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土邦,现在更多地称为『王侯领』,因为其英文为prince state,翻译成“土”邦有歧视印度王公的封建领地的意味。
在英国殖民统治时期,一部分 土邦未被纳入英国直接统治的英属印度范围之内,但臣属英国,与之签订各种条约,大权在英国驻扎官手中,王公仅名义上保持统治,对外无权与其他土邦或外国发生联系,对内享有很大的自治权。
是邦内人民的专制统治者。王公拥有不同的封号,如罗阇、摩诃罗阇、纳瓦布和尼扎姆等。是维护英国殖民统治的一个阶层,1947年印巴分治前夕,约有土邦600个,占地114.5万平方公里,人口近1亿人,最大的土邦是海得拉巴土邦和克什米尔。按照蒙巴顿方案,土邦在英国移交主权后,享有特殊地位,可自己决定加入印度和巴基斯坦任一自治领,也仍可与英国保持原有关系。后大部加入印度,少数加入巴基斯坦.。
英属印度(英语:British India)时期在印度次大陆最多时存在554个大小不等、分裂割据的土邦国,所有土邦加起来达50万平方英里,占英属印度总面积的45 .3%,人口8600万,占当时印度总人口的1/3。根据(1935年印度政府法》(Gov-ernment of India Act.of 1935,在印巴分治之前起印度宪法的作用)的规定,英属印度和印度土邦在法律上结成了一种松散的联邦关系。英属印度的各省必须参加联邦;各土邦则是自愿加入,不加入也可以。土邦即使加人联邦,也享有与英属印度不同的地位;各土邦享有主权,有自己的政府,只是外交、国防等事务受英国政府控制,处于半独立;英属印度的各省则不享有主权,通过英国驻印度总督受英国政府直接统治,是完全的殖民地。各土邦在立法会中的代表由其政府指派任命,英属印度各省则由选举产生。因此,从法律角度讲,各印度土邦与英属印度同为英印帝国内自成体系的享有主权的行政单位,是地位平等的成员。
英属印度土邦发行的邮票
根据蒙巴顿方案,印度和巴基斯坦独立以后,土邦的王公有权决定加入印度或巴基斯坦,君主失去统治权,部分君主得以保留世袭称号。
一些地域较广、人口较多的土邦如海德拉巴、迈索尔、印多尔、查谟-克什米尔、特拉凡科尔、朱纳格特等土邦王公对蒙巴顿方案将土邦置于“不幸的位置”表示失望,他们希望继续保持自己的独立地位,一再请求英国政府允许它们以自治领身份留在英联邦内。海德拉巴土邦发布公告,声称在英国丧失对土邦的最高统治权后,海德拉巴有权利保持其独立主权地位。特拉凡科尔土邦宣布在1947年8月15日英国向英属印度移交权力的时候,它将成为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尽管它表示愿意在平等的基础上与印度其他地区合作。国大党领袖对土邦问题非常敏感,该党对此作出强烈反应。在全印国大党委员会会议上,尼赫鲁提出,如果土邦不加入印度联邦,它与联邦的关系——将必定有一些关系——将不会是平等的关系;我们要求宗主权或最高统治权。他声明印度领域内的独立土邦对国家来说将是一种危险,不允许土邦与任何外国或任何独立政府在防务方面有任何联系,“我们将不承认在印度有任何形式的独立的土邦”,“任何外国政权承认这种独立将被视为不友好的行为”。声明土邦的唯一选择是土邦单独或组成团体和省一样平等的伙伴加入印度联邦。甘地宣称,印度土邦宣布独立就“等于向自由的数百万印度人民宣战”。全印国大党委员会立即通过决议,拒绝承认任何土邦有权宣布自己独立、与国内其他地区分离。
穆斯林领袖真纳反对尼赫鲁的主张,他在1947年6月17日发表声明说:“在英国最高统治权终结之后,从宪法和法律上来看,印度土邦将是独立的主权国家,它们将有自由作出自己喜欢的抉择。”“土邦可以自由地加入印度制宪会议或巴基斯坦制宪会议,或者决定保持独立。在最后一种情形下,它们可以选择它们与印度斯坦或巴基斯坦缔结怎样的关系。”真纳不赞成土邦只能选择加入印度斯坦或巴基斯坦的观点,并表示巴基斯坦欢迎保持独立的土邦与巴基斯坦建立各种政治、商业或经济等任何形式的关系。“在我看来,如果它们愿意,它们就有自由保持独立。英国政府或英国议会或任何其他政权或团体都不能强迫它们做违背它们的自由意志和愿望的事,它们也没有作出这种裁决的权力。”真纳的这种立场当然是从巴基斯坦的切身利益出发的,一则,将加入巴基斯坦的穆斯林土邦屈指可数,它们加入巴基斯坦与否,对巴基斯坦势力的增强或减弱影响不大;二则,如果大的土邦独立,就会削弱印度的力量,并且成为制约印度的因素,对于巴基斯坦是非常有利的。
在蒙巴顿和印度土邦部长萨达尔·瓦拉巴伊·帕特尔、克里希南·梅农等的努力下,大多数土邦都与印度自治领签订了《加入协定》,将国防、外交和交通三项权力出让给印度联邦政府,其余所有事务仍由土邦政府掌管,中央不干预。只有海德拉巴、克什米尔、朱纳格特、焦特普尔、博帕尔和印多尔以及另外五个土邦还犹豫不决。特拉凡科尔、焦特普尔、博帕尔和印多尔等最后迫于印度强大的压力,在8月15日前加入了印度联邦。海德拉巴土邦的邦主米尔·奥斯曼·阿里汗企图凭借自己拥有的财富使海德拉巴成为独立国家或者加入同宗同教的巴基斯坦。1948年9月13日尼赫鲁决定采取军事行动,9月18日,印度政府军进驻森肯德拉巴德,海德拉巴正式向印度投降,纳入中央管辖之下。印度中央政府支给土邦君主年金(Privy Purse)以换取土邦并入印度联邦。1971年,印度通过宪法修正案,取消土邦君主的年金,其称号亦被废除(政府声称基于公民平等的理由),王公的资产多被充公。至此,所谓王公贵族的时代在印度就结束了。
愿意加入巴基斯坦自治领的土邦只有俾路支斯坦的土邦巴哈瓦尔布尔、吉德拉尔、迪尔、斯瓦特和海尔布尔。巴基斯坦自治领政府与它们分别签订了条约在巴基斯坦,至1972年土邦被完全废除。
英属印度(英语:British India)时期在印度次大陆最多时存在554个大小不等、分裂割据的土邦国,所有土邦加起来达50万平方英里,占英属印度总面积的45 .3%,人口8600万,占当时印度总人口的1/3。根据(1935年印度政府法》(Gov-ernment of India Act.of 1935,在印巴分治之前起印度宪法的作用)的规定,英属印度和印度土邦在法律上结成了一种松散的联邦关系。英属印度的各省必须参加联邦;各土邦则是自愿加入,不加入也可以。土邦即使加人联邦,也享有与英属印度不同的地位;各土邦享有主权,有自己的政府,只是外交、国防等事务受英国政府控制,处于半独立;英属印度的各省则不享有主权,通过英国驻印度总督受英国政府直接统治,是完全的殖民地。各土邦在立法会中的代表由其政府指派任命,英属印度各省则由选举产生。因此,从法律角度讲,各印度土邦与英属印度同为英印帝国内自成体系的享有主权的行政单位,是地位平等的成员。
英属印度土邦发行的邮票
根据蒙巴顿方案,印度和巴基斯坦独立以后,土邦的王公有权决定加入印度或巴基斯坦,君主失去统治权,部分君主得以保留世袭称号。
加入印度的土邦国王并不都是享受荣华富贵,据英国《每日邮报》2015年12月16日报道,英国殖民时期印度的最后一位土邦国王哈蒙帕措(Braraj Mahapatra)近日去世,享年94岁。
据悉,哈蒙帕措曾是东印度提格利亚(Tigiria)的土邦国王,他住在豪华的宫殿中,有30位仆人侍奉,还拥有一支由25辆老式汽车组成的车队,过着骄奢淫逸的生活。印度独立对他的生活影响很大,他失去了国家的税收,一年只有130英镑(约合人民币1260元)的收入。
哈蒙帕措依靠善良的村民给予的大米度过了生命中最后的时日。但在面对记者采访时,他表示虽然现在他是一个穷光蛋,但是他没有什么后悔的事情。
而海得拉巴为印度的一个土邦其富可敌国,尼扎姆(Nizam也译为尼赞)是其君主的称号。奥斯曼·阿里·汗曾是海得拉巴这个最大贵族州的最后一名统治者即最后一位尼扎姆。1937年,尼扎姆汗上了美国《时代》杂志的封面,被认为是世界首富,预计拥有价值1亿英镑的黄金和4亿英镑的珠宝,据说他有86个情妇,生有100个私生子。1948年9月,当尼扎姆汗在考虑自己的人民是该归属于印度还是巴基斯坦时,他在伦敦威斯特敏斯特国家银行的账户已达100万英镑。同月,海得拉巴被迫归属印度。
尼扎姆汗的财务顾问尚未获得允许便试图将尼扎姆汗在威斯特敏斯特国家银行的账户转给在伦敦的巴基斯坦高级专员,但账户早已被冻结。1995年尼扎姆汗传说中的173件珠宝被售出,所得的4000万英镑分给了他300位后裔子孙。尽管如此富有,尼扎姆汗据说是个远近闻名的吝啬鬼。他经常穿着折皱的宽大衣服,戴顶破烂的土耳其毡帽,用马口铁制成的餐具吃饭,抽剩下的烟头。1967年尼扎姆汗去世之后,他神话般的巨额财富用来抵还债务、修葺自己的宫殿以及为其子孙提供奢侈的生活。
他在伦敦的一个账户已升值到3000万英镑,印度、巴基斯坦、尼扎姆汗的子嗣们都对其垂涎欲滴。经过60年的国际争论、家庭内部争吵和法律纠纷,印度最终同意与不和的邻国以及尼扎姆汗的子嗣们通过庭外谈话解决问题。印度政府上周决定,此案件应当根据英国上议院1957年的法律法规来进行裁决,而英国上议院认为只有三方都同意,才能将账户解冻。 印度国家科技部部长卡皮尔·希巴说:“三方已经获得了暂时性的相互理解,但由于时间过于滞后,一些问题的解决办法不能得到执行,因此我们将开始新一轮的商谈。” 此次案件的原告是尼扎姆的第一个孙子穆卡拉姆·贾赫,他也是尼扎姆的法定继承人。贾赫现住在伊斯坦布尔的一间小公寓里,他最初继承的遗产是澳大利亚的一个牧羊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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