刻改革,经济改革就是不可思议的。苏共主张多种多样的所有制形式。这些形式平等和合理的竞争是公民自由、劳动者实际选择发挥自己才能的方式方法以及保障消费者权益的经济基础。”(《走向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苏共中央向苏共二十八大提出的行动纲领草案)】
经他建议修改的《苏联宪法》宣布:
【“苏联经济制度在苏联公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的基础上发展。国家为发展各种形式的所有制创造出必要的条件并保证平等地保护这些所有制形式。”】
他翻来覆去就是强调笼统的多种所有制并存和平等竞争,而不说明其中以何种所有制为主体,这纯粹是在愚弄群众。其实在戈尔巴乔夫等人思想上,这一点是清清楚楚的。所谓反对公有制的“垄断”,就意味着要取消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而代之以私有制。他们认为,私有制本身就包含着多元所有制形式,实行多种所有制并存和实行私有化是完全一致的。当戈尔巴乔夫认为人们已经接受了模糊的、各种所有制不分主次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主张时,他便立即宣布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就是以私有制为主体的“混合经济”;所谓全面改革所有制,就是实行私有化。受到戈尔巴乔夫高度赞扬的向市场经济过渡的《500天经济计划》和戈尔巴乔夫自己领导制定的《总统方案》,都明确了这一点。后来,《500天经济计划》作者沙塔林就直言不讳地承认:“社会主义概念就是实行财产私有、企业经营自由和市场经济”,就是西方的经济制度;并且说自己持有这种看法“已有25年了”(1990年12月29日《在接受法国记者采访时的谈话》)。
第三,利用模糊的“非国有化”,引向明确的私有化。
1990年8月,戈尔巴乔夫提出:
【“我们应当把非国有化的任务看作是一项最重要的任务。”(1990年8月18日《在敖德萨军区的讲话》)】
但是,他对非国有化的解释是非常含糊的,既可以指改变国有企业的经营形式、实行企业自主经营,也可以指把国家所有制改变为集体所有制,更可以指把国家财产分散归个人所有,即私有化,随便怎么理解都可以。在含糊不清的“非国有化”后面,他却把极大的热情倾注给私有化。
过了两个月,戈尔巴乔夫便把“非国有化”与私有化并提,要求“采取非国有化和私有化的刻不容缓的措施”(《稳定国民经济和向市场经济过渡基本方针》,1990年10月18日)。他对私有化也作了非常含糊的解释。他说:
【“不一定把私有化理解为只是向私有制转化,而应理解为通过在各种条件下向集体、合作社、股份公司、外国商行、私人转让或者出售国家财产的手段改变所有者的更为普遍的进程。”(同上)】
对私有化作这样宽泛的说明,也是为了模糊人们本来十分明确的对什么是私有化的理解,以便减少实行私有化的阻力。后来,他就不提非国有化,而只提私有化了,并且强调私有化主要是向私有制转化,因为“没有私有制,一事无成”。这就很清楚了,他的“非国有化”实际上就是私有化,就是实行私有制,只不过在当时的条件下需要一步一步地来。俄罗斯经济学家普切林采夫说得明白:
【“非国有化就是私有化,也就是资本主义化。可以说,非国有化是私有化的初级形式,私有化是非国有化的高级形式。开始时说非国有化,后来都说私有化。”】
第四,通过谈论抽象的市场经济,引向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
戈尔巴乔夫在系统地提出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路线以后,就把向市场经济过渡作为他的经济纲领。他反复强调:
【“除了向市场过渡,别无选择。全世界的经验都证明了市场经济的活力和效率。”(同上)】
姑且不论他对市场经济的作用的认识是否全面,是否正确,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起初他只是抽象地讲市场经济,只讲市场经济一般,而不讲市场经济特殊,不讲他所主张的市场经济是在什么性质的所有制基础上运行的,他的市场经济的社会性质是什么。这个问题是随着亮出混合经济以私有制为主体、实行私有化的底牌后而明晰起来的。戈尔巴乔夫认为,在国家所有制基础上不可能建立市场经济,他说:我们以往所进行的围绕着建立真正市场的所有改革,“由于维持着国家所有制的垄断,全都遭到了失败”(1990年8月18日《在敖德萨军区的讲话》)。因此,他主张,
【“为了形成自由商品生产者这个市场经济的最重要因素,需要尽快把大部分企业从国家包办下解放出来,实行私有化。”(《稳定国民经济和向市场经济过渡基本方针》,1990年10月18日)】
戈尔巴乔夫等人认为,市场关系的主体是以企业家为代表的自由商品生产者。他们认为,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一个根本缺陷就是没有这样一个以企业家为代表的自由商品生产者阶层。因此,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首要任务之一就是要培育这样一个阶层。1990年戈尔巴乔夫的《总统方案》和沙塔林的《500天经济计划》都规定了培育企业家阶层的一系列具体措施。根据具体措施的要求,所谓企业家阶层,是以私有化为前提的,他们占有并可以自由支配生产资料、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这个阶层不可能是别的,只能是资产阶级及其代理人。可见,戈尔巴乔夫所主张的市场经济,排除了国家所有制占主体地位的可能性,甚至也排除了其它公有制形式占主体地位的可能性;它是以企业家阶层作为主体,以私有制占主体地位的多元所有制结构为基础的。这种市场经济只能是地道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到前苏联人民看明白这一点,已付出了极其惨痛的代价。
前苏联、东欧国家通过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改革,用私有制代替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实现了资本主义复辟。苏联人民七十多年流血牺牲艰苦奋斗换来的建设成果毁于一旦,从而导致生产大幅度下降,严重的两极分化,人民生活不断恶化。历史是一面镜子。认真总结前苏联怎样往私有化发展的经验教训,将会使我们更加坚定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摘自《真理的追求》1997年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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