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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托”与李黄之死
点击:  作者:思目(jocole)    来源:百年风云从头阅微信号  发布时间:2023-03-10 06:56:37

 

这是网上查到的,唯一一张被确认为李特的照片。

 

谨以此文,纪念中国人民伟大的领袖毛泽东!

 

近些年来,不断有人借为某些历史事件进行正名之机,变着法地往毛泽东身上泼脏水!原红四方面军高级将领李特与黄超之死,就是其中较为典型的一例。

 

之所以反复拿此二人做文章,主要是因他俩都是所谓张国焘的“死党”。西路军失败后,李黄二人与剩余的人员去了新疆,王明、康生等路过迪化(今乌鲁木齐)时,以肃托名义将二人秘密处死。大概是因张国焘分裂党、分裂红军时二人起了很坏的作用,于是某些人硬将李黄之死往毛泽东身上扯。

 

那么,李特与黄超到底因何而死?又死于何时何地?二人之死与毛泽东有关系吗?

 

李特(19021938),安徽省霍邱人,原名徐克勋,号希俠。在莫斯科读书时因个子矮小,被人戏称为“little”,后索性用谐音自行改名为李特。黄超(1906年—1938年),贵州人。二人都是1925年加入中共的老党员,而且都有留俄的经历。1930年二人回国后,于31年先后被派往鄂豫皖苏区。一、四方面军会师时,黄超为方面军政治部秘书长将张国焘的秘书;其时李特为方面军副参谋长。

 

根据笔者考证,最早试图将李黄二人之死硬往毛泽东身上扯的,是博古洛夫的大侄子秦福铨,在其打着研究历史幌子实际胡扯的书里这样写道:“李特、黄超二人是康生杀害的,……。但因为李、黄二人是状告毛泽东,……。此事就这样沉寂下去了。”(注1)至于康生为何要杀李黄二人,秦福铨给出的理由是“他要择木而栖了。”(注2)但秦福铨的说法过于牵强,又是拐弯抹角通过康生才拉扯到毛泽东身上。更令人难以信服的是,其时康生与毛泽东素未谋面,党内负总责又是张闻天——毛泽东远还未到一言九鼎的地步,康生怎么会择毛泽东之木而栖?更何况他是跟随头上顶着“共产国际”头衔的王明,一起从“昆仑山”上下来的“神仙”,又怎么会隔着千山万水就要给毛泽东送上投名状!?

 

如果认为这只是逻辑推断,笔者可举一个实例来佐证——根据贺龙回忆:“任(任弼时,笔者注)到了延安,不去找毛主席汇报,而是去找洛浦汇报。毛泽东同志以军委主席的名义请我们吃饭,他向毛主席只简单地谈了一下。……。七大时,任是秘书长是他先在台上讲话,讲了很长时间,他讲完了,才让毛主席讲话,致开幕词的不是毛主席,实际是他。”(注3)由此可见,即使时据高位的康生慧眼识英雄,那也得见过毛泽东才有可能。

 

大概是汲取了秦福铨的教训,这后面往毛泽东身上泼脏水的得另辟蹊径——既然其时的康生距离毛泽东太远,那就选个近的——起先他们将目光瞄到有肃反专家之称的邓发身上。邓发已于19379月从莫斯科回到新疆,任中共驻新疆代表兼第十八集团军驻新疆办事处主任,所以李黄被杀可以通过他进而联系到毛身上。可后来发现其实邓发与毛泽东关系并不好,在闽赣苏区时同博古等打压过毛泽东,所以说邓发为毛杀人恐怕过于牵强。于是,又把目光转向19382月,调到新疆工作的“周彬”身上。可这些泼脏水的人忽略了一个重要事实,李特与黄超与毛泽东没有大的过节——黄超从未与毛泽东当面发生过争吵,李特也不过是草地分裂时追上去骂了几句而已。这与博古等苏区时排挤、孤立毛泽东显然不可同日而语,毛泽东又怎会瞒着中央政治局杀他们二人呢?!所以“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那么,这些人到底是如何硬将李黄二人之死强加到毛泽东身上的?这难免说来话长,且听笔者一一道来,再根据可靠地史料进行分析与探讨,尽可能还历史本来面目。

 

要想弄清李黄之死的来龙去脉,首先的从二人是被以何罪名被杀。根据张国焘回忆,“在一次我和王明的单独谈话中,……,他告诉我:‘李特、黄超就是托派,他们在迪化经邓发审问,已招认是托派,并已被枪决了。’”(注4

 

那何为托派呢?为什么是托派就要被枪毙?其实不仅是今天的人们,那个时代的大部分(中共)党员——即使身居高位没留过俄的也没几个人能完全明白,所肃的这个“托”究竟指的是谁或到底是什么组织?

 

这个“托”指的是托洛斯基,是俄共与国际共运历史上最重要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之一,后因前苏联的工业化道路和一国能否建成社会主义问题与斯大林等成为死敌。严格说来,肃托原本是苏共(斯大林)内部,对所谓托洛茨基一派的清洗。唯一能同中国扯上关系的,就是托洛斯基曾于1927年,因斯大林对中国大革命的失误进行过尖锐批判!故陈独秀等被清除出中共之后,于19315月成立过托派“中央”,但不久便由于人数少且并无统一的组织成为昨日黄花。可事情随着王明与康生从苏联回国发生了变化——先是康生于19381月发表了《铲除日本帝国主义的走狗——托洛茨基匪帮》一文,指责陈独秀等为接受日本特务机关津贴的汉奸,并将“托派”与反动的汉奸等相提并论。其后,中共中央于19382月,正式下达《关于扩大铲除托匪汉奸运动的决定》,自此在党内开展肃托运动。

 

那么,王明及康生为何下车伊始就要在中共党内“肃托”?而其时党中央的毛泽东等人又为何没有进行抵制呢?这是因为王明和康生等从莫斯科返回国内时,是带着共产国际的尚方宝剑来的——共产国际在19371010日关于中国问题的决议中指出:“必须最大限度地提高革命警惕性,经常审查干部和党的机关工作人员,坚决清除党和红军中一切可疑的和不可靠的分子,特别应清除暗藏的托派分子、陈独秀分子和罗章龙分子,这是一项迫切的任务。在这方面党做得还远远不够。”这就是中共中央为何随后,便不得不下达《关于扩大铲除托匪汉奸运动的决定》的由来。

 

那泼脏水的人又是如何将李黄被杀的责任转嫁到毛泽东身上的?由于这些人拿不出真材实料,便采取东一句西一句“吊胃口”的手法,上来就是诱人的“噱头”——“李特、黄超不就被邓发、周彬以托派名义给杀了嘛”!对于大部分喜欢红军史的网友而言,“邓发”的大名可谓如雷贯耳!在党内尤以“杀人如麻”著称。那这位被隆重请出来的神秘人物“周彬”又是何许人也?对中共早期历史不太熟悉的网友可能会很好奇,这位名不见经传的“周彬”怎么能与大名鼎鼎的“肃反专家”邓发相提并论?其实说破了大家就会有恍然大悟之感,这个“周彬”其实是毛泽民的化名,尽管他是毛泽东的亲弟弟且入党时间(192210月)也远早于邓发(192510月),但在党内外的名气和地位却难望邓发的项背——这就是为何将邓发之名列在周彬之前的原因。如前所述,由于邓发与毛泽东关系不睦,所以必须将“周彬”与李黄之死联系上,否则无法攀上“周彬”的哥哥——毛泽东。

 

但如何才能将周彬与李黄之死联系上呢?于是进一步做出了解释:“19382月毛泽民携妻钱希均等到迪化。……不久,李特和黄超以‘托派’罪名被秘密处死。两人之死至今仍是一个谜:到底是谁下的命令,何人执行的?到今天也无从知晓。在毛泽民到达后,两个红四方面军的高级干部,就这样不明不白、无声无息地消失了。”——这真是令人啼笑皆非!说来说去,只不过是在时间有所重叠而已!这简直是“狗带嚼子——胡勒”!只是因为在那个时间段抵达新疆,又何止毛泽东的亲弟弟一人!这理由也太浅薄了吧。

 

那么,其时毛泽民是去执行处决令吗?稍微对红军史有点儿研究的人都知道,毛泽民在中共负责的是经济工作,怎么会冷不丁地跑到新疆去“肃托”了呢?毛泽东考虑事情向来比较周全,怎么不至于笨到派自己的亲弟弟去杀人——这从毛泽民1939年在写给共产国际的报告中可得到佐证:“因我是泽东同志之亲兄弟,党内许多重要事件并不告诉我。泽东同志也因避免借口,党内斗争从未和我谈过”。翻看一下历史记载就会晓得,毛泽东当年在中央苏区挨整时,并未波及到毛泽民身上,所以此言不虚。再者,其时毛泽东主要负责的是军事工作,怎么可能瞒着中央书记处派毛泽民去执行“肃托”任务?退一万步讲,即使真的要去执行“肃托”杀人任务,总不会带着自己的老婆一起去执行吧!?

 

 

图片截自中央电视台专题片《毛泽民4》,436秒。

 

我们来看一下,毛泽民是何时、又为何被派往新疆的?

 

按照正规史料的记载,毛泽民于193712月经中央批准,前往苏联学习养病。但根据耘山、周燕所著的《革命与爱:共产国际档案解密毛泽东毛泽民兄弟关系》一书中揭示,毛泽民此行还肩负另一个使命,就是劝说其大嫂——毛泽东的夫人贺子珍——返回延安的。关于贺子珍去前苏联一事,网上文章汗牛充栋,无需笔者赘言。那毛泽民追上了吗?据史料记载,毛泽民一路追赶,终于追上了因鼠疫被耽搁在迪化的贺子珍。但遗憾的是贺子珍不听劝阻,执意孤身去了莫斯科。按说,毛泽民本可一同前往,但实际毛泽民却被留在了新疆。那为什么没有按计划行事呢?是否如那位自以为是的人物所言,盛世才得知毛泽民的身份后,为与毛泽东拉近乎要求将其留下?我们来看一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根据明确地史料记载,大约在1938年的1月初,盛世才再次给延安发电,请求中共派员协助其政府工作,为此中共中央决定派毛泽民去。但由于其时中共的通讯手段落后,无法即使掌握毛泽民等人的行踪,于是便给时任“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主任的方林发报。如同毛泽民化名“周彬”,这个“方林”是邓发的化名。电报的具体内容为:

 

 

图片截自中央电视台专题片《毛泽民4》,357秒。

 

上述这短短二十余字的电文,佐证了这样几件基本事实:一是若无此封电报,毛泽民肯定会贺子珍一起,去苏联学习养病。问题来了:一是一个匆忙路过的人,实现又未安排,为何会冷不伶仃被突然派去执行“处决”李特跟黄超这样的特殊使命?!二是毛泽民拟任的“建设厅长”,显然与“肃托”工作无关,更不消说执行所谓的“处决”了——总不能由“建设厅”的人行刑吧!?三是“但需改名”这句说明一个简单的事实,中共中央并不想暴露毛泽民的真实身份。第四,更重要的是,此电文说明这样一个简单事实,毛泽东绝不可能瞒着中央其他领导单独给毛泽民下达处死李黄的电令!退一万步讲,即使毛泽东真的能在发电时欺瞒其他中央领导,那方林(邓发)呢?能瞒过他吗?——电文要先通过方林译成文字,才能交到毛泽民手里!所以,这份电文透露出的信息,间接佐证“周彬”与李黄之死无关。

 

不客气地说,那些爱泼脏水的人之所以敢这样肆无忌惮的瞎联系,无非是仗着大多数人对这段历史知之甚少!可说句难听的大实话,他们也不过仅知其一,不知其二而已。当年中共在在新疆的机构拢共只有两处,一是为西路军余部设立的“新兵营”,另一为是年十月方正式成立的“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其时陈云、滕代远等住在“八路军新疆办事处”,根据黄火青回忆:西路军余部皆驻扎在“新兵营”——“我和曾传六在祁连山一起打前站带路,比较熟悉了,他是党委成员,我和他同住西屋,其他人住在一排三间的上房。”(注5

 

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最初设在督办公署,后来迁到新疆边防督办公署第二招待所。这个“第二招待所”原为新疆塔城行政长官赵德寿的私人住宅,是一座土木结构、中俄合壁式的二层楼房。值得注意的是,为了维护统一战线,八路军办事处的牌子仅挂了两个月,就于是年的11月底改称“南梁第三招待所”——“当时的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不公开对外,不挂牌子,只称‘南梁第三招待所’。我方工作人员不能公开与社会各阶层人士接触,具有保密的性质。……。办事处没有自己的警卫和武装力量,而是由盛世才方面配备副官、卫士(公务员)、门卫、马夫和炊事人员等。办事处也没有自己独立的通讯联络设备,与党中央联系时,通常使用自己的密码,经过盛世才的电台呼叫延安。”(注6

 

那李特及黄超到底于何时不见了呢?这可参阅黄火青的相关回忆:“有一天开个什么会,我们十来个人加上陈云等五六个人。李特和黄超又在会上发泄对党中央、对共产国际的不满。”(注7);“193711月下旬,陈云回延安去了”(注8);“12月,李卓然、曾传六、李天焕、李先念和郭天民等奉命调回延安,我奉命留新疆。……西路军留下来工作的干部还有汪小川、黄义明、周純麟、潘同(后叛变)和胡东等几个人,……”(注9)这也与王明路过迪化的时间相符——据《王明年谱》记载,王明19371114日到达迪化,29日由新疆飞抵延安。另据李先念回忆,他和曾传六、李天焕等返回延安时,李特与黄超还去给他们送行。这些回忆意味着,李特和黄超是年11月还活着,12月已不知所踪。

 

 

小黄楼为原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中红网红色图库)

 

根据前述中央给“方林”(邓发)电文的时间可知,毛泽民是于19382月初,方抵达迪化的——距离李特和黄超失踪约已过去两个月左右,这意味着他俩的失踪与“周彬”(毛泽民)毫无关系。而且“周彬”的首要任务,当然是去动员他大嫂回心转意。于是,那位泼脏水的人不得不再次狡辩说——将时间向前延伸了一个月:“19382-3月,王明在延安通知张国焘,李黄因为托派问题,在新疆被邓发处决。张听后毛骨悚然,……。”对于这毫无史料依据的说辞,立刻遭到另一位熟悉这段历史的网友的驳斥:“张国焘回忆录称王明是在12月初告诉他李黄被枪决,有时间差”!可那位网友居然厚着脸皮反驳道:难道“张是王明告诉他四个月后才跑的吗?”

 

那到底谁说的对呢?你还别说,根据史载,王明“19382-3月”间,还真有一次回延安的记录。笔者猜测,那位人物之所以敢梗着脖子死犟,大概以为缺乏直接的史料记载,其说辞很难被证实为谎言!可事物的发展往往出乎人的预料——据《王明年谱》记载,王明于19371218日,同周恩来、博古等抵达武汉;1938224日,与周恩来等返回延安,开完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后又返回武汉。《王明年谱》中的相关记载证实,到是年4月张国焘叛逃之前这段时日里,王明没有再去过新疆。那有没有可能王明2月在下旬返回开政治局会议期间,又一次同张国焘谈及或告知李黄之死的呢?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其时张国焘虽已开始被批判,但仍然为中共中央的核心人物——政治局常委。

 

这不难分辨,只要认真仔细地阅读张国焘的相关回忆,就会很容易找到答案——张国焘在前述那段回忆(即注4)之后,紧接着说道:“我切齿痛恨地说:‘李特、黄超是托派!那任何人都可被指为托派!’王明回答说:‘你不是托派,不过受托派利用。’……他一直有所怀疑,这次他在新疆,将他们逮捕审问,果然他们直供不讳,都是托派,自然也只有把他们惩之于法了。”(注10)看到没有,张国焘的说法明白无误!在其回忆中所言及的“这次他在新疆”,指的就是193711月那次——因为王明没有再去新疆!

 

通过以上所引述的张国焘回忆可以清楚地知晓,他始终将李特与黄超被当“托派”处死的责任,归结到王明身上——并无片言只语涉及到毛泽东。历史告诉我们,尽管张国焘与王明之后的所选择的道路不相同,但在对待毛泽东的态度上两人相差无几!如果张国焘疑心李特和黄超是被毛泽东所害,当会直言不讳而绝不会有任何隐瞒或偏袒。而背负斯大林和共产国际光环的王明,也绝不会主动为其时的毛泽东去背杀人的黑锅——且不说如果真是“周彬”(毛泽民)将李黄处死,王明又是如何知道的?又为何会说“这次他在新疆,将他们逮捕审问,果然他们直供不讳,都是托派,自然也只有把他们惩之于法了。”这也是为何之前所有关于处死李黄的猜测,几乎无一指向毛泽东。

 

 

王明夫妇。(图片取自网上)

 

我们可再来回顾一下,其时毛泽东对所谓的托派又是什么态度呢?根据史载,19378月陈独秀出狱后,主动与中共驻南京的代表进行接触。根据张国焘回忆,是年10月罗汉作为陈独秀的代表去延安,同中共中央商谈合作事宜。罗汉是湖南浏阳人,“五四运动”的组织者与参加者,中共早期党员,与毛泽东和张国焘等是老相识。因政见不合,1930年与中共脱离组织关系,是陈独秀“托派”重要骨干。在与张国焘会面时“说到陈独秀先生过去对中公的贡献,两个儿子为党牺牲了,……他还说明陈独秀先生等是坚持抗战的,赞成中共现行抗日民族统一阵线的策略,认为国共既能恢复合作,社会主义的老同志们更应该重新团结在一起。”(注11);“毛泽东同情罗汉这种活动,觉得中国的托派不能与苏联的托派相提并论,……他曾向我表示可以与陈独秀先生等形成某种合作关系,以期一致抗战。”(注12)毛泽东的这种想法,很快便遭到王明的强烈反对:“1937年底,在我回到延安之后,便得知毛泽东已和陈独秀的代表罗汉达成协议,因此毛泽东允许托陈集团的成员全部恢复党籍(由于我回到延安,‘恢复党籍’的计划才未实现)。”(注13

 

通过以上历史回顾可以看出,中共中央有关肃托的决定19382月才开始下达,毛泽民193712月即离开延安,而毛泽东对陈独秀等所谓的托派又是那种态度,所以那种企图将以“肃托”罪名处死李特及黄超的责任硬往毛泽东身上扯,纯粹是胡说八道!

 

那么,李特与黄超到底是如何被打成托派?又是在何时、何处被处死的?

 

对于李黄二人被打成“托派”的原因,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通行的说法是,邓发组织西路军抵达新疆的高级将领们对张国焘的路线展开了批判,大部分人都支持邓发的结论,唯独李特黄超两人不同意邓发所做的结论,并同邓发进行了相当激烈的争吵,并提出要到苏联向共产国际和斯大林反映王明的问题,和左倾中央路线的错误给中国革命造成的巨大损失。这显然是毫无依据的胡说八道!几乎所有抵达新疆的高级将领们都无此记载,如果说四方面军的李先念等有所顾忌的话,黄火青等总不会吧?!所以,真正有参考价值的,还是前面引述的黄火青那段回忆。

 

对于李黄二人为何被打成“托派”,起初笔者也是百思不得其解!从中共党内斗争的历史看,一是王明与李特、黄超(在莫斯科)虽有交集,但却似乎没有发生冲突的记载。毋庸置疑,如有,除非改换门庭,否则以王明的性格绝不会放过。那么,为什么王明到达迪化短短几天,就把李黄二人打成“托派”?而其他人不但相安无事,而且根本毫无察觉呢?笔者经过反复阅读相关史料记载,终于得出结论,很可能是与其时也在新疆工作的的俞秀松等,有着莫大关系!对于张国焘口中“中共创始人之一”的俞秀松,估计绝大部分人都不甚了解,因此有必要简单介绍几句。

 

俞秀松(18991939),又名寿松,字伯青,化名王寿成,浙江诸暨人。1920年夏,俞秀松参加了中国共产党上海发起组,成为中国共产党最早的党员之一。822日,上海创建社会主义青年团,陈独秀派他组织社会主义青年团(简称SY)并担任书记。1925年俞秀松来到莫斯科,随即进入中山大学学习。李特与黄超早于他之前进入中山大学学习,但二人于1930年底离开苏联回国。俞秀松则继续留在莫斯科,先后在莫斯科中山大学和列宁学院学习和任教。在此期间,俞秀松时常与王明发生分歧和争论,到最后发展成激烈冲突!1927年王明捏造罪名,给俞秀松等人扣上“江浙同乡会”的帽子!后查无实据不了了之,但王明却不算完。1931年得到米夫支持的王明再次发难,以反对中央领导为名,给俞秀松、董亦湘、周达文等人戴上“托派”的帽子。

 

1933年,俞秀松与周达文、董亦湘等六位人,被派到苏联远东伯力工作。19356月,联共党中央派遣俞秀松、张逸凡等20余人进入新疆,帮助当时亲苏的新疆督办盛世才稳定政局、实施建设。1936年夏,俞秀松与盛世才的小妹盛世同结为夫妇,但由于刚直不阿加上书生意气,严重得罪了盛世才等一大批上层人物。1937年王明、康生等归国之前,利用会见斯大林的机会,诬告俞秀松和周达文等人是“托派”。11月,王明、康生等回国途经迪化时,与盛世才会面后很快沆瀣一气。当盛世才拿出一叠照片,问王明认识不认识这些人?王明立刻说这些人都是托派,并诬指俞秀松为托派的头头!并答应盛世才回延安后,马上送这些人的材料来。于是,俞秀松、万献廷等人,先后被捕。

 

联想到李黄二人与俞秀松在莫斯科有过五年的交集——显然熟识,俞秀松又兼着新疆航空学校和军官学校政治教官等职,所以从他二人失踪的时间上推断,极有可能因与俞秀松等人交往而受到牵连一起被秘密逮捕的!此外依据常理,如果王明等要在西路军剩余人员中抓“托派”,再怎么着也不会只抓李黄二人。

 

至于李黄二人被处死的时间和方式,留在新疆的我党同志无一人知晓。比较可笑的是博古的大侄子秦福铨,言之凿凿说李黄二人是被勒死后,装到到麻袋里给埋了,并煞有介事信誓旦旦地说,是听李先念的部下告诉他的!博古的这位大侄子听来的“史实”有个共同点,那就是所有的当事人全都已作古。也就是说,无法查证!但本文前面已介绍过,“办事处没有自己的警卫和武装力量,而是由盛世才方面配备副官、卫士(公务员)、门卫、马夫和炊事人员等。”(见注6)所以,如果方林(邓发)或周彬(毛泽民)要处决李黄二人,要么用盛世才的人,要么用西路军剩余的人!如是,又怎能保得住密?!

 

我们来看一下,俞秀松等人的归宿:19386月,俞秀松和张逸凡等被转押至苏联,随即便被关进了监狱。时至1939221日,俞秀松等被苏联最高法院军事委员会判为死刑被处决!我们可以简单地思索一下,王明恨之入骨的俞秀松等尚且如此,同样被扣上“托派”帽子的李特及黄超大概不至于立刻被处死!笔者做出如此推断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受到宋侃夫的启发:据闻黄、李在新疆是被康生杀掉,也可能是把他们搞到苏联杀掉的。(注)

 

注释:

1:见秦福铨《博古和毛泽东及中华苏维埃的领袖们》,第169页。

2:见秦福铨《博古和毛泽东及中华苏维埃的领袖们》,第170页。

3:见《中国工农红军第二方面军战士资料选编(四)》,第259页。

4:见张国焘《我的回忆》第三册,第426页。

5:见《黄火青回忆录》,第145页。

6:见滕久昕所著《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首任主任滕代远》一文,第六自然段。

78:见《黄火青回忆录》,第146页。

9:见《黄火青回忆录》,第146147页。

10:见张国焘《我的回忆·第三册》,第426页。

1112:见张国焘《我的回忆·第三册》,第421页。

13:见王明著《中共五十年》,东方出版社20043月版,第184页。

14:见齐特整理《宋侃夫口述:红四方面军电台始末》一文之“注26”。

 

作者:思目(jocole);来源: 百年风云从头阅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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