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不要求博士生发表论文了,带了一个好头,受到普遍欢迎。
还有一个规定也是应该废除的。
有些高校,不仅是有的985,有的211和一般的地方高校评职称,又是要求科研成果,又是要求国家课题,还要求有出国半年到一年的经历。
西南大学《关于2018年第2次引进人才特别评聘工作的通知》申报条件第六条规定:
在申报晋升特别评聘高级职务的,必须有10个月及以上国(境)外留学(工作)经历;申报确认高级职务的,不受此条件限制。
这样的要求没有考虑专业的差别,是全校普遍适用的。所以导致一种奇怪的现象,那些中文、中国历史、马克思主义专业的老师们也要出国进修。这种规定说到底是一种懒政。有些外行没有水平评老师们的科研水平,就规定一些“硬杠杠”,以此卡人,减少自己的麻烦。
这种规定本质上是一种文化自卑心理,与文化自信的时代要求格格不入。一位研究外国问题的顶级专家说过,我们的水平充其量相当于人家大学生的水平。外国人掌握中文、中国文化更难,他们的中国问题专家相当于我们的高中水平就不错了。他们中有些人之所以被炒热,也有我们一些人的饭碗有关。他们的学术规范、视野与我们大相径庭,按照我们的标准完全是门外汉。有些问题我们没有真正百花齐放,他们才有存在价值。
就当今世界的马克思主义研究来说,除了文本研究,应该承认中国是最先进的。马克思主义是改变世界、指导实践的理论,国外的研究大部分是空的。中国的实践为马克思主义研究提供了深厚的土壤。由于语言的隔阂与翻译的欠缺,中国学者的研究与中国作家的作品一样长期受到轻视。要研究21世纪的马克思主义不到中国来、不向中国学者请教,能有什么有价值的成果?我们去国外学不是本末倒置?
这种规定还不改变就是缺乏政治意识的表现。我们每年向国外进贡大量的版面费,出国进修进贡给人家的钱比版面费又要高多了。应该停止的道理是一样的。
职称本质上应该是对学术水平的承认。应该剥离附加在上面的那些非学术的东西。看结果就不必看过程。如果有课题的和没有课题的相差无几,从投入产出上说不是没有课题的更应该上?拿了国家的钱本来就应该出成果的,不拿也出了不是更应该得到鼓励?
许多事情不纯粹了。
课题、职称许多情况下是学术以外的事情决定的。这样怎么能够引导老师们自己“明德引领风尚”?应该尽快改变了。
本文作者:刘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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