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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树贤: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 夯实国家治理现代化基础
点击:  作者:黄树贤    来源:求是  发布时间:2017-07-08 09: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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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意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统领,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对城乡社区治理作出全面、系统、深入部署,是推进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一、深刻认识《意见》的重大意义

 

      《意见》作为首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对城乡社区工作进行专门部署的政策文件,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城乡社区治理的高度重视和高瞻远瞩,对于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创新基层治理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这是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指出:“社区虽小,但连着千家万户,做好社区工作十分重要”,“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明确提出“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等重大任务。《意见》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具体化,为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提供了基本遵循。

    

      这是完善我国社会治理体制和治理格局的重要举措。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最基本的单元。随着经济社会结构加速转型,城乡社区日益成为社会群体的交汇点、社会矛盾的积聚点和社会治理的着力点。但我国城乡社区治理目前仍然存在体制机制不健全、资源投入不到位、动力转换不充分等瓶颈问题。《意见》积极构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相结合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和关口前移,有效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和风险,为维护基层和谐稳定健全了长效机制。

    

      这是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最后一公里”,提升居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举措。城乡社区联系群众最直接、服务群众最具体。党和政府的大政方针,要靠城乡社区宣传贯彻和执行;延伸到基层的各类公共服务项目,要靠城乡社区组织实施和提供。面对居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生产生活需求,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功能仍然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特别是统筹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保障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任重道远。《意见》积极回应居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重提升城乡社区依法办事、执行政策、服务群众能力,明确了健全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水平、补齐治理短板等系列重大举措。

 

      二、准确把握《意见》的部署要求

 

      《意见》立足国情社情民情实际,直面当前基层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了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为实现党领导下的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科学指导和行动指南。

    

      一是要把握城乡社区治理的思路导向。《意见》提出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的总体要求,强调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必须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关键、政府治理为主导、居民需求为导向、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党的领导、以人为本、改革创新、城乡统筹和因地制宜,着力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实现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是要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和改进街道(乡镇)、城乡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工作的相关制度,加强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城乡社区延伸。切实履行基层政府城乡社区治理主导职责,制定基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派出机关在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以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加强对城乡社区治理的政策支持、财力物力保障和能力建设指导。注重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础作用,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增强开展社区协商、服务社区居民的能力,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极作用,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统筹发挥社会力量协同作用,完善扶持政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

    

      三是要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增强社区居民参与能力,组织居民群众协商解决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困难问题和矛盾纠纷。加快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城乡社区服务机构,编制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目录,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措施,创新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方式,鼓励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社区服务业,促进城乡社区服务项目、标准衔接,提高社区服务供给能力。培育心口相传的城乡社区精神,建立健全社区道德评议机制,发现和宣传社区道德模范、好人好事、善行义举,发展社区志愿服务,形成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守望相助的良好氛围,强化社区文化引领能力。加快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建设步伐,制定修订社区治理法律法规,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增强社区依法办事能力。完善利益表达、心理疏导、矛盾调处机制,防范打击黑恶势力扰乱基层治理,提升社区矛盾预防化解能力。提高城乡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水平,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务实推进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建设,增强社区信息化应用能力。

    

      四是要补齐城乡社区治理短板。改善社区人居环境,做好城市社区绿化美化净化、垃圾分类处理、噪声污染治理和水资源再生利用,解决农村社区垃圾收集、污水排放、秸秆焚烧以及散埋乱葬问题。加快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标准,逐步实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通过居民群众协商管理、委托社会组织运营等方式,提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利用率。优化社区资源配置,探索建立基层政府面向城乡社区的治理资源统筹机制,推动人财物和责权利对称下沉到城乡社区。推进社区减负增效,依据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进一步清理规范各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和加挂的各种牌子,精简社区会议和工作台账,全面清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各种证明,取消对社区工作的“一票否决”事项。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议事协调机制,探索在城市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实行自治管理、在农村社区提供物业服务。

    

      五是要强化城乡社区治理组织保障。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格局;逐步建立以社区居民满意度为主要标准的社区治理评价体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强化财政保障支持,统筹使用各级各部门符合条件的相关资金,重点支持做好城乡社区治理各项工作;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创新资金使用机制,有序引导居民群众参与确定资金使用方向和服务项目,全过程监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统筹管理城乡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成员和其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加强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和作风建设,提高社区工作者依法办事、执行政策和服务居民能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完善政策标准体系和激励宣传机制,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理论政策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城乡社区治理先进经验,积极开展城市和谐社区建设、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和城乡社区结对共建活动,大力表彰先进城乡社区组织和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良好氛围。

 

      三、认真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城乡社区治理是具有基础性质的重要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精心谋划、精细施策,精准发力,确保《意见》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一是要强化政治引领。切实加强党对城乡社区治理的领导,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城乡社区治理的主线。完善党领导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体制机制,落实省级党委政府决策制度、市县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和街道(乡镇)党(工)委书记直接责任,研究解决城乡社区治理的重大问题;拓宽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引领城乡社区治理的路径,加强城乡社区党组织建设,引导城乡社区党组织强化政治功能,选优配强城乡社区党组织书记,全面提高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城乡社区治理提供有力政治保证。

    

      二是要精心谋划部署。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和《意见》精神上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按照《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意见》要求和职责分工,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加强各级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建设,做好统筹指导、组织协调、资源整合和督促检查。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按照《意见》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和施工图有序推进。

    

      三是要深化改革创新。各有关部门要梳理细化《意见》明确的各项改革任务,围绕政策关联度高、部门协调难度大的改革举措着力攻关,切实抓好社区协商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减负增效工作等重点任务,有效解决涉及体制机制的瓶颈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用好各级城乡社区治理实验载体,推动城乡社区治理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加强对《意见》的跟踪问效和督促指导,及时总结群众创造和地方经验,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和创新格局。

    

      四是要做好宣传解读。进一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城乡社区治理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对地方党政领导、街道(乡镇)干部和城乡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采取城乡居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意见》解读,扩大政策影响、宣传先进典型、推广创新经验,引导广大城乡社区居民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城乡社区治理,为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作者: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

 

责任编辑: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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