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规定,疫苗生产应当按批准的工艺流程在一个连续的生产过程内进行。但该企业为降低成本、提高狂犬病疫苗生产成功率,违反批准的生产工艺组织生产,包括使用不同批次原液勾兑进行产品分装,对原液勾兑后进行二次浓缩和纯化处理,个别批次产品使用超过规定有效期的原液生产成品制剂,虚假标注制剂产品生产日期,生产结束后的小鼠攻毒试验改为在原液生产阶段进行。
为掩盖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企业有系统地编造生产、检验记录,开具填写虚假日期的小鼠购买发票,以应付监管部门检查。
据介绍,7月6日至8日,药品监管部门对长春长生公司进行飞行检查时,发现企业违法违规生产行为,随即责令企业停产。此后,长春长生公司为掩盖事实,对内部监控录像储存卡、部分计算机硬盘进行了更换、处理,销毁相关证据。7月15日,国家药监局检查组再次进驻长春长生公司进行调查。
记者了解到,公安机关已对长春长生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案件开展立案侦查。截至25日,公安机关依法对长春长生公司董事长高某芳等16名涉嫌犯罪人员刑事拘留,冻结涉案的企业账户、个人账户。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行中。
另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良反应监测数据,近几年注射狂犬病疫苗不良反应未见异常。长春长生公司生产的狂犬病疫苗接种后不良反应发生率为万分之0.2,未见严重不良反应。2017年我国狂犬病发病人数为516人,近几年呈逐年下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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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实:疫苗案掀起黑幕一角,国有资产如何变成私人提款机
在刚刚过去的周末,长生生物的疫苗事件引爆舆论焦点:因内部员工举报,长生生物遭药监部门立案调查并收回药品GMP证书,责令停止生产狂犬疫苗。
而这不过是掀开了黑幕的一角,很快长生生物又被曝出更大的丑闻:2017年生产的25万支“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简称“百白破”)检验不符合规定,这25万支疫苗几乎已经全部销售到山东,库存仅剩186支。也就是说,有近25万支疫苗已被注入儿童的体内!一时间全国上下群情激愤。
我们不禁要问,长生生物怎么会有这么大的胆量?为什么长期以来拿千万人的生命当儿戏?其实这绝非偶然现象。冷静思考一下,我们就不得不承认一个残酷的事实:中国私企违法经营的成本极低,而违法行为的潜在收益远高于违法成本。这才使得许多中国私企铤而走险,而不承担任何社会责任。
就拿长生生物的百白破疫苗来说,吉林省药监局于2017年10月对长生生物处以344.29万元的罚款。可叹的是,我国某些法律法规的制订者,对于钱的概念恐怕还停留在20世纪80年代,以致他们以为“相当于销售额的3倍罚款”就已经是一笔巨款了,对资本市场完全没有概念。
长生生物现在是高俊芳家族绝对控股的A股上市公司,随便减持一点股份就可以套现几个亿。344.39万元的罚款,对长生生物来说简直九牛一毛,更谈不上任何惩戒作用。由此可见,我国许多法律法规确实需要与时俱进了。
虽然欧美药企也有生产事故和产品安全问题,但整体上要比中国私企少得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欧美发达国家的市场监督处罚力度更大,再加上司法制度的共同作用,导致药企的违法成本很高。
英美法系的侵权责任法支持集团诉讼(Class action),这对药企来说绝对是避之不及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集团诉讼是指一个或几个人为了多数人的共同利益,代表他们向法院起诉,法院的判决对全体产生法律效力的诉讼制度。与单独提起诉讼相比,集团诉讼可简化诉讼程序,节约时间和费用,并且对由共同的法律问题或事实问题引起的案件进行统一审理。集团诉讼的判决具有直接扩张的效力,所有未表示退出的当事人都适用该判决。
这意味着,在有关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问题的诉讼中,只要少数受害者胜诉,所有的受害者都会自动得到赔偿。这种集团诉讼,即使大型药企也招架不住。
历史上一个很著名的案例是,默沙东生产的解热镇痛剂Vioxx因为引发许多新血管系统不良反应,遭到美国患者的集团诉讼,迫使默沙东于2004年将Vioxx做退市处理。而且默沙东预判很难扳回官司,与其输得极为难看、名声扫地,还不如主动寻求和解。所以,在2017年11月,默沙东宣布将拿出48.5亿美元寻求与47000名患者的和解。
然而,中国现行的民法并不支持集团诉讼,以致药物受害者在药企面前处于绝对弱势地位,很难通过合法途径获得适当的补偿。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是中国乳协协调有关责任企业出资筹集了总额11.1亿元的婴幼儿奶粉事件赔偿金,并不是民事诉讼的结果。
长生生物的25万支问题疫苗,如果放在欧美发达国家,赔偿金额将是天文数字。痛定思痛,必须承认,我国法制不够健全客观上导致了长生生物等不法药企的肆无忌惮。
中国私企违法成本低,并不限于医药行业,而是多个行业的普遍现象。在这里我们应该探讨一个并不那么遥远的案例。
2008年,襄汾县“9·8”尾矿溃坝重大责任事故导致254人死亡,省长孟学农由此引咎辞职。此后山西省政府开始对私营煤矿进行强行国有化,2010年以后,矿难频发的状况就得到了根本的扭转。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立竿见影的转变?这是因为私企和国企的管理者对于风险和收益有着完全不同的观念。
在煤老板看来,投入安全生产建设的每一元钱,都如同从自己腰包里掏出来的利润;而用于安全生产建设的投资,不见得有直接的经济回报。反过来说,即使不在安全生产建设方面投资,矿难也是小概率事件,不至于天天都出人命。只要死的矿工不算太多、够不上“重大事故”,赔点钱也就“摆平了”。
按照当时一条命8-10万元的“价钱”推算,矿上就算一年死掉10个人,赔偿总额也不过百万元,这个金额远低于安全生产建设和升级所需的上千万元投资。所以,煤老板的算盘就是——违法生产的收益远高于风险,应当有水快流,开工一天就先挣一天的钱。
为什么山西对煤矿进行国有化之后,矿难很快就消失了?因为国企一旦出现严重的安全事故或质量问题,首先追究领导责任,整套领导班子、党委成员将仕途尽毁。如果因为安监事故被国企扫地出门,这些国企经理人基本就残废了——他们将失去国家干部身份,中年才到手的副处级、正处级待遇全废了;而且离开国企后,他们没有可能在就业市场上找到一份前途和待遇与从前相似的工作。
从另一方面来说,煤矿挣的钱又不是直接揣进他们自己的腰包,用于安全生产建设的正常支出,并不会显著影响国企经理人的收入水平。因此在国企经理人看来,违法生产的收益远低于风险,他们没有理由拿自己的后半辈子去铤而走险。正因为如此,安全生产很快就抓上来了。
在现实中,中国私企不仅违法成本低,而且承担社会责任的能力同样很低。
说的更直白一些,就是——有本事闯下大祸,没本事补偿社会。2015年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就是由于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仓库爆炸而造成。2014年10月17日至2015年6月22日,瑞海公司在无许可证、无批复的情况下,从事危险货物仓储业务经营;该公司平时的安全管理形同虚设。“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之后,国务院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认为两次爆炸当量之和相当于445吨TNT炸药。这次事故造成165人遇难,798人受伤,8人失踪。截至2015年12月10日,已核定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人民币,其他损失尚需最终核定。
问题在于,瑞海公司的注册资本不过5000万元,完全没有能力承担巨大的赔偿责任。即便事后瑞海公司关门,董事长于学伟被判处死缓,也不能弥补一百多个破碎家庭的损失,更不用说周边那些被炸得一塌糊涂的企业和住宅。事已至此,群众只能干瞪眼、白吃亏。
在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国有企业确实存在制度上的优越性。首先,国企经理人不存在通过违法生产牟取暴利的主观动机,企业运营能够兼顾利益和社会责任。
2016年中国疫苗事件涉及18个省市的问题疫苗,涉案金额达5.7亿元,主要经营和运输者在此前的6年时间内大量供应无效或过期的疫苗。此后国家大幅度提高了医药物流企业的准入门槛,私企纷纷退出这个领域,使得国药控股和华润医药这两家国企基本上对医药物流构成了自然垄断。此后,医药物流领域确实再没出现严重问题。
其次,国企的体量和价值观,决定了其承担社会责任的能力远高于一般私企。如果国企确实因为自身错误导致事故,对群众、对社会的补偿由国家信用兜底,还是容易到位的。
2011年“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造成40人死亡。事故发生之后,善后工作组将遇难者赔偿标准为91.5万元,而且很快到位。此后中国铁路下大力气升级软硬件,切实加强管理,终于在几年后重新打造了安全运营的口碑。
既然国企在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确实存在制度优势,为什么总有人天天唠叨“国企不行”?现在看来,否定公有制经济、坚定认为“国企不行”的体制内人士就没有不腐败的。这些腐败分子主要分为两拨:
一拨人是某些私欲膨胀、急功近利的官员,典型的代表就是现已身陷牢狱的仇和与王珉。仇和在宿迁任职的时候把当地国企和公立医院卖了个精光——把它们搞好多麻烦?还不如当场变现,这样财政收入比较好看。王珉担任吉林省委书记的时候,大肆出售吉林省属国企,掀起新一轮“下岗潮”。王珉的肆无忌惮最终引发了震惊全国的“通钢事件”,为激进的国企私有化画上了休止符。
另一拨人是致力于“化公为私”的国企高管以及他们的“保护伞”,长生生物的董事长高俊芳就是典型代表。长生生物是一段国企改制的黑历史的写照:长生生物是原卫生部直属的6大生物制品研究所之一,母公司是“长春高新”,一家由职工参与发起的国企。
根据2003年的年报,手握甲肝、狂犬病疫苗等印钞机的长生生物,年净利润达1888.3万元,是长春高新旗下业绩最好、人均产值最高的公司。而母公司选择将现金奶牛宰了卖钱,无异于自毁长城,更何况每股售价2.4元,远低于市场报价。
而完成对长生生物私有化的人正是高俊芳,是这家国企当时的董事长兼总经理。长生生物被私有化之后变成了一家家族企业,高俊芳的儿子张洺豪任副董事长、副总经理;丈夫张友奎任副总经理兼销售总监,其他的重要岗位,也均由高俊芳的亲属控制。
这种国有资产私有化的路子被扒出来一看,也是够魔幻:买家卖家是同一个人,在“管理层收购”的幌子下,国企一夜之间变私企。更耐人寻味的是,2003年长生生物的国有股权转让价合计4161.6万元,而高俊芳当年的年薪不到6万元。那么用于国企私有化的这笔巨款又是怎么来的?要说这不是黑历史,恐怕没人信。
腐败的国企高管咒骂公有制,可不是简单的“吃饭砸锅”——这些人心里很清楚,国有企业永远不能变成他们自己家的提款机。只有先把国企私有化了,才能放心地、不顾吃相地大快朵颐。高俊芳的儿媳妇整天在社交媒体上炫富,一会儿豪车,一会儿直升机,底气不就是这么来的吗?
由此可见,东北地区在世纪之交的许多“国企改制”事件中,改制与为国企脱困毫无关系。许多被强行改制的国企,恰恰是经营状况良好、正在盈利的国企。
腐败分子都是捡着肥肉抢,哪有真心想帮企业脱困的?例如沈阳的辉山乳业,在效益很好的时候被地方领导拍板、放上了“国企改制”的案板。此举激发了辉山乳业职工的极大反感,他们把运输牛奶的大卡车开到沈阳市府广场抗议。
此后的事情众所周知。辉山乳业被强行私有化,好端端的国有资产变成了私人提款机。但是再好的企业也架不住败家子的挥霍——2017年辉山乳业陷入百亿债务风波,目前尚未解决。危机爆发后,不但债主上门逼债,辉山乳业内部也连续发生一系列重大变故,直至在港股市场被勒令停牌。放一张辉山乳液的历史股价图让大家好好感受一下:
与长生生物、辉山乳业相似的国企改制黑历史,在东北大地上不计其数。时至今日,曾受尽辛酸和折磨的东北老百姓,一听到“国企改制”这四个字就本能地心生反感。世纪之交,国企改制的黑箱操作,极大地助长了黑土地上的腐败,恶化了当地的政治生态。
发生在2011-2013年的辽宁拉票贿选案中,许多涉案人员是所谓的“民营企业家”,也是当年侵吞国有资产造就的暴发户。这些人手里有了钱,就忙着制造更多的糖衣炮弹,向上层建筑发起进攻。有这样的人在东北呼风唤雨,东北还能好吗?
2019年将是改革开放40周年。值此重要时刻,倒是应该将改革开放以来的各项政策好好梳理一下,给予公正客观的评价,这样才能起到教育全党和人民群众的作用。
后沙:疫苗再好,也担心被黑心企业搞臭搞死
长春长生生物科技公司的“疫苗事件”,引爆了一颗舆论原子弹,这两天,此事不断刷屏。
今天该企业已被立案调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尽管专家说“疫苗事件”不会对公众健康造成实质性伤害,然而公众很难接受这种说法。
从专业知识领域角度来说,公众远远比不上专家,但对于社会来说,网友已经对国产疫苗以及它的监管产生了极度不信任,甚至是恐慌。
心理恐慌的蔓延,如果得不到有效缓和,下一步就是心理崩溃,进而抵制使用国产疫苗。所以网友呼吁对黑心企业及企业主施以重典,严惩不贷,否则,你如何防止其它疫苗厂家行无良之事?
几年前,我连哄带骗拎着小孩去打针(疫苗接种),那房间里里外外,到处是杀猪般嚎叫,家长们扮演了“骗子”的角色。
为什么家长要费九牛二虎之力让宝贝挨这么一针?因为这是为了宝贝将来的健康成长。不是吗?
大多数家长根本不了解疫苗相关知识,但无所谓,也不需要了解,因为这种放心,是建立在政府公信力之上。
如果我后来知道,宝贝所挨的这一针是不合格疫苗(或说无效疫苗,假疫苗),我会怎么想?应当把做假疫苗的拉去浸猪笼,点天灯。
中国生产合格疫苗并不是问题,问题是不合格疫苗是如何出来的?又是如何流向社会的?这种对公众心理的伤害难道不是伤害吗?
疫苗研发,是打造中国社会健康体系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份。解放前,中国的生物制品事业,弱小而且分散,国家是一盘消沙,健康体系亦是支离破碎。
1949年之后,全国相关研发人员整合一起也就700多人左右,随着中央对治理传染病的重视,以及抗美援朝战争的需要(美军的细菌战),生物制品的品种和产量迅速增长,单单北京市生物制品研究所的科技人员就达到一千多人。
长期伤害中国人的一些传染病被消灭,如血吸虫、性病、麻风、天花、鼠疫、霍乱等,疫苗事业就是在这一时期大力发展起来的。
同时,社会上还掀起了“除四害”运动--老鼠、臭虫、苍绳、蚊子(臭虫原先是麻雀),树立了中国人的卫生观念(现在有人喜欢嘲笑这场运动,为黑而黑)。
在上一辈人打下的基础之上,今天,中国发展成为全世界最大疫苗生产国,全国共有45家疫苗生产企业,可生产 63 种疫苗,预防 34 种传染病,年产能超过10亿剂次。
国产疫苗约占全国实际接种量的 95%以上,从市场角度看,外企疫苗所占份额非常微弱,而这个“暴利”行业也是国外药企极力想攻破的城堡。
为什么外国疫苗很难占领中国市场?因为中国的疫苗质量标准体系是全球最严格的,进品疫苗很难到中国标准,被淘汰是必然的结局。
世界卫生组织所推荐的所有重点疫苗种类,中国都能自行生产解决,在全球只有极少数国家能做到这一点,同时,世界卫生组织也通过了对中国疫苗监管体系的评估,印度,韩国等国家也是使用中国疫苗。
中国的疫苗接种政策,是作为一项社会公共福利而存在的,中国人可以免费接种如乙肝,甲肝,乙脑等疫苗。
既然是免费,那么是企业学雷锋赠送的吗?当然不是,是政府从相关企业采购的,选择其一种作为免费,其它可以自费。
还有像五联疫苗,一次性搞定多种疫苗接种,特省力,可以自费,不过,进口的还未必能达到中国标准。
疫苗事关子孙后代的健康,厂家不能直接拿到市场上去销售,上市之前必须经过政府部门的批签发制度审核,与普通药品相比,多了一道保险栓,归根结底是为了安全可靠。
这不挺好吗?但问题并没这么简单。
黑心黑手
长春长生生物科技公司又是道歉,又是召回,想博同情求原谅。事情出来之后,大家想到的是政府能严惩它们,同样,它们想到的也是政府,希望能放它们一马。
利税大户,优秀企业家,荣誉光环,还有这么多职工就业……你忍心下手吗?
它们考虑过那些注射了无效疫苗的小孩感受吗?接种疫苗可不是求一个心理安慰,它是有实际防疫功效的。不然,我请个道士,烧黄纸斩鸡头,念个“天灵灵,地灵灵……”岂不更好?
正是疫苗长期防疫的特点,小孩子打一针无效疫苗,又不会变傻,又不会得病,无非就是痛一下,让黑心厂家有了邪念。
在如此高的利润回报之下,一家上市公司居然还贪得无厌,想尽一切非法手段压缩成本空间。
立案通报里提到过:
一,企业编造生产记录和产品检验记录。
二,随意变更工艺参数和设备。
关于做假的套路,我看过一些资料,很复杂,而且专业,简单做个比喻吧:一套煎饼果子标准是一个鸡蛋,摊主想方设法用一个鸡蛋做两套煎饼果子,三套更好。
利润呀,在利润面前,跟它们谈社会责任心是奢侈的。
说监管不力,这次不是监管部门在7月5日的飞行检查发现吗?
为什么有飞行检查?因为有人举报了长春长生生物科技公司,线索就是这么来的。
不是有大学校长眼含热泪说“不告密”是做人底线吗?如果没有这位举报人,长春长生生物科技公司的老总到现在还活蹦乱跳呢。估计它们恨死这位“告密者”了。
因此,指望这种企业家自觉承担起社会责任,你是太天真了。整个利益链形成之后,不用重典,是无法震慑整个行业的。
舆论上来看,有人极力将矛头对准了“国产疫苗”,监管体制,甚至有政治攻击。
国产疫苗从技术水平来说没有问题,问题出在黑心企业身上,而一些黑手借着火势要彻底干掉中国疫苗,让你相信只有进口疫苗才是安全的,动机也是利润。
这些人在努力回避一个更为重大的问题:事关国家民生安全的产业走向私有化道路的未来是什么?
长春长生生物科技公司是由国有企业转型为私有企业,管理者却没有变,无非是将身份从国家干部变成了私企老总。
国有和私有的生物制品企业差别在哪里?
国有企业的压力来自于社会责任。
私有企业的压力来自于利润获取。
长生的老总身上有一种悖论:国企转私企,理由是经营不善,私企一搞就风生水起,盆满钵满。当家人却是同一个,我能不能怀疑搞死国企的就是它自己?不然,怎么能贱买得手?
长春长生生物科技公司如果不是利润驱使,它怎么能干出这种事?难道跟中国小孩有仇?
疫苗风暴还在持续,网友也在等待给个说法。如果道歉有用,那要警察干什么?
但要警惕通过一个无良企业摧毁中国一个产业的舆论套路,我不相信其它疫苗产家都是坏的。
关键是要斩断这个行业的灰色利益链,它肯定有各种保护伞。要是再来几次,国产疫苗不臭也得臭,不死也得死。
从国家发展方向来看,像能源,交通,通讯,水电,医疗,教育等事业,是决不能走彻底私有化道路的。否则,不仅是价格问题,更重要的是安全问题。
如果长春长生生物科技公司这事放在西方,从法律上来说,那不叫事儿,律师天团马上出动。鞠躬道歉,认缴罚款那已经不错了,法国,日本,美国因输血而感染艾滋病病毒患者对药企的漫长诉讼了解下?
资本的贪婪和资本的力量,有的人还一无所知,被“自由经济学家”几碗鸡汤灌得晕头转向,什么竞争啦,活力啦,甚至为此摇旗呐喊。真是活腻了,你以为你能当上寡头?
中国人的愿望很简单:
社会,安全有秩,下一代,健康成长,作恶者,必须严惩。
我们吃点苦算什么?但是对于伤害孩子健康的行为,哪怕是潜在的,也必须是零容忍。
(来源:昆仑策网【综合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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