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媒体10月10日报道,中国轰-20轰炸机即将首飞,而且将具备“改变战局”的能力。其标题中醒目的指出轰-20是改变战争结果的一种战机。
其他媒体的文章显示,中国航空专家对媒体表示,最终目标是让轰-20拥有约7,500英里(约12000公里)的航程和20吨的有效载荷重量。
虽然这一性能指标估计可能被夸大了,但美国媒体不无担忧的表示,假如具备8000公里的航程,肯定会加强中国在南中国海的力量存在,并对周边军事力量,甚至是太平洋的美国航空母舰构成威胁。
与此同时,英国媒体报道也声称,军事专家认为轰-20轰炸机的作战范围可以覆盖若干美国领地,包括了塞班岛、关岛和夏威夷。
与英美的担忧相比,中国显得十分低调。2016年9月,时任中国空军司令员马晓天首次证实中国正在研制新一代远程战略轰炸机。2年后的现在,中国官媒再次提及该轰炸机“取得重大进展”,并首次确认该机名称为“轰-20”。有专家称,轰-20服役后,中国将形成真正的“三位一体”核打击能力。
(图源:央视网)
轰-20到底是何方神圣,它的试飞对于我国有何重大意义,又对世界格局有何影响?
文 | 晨枫
本文转载自“观察者网”,原文首发于2018年9月10日,原标题为《轰20是大型轰炸机还是隐身轰炸机?》
中国的航空工业是在一五期间建立的,但在二十一世纪初才渐入佳境。“20”系列的各种作战飞机必定在中国航空史上成为里程碑。但在这个闪光的群体里,还有一个显眼的缺失:轰-20。关于轰-20,存在各种传说。但这可能不是一种轰炸机,而是一个战略打击体系。这是由航空技术、战略需求和地理条件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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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轰炸机
在传统上,轰炸机承担对地攻击任务,主要武器是炸弹。自从二战中二线战斗机改作战斗轰炸机以来,战斗机和轰炸机之间的界限就开始模糊了。如今,战术对地打击基本上成为战斗轰炸机的任务,“真正”的轰炸机主要承担战略打击任务,至少也是战役级对地对海打击任务。轰炸机的武器范围也扩大到制导炸弹和各种导弹。另一方面,远程打击不再被轰炸机所垄断,而轰炸机的作用也从炸弹卡车进化成战场情报与信息节点。轰炸机天然具有较大的航程、留空时间、机内设备容积,解决了隐身问题后,这是理想的情报和信息平台,适合引导其他远程武器的打击,并在战机稍纵即逝的时候亲自出手,直接发动打击。
但轰炸机最大的作用依然是战略打击,这是核三位一体的一极。诚然,B-52、B-1和B-2都没有用于核轰炸,但都在历次重大战争中投入过常规轰炸。但是以这些战例来认识未来轰炸机,那就误入歧途了。事实上,美国轰炸机的第一任务从来都是核轰炸,首先形成的战斗力必然是核轰炸能力,然后才谈得上常规轰炸能力。在海湾战争中,B-1只有核轰炸能力而没有常规轰炸能力,只能用B-52,为此饱受批评。
B-52在越南和伊拉克都大量投入常规轰炸,但这并不是它的本行
B-52用于越南是着眼于地毯轰炸的震撼效应。海湾战争中的“死亡公路”是因为萨达姆的军队尽管拥有80年代水平的装备,但只具有50年代水平的战术思想,这样的战例不是常规。入侵阿富汗时动用B-2更加没有必要,塔利班连入侵的塞斯纳都没有能力击落。战后美国轰炸机在常规战争中的使用是炒股炒成股东,不是轰炸机使用的“正道”。
核威慑最有用的时候是在发射架上的时候,而且这发射架还应该不易被发现、不易被摧毁、能够迅速转移部署、出击中能召回。战略导弹核潜艇和公路机动洲际导弹都在不同程度上满足前三者,但只有轰炸机能满足出击中能召回的要求。
轰炸机可以在核门槛阶段深入敌后,抵近目标,确认目标,然后待机,只有在最高统帅部最后下定决心时,才发射核武器。在最后发射命令之前,最高统帅部可以改变攻击目标,或者改变攻击烈度。机组人员可以马上飞抵新的目标,从新开始确认目标和待机的过程,并根据任务需要,调整核武器的当量(例如美国W80核弹可以在5千到15万吨当量之间调节),甚至选择不同的机载核武器(如把核航弹改为核弹头空射巡航导弹)。
B-2这样的隐形战略轰炸机就更有灵活性了
在完成对主要目标的攻击之后,可以继续对次要目标进行攻击,这也包括主要目标已经被先期打击摧毁的情况。当然,最高统帅部决定取消攻击的话,轰炸机可以返航,避免战争升级。
在国家指挥通信系统受到打击而失能的时候,飞行员还可按照预案,通过备用的战术指挥通信网络继续完成任务;或者在指挥系统全面崩溃的情况下,根据原定指挥意图独立完成任务。后一点对核报复尤其重要。由于有意的封闭环境,这是潜艇和机动洲际导弹难以做到的。
轰炸机还可在核门槛期间升空待命,通过空中加油极大地延长留空时间,既显示决心,又不暴露目标,这是核危机管理的重要工具。这也是潜艇和机动洲际导弹难以做到的。潜艇威慑的一半就在于在发射前的绝对隐蔽,无法显示决心。机动洲际导弹也不宜长距离、长时间机动,一旦被捕获,将成为易受打击的脆弱目标,所以通常也只有在发射前在洞库基地与预设发射阵地之间冲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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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战略轰炸机的取舍
但轰炸机也是非常有用的战役打击工具,其航程、留空时间、载弹量、机载电子设备提供了打击陆地和海上坚固设防目标的有利条件。战斗轰炸机能在一定程度上取代轰炸机的这一传统使命,载弹量甚至可与二战时代重轰炸机相当,但也仅此而已。没有战斗轰炸机具有现代战略轰炸机的航程和载弹量,在可预见的将来也不会有。这是由重轰炸机和战斗机在体量上的本质差别决定的。
对于中国来说,轰炸机战役要求的重点在于控制第二岛链内的海洋和岛屿,周边大陆也是潜在目标。
在任务构成上,战役任务对战略任务的数量可能是7:3,毕竟战役任务的出动门槛低,需求量大;在任务重要性上,战役任务对战略任务的比重可能就是3:7了,毕竟战役任务还只是剁手挖眼,战略任务则是哪儿要命就直奔那儿,事关国家民族存亡的。
这样的战略和战役要求组合构成巨大的挑战。
轰-6改型极大增强了战役轰炸任务的执行能力,但是对战略任务的提高有限
通过对老旧的轰-6平台的深度改进,第二岛链的中远程要求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解决。
美国要求战略轰炸机具有全球航程,实际上只是单程航程,因为在目标的另一侧通常有美国基地或者友好机场可以降落。苏联没有这个条件,北极航线必须全程自主往返,这是限制苏联轰炸机发展的一个原因。中国的条件比苏联还要差。任何对轰-20的讨论都必须考虑到中国独特的地理和地缘政治现实。
因为图-4轰炸机的航程不足,苏联有开发了可以往返攻击美国本土的图-95
航程只是轰炸机设计考虑的一部分,突防是另一个问题。超音速对提高突防概率的作用一言难尽。超音速一方面缩小拦截窗口,增加突防概率;另一方面超音速在复杂地形上难以做到贴地飞行,飞行轨迹必然较高,红外特征大,增加被发现、被拦截的概率。超音速也大大增加了阻力,显著缩短航程,这对战略要求可能是致命的。只有在航程要求始终、在对付时间上特别敏感目标的时候,必须尽一切可能缩短从发现到出击到命中的时间,超音速才是必须的。
高超音速则不同,在气动控制为主的大气层内防空和精确弹道对撞为主的大气层外反导之间,对于在大气层边缘的高超音速飞行器,前者缺乏足够的速度和射高,后者缺乏足够的大幅度机动能力,反而是一个缺口。但高超音速轰炸机还很遥远。
突防的关键在于打断对方的放空打击链,从探测、指挥控制到打击,只要有一环能可靠打破,突防就能可靠实现。(高)超音速从反制打击环节入手,隐身则从反制探测环节入手。问题是反隐身可能正在技术突破的前夜。隐身不是不可见,只是降低可见度,而且各个方向的可见度降低是不均匀的。也就是说,从多个方向同时观察,在网络化、信息化战场体系的整合下,是可以探测到目标特征与环境的不一致的。隐身目标也是可以探测的。这不是说隐身无用。隐身已经不是万能的了,但没有隐身则万万不能的。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就像在六十年代初的超音速的情况,超音速不再是万能的,但没有超音速则是万万不能的。
隐形的重要性在B-21项目上得到了体现
打击手段是第三个要素。传统上,炸弹是轰炸机的主要攻击手段。现在从无制导的铁炸弹演变到制导炸弹,但以炸弹为主要攻击手段要求抵近攻击甚至临空攻击,突防难度大,生存挑战严峻。
巡航导弹是一个另一个手段,这不仅大大延长轰炸机的打击范围,还避免了机组生存力的问题。巡航导弹一般采用高亚音速超低空突防。巡航导弹在本质上是无人驾驶而且一次性使用的飞机,反过来,也可以说轰炸机相当于有人驾驶而且可反复使用的巡航导弹。巡航导弹可以为超音速的,但与超音速轰炸机一样,射程受到很大限制,弹道也要大大升高。巡航导弹最大的问题是不能保证可靠突防。这对战役打击问题不大,但对战略打击是不可接受的。
在现代防空体系的远程预警和多层拦截下,高亚音速巡航导弹的突防效率已经严重降低。隐身和优选路径可以提高突防概率,但缺乏战术意识和对拦截的主动反制能力的巡航导弹最终还是相对容易被击落。中国要面对的是最强大的对手,具有对付各类飞机威胁的完备的技术和经验,单纯依赖高亚音速巡航导弹实行战略打击是不行的。巡航导弹就能可靠突破的一般也不是中国的战略打击对象。要使得巡航导弹的人工智能相当于有经验的飞行员,那还是很遥远的事。轰炸机则有机组生存力的挑战。
战略打击与战役打击有原则的不同。战役打击容许在一击不杀的情况下再次攻击,实在不能实现战役目标的话,放弃攻击和另外想办法也是可以接受的。但战略打击要求在相当大的概率上确保一击必杀,尤其是核时代的先发制人打击,不能有屡击不杀的事情。由于成本限制,战略打击的饱和打击也不是地毯式轰炸那样的概念。这使得巡航导弹作为战略打击武器的作用受到限制。
尽管如此,抵近投放炸弹和用巡航导弹打击依然是战略轰炸机的重要攻击手段,不可或缺,但中国还需要更加有效的战略打击手段。
空射弹道导弹是另一个思路。美国早就研究过用运输机空投洲际导弹的问题,并成功地进行了发射试验。但准备工作繁复,命中精度下降,实用价值有限,最后放弃了。但时代不同了,小型化的准洲际导弹便于轰炸机携带,再入修正技术解决了精度问题,使得发射准备大大简化。事实上,有传说轰-6的终极型号正是弹道导弹载机,可能命名为轰-6N。
传统的空射运载火箭/弹道导弹体积庞大,只能由运输机携带
与巡航导弹相比,弹道导弹的射程更远,速度更快,突防能力更强。洲际导弹的中段拦截正在研发中,但离可靠拦截还有很大距离。如果在再入大气层后,实行高超音速机动滑翔飞行,运动轨迹更加不可预测,拦截更加困难。从中国本土发射,射程为12000公里的弹道导弹可以覆盖美国大部,14000公里则能可靠地从中国境内任意点覆盖美国全境。
导弹走北太平洋路线要深入太平洋才行,但必须穿越第一岛链才能发射也是不必要的限制。最现实的还是在大陆中国境内。不仅安全,而且可以迅速在几千公里的横向范围内灵活改变发射位置和打击目标。这还避开了针对朝鲜导弹的阿拉斯加反导基地和针对太平洋方向潜射导弹的加利福尼亚反导基地的拦截。反导和地面战争一样,拉开战线、避免隘口,是有利于进攻一方的。
在理论上,这也可以通过大量部署公路机动发射的洲际导弹实现。但这样的国之重器不可能天女散花一样到处部署,另一方面公路机动也实际上只能在不长的距离内冲刺进入预定发射位置,并不是随便找一个篮球场就能发射的。在公路上长时间远程机动不仅容易暴露目标、招来敌方打击,也可能对导弹的战备状态带来不可接受的损害。更重要的是耽误战机。战略打击和反击的时间窗口是以小说甚至分钟计的,等不及远程公路机动。
导弹载机在作用上与公路机动相似,但速度和生存力大大提高。在空中加油支持下,可以在空中待命数以天计,遭到敌方战斗机狙击的可能性相对很低。在平时,可以集中部署在几个常备基地。在战前,实行临战疏散和升空待命。每一架飞机和每一枚导弹都可以用于所有任务,使用上易分易合,需要的数量大大少于相对固定的陆基系统。不管在成本上还是战略作用上,其意义是怎么强调也不过分的。
冷战时期美军通过空中加油的形式保证随时有B-52携带核弹在空中待命
这对导弹载机(权且称为大轰)提出挺特别的要求。一方面航程并不需要特别大,从境内基地往返境内发射点有4000公里作战半径或者8000公里航程就满足最低需要,更大的航程主要是用于更长的留空时间,单程任务二就近着落的话,航程再短一点问题也不大。另一方面载重量需要很大,导弹需要有至少12000公里的射程。在突防方面,隐身和超音速都没有必要。
不过轰-6N就力不从心了。这个轰-6的终极型号据说将携带一枚15吨级的东风-21导弹。轰-6K的起飞重量为95吨级,作战半径超过3000公里。东风-21的射程在1500-2000公里级。空中发射的初始速度和高度可能对射程有所增加,再入后高超音速滑翔还可以进一步增程,但要达到12000公里不现实,大大加大导弹则超过了轰-6的承载极限,轰-6的潜力已经被超额挖掘了。
轰-6实际上并不大。中国现在把100吨以上的飞机都叫大飞机,实际上这个标准是较低的,但轰-6连这个标准都达不到。
轰-6的基本气动设计属于第一代大型喷气飞机,机翼结构环绕发动机短舱,使得迎风阻力最低,但这严重限制了发动机的选择和气动上的进一步优化。轰-6K为了换发,只得大动干戈,最后成为最先进的古董飞机。改用更常规的翼下发动机具有大得多的设计和后续升级上的灵活性。只要在设计上适当考虑,导弹还可以做到机腹半埋式吊挂,挂载弹道导弹的时候,减少外挂阻力,也降低起落架高度,减轻重量。携带小尺寸常规弹药时,可换用内带挂架的保形载弹模块,只在翼下挂载大型弹药时,可换用大型保形副油箱,增加航程。
轰-6的翼挂发动机改型构想
这样的全新“常规”轰炸机对中国十分必要,不仅在战略任务中可以用于洲际打击,在战役任务中也可用做炸弹卡车。炸弹卡车不仅可以用铁炸弹实现地毯轰炸,还可以用大量滑翔制导炸弹作为空中狙击手,支援地面作战。地毯轰炸、空中狙击手都不是主要任务,但技多不压身,高度的任务适应能力永远是有用的。
在海上打击和视距外对地打击时,则可以用巡航导弹。这与战略打击的情况不一样。战略打击既难以负担饱和攻击,又不能容许攻击失败,必须一击致命。战役打击则是可以通过饱和攻击提高突防概率的,也容许在某些情况下攻击失败。
这实际上是中国版的B-52。原版B-52的基本设计与轰-6是同时代的,但在理念和技术上要先进得多,基本能力和发展余地也要大得多。美国空军几次三番琢磨更换发动机,进一步延寿,正是因为其作用不可替代。即使B-2的数量按原计划装备,也无法取代B-52的炸弹卡车作用,因为很多大型弹药只能由B-52在翼下吊挂。B-1也只有机翼的固定段翼下可以吊挂。
对于俄罗斯空军来说,这就是图-95的作用。图-160也比B-1更加适合,应为基本尺寸和机翼固定段更大。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
但中国空军没有这样的平台。而且中国空军还要求这样的大轰兼作弹道导弹发射平台。
参照B-52,并考虑到技术进步,新轰的起飞重量需要在220-250吨级,载弹量在35吨级。可考虑用四台涡扇20推动,这是运-20的目标发动机。弹道导弹需要在机腹携带,巡航导弹可在翼下携带,炸弹和小尺寸武器也由机腹容器携带。超音速的代价太大,包括重量、航程和复杂性。而且对轰炸机-弹道导弹复合系统而言,从出击到命中的时间包括飞机与导弹,超音速的优越性未必显著。
大轰不可能照抄B-52。B-52为了增加翼下净空,便于吊挂发动机,采用了下反的上单翼。但这样一来,要避免运输机那样的“大肚”式多轮式主起落架的重量和阻力代价,只能采用机腹下前后直列的四点式自行车起落架,必须增加翼尖的辅助起落架才能确保避免翼尖触地。自行车式主起落架的重量轻,承重好,但也决定了B-52不能在机腹下吊挂大型弹药。因此大轰应该像民航客机一样,使用常规的前三点起落架,改善机腹净空。并采用上反的下单翼和高度前伸的“高举”式发动机吊架,以在降低主起落架高度的同时,争取足够的翼下净空,便于安装省油的大直径涡扇发动机。
导弹可参照东风-31。这是射程为8000公里的弹道导弹,据报道重量为42吨。考虑到空中发射的初始速度和高度以及再入后的高超音速滑翔增程,重量降低到35吨级是做得到的。据报道,星空2号与作为助推级使用的B611战术地对地导弹相比,射程增加了至少150%。但那是减轻重量的实验型高超音速飞行器。实战化的战斗部相对于助推级的重量要大得多,即使助推器减重,射程增加50%应该没有压力。
在气动、动力和制造上,有了运-20的基础,这样的高亚音速“常规”重轰炸机没有克服不了的技术难题。真正的难点可能在于电子系统,需要强大的电子情报与电子对抗系统保驾护航,甚至可以考虑配备自卫空空导弹。这不是战略任务的需要,而是战役任务的需要。在气动设计上可以像“全球鹰”那样适当考虑隐身要求,以不损害气动性能为度。隐身突防不是大轰的要求,只要能达到适当降低可探测性的某种半隐身就足够了。
运-20的开发为大飞机事业取得了不少经验
大轰的的作用还可以扩充到准战略任务,穿越第一岛链后,从太平洋深处发射超远程巡航导弹,对美国西海岸目标发动常规打击。除了打击美国本土,更是迫使美国留出可观的空中力量用于海岸防空,减少对中国海岸的压力。这个航程要求较高,大轰航程远一点,巡航导弹的射程就可以近一点,重量轻一点,一次出击可以载弹多一点。但这也是与巡航导弹射程的权衡,大轰的主要设计要求还是应该由战略任务确定。
但这只解决了问题的一半,中国还需要以战役任务为主的隐身轰炸机(权且称为隐轰),覆盖第二岛链。这里的作战环境和条件完全不一样了。
第二岛链同样需要4000公里的作战半径,但这主要是战役任务,而且在第二岛链内,中国的打击手段多样。不仅有飞机、舰船、潜艇,还有中程弹道导弹、空射/岸射/舰射/潜射巡航导弹。轰炸机的火力只是打击体系中的一员,炸弹卡车的要求大大降低,但隐身的要求极大提高。隐轰需要频繁出入第一岛链,需要在可能有敌方搜索和拦截的空域长时间活动,除了在战术上精心筹划外,只有高度隐身才能达到基本的生存力。
在可预见的将来,无尾飞翼依然是全向隐身的最好选择,这决定了隐轰可能与B-2在外观上相似。正在研制的美国B-21也是一样。
轰-20的基本结构可能与B2极为相似
隐轰以战役任务为主,但也同样负有在第二岛链内及更广泛的西南太平洋、印度洋(如冲绳、关岛、澳大利亚、迪戈加西亚)的核打击任务。这里,隐轰的“最后一分钟发射”能力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嘉手纳、关岛等发动核打击是一个选项,但事关重大,而且可能需要与更大规模的战略战役决策协调行动。
隐轰可以在最后决心尚未作出的时候先行出击、隐蔽地抵近待命,在最后决策下达时立刻发动攻击,马上击中目标。以色列突击队在恩德培营救人质的时候,也是已经在前往乌干达的空中才接到最后命令的。继续等内阁决议再出发,唯一的行动时间窗口就要错过了。
在现代战争中,轰炸机的作用不再只是炸弹卡车,不管这炸弹是铁炸弹,巡航导弹还是弹道导弹-高超音速滑翔弹。在现代战争,大规模毁灭有时依然必要,但对于军事强国来说,不管是高烈度还是中低烈度战场,投放大规模杀伤手段不是难题,难题是在什么时候向哪里投放与任务相称的精确杀伤手段,既达到杀敌目的,又减少不必要的附带杀伤,降低战时政治和战后重建负担。对重要目标实行精确、持续地打击和压制成为未来轰炸机的重要任务,而这个选项是在精确打击手段和情报-监视-侦察(简称ISR)手段高度发展后形成的。
打击体系还包括指挥、控制、通信、计算机,总称C4ISR。只有及时、准确地掌握敌情,有效组织攻击,才谈得上最后的发射武器。在第二岛链的C4ISR里,卫星、超视距雷达、电子情报、潜艇、水面舰艇、海上侦察巡逻飞机(包括有人和无人)都有独特的能力,但C4ISR轰炸机的靠前查证、指挥控制、生存力和直接打击能力特别有用。
C4ISR轰炸机的典型任务不再是抵近投弹,而是侦察、指挥和目标指引,相当于自带ISR能力的空中前进指挥部。轰炸机较长的留空时间、在抵近目标环境的生存力和多人机组特别适合这样的使命。与此同时,轰炸机固有的自带打击能力可以用于打击需要识别-攻击-核实的特别重要目标,或者打击来不及呼叫远程打击火力、需要立刻压制的突然目标。隐身则解决了生存力问题。
突出C4ISR、淡化直接打击也降低了对隐轰尺寸和重量的要求。只要能满足航程、留空时间、基本载弹量要求,可能中型偏大的规格就够用了。这将显著降低研发和购置、部署成本。这也是B-21的设计定位。
未来的战略轰炸机可能会经常需要于无人机的联合作战
C4ISR也是长航时无人机的强项,但有人机的最大优势,在于主观能动性、判断力和应变能力。只要人还是决定战争的主要因素,不管通信技术如何发达,靠前指挥的优点是无法取代的。技术在不断进步,但通信要求提高的速度永远高于通信技术进步的速度,远程通信永远有带宽、滞后问题,这是物理规律决定的。
现代隐身技术决定了较大的体积和重量并不是决定雷达反射特征的主导因素,B-2比F-15大得多,但雷达反射特征要小得多。但较大的体积和重量使得轰炸机容易装载远比战斗机更先进、更强大的电子系统,包括压制红外制导和激光、无线电近炸引信的自卫系统,在日益电磁化、信息化的现代战场上,这才是轰炸机的决定性优势。同时,轰炸机相对于战斗机来说造价高、数量少,对复杂高价电子系统的负担能力要高得多,进一步提高轰炸机电子系统的性能提升空间。
B-52的电子对抗能力在越南战争期间得到证明。B-52在1964年就开始在越南战场上使用,直到1972年11月22日才有第一架B-52被越南SA-2防空导弹击落,以后在“后卫II”作战中被集中击落16架。“后卫II”这样的密集强攻本来就是不计代价的,路径重复,没有突然性,损失率增加是自然的。
在B-1轰炸机研制时,美国空军对机载电子战系统的要求是能够对任何已知和未知的机载和地基雷达进行识别、定位和压制。这个高得变态的要求超过了现有技术能力,使得AN/ALQ-161最后成为烂尾工程。缩水后的系统没有达到能压制所有已知和未知雷达的要求,但在对敌对雷达的识别和定位能力上依然达到与同时代专用电子战飞机相当的水平。这样的要求不奇怪。现代轰炸机的航程动辄超过1万公里,没有任何战斗机可能达到这样的航程,二战时代P-51那样的全程护航是不可能的,也没有任何从战术飞机发展而来的电子战飞机有足够的航程实行伴随保障。轰炸机只有依靠机载系统实施自卫电子战,能力要相当于专用电子战飞机才够用。
B-2轰炸机的机载电子战系统能力肯定超过B-1,但具体能力现在还是保密的
隐身与电子战是互补的,两者的作用都是抑制敌方的探测能力。在静悄悄的被动隐身奏效时,继续保持静默;单纯依靠被动隐身不再可靠时,转入主动压制。
电子战技术也在悄悄地扩充到电磁攻击。主动电扫雷达不仅可以分出多个不同性质的波束,也可以把能量集中到单一波束,把强大的定向电磁能量注入敌方电力或信息网络,扰乱甚至瘫痪敌方的C4ISR,为后续攻击打开通道;或者瘫痪电信、广播、电网、铁路、水厂、炼油厂、城市交通控制等民用关键设施,实现非致命的面打击。
大轰和隐轰的组合在最大限度上解决了中国独特战略环境导致的安全挑战,在战略任务和战役任务之间有效兼顾。大轰和隐轰都在中国的技术能力所及的范围,相关的武器系统的基本技术也在技术发展路线图上。这将是很客观的军事投资,也将显著改变中国的安全态势。
中国的安全态势很复杂。近些年来中国研制了一些杀手锏,但越有针对性的杀手锏在使用上越不灵活。有对于中国来说,在核战争与常规战争中都具有灵活、高效作战能力的的轰炸机特别需要。第一岛链对中国安全具有特殊意义。
战术飞机通过空中加油可以达到第一岛链,但这样的勉强到达没有任何留空时间可言,也不容易通过就近留空待机以保持持续打击的压力,战术意义受到很大的局限。具有很大航程的轰炸机可以有效解决第一岛链的作战问题,并对第二导链目标有效作战。
很远的航程也意味着很大的留空时间。也就是说,即使对于距离不太远的周边目标,这样的轰炸机可以在目标上空停留更久,极大地提高空中前进指挥的连贯性和呼叫打击的及时性。这样的轰炸机甚至对海上游弋的敌人舰队也十分有效,可以在具有概略引导的情况下,对敌人舰队保持隐蔽监视。如果战争爆发,国家最高指挥当局命令一下达,轰炸机就开始引导强大的海陆空天全面攻击,并用电磁压制提供直接的攻击支援。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用机载武器直接补射。
隐轰与大轰谁能先下手为强,摘取轰-20桂冠,这取决于中国的战略判断。立足于早打、大打、打核战争的话,应该大轰优先。立足于非核局部战争的话,应该隐轰优先。大轰的技术门槛相对较低,但这还取决于高超音速滑翔弹技术的实战化。隐轰的技术门槛更高,但这在近期就可以形成有效的战斗力。这将是中国积极防御战略的关键组成部分,意义超过歼-20,至少与先进攻击核潜艇相当。只有以攻为守的积极防御,才能有效保卫中国的东南沿海。但试图用单一设计整合战略与战役任务、集大轰与隐轰于一身,这可能是不可承受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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