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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院士梅宏呼吁:大数据治理问题必须提上日程!
点击:  作者:记者    来源:上游新闻  发布时间:2019-04-06 14:08:38

 

 

“数据作为一种资产的地位仍未通过法律法规予以确定。如何有机结合技术与标准,建立大数据共享与开放环境仍需要进一步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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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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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院士梅宏(左)。

 

大数据杀熟、大数据牢牢地把你圈在一定范围……近日,在2019年全国大数据标准化工作会议暨全国信标委大数据标准工作组第六次全会上,中科院院士梅宏呼吁,“大数据治理问题必须提上日程。”

 

全球安全解决方案支出大增

 

对于大数据,很难不提及大数据杀熟,而这就是大数据的安全与隐私保护。梅宏院士说,大规模的数据泄露以及数据监听、窃取事件所引发的数据安全、隐私保护等问题已严重影响到社会安全和国家安全。

 

为此,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多措并举加大数据安全保障。“比如美国2015年出台《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安全信息共享的参与主体、共享方式、实施和审查监督程序、组织机构、责任豁免及隐私保护等。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在2018年正式生效,引入数据被遗忘权、可携带权等,全面提升个人数据保护力度。”

 

当然,我国也在2016年12月发布《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在网络安全基础的战略任务中,提出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建立大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支持大数据信息技术创新和应用要求,并在2017年6月正式实施《网络安全法》。

 

而为了解决数据安全,真金白银也在支出。

 

梅宏称,2019年3月,国际数据公司(IDC)发布了《全球半年度安全解决方案支出指南》,对全球安全解决方案市场进行了相关预测。

 

报告显示,在2019年,全球地区在安全相关硬件、软件和服务上即安全解决方案的总支出预计将突破千亿美元大关,达到1031亿美元,同比2018年增长9.4%。

 

在预测期间(2018年-2022年),全球安全解决方案支出将实现9.2%的复合年增长率,到2022年,将达到1338亿美元。报告指出,安全管理服务将是2019年全球安全解决方案支出的最大行业领域。

 

大数据治理必须提上日程

 

虽说围绕大数据治理,国际上已有不少成功的实践和研究探索工作。“比如从国家层面促进数据共享开放、保障数据安全和保护公民隐私的政策和法规。针对企业机构的数据管理能力评估和改善,面向数据质量保证的方法与技术,促进数据互操作的标准等,还存在一些问题。”梅宏说。

 

“比如大数据治理概念的使用相对‘狭义’,大都以企业组织为对象,仅从一个组织的角度考虑大数据治理的相关问题。但大数据治理需要突破组织边界,从行业内和跨行业、区域内和跨区域、全国到全球多个层次考虑。

 

与此同时,梅宏认为,“目前对大数据治理内涵的理解尚未形成共识。不同人从组织业务和管理流程设计、信息治理规划、数据管理与应用等不同的视角,给出了大数据治理的不同定义。有些认为大数据治理是IT治理的一部分,有些着重于制定与大数据有关的数据优化、隐私保护与数据变现的政策等。”

 

“最后,大数据治理相关的研究实践多条线索并行,关联性、完整性和一致性不足。国家层面的政策法规和法律制度等较少被纳入数据治理的视角。大数据管理已有不少可用技术与产品,但缺乏多层次管理体制和高效管理机制。”

 

梅宏称,除了不断完善发展相关技术以应对各种新型攻击挑战外,企业安全保障制度、行业自律监管机制和国家通过法律确定的强制手段还有待完善。

 

“数据作为一种资产的地位仍未通过法律法规予以确定。如何有机结合技术与标准,建立大数据共享与开放环境仍需要进一步探索。”


 

数据的资产地位需加以明确

 

针对这些现状,梅宏院士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我认为在大数据治理体系上,需要在国家法律法规层面明确数据资产地位;兼顾现状及发展,建设适合国情的良好的数据管控协调体制和相应的管理机制;制定促进数据共享开放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实现政府部门的数据共享,规范市场主体间的数据流通和交易,建设政府主导的数据开放平台,促进政务数据和行业数据的融合应用;出台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的法规法规,保障国家、组织和个人的数据安全。”

 

而在大数据治理标准化工作上,则需要建立多层级数据管理标准,包括国家层次、行业层次、组织层次,为大数据管理体制机制建立提供立体全面的指导;建立数据共享与开放标准,从数据资源和互操作技术两个维度为数据共享开放提供指导;建立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标准,兼顾应用发展与安全隐私需求。

 

祖籍重庆的梅宏在出席会议前表示,因为种种原因,自己没能参加首届智博会,感到有些遗憾,“今年我一定争取来。”

 

对话晨报:大数据标准化的落地落实 重庆应心无旁骛去做这件事

 

重庆晨报:您今天主要讲的就是数据治理,为什么会讲这么一个主题?

 

梅宏:大数据的治理是现阶段必须要开始部署的事情,正如我们刚才讨论的,大数据的发展才刚刚开始,大数据的基础设施、基础技术,到后来进入分析方法,逐步进入到大数据的治理。那么数据作为重要的信息社会的资源,还面临着许多的问题,比如说数据作为一种资源,它是不是具有资产的价值,资产地位有没有,数据怎么去管理,怎么去建立它流动管理的相关机制,包括在内部领域。而数据要产生价值,必须要让多元的数据产生融合、碰撞,才能够实现它的价值。

 

重庆晨报:重庆今天也启动了相关工作,请您给重庆大数据标准化的落地落实提点建议。

 

梅宏:我觉得重庆是有很大的优势,首先重庆的制造业比较发达,正好赶上大数据进入一个新的阶段,需要行业拓展和渗透的阶段。那这里面就面临着大数据和制造业的结合,数字化转型、网络化重构、智能化提升,这么一个大的场景,重庆也有大数据智能化这么大的一个战略,很多因素结合起来,我还是很看好重庆的。

 

和沿海城市相比,重庆没有什么优势,但是,站在整个西部来看,还是非常有优势。重庆有中心城市效应,有信息化和工业化基础,那么这个时候要怎样高效地去推动这个事情?除了领导重视外,我个人非常看重的一个因素是,心无旁骛去做这件事情。

 

我理解信息化发展一定是未来发展的一个引擎,主要的引领力量,在这个时候,我们都需要积极地去拥抱信息化,拥抱大数据,所以说有了这么一个属性,其他的那些杂音就慢慢地消失掉。坚持走下去,我相信会有一个很好的发展的。

 

重庆启建国家大数据综合标准化体系

 

重庆市大数据智能化发展又有新举动了。近日,在渝北区仙桃数据谷举办的“2019年全国大数据标准化工作会议暨全国信标委大数据标准工作组第六次全会”上,重庆市启动了“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的应用示范,以及国家大数据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

 

据介绍,这也是全国大数据标准化工作会议第一次放在北京之外的省市召开。会上,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与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渝北区人民政府共同签署了“国家大数据综合标准化体系”合作协议,共同推动国家大数据标准体系建设。

 

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帆称,“我们也想以这次盛会为契机,推动’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在重庆的启动与应用示范;同时,也将启动国家大数据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我们相信,这一系列举措将推动我市启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之初,就能以较高的标准和水平,去开展科学的数据标准制定、数据中心体系建设、数据治理能力优化、数据全生命周期管控、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等方面发挥重大的引领作用。”

 

杨帆告诉记者,“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的应用示范将从两方面进行,“一是从我市城市大数据中心建设,将基于此项国家标准与重庆实际来开展实施,比如元数据标准怎么定、数据中心怎么建、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资源如何交互、如何管控数据质量、如何对数据进行追溯、如何防止数据被篡改等等;二是推动我市行业企业在大数据智能化应用研发过程中,如何应用这个标准,运用国家级标准去提升企业技术体系的完备性,更有效提升其产品质量。”

 

杨帆还透露,重庆市正在修订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拟在4月底提交市政府,争取在5月份发布,把怎么共享、开放,包括有一些安全的问题、管控的问题、权属的问题,在办法里都进行了明确,为后续奠定基础。”

 

与此同时,重庆市也启动了大数据应用发展条例的制定,“争取今年11月份提交市人大一审。”杨帆称,大数据应用发展条例,“从整个大数据的产业发展规划方面的约定,涉及对于数据汇聚、数据共享、数据的开放以及应用等。拟在5月发布的管理办法,就是为后续的条例作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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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秦安战略”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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