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有关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为做好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各地围绕加强国有企业党组正在行动起来。
湖南属于特别重视的地方。8日下午,湖南省召开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家毫提出了“四不”,即“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坚持党组织对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坚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明确了发挥国企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的指导思想。
杜家毫也指出了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三方面基本要求。不仅全省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明确工作责任、深入贯彻落实,而且对全国也贡献了经验和智慧,值得借鉴。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作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是多年来的实践总结,是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的有力举措,一定要在工作中不断学习贯彻,这对于保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提升国有企业的制度优势和竞争优势,促进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首先,要在顶层设计、运行机制、决策执行上切实维护党在国有企业中的核心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要按照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的要求,推动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国有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要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加以明确,具体的工作方式也要制度化。《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各国有企业应当在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将党组织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工作任务纳入企业的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工作规范,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以及与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使党组织成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在落实中,要摒弃抓党建工作会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错误观念,要解决好基层党建工作的“兼职化”“业余化”倾向,要充分发挥党组织自身优势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和激发企业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与推动企业发展相得益彰。
其次,要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关键作用。《若干意见》回答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与市场化选聘、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关系问题。有序推进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成员工作,上级党组织及其组织部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党委应当在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成员工作中发挥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是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是治国理政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来源,肩负着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的重要责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必须做到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坚定信念、任事担当,牢记自己的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经营管理各项工作中。要求不可谓不高,期望不可谓不殷切,这些关键少数一定要以积极的作为、主动的担当回报党和人民的信任与嘱托,放开手脚干好事、甩开膀子创大业。
最后,要始终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方针。我们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基层干部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要在国有企业落实落地,必须从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严起。要让支部成为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要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企业党组织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既讲道理,又办实事,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党的十八大作出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大部署。2014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仍然应该认真贯彻执行这个意见。党的基层组织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新形势下必须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基层党组织要把服务作为自觉追求和基本职责,寓领导和管理于服务之中,使服务成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鲜明主题,通过服务贴近群众、团结群众、引导群众、赢得群众。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围绕生产经营和队伍建设搞好服务,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建立职工诉求办理制度,开展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组织党员和职工为企业改革发展建言献策。
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要对着问题去、担起责任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要负起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对党组(党委)书记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引导他们把党建工作作为“主业”和“首责”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担起党建工作的担子,以硬的措施、好的办法切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上新台阶。
当然,要全面实现党对经济建设的组织领导,也要“积极推进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促进非公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我们不能顾此失彼,必须提高“弹钢琴”的能力。
路漫漫其修远兮,我们需要不断探索,不断进步,把党在国有企业中的核心地位真正落实。
(作者刘德中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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