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未申报海外资产的华人下手了!
持有美国绿卡、或美国公民的华人注意了:
7月3日,一名持有美国绿卡的中国公民Lili Bian(边女士),因为隐瞒未报中国境内的金融账户,将面临最高五年监禁的刑事处罚,以及25万元的民事罚款。
消息一出,美国华人圈惊炸一片。。。
△图:来源美国司法部
1
事由经过
据法庭文件,
59岁的Lili Bian(边女士,音译)是中国公民、持美国绿卡,住北卡夏洛特市(Charlotte)。
7月3日,边女士在北卡西区联邦法院出庭认罪。
承认在2014年内,她没有上报其在中国境内一家名为FungChen Securities的金融机构内超过1万元的金融帐户,故意向财政部隐瞒申报FBAR(2015年6月30截至申报上年)。
根据美国FBAR规定,每个美国人(美国公民、绿卡持有人、外国居民),无论居住在美国还是在国外,在日历年的任一时间,只要所有外国帐户的总额超过$10,000,都必须申报FBAR披露该账户。
认罪后,她同意上缴超过300万元(在她自己和儿子的名下),包括现金、资金、多处房产和豪华汽车在内的罚款。
2
FBAR是什么?
FBAR(Report of 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ccounts)即外国银行与金融账户报告,是为了防止洗钱,
根据美国《银行保密法》(The BankSecrecy Act)规定,只要纳税居民在1月1日至12月31日任一时间点拥有或支配海外金融帐户,且加总金额超过1万美元等值金额,必须向美国财政部(而非美国IRS)申报FinCEN 114外国银行和财务账号申报表。
3
谁需要申报FBAR?
包括美国公民、永久居民(即绿卡持有人),
还包括但不仅限于,在美国或被美国法律制约的以其他任何形式创建或组织的实体,比如合伙企业、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根据美国法律成立的遗产或信托机构等。
△图:ABA BUSINESS LAW SECTION /Betty J. Boyd
海外账户1万美金如何计算?
海外金融账户包括你有财务利益、签名权、或其他(可动用)权利的海外账户,比如个人或企业的银行帐户或资产管理账户,金额的计算包括存款、衍生性金融商品、债券,有价证券及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单等金融资产。
实际上,FBAR几乎包括任何类型的外国账户。当然,申报FBAR并不意味着纳税。
4
未申报有何惩罚?
FBAR需要年度报告,不管是否有收入。
虽然FBAR最初是通过FinCEN制定和实施的,但是IRS有权对未按规定申报的企业和个人实施处罚。
依美国法律规定,拒绝申报海外账户者要负民事或刑事责任,或两种处罚同时进行。
民事处罚:
未申报海外金融账户的民事责任的追溯期为6年。
如果是疏忽导致,最高罚款500美元;如果是过失违反,每项过失违反最高处罚是1万美元;如果是经常性疏忽违反,额外罚款不超过5万美元;如果是明知而故意申报错误,最高可处10万美元的。
如果是故意未申报FBAR或者未留存账户记录,罚款为每年账户最高余额的50%或10万美元,取两者选较高者。
(惩罚限于资产的100%,所以,两年或以上没申报,你的海外账户资产就被罚没了)
刑事处罚:
对于故意不申报FBAR,或者故意提交虚假的FBAR行为违反31 USC§5322下的刑事处罚,最高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处以50万美元的刑事处罚。
同时,FBAR未合规申报也往往牵连着税务申报不合规的问题。
涉及与纳税申报有关的可能的刑事指控包括逃税(26 USC§7201),虚假申报(26 USC§7206(1))以及未能提交所得税申报表(26 USC§7203)。
对于被判有逃税罪的人最高可被判五年有期徒刑,最高罚款25万美元。
对于提交虚假申报,可判处最高达三年的监禁,罚款最高可达25万元。
对于未提交报税表的人最高可被判处一年监禁,最高罚款可达10万元。
5
是否一定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首先,美国税局有绝对权力启动刑事调查,但实际情况是,IRS并不一定都提起刑事起诉。
在每年数以百万计的违规行为中,有百万次的民事审查行动,而每年IRS提起刑事起诉的仅有3,000-7,000起。
当然,这并不是说IRS不想提起刑事起诉,而是每年1万美元确实还不至于起诉你置于入狱的地步。
并且通常是,大多数人在被起诉前就屈服IRS的处罚决定了,即使自认为不是故意不申报的。
6
有什么补救措施?
说到这里,可能大家最想问的,就是,我一直没有申报,我还有救吗?
有,就是离岸自愿披露计划(OVDP)。
作为瑞士银行逃税丑闻回应举措的一部分,美国国税局于09年出台了“离岸自愿披露计划”(OVDP),鼓励未如实离岸账户的纳税人“坦白从宽”。
据IRS称,自09年第一个计划启动以来,已有45,000多个纳税人自愿履约,支付了约65亿美元的税款、利息和处罚。(2014年6月)
参加该计划的美国纳税人,必须如实申报其隐匿未报的离岸账户以及相关资产和收入,补缴拖欠税款和利息,支付离岸罚金(一般地,为过去8年内“OVDP资产”最高年度总值的27.5%,详见IRS网站),并披露协助其开设离岸账户和设立外国壳公司的金融机构和相关人员名称。
作为回报,参加者将被减轻民事处罚,并免于刑事追诉。
事实上,有自愿披露计划行动的不止美国一个。据OECD,自2009年以来,美国、法国、英国等各国政府通过多项信息披露计划已从秘密海外账户累计回收逾370亿欧元税收。
7
结论
美国对于隐匿离岸账户和离岸收入的行为一直是严厉打击,
尤其是有FATCA助攻之后,100多个国家(/地区)的海外金融机构加入收集美国人海外账户信息大军,想隐匿海外资产不被发现难上又难。。。
即便如此,但因为中国与美国的FATCA协议至今都未生效,中国金融机构的信息并未提供给美国,
这次边女士却因为中国的金融账户信息未申报,被发现而面临最高5年监禁,
这是个例,还是美国严查华人海外账户的开始呢?
本文作者Amy姐,入于会计师事务所,兴于券商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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