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国策建言 > 治理建言 > 阅读信息
吴法天:不能把医患矛盾的责任都推给病患
点击:  作者:吴法天    来源:昆仑策网  发布时间:2017-05-24 10:22:12

 

 1.webp (4).jpg

 

  忙里偷闲看了一部《外科风云》,多多少少了解了一些胸外科的知识,满脑子是什么胸腹联合手术、胸腔镜、止血钳、阻断钳、气性坏疽……医生的努力、艰辛和面对患者的无奈,在片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尤其是剧情中有几处关于医患矛盾的,基本上都是以患者的不理解、发泄情绪开始,后以医生耐心沟通换取对方认同为结局。现实生活要是如此该多好!

 

  我很少上医院,因为当年父亲就是在ICU十五天以后去世的,对医院的感觉并不好。但有时候又难免要陪同家人去医院,比如我舅舅十年前动手术,就是我全程陪同的。不得不说,要感谢安贞医院让我舅舅在置换心脏瓣膜后又延续了十年的生命,尤其是胸外科的李巍医生,专业、细心,对病患甚为关切。不过,像安贞、协和、北医三院这类的医院资源,太稀缺了,也不是每个患者都能遇到好的医院或者医生的。

 

1.webp (5).jpg

 

  《外科风云》中的仁和医院,在三十年前,就做过有损医德的事情。胸外科主任修敏齐和主治医生付博文隐瞒了利多卡因导致患者过敏,而把取药单篡改成青霉素,嫁祸给一个没有任何过错的护士张淑梅,最后导致其自杀身亡。在张淑梅的儿子小斌(庄恕)调查当年旧案时,修敏齐和付博文作为仁和医院的前任院长、现任院长,都不愿坦承自己的过错,尤其是修。是啊,德高望重的医学界前辈,要面对严重违背医者初心之罪,太难了。

 

  我曾经写过《患者殴打医生还是医院坑害患者?——一场全国知名的“医闹”案的反转》,也写过《当医生真的坑了患者,你还认为是医闹?》,前者是医院有严重过错却恶人先告状,如果不是后来调查清楚事实,病人家属就真的要背黑锅了。后者则是医生开飞刀,而且违规私下收费,术后问题一直困扰病患家属,却求助无门。这两个案件都发生在湖南,而我在那里知道并了解过的涉嫌医疗事故案件却不止这两起,社会影响都很恶劣。

 

  更恶劣的是在江苏徐州,《男患者被查出有子宫,竟是人民医院闹乌龙》。七十岁的父亲住在人民医院,Ct报告显示此患者“子宫附件正常”;医生模仿家属字体签字;没有糖尿病却给患者做了714次血糖试验;还收取了吸痰费12万元;逼迫家属从医生指定的私人手里购买进口抗生素10万元。人死了,怕追责,医院主动赔偿260万。这些都是事实。医生在整个医疗过程中存在太多明显过错,家属现坚持要追究医生的医疗事故责任罪。

 

1.webp (6).jpg

 

  对照一下《外科风云》中的规范,徐州这家人民医院医生没有经过家属知情和同意将患者气管切开,并伪造家属字体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这是什么性质的行为?医生隐瞒实情搞“全院会诊”,蒙骗院内各科专家同意使用大剂量激素治疗无效,致患者大出血达一个半月之久,造成乙状结肠及直肠伴糜烂、出血,这是什么性质的行为?违规滥用吸痰,药费单上显示吸痰护理4906次,一次性吸痰4953支,机械辅助排痰238次,这是什么性质的行为?患者家属申请医疗鉴定后,卫生局、医学会一延再延,快两年了还是没有结果。

 

  我见过患者家属,他说每次去交涉问题都是忍耐克制,结果医院如临大敌,有时还派了一帮保安,限制家属的人身自由。这到底是医院,还是黑社会啊?湖南长沙的欧阳夏案件,如今三年了,依然没有给出医疗事故的鉴定,法院也中止审理三年多了,仍无结果。相比而言,江苏徐州这起将近两年没有结果的医疗纠纷案,可能还有很长的时间需要等待,而这个时间,早已超过法律所规定的期限。让医生认错,比让患者认错来得难。这方面的案例,可以看看《追究医疗事故罪为什么很难?》

 

1.webp (7).jpg

 

1.webp (8).jpg

 

  记得中国医疗自媒体联盟就是在江苏成立的,媒体报道说由全国的自媒体达人、医疗领域的意见领袖及全国卫生新闻工作者共300多号人共同见证。里面有我知道的一些大咖,有医生代表,有记者代表,有网红代表,就是没有患者代表,所以其讨论的主题经常是如何打击医闹。最近一次活动,应该是由江苏卫计委主办的,就是跟医患矛盾有关。在医学界的意见领袖们掌握话语权的当下,如何更好地保护医生而非患者应该是趋势。

 

  可是,我依然要说,不能把医患矛盾的责任都推给病患。患者到医院求医,是为了健康为了生命,不是为了要找麻烦,有的时候患者家属不理解专业问题,医生在诊疗的时候应当有讲解和沟通的必要。当出现不利的后果时,病患有知情权,医院应当在封存病历和提供相关证据方面进行配合。动辄把病患当做对立面,把一切寻求帮助和权利救济的方式都当做医闹去处理甚至去打击,不但于事无补,而且会激化矛盾,造成严重的后果。患者家属可能有错,但医生只要穿着白大褂就永远正确吗?当然不是。

 

  目前跟医患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如果能在保护医生的时候也考虑一下病患的难处,理解他们作为求助者乃至受害者的无力感,或许对于解决医患矛盾,也有一种建设性的视角。医患矛盾既然不是一方造成的,解决就不应该厚此薄彼,只倾向于一头。不能把医患矛盾的责任都推给病患,这是对构建新型医患关系最善意的建议之一吧。

 

  (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编发)

 


  【昆仑策研究院】作为综合性战略研究和咨询服务机构,遵循国家宪法和法律,秉持对国家、对社会、对客户负责,讲真话、讲实话的信条,追崇研究价值的客观性、公正性,旨在聚贤才、集民智、析实情、献明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欢迎您积极参与和投稿。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更多文章请看《昆仑策网》,网址:

    http://www.kunlunce.cn

    http://www.kunlunce.net

责任编辑:红星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验证码: 匿名发表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点赞榜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评论榜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