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惟有坚持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阐释的科学资本观,划清唯物史观与唯心史观两种不同资本观的界限,才能弄清当代中国现实经济中的资本现象,从而正确规范和引导各类资本健康发展。在发展商品生产的现实经济中,公有资本与私有资本存在某种程度的共性,但是存在本质区别。要充分认识公私资本的划分是判断“各类资本”性质的基础性规范。从对当代中国社会经济的作用看公私资本的矛盾关系,两者既有统一性,又有对立性,尤其不能忘记公私资本的对立性。从目前指导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的实际工作看,应当高度重视恢复和确保公有资本在社会总资本中占主体地位,有效发挥国有资本的主导作用,严格治理私有资本的无序发展,加强对引进外资质量和数量的控制,让国有资本牢牢控制国家金融系统。
2022年4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和引导资本发展,既是一个重大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政治问题,既是一个重大实践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理论问题,关系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关系改革开放基本国策,关系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出要“加强新的时代条件下资本理论研究”,“历史地、发展地、辩证地认识和把握我国社会存在的各类资本及其作用”;明确指出“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是党领导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1]笔者认为,惟有坚持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阐释的科学资本观,划清唯物史观与唯心史观两种不同资本观的界限,才能弄清当代中国现实经济中的资本现象,从而贯彻落实好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正确规范和引导各类资本健康发展。本文拟就此谈些认识。
一、区分两种对立的资本观
(一)分清两种资本观的必要性
所谓资本观,也就是人的头脑中反映客观存在的资本的观念或资本概念。唯物史观认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2]22只有当历史上有了资本这种客观存在的东西,人类才会产生资本观念。但是,只有正确的观念,才能真实地反映客观事物的真面目,而错误的观念不但不能真实反映客观事物,还会用错误的观念扭曲或掩盖客观事物的真面目。关于资本的观念,作为“工人阶级政治经济学”或“劳动的政治经济学”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资产阶级经济学”或“财产的政治经济学”(又称“资本的政治经济学”)有原则的区别。[3]马克思的《资本论》科学论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资本及其运动规律,深刻批判了资产阶级经济学的资本观,证明了自从人类社会出现资本主义经济的社会形态以来,就存在着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两种根本对立的资本观,前者是科学的,后者是错误的。因此,我们只有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两种对立的资本观,才能坚持以唯物史观指导下的科学资本观为指导,对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本的分类,作出基本的规范性判断;从而在经济工作中做到“历史地、发展地、辩证地认识和把握我国社会存在的各类资本及其作用”,科学地规范和引导各类资本健康发展。
(二)唯物史观的资本观
经济范畴是现实经济关系的理论表现。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运用唯物史观,从现象和本质、形式与内容的结合上科学地阐释了资本范畴,并对它同商品、货币、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社会总产品等经济范畴的相互关系,作出了系统的揭示。这一系列关于资本的原理和方法,可以简称为唯物史观的资本观。《资本论》的资本观揭示出客观存在的资本的真实面目,它体现为本质内容和表现形式两方面。
1. 资本的本质内容。可以概括为如下要点。
(1)资本是自行增殖的价值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资本是在运动中“自行增殖”的价值,本质上是具有剥削性的资本主义历史条件下的生产关系或生产中的社会关系。“资本不是一种物,而是一种以物为中介的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2]877-878货币、生产资料、机器等作为物,本身并不天然是资本;只有拥有这些物的人,把它们与买到的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即雇佣工人的生产劳动相结合,为这些物的所有者创造出剩余价值,这些物的社会形式才成为资本。
(2)资本是历史的范畴,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经济范畴。虽然《资本论》也提到古代社会的商人资本和高利贷资本,但那只是从增殖含义上使用的资本概念。它们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没有内在联系,只是在流通领域存在的一种片面的资本形态。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有内在联系的资本不是从来就有的,“只有当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占有者在市场上找到出卖自己劳动力的自由工人的时候,资本才产生”[2]198①。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资本,是在劳动力成为商品的历史条件下才产生的;劳动力成为商品是这种含义上的资本形成的原因。资本和劳动力商品都是体现资本主义性质的历史范畴。
(3)资本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性质与一定价值量的统一。资本的本质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它与原材料、机器等生产资料结合在一起,但是后者作为物,本身并不天然是资本。只有拥有这些物的人,把它们与买到的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即雇佣工人的生产劳动相结合,为这些物的所有者创造出剩余价值,这些物才成为资本。因此,“资本不是物,而是一种以物为中介的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2]877-878生产中的资本都具有一定的价值量,而且有一定最低限额。资本性质与最低价值量是质与量的统一。资本雇佣的工人数量只有达到一定程度,使拥有它的人把执行职能的时间完全放在“占有从而控制他人的劳动,用来出售这种劳动的产品”上,才符合资本性质的规定性,这样的资本的人格化,才称得上资本家;否则,这种资本就只是资本的“幼虫”,拥有它的人自己就还得参加生产劳动,只是介于资本家工人之间的“小业主”。[2]357因此,资本家必须拥有最低限度的资本价值额。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生产领域资本的最低限额也会逐步提高,而且各部门之间会有差别。也因此,不能把小生产者或个体户的生产资料称之为资本。
(4)资本的深层本质是剩余价值。资本的价值量起源于剥削雇佣工人的剩余价值。它是雇佣工人为资本所有者提供的超过劳动力商品价值所含劳动的凝结的剩余劳动。“资本是死劳动,它像吸血鬼一样,只有吮吸活劳动才有生命,吮吸的活劳动越多,它的生命就越旺盛。”[2]269。资本对雇佣工人的剥削程度可用剩余价值率来计量。从再生产的观点来看,资本家拥有的全部资本,包括所谓“原始积累”的资本,都是“资本化的剩余价值”[2]269。“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2]871
(5)剩余价值的生产有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两种基本方法。雇佣工人的工作日,由生产剩余价值的剩余劳动时间和生产劳动力价值的必要劳动时间构成。马克思“把通过延长工作日而生产的剩余价值,叫做绝对剩余价值”;“把通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相应地改变工作日的两个组成部分的量的比例而生产的剩余价值,叫做相对剩余价值”。[2]366“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只同工作日的长度有关;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使劳动的技术过程和社会组织发生彻底的革命。”[2]583
(6)产业资本是基础性的资本。产业资本是在“任何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经营的生产部门”[4]63中投入的资本。“产业资本是唯一的这样一种资本存在方式,在这种存在方式中,资本的职能不仅是占有剩余价值或剩余产品,而且同时是创造剩余价值或剩余产品。因此,产业资本决定了生产的资本主义性质”;“随着产业资本支配社会的生产,技术和劳动过程的社会组织就会发生变革,从而社会的经济历史类型也会发生变革。那几种在产业资本以前,在已成过去的或正在衰落的社会生产状态中就已出现的资本,不仅要从属于产业资本,要和产业资本相适应来改变它们的职能的机构,而且只能在产业资本的基础上运动,从而要和它们的这个基础同生死共存亡。”[4]66因此,在资本主义经济中,产业资本是最基本的资本形式,其他资本的运动都是以产业资本运动为基础的。
(7)资本是一种运动。资本不仅包含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阶级关系或剥削关系,而且“它只能理解为运动,而不能理解为静止物。”[4]121-122这是因为,最基本的产业资本,它只能依次地不停顿地经历购买(买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商品)、生产(让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结合生产剩余价值)和销售(使包含剩余价值的商品得以实现)三个阶段的运动,并连续地相继进行货币资本循环、生产资本循环和商品资本循环三种资本形式统一的循环运动,才能生存和发展。
(8)资本再生产的特征是扩大再生产。这种特征是由资本追求剩余价值这种“抽象财富”[2]178②的生产目的决定的。从质上看,抽象财富增加的一般表现是性质相同的货币的增加;从量上看,资本增殖的结果和开端的投入都是有限的货币价值额。这意味着,如果资本投入的目的是价值增殖,那么结果的110镑和开端的100镑都是资本价值额的有限表现。虽然资本每次循环的终点,在一瞬间,110镑和开端的100镑是有区别的,但是资本运动的增殖使命却是相同的,从投资增殖的使命来看,终点的110镑毕竟是一个有限的价值额,它必须再作为新的开端投入,才能继续实现增殖的目的。所以,资本必然要进行无限度的增殖运动,资本再生产的扩大具有无限的盲目增长的趋势。
(9)资本可区分为单个资本与社会总资本,两者有共性、联系和区别。共性是,都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基础。即使是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产生由资产阶级国家控制的资本,也是属于资本主义私有制性质的,因为它来自私有资本,有时是为保护单个私有资本的整体利益服务的。联系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总资本是由单个资本的总和构成的,是总和含义上的私人资本。区别是,单个资本的运动不包括个人的消费;单个资本的流通是资本价值流通,一般不包括产品在企业内部的商品货币流通;而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既包含个人消费,又包含生产消费,既包含资本流通,又包含商品流通。单个资本运动包含的矛盾与社会总资本的运动包含的矛盾在范围、内容上有很大的区别。前者主要是企业内的劳资矛盾、不同资本形式比例关系上的矛盾等;后者不但包括前者的这些矛盾,它还包含生产社会化和私人占有制之间的对抗性基本矛盾,这决定了社会总资本在运动中必然要发生周期性危机。
(10)资本具有必然产生假象的拜物教形态。这是由资本的价值形式决定的。最简单的价值形式已经产生了拜物教形态,也就是把商品交换这种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的属性,表现为物质本身具有的社会属性,好像商品、货币的物质形式本身就具有能够进行交换的社会性质,马克思把它称为拜物教形态。实际上这就是一种完全脱离本质真相、掩盖真相的假象。资本由商品、货币发展而来,它表现为自行增殖的独立价值物,就有更加迷惑人的拜物教形态。在资本发展的完成形态(生息资本)上,拜物教假象造成生产关系最高度的颠倒和物化,人们“再也看不到它起源的任何痕迹了。社会关系最终成为一种物,即货币同它自身的关系”;“在这里,资本的物神形态和资本的物神观念已经完成。在G-G′上,我们看到了资本的没有概念的形式,看到了生产关系的最高度的颠倒和物化。”[5]441-442③
2. 资本的表现形式。根据《资本论》的论述,可以把资本的表现形式分为表面现象的形式和本质内容的形式两个基本层次。前者是人们可以感觉到的资本存在的形式;后者则是资本的内部构成和内在联系。如图1所示。[6]
(1)资本表面的现象形式可以分为:(a)运动形态,即产业资本在运动中采取的生产资本形式、商品资本形式、货币资本形式。一方面,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是可以用于生产消费或个人消费的物质财富,因而是现实资本,而货币资本不能用于生产消费或个人消费,属于非现实资本;另一方面,在空间上,处在物质生产领域中的资本是生产资本,而处在流通领域的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则是流通资本。(b)经营形态,分为产业资本、商业资本和银行资本形式。后两种形式分别是产业资本的商品资本形式和货币资本形式在发展中独立化而衍生出来的。(c)职能形态,产业资本形式具有生产剩余价值职能,商业资本形式具有实现剩余价值职能,统称职能资本,而银行资本则既不能生产也不能实现剩余价值,因而称为非职能资本形式。(d)收入形态,即职能资本获得的平均利润,它包括企业主收入和要偿还银行的借贷资本的利息;即使职能资本完全用自有资本经营,它也会把收入分为企业主收入和利息(归自己)两部分。
(2)资本的本质内容形式可以分为:(a)资本的初级本质,即生产资本因价值流通和周转形式不同而区分为固定资本形式和流动资本形式。(b)资本的本质,即生产资本中转化为生产资料、在生产过程中不改变价值量的资本部分,规定为不变资本形式;转化为劳动力,在生产过程中不仅再生产资本本身,还生产剩余价值的资本部分,规定为可变资本形式。(c)资本的深层本质,即资本实质上全部是剩余价值。
由上可见,《资本论》所阐释的科学资本观主要表明了,资本的本质不是物质生产资料本身,而是物质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的社会形式或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的社会关系;资本的实质是通过不断地剥削工人阶级创造的剩余价值,来无限度地自行增殖,它体现的是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基本范畴;资本的存在形式是多层面的,每个层面之间、每个层面内的不同形式相互之间,都有着内在的联系,资本是多种社会规定性的统一。
(三)唯心史观的资本观
《资本论》不但用唯物史观揭示了资本的真面目,而且科学地批判了资产阶级经济学的唯心史观的资本观。
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曾研究过资本,触及到资本的初级本质,如魁奈曾把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区分限制在生产资本领域;斯密、李嘉图曾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在利润和工资的关系上研究过资本与剩余价值的联系。但是,只要他们站在资产阶级立场上,就不可能正确认识资本的本质和来源。马克思指出,“这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实际上具有正确的本能,懂得过于深入地研究剩余价值的起源这个爆炸性问题是非常危险的。”[2]590这是因为,一旦让工人阶级认识到资本的本质是剩余价值,并起源于自己为资本家提供的凝结的剩余劳动,就势必团结起来,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彻底消灭私有制。因此,剩余价值的起源问题对于资产阶级及其经济学家来说必定具有爆炸性和危险性。而当资产阶级从封建地主阶级手中夺取了国家政权,在政治上丧失了历史进步性之后,资产阶级经济学过去在古典经济学上表现出一些科学性也就基本丧失,从整体上沦为充满主观性、表面性、片面性、虚伪性和欺骗性的庸俗经济学,到了帝国主义时代就更是如此。[7]④《资本论》深刻揭示的资产阶级经济学的资本观,可归结为以下五个要点。
1. 认为“资本是一种一般的、永存的自然关系”[8]22或生产要素。例如,斯密“把一般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等同起来”,认为“生产资料一开始就是‘资本’,劳动一开始就是雇佣劳动”;在斯密看来,“劳动过程的不同因素—物的因素和人的因素—一开始就是戴着资本主义时期的面具出现的。”[4]431李嘉图、西斯蒙第等人不是把资本看作生产关系,而“只是想到资本的物质实体,原料等等”;“李嘉图把资本说成是生产新劳动时所使用的积累劳动,也就是单纯的劳动工具或劳动材料。”[8]268-269“像李嘉图这样一些经济学家,把生产和资本的自行增殖直接看成一回事”[8]394。英国庸俗经济学家托伦斯竟然断言,“用石头投击飞禽的野蛮人是资本家”[9]90。这些说法都来自他们“把资产阶级生产方式误认为是社会生产的永恒的自然形式”[2]99的唯心史观。资产阶级经济学把资本理解为与社会形式无关的生产要素。这种非历史的资本观直到现代,并没有改变。被认为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资本主义实际流行最广、被称之为西方“现代主流经济学的新综合”的保罗·A·萨缪尔逊主编的《经济学》教科书,就同语反复地说“资本一词通常用来表示一般的资本品”,认为资本是与土地、劳动并列存在的“生产要素”之一。[10]88并认为,“实物的资本品在任何经济社会都是重要的,因为它们有助于提高生产率。”[10]90可以说,撇开资本的生产关系历史形式,混同资本和生产资料物质本身,把资本说成是一种永恒存在的物质生产要素,这是资产阶级经济学的通病。他们根本不明白资本是人类历史进程中的一种社会形式。
2. 认为资本本身是资本增殖的原因或源泉。庸俗经济学家为此提出了各种荒唐的理由,说什么资本增殖来自商品在流通中的“名义上的加价或卖者享有贵卖商品的特权”;资本家通过预付货币取得更多货币,来自“赚钱的意图”,而不进行生产也可以有这种“意图”;资本家的资本来自自己的“节欲”、不挥霍;资本家投资获得“报酬”是因为他用生产资料等生产条件为工人的劳动提供了“服务”;资本家得到收入,是因为他们在生产中监视和监督工人也是“形成价值”的劳动等。[2]189,223-224根据资本来自资本家的“节欲”论,法国庸俗经济学家西尼耳竟然声称“我用节欲一词来代替被看作生产工具的资本一词”[2]688,竟然把这当成理论上的发现。这种种说教,实质从根本上否定资本是一种具有资本主义剥削性质的生产关系。按照这样的资本观,根本不懂资本的本质是剩余价值,更不懂剩余价值只能在资本主义价值增殖过程中生产出来。
3. 用资本拜物教观念来理解资本。随着资本主义信用制度的产生和发展,资本主义社会产生了生息资本、银行资本,工商业职能资本的运动和银行资本的运动发生了分离。在生息资本G-G′的形式上,金(货币)物质本身会创造更多的货币的假象就被纯粹地表现出来。人们在生息资本和银行资本的形式上,再也不能看到资本起源要通过社会劳动的任何痕迹。“在这里,资本的物神形态和资本的物神观念已经完成。在G-G′上,我们看到了资本的没有概念的形式,看到了生产关系的最高度的颠倒和物化。”[5]442⑤庸俗经济学家的资本观直接反映了生息资本的拜物教形态,认为作为金物质的单纯的货币资本或生息资本本身就能产生利润或利息。沿袭至今的“萨伊教条”,认为资本的物质形态是利润、利息的根据或直接来源。用这种资本拜物教观念认识资本,生出了荒唐的幻想。例如英国经济学家普赖斯说,“一个便士,在耶稣降生那一年以5%的复利放出,到现在会长成一个比15000万纯金地球还要大的数目。”[5]445显然,普赖斯是用数学公式s=c(1+z)n(式中:“s=资本+复利的总和,c=预付资本,z=利息率(表示在100的相应部分上),n代表过程进行的年数”)[5]446来表示资本的增长规律了。普赖斯根本不明白,生息资本的增殖要以产业资本的增殖为前提,而产业资本之所以能够增殖,又是以雇佣工人为产业资本家提供剩余劳动生产的剩余价值为前提的,生息资本的金物质根本不能自动产生出一丝一毫的金来。二项式这种数学公式虽然能正确表现出宇宙事物间抽象的数量关系规律,但是,这种数学规律却不能替代人类社会一定历史条件下的特殊的经济规律。可见,庸俗资产阶级经济学的资本拜物教观念是极为荒谬的唯心主义资本观,由此必然会根本否定资本是一种具有资本主义剥削性质的生产关系。
4. 认为社会总资本是由利润、工资和地租三种收入构成的。由于斯密不懂劳动的二重性,混淆了商品生产的“产品价值”(c+v+m)和“价值产品”(v+m),结果在分析社会总资本的社会再生产时把产品价值中的不变资本价值c丢了,形成了“斯密教条”。[4]410-419从那时起,资产阶级经济学直到现代凯恩斯主义的资产阶级宏观经济学,始终贯彻这个教条,用丢掉了不变资本价值的社会总资本分析宏观经济运动,这使资产阶级的社会总资本观具有很大的片面性和不科学性。
5. 把资本的流通等同于商品流通。资产阶级经济学把“资本家购买劳动力商品、生产资料”和“出售含剩余价值的商品资本”的流通,与“工人用工资收入购买必要生活资料商品”的流通混为一谈。这就把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和实现剩余价值的资本流通过程,等同于雇佣工人出卖和再生产劳动力商品的过程,混淆了资本和货币,从而掩盖了资本的剥削性质。
唯心史观资本观的要害在于,撇开资本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历史形式,把资本说成是一种永恒存在的物质生产要素,并认为这种要素本身可以产生利润或利息;这种资本观体现出资产阶级迷信经济假象的拜物教观念,更体现出永远统治、剥削工人阶级的贪欲性和欺骗性。
以上不惜冗长论述了两种资本观,虽然它们面对的都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的资本,但是观察结果却有本质区别。可见,比较两种资本观,并不是抠概念搞研究,而是为了端正资本理论研究的科学指导思想。因为只有坚持以唯物史观指导下的科学资本观为指导,才能对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本分类作出基本的规范性判断,在经济工作中做到“历史地、发展地、辩证地认识和把握我国社会存在的各类资本及其作用”。
(一)我国20世纪初才开始出现资本概念
按照辩证逻辑的概念规定,资本这个概念是现实资本在我国产生和发展过程在人的观念上的反映。这就有必要回顾资本及其概念在我国的由来和发展。笔者查《辞海》词语分册,中国古代有“资”这个词,与之匹配的有“资斧”“资储”“资币”“资业”“资产”等词汇,被解释为资财、资料、积蓄、器用、货币、财产等,却没有“资本”这个词汇。⑥有学者研究,中国的经济类文章直到20世纪初,未曾使用过资本这个词;具有英语capital含义的资本这个词,在19世纪70年代末出现在日本;到19世纪末和20世纪交替时,中国才从日本引入了这个词,最早被严复翻译为“母本”,以后又译为“母财”;直到20世纪初,资本这个词才在中国作为专门术语使用。[11]而从这时起,中国已出现了真实的资本,那就是旧中国作为殖民地、半殖民地和半封建社会中的私有制的资本,本文简称私有资本,包括代表封建地主阶级和大资产阶级利益的国家统治集团掌握的官僚资本、外国资本(主要是帝国主义国家的资本),与外国资本勾结的买办资产阶级的买办资本和民族资产阶级的民族资本。经过我们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前三种资本被没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资本,而民族资产阶级及其民族资本,则成为被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利用、限制和改造的对象。
(二)我国较长时期在私有资本含义上使用资本概念
新中国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前和之后的相当长时期内,党的文件和经济学教科书中的资本概念,都是在私有资本含义上使用的。1984年,我国实行以城市为中心的经济体制全面改革,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开始逐步发生变化,资本概念的使用越来越频繁,但是并未突破私有资本的含义。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12];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3年将“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写入宪法第十五条;[13]但是,直到1997年党的十五大召开之前,我们党的文件对生产资料公有制经济仍称之为“公有资产”,而没有称之为公有资本。显然,这与遵循唯物史观的资本观,严格区分公有制生产关系与资本原创概念体现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有关。
(三)党的文件在改革实践深入之时才开始正式使用公有资本概念
从党和国家重要文件看,突破原创含义使用公有资本概念有个过程,这与深入实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伴随。1997年党的十五大总结改革开放的历史经验,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在论述股份制改革时,提出“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国家和集体控股,具有明显的公有性,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这里,党的重要文件在公有制的含义上,首次使用了“公有资本”概念。[14]此后的政策宣传和实施中,可以看到,政府经济管理部门,使用“国有资本”“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集体资本”等概念,越来越多。2003年,党的十六大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提出“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15]。随着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党的重要文件除了继续使用原创的资本概念外,开始正式使用国有资本、集体资本概念,我国舆论界随之也广泛用国有资本表示全民所有制的国有经济,用集体资本表示城乡集体所有制经济,用公有资本表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也需要指出,至今党的文件,尚未对使用公有资本的原因和合理性,作出深入的理论论证,这或许是因为这个问题在理论上仍有一定争议,可以先试用,后论证。
国有资本、集体资本以及由它们构成的公有资本是一组新概念,要将它们纳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体系,对其合理性和必要性进行严肃的科学论证是必要的,这是坚持唯物史观指导思想纯洁性的要求。合理性论证主要是需要阐明公有资本新概念的提出,是否符合形式逻辑关于概念的规则(如同一律、矛盾律),是否符合辩证逻辑关于新概念应反映经济现实的客观新变化。实际上,关于资本新概念是否具有合理性的论证,学术界从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了,但至今意见并未统一。结合我国经济实践的深入,有必要继续对公有资本概念进行学术探讨,这有助于我们党对其使用作出权威性的论证。
(四)使用公有资本概念提出了不应回避的理论问题
首先的问题是,公有资本新概念是否符合形式逻辑的概念规则。按照概念的同一律和矛盾律,资本不能既体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又体现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既然唯物史观原创的资本概念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反映,那么从形式逻辑的概念看公有资本概念,就出现了逻辑矛盾。也正因为有这种矛盾,我国经济学界很长一段时间对公有制经济不使用公有资本概念。即使在形成公有制经济可以同商品生产相结合的共识之后,对公有制经济的描述也仍有使用“公有资产”“公有资金”和“公本”(或“社本”)三种主张。然而,这些主张固然都注意到划清社会主义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的界限,却都有值得推敲的地方。
1. “公有资产”在概念规定上有不确定性。“资产”可以被理解为法律认可的财产;也可以理解为企业“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即一定的价值量;还可以理解为一定的物质生产资料即使用价值,如说一台机器是公有资产。
2. “公有资金”概念偏重于货币的规定性。很明显,“公有资金”强调货币这种“金”价值形式,却撇开了使用价值形式,这容易让人们从价值形式角度认识公有制经济的运动,却忽视从使用价值方面认识社会经济的产业结构,所以有片面性。
3. “公本”概念未对其形式逻辑矛盾作出解释。以往曾有学者提出,在商品生产条件下,公有制经济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应称为“社本”⑦或“公本”,不少学者把其直接解释为“社会主义资本”或“生产资料公有制的资本”的简称。这意味着可以在“资本一般”含义上使用同一个资本概念,并且等于承认现实经济中客观存在“资本主义资本”和“社会主义资本”,但这需要论证:一要论证用体现资本主义特殊生产关系的资本概念表示资本一般是否有合理性;二要论证经济现实中是否存在体现公有资本和私有资本共性的资本一般;三要论证公有资本和私有资本作为两种特殊性资本的本质区别在哪里。
(一)辩证逻辑允许用资本概念表示资本一般
从形式逻辑角度看,用同一个词汇既表示“概念特殊”,又表示“概念一般”,这违反概念的同一律、矛盾律,但是,从辩证逻辑对概念的规定看,这却是允许的,这取决于概念能否反映事物的客观性质。根据辩证逻辑关于概念的规定,如果具有特殊性的不同事物在客观上具有同一性,那么用同一概念来反映这种同一性就是符合辩证逻辑的;或者同一事物在发展的不同阶段虽然有不同的特殊表现形式,但只要事物在发展不同阶段存在一般的共性,那么用同一概念表示不同发展阶段的事物的共性或一般性在逻辑上也是合理的。例如,马克思就曾使用剩余劳动这个概念,既反映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剩余劳动(特殊),又反映“剩余劳动一般”,他说,“剩余劳动一般作为超过一定的需要量的劳动,应当始终存在。只不过它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像在奴隶制度等等下一样,具有对抗的形式,并且是以社会上的一部分人完全游手好闲作为补充。为了对偶然事故提供保险,为了保证再生产过程的必要的、同需要的发展以及人口的增长相适应的累进的扩大(从资本主义观点来说叫作积累),一定量的剩余劳动是必要的。”[5]927马克思还曾使用体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剩余价值概念(特殊)来表示“剩余价值一般”,他在对历史上农奴制与资本主义时代的剥削程度作比较时指出,“徭役劳动同必要劳动之比是56/84或66又2/3%,这表明剩余价值率比英国农业工人或工厂工人劳动的剩余价值率要小得多。”[2]276这里的“剩余价值率”显然是在剩余价值一般含义上使用的。他还指出,“如果我们考察地租的最简单的形式,即劳动地租”,“那么,事情还是十分清楚的,在这里,地租和剩余价值是一致的”。[5]892⑧显然,这里是用剩余价值概念来表示剩余价值一般。马克思还说过,“一旦资本主义租地农场主出现”,“现在,剩余价值的正常形式已经不是地租,而是利润,地租已经不是剩余价值一般在特殊情况下独立化的形式,而只是剩余价值的一个分枝即超额利润在特殊情况下独立化的形式。”[5]904显然,上文中的“剩余价值的正常形式”,也是用剩余价值这个特殊概念来表示“剩余价值一般”。我们知道,资本的实质就是凝结的剩余劳动或剩余价值,既然可以用剩余劳动和剩余价值概念表示剩余劳动一般和剩余价值一般,那么,用原创的资本主义资本概念来表示资本一般,也是允许的。
然而,辩证逻辑对新概念的提出毕竟不是靠简单的推理,而是要求坚持“经济范畴只不过是生产的社会关系的理论表现,即其抽象”[16]的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这就要求面对经济现实,研究在商品生产条件下现实公有制经济是否与私有资本具有某种程度的共性,存在某种程度的共性就可以用资本一般概念反映这种共性,并用公有资本概念反映公有制经济的特殊资本形式。
(二)公有资本概念是在现实公有制经济还必须与商品生产结合这种客观要求下使用的
现阶段公有制生产资料的使用过程与私有资本存在某种程度的共性。一是很大部分的公有生产资料的投入和产出都采取与资本流通相似的形式(这里没说全部公有制的生产资料,原因将在后面解释)。经济实践表明,当代中国社会生产仍然处在马克思揭示的“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第二大形态”[8]104⑨,也就是商品生产形态。因此,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生产资料仍要以价值形式投入生产;除用劳动生产率计算单位时间的产品生产效率,在生产环节还必须使用资本的“利润”范畴,核算生产资料的价值投入和产出的综合经营效率;生产出的产品还采取商品形式进入流通,按市场价值(社会价值)售出,这样才能进入消费领域。这样看来,公有生产资料的投入和产出就与私有资本的价值运动形式有相同之处。
二是公有制企业生产资料的再生产运动与私有资本有相同之处。在商品生产条件下,企业必须面向市场投入和产出,必须通过生产与流通两个阶段,经过“独立价值”依次采取货币形式、生产形式和商品形式三个环节的循环运动,而连续的循环运动就是类似于私有资本的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的三种资本循环形式的统一运动。而在“独立价值”的生产形式中,公有生产资料的价值向产品的转移,也依然存在固定资本形式与流动资本形式的区别。
三是公有制经济投入社会再生产和流通在很大程度上仍要遵循“社会总资本”运动的一般要求。在自然经济条件下,生产者自给自足、各自独立,“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社会再生产是独立生产者再生产的总和,以使用价值产品的简单再生产为特征,发展缓慢。在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条件下,社会再生产要求所有的生产者通过资本商品交换,建立相互联系的、能够满足各自产品实现价值补偿和实物更新要求的社会分工来实现。尽管这种社会分工方式具有自发性和盲目性,但是,它却促进了劳动的分工这种社会性质的发挥和发展,促进了脑力劳动和自然科学的发展,从而使社会生产力显著高于自然经济形态。资本主义的社会再生产具有扩大再生产的特征,固然与资本追求剩余价值增长有关,但是促进社会再生产不断提高效率的,正是社会分工制度。为此,马克思明确指出,“资本家利用的,是整个社会分工制度的优点”[5]96。在商品生产条件下,社会主义公有制仍然有必要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利用这种具有自发性的社会分工制度。这就需要公有制生产者在内部关系上,尤其在外部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上,把公有生产资料当作“独立价值”的“资本一般”形式来运动;以便从微观角度进行企业之间的等价值商品资本的自主交换,从宏观角度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加入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所需要的社会分工联系。
可见,公有制的生产资料采取“资本一般形式”,是商品生产这种历史条件所赋予的规定性。公有资本乃是对公有制经济与商品生产之间存在客观联系,在概念上的反映。用公有资本来表述生产资料公有制经济,并不是多此一举,而主要是为了突出后者与商品生产存在的必然联系,以便指导对公有制经济的管理体制进行适应商品生产的改革。如,适应公有资本具有的资本一般的规定性,实施国有企业的生产资料所有权与经营权的相对分离,以便自觉改变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下那种“买酱油的钱不能买醋”“事事要请示,企业缺乏经营的灵活性”的僵化体制状态。
(一)公有资本与私有资本相比具有自己的特殊规定性
虽然按辩证逻辑关于概念的规定,可以用同一个“资本”概念表现公有资本和私有资本的共性(资本一般),但是“特殊”毕竟不是“一般”,因而仍需弄清公有资本这种新的经济关系的“特殊”规定性。我们可以从马克思对劳动者工作日构成上的特殊与一般的分析得到启示。马克思指出,任何社会的生产者工作日始终可以分为“用于个人的消费”(必要劳动一般)和“满足一般的社会需要”(即剩余劳动一般)两部分。[5]993-994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前一部分表现为工人的必要劳动或创造的劳动力价值,后一部分则表现为工人的剩余劳动或剩余价值。马克思还指出,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完全消灭之后,对于生产劳动者来说,资本主义的剩余劳动已经消灭,整个工作日已“限制在必要劳动”范围,不过,“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必要劳动将会扩大自己的范围。一方面,是因为工人生活条件将会更加丰富,它们的生活需求将会增大。另一方面,是因为现在的剩余劳动的一部分将会列入必要劳动,即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社会准备基金和社会积累基金所必要的劳动。”[2]605所以,在资本主义完全消灭之后的社会主义条件下,资本主义的剩余劳动将被消灭,而生产者的劳动将分为“必要个人劳动”和“必要社会劳动”两部分,两者都是必要劳动,不过前者是“用于满足个人(包括家庭)消费的劳动”,后者是“用于满足一般的社会需要”的劳动。[17]因此,在公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生产条件下,“用于个人的消费”的必要劳动的凝结,可以简称为“必要个人价值”;而“满足一般的社会需要”的必要劳动的凝结,可以简称为“必要社会价值”。由此可知,人类社会的“必要劳动一般”和“剩余劳动一般”这种一般性,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特殊表现是“劳动力价值”和“剩余价值”,在社会主义商品生产条件下的特殊表现则是“必要个人价值”和“必要社会价值”。如果说,公私资本的共性在于都具有商品价值的规定性,那么,公私资本的本质区别则在于,私有资本的深层本质是剩余价值,而公有资本的深层本质是“必要社会价值”。
(二)公有资本与私有资本存在一系列本质区别
运用唯物史观的辩证法比较,公有资本与私有资本(以下简称公私资本)之间不仅有“异中之同”,即同样有商品生产规定的价值形式;还存在“同中之异”,价值形式之外的在生产关系上的本质区别。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六方面。
1. 公私资本体现的生产关系有本质差别。公有资本体现的是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所有制关系,私有资本体现的是生产资料资本主义所有制关系。尽管公私资本都投入商品生产,但前者的劳动者是共同拥有生产资料所有权的自主劳动者,是生产中的主人翁,而不是私有资本雇佣的劳动者。他们在集体企业、国有企业通过自主的共同劳动创造的产品价值中,有留给企业的再生产基金或集体福利基金、上交国家的税费等,性质上已不是私人占有的剩余价值,而是“必要工作日”中包括劳动者自己在内的社会需要的基金。
2. 公有资本概念中没有私有资本的“可变资本”。社会主义公有制中劳动者的劳动力不是商品(不能说办理一定就业手续就是出卖劳动力),实质上是直接进入生产过程、与公有制生产资料结合的,因而无须使用购买劳动力商品的可变资本。这与私有资本用可变资本购买劳动力商品、雇佣劳动者间接进入资本家掌控的生产过程并为其创造剩余价值有本质区别。有的学者从商品生产需要劳动力自由流动论证公有制中的劳动力也是商品,这很值得商榷。在发达商品生产条件下,劳动力流动的真实原因是“革命的”“现代工业的技术基础”或“大工业的本性”[2]560,而劳动力是商品,恰恰不利于劳动者自由流动,这是因为他们在生产中处于被支配地位,这决定了他只能服从强制劳动和固定在一定岗位的旧式分工,导致劳动能力畸形发展,结果势必难以自由流动。[18]也有学者认为商品这个概念是同市场经济联系在一起的,说劳动力是商品不存在什么贬义。其实,这种说法混淆了“商品”和“劳动力商品”两个概念。前者属于商品交换关系范畴,后者则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资本流通范畴,正是因为劳动力成为商品,才产生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所以,劳动力商品这个概念反映的并不是商品流通的一般关系,而是反映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本质的特殊范畴。[19]如上所述,公有资本中劳动者创造的用于自己个人消费的价值是“必要个人价值”(或“必要个人消费价值”),把它称为可变资本就等同于资本家掌握的一部分私有资本了。
3. 公私资本的价值内容的实质不同。从再生产的角度看,私有资本实质上都是剩余价值,正因为如此,马克思的“资本论”又称为“剩余价值论”。与此相对比,公有资本的实质内容是以上所说的“必要社会价值”。如果说私有资本是吸收雇佣工人剩余劳动的“吸收器”[5]97,那么公有资本则是广大劳动者在必要工作日,用共同劳动创造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享有的社会财富的手段。
4. 公私资本投入生产的目的和动力不同。私有资本投资的目的是资本的增殖,“总资本的增殖率,即利润率,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刺激(因为资本的增殖是资本主义生产的惟一目的)”[5]270。而公有资本投资目的是促进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随着生产力发展逐步改善,促进人民群众社会财富的逐步增加,这包括增加使用价值和价值量方面,用公有资本为人民服务,这既是政治动力,也是经济动力。
5. 公有资本的运动在较大程度上能克服资本一般的自发性。公有资本具有资本一般的性质,在商品生产的历史条件下要参与具有自发性的社会分工,因而其生产和运动仍然有一定的分散性和自发性。但公有资本毕竟体现生产资料公有制性质,尤其是国有资本属于全民所有制、具有整体性,本身可以通过中央管理机构在遵循社会再生产客观规律的前提下实施宏观计划调控,发挥国有资本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商品生产社会分工的自发性。但是私有资本运动始终不能改变商品生产的自发性,反而会将这种自发性推向膨胀,这是由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经济基础决定的。虽然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国家政府也看到它们的社会生产存在自发性弊病,开始对宏观经济实施调控,但是,它们指导宏观经济调控实践的理论存在根本性错误。[7]即使撇开这方面的错误不谈,这种宏观调控并没有改变私人资本尤其是现代国际金融垄断资本不断扩大的利己本性和剥削本质,因而不但不能克服经济运动的自发性,反而越来越加深了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周期爆发的世界性金融经济的危机,证明了这个道理。
6. 公私资本的人格化有根本区别。公私资本都要通过资本的人格化来运动。“人格化,是由社会生产过程加在个人身上的一定的社会性质,是这些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的产物”[5]996。私有资本的人格化是承担资本主义阶级关系、无偿占有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的资本家个人,资本主义雇佣劳动的人格化则是雇佣工人个人。因此,马克思指出,资本家“只是人格化的资本”[2]269,雇佣工人则是“人格化的劳动时间”[2]281。而公有资本的人格化是承担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创造共同经济利益的、进行自主联合生产的劳动者个人。作为公有资本人格化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作为私有资本的人格化的资本家,必然站在对立的生产关系所赋予的对立的阶级立场上。
从上述公私资本的本质区别看,绝不应当把公私资本看成社会性质相同的经济形式。认识这种根本区别对于防止把公有资本纳入私有资本范畴,把公有制从业人员当成雇佣劳动者投入生产,防止用私有资本运动规则的观念来观察和规范公有资本的运动,具有重大意义。
(三)公有资本在概念上不能涵盖公有制
在弄清公私资本本质区别的同时,还应当注意,不能将公有制经济与公有资本混为一谈。上文提到,绝大部分公有制生产资料是公有资本,这表明,还有部分公有制经济不具有或无需具有公有资本形式。从实质上看,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与公有资本相比,两者在概念上既有相同之处,又有明显区别。
1. 一部分公有制生产资料客观上无需采取公有资本形式。当代公有制经济虽然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与商品流通有机结合,采取公有资本形式来运动;但是仍有一部分公有制经济可以不必与市场关系结合,不必以公有资本形式存在和运动。如“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可以直接由代表劳动人民利益的国家控制。马克思曾揭示出,全社会固定资本的实物更新和价值更新应在“实物更新的固定资本部分”和“固定资本损耗形成的折旧基金”之间形成平衡关系,这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一般规律,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只能通过周期性经济危机来解决,但是在公有制经济基础上,却可以靠社会经济调节机构有计划地储备固定资本产品,来吸收周期出现的固定资本产品过剩,或用已经形成的这种储备来弥补周期出现的固定资本产品不足。[4]526而这些公有制经济的储备产品,就不具有商品形式的规定性,它们对宏观经济的调节作用,也不属于市场调节范畴,这一部分公有制经济,就不宜称之为公有资本范畴。比较容易理解的是,近年来各级政府为广大群众预防新冠肺炎疫情蔓延,进行免费“动态清零”核酸检测,设备、药品等直接投入使用,不参加商品流通,这些投入也不属于公有资本范畴。
2. 公有制经济将走向共产主义,而公有资本形式则必然趋于消亡。马克思在《资本论》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消灭之后”,也就是在共产主义社会,“价值决定”仍会在“劳动时间的调节和社会劳动在不同的生产类别之间的分配”“有关的簿记”等意义上“起支配作用”;[5]965但是,到那时,人类社会生产的产品,将不再采取具有拜物教形态的“价值形式”,因而商品、货币、资本等反映商品生产和流通要求的社会形式将趋向消亡。毫无疑问,与商品生产相联系的公有资本形式也会消亡。但是,全社会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制含义的公有制经济则依然存在,并占领全社会。因此,公有资本这个概念是不能涵盖公有制经济概念的。虽然现实经济实践要求相当多的公有制经济采取公有资本的社会形式,但是绝不应当用公有资本概念来完全取代公有制经济概念。
(一)公私资本的划分是判断“各类资本”性质差别的基础规范
以上关于公私资本之间的共性与区别的论述,实际上是从生产关系性质(或所有制经济性质)角度,对当代中国“各类资本”的性质差别作出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分类和规范。因为这种分类和规范涉及对公私所有制经济本身及其相互关系的认识,势必涉及对公私资本体现的人的阶级关系和阶级矛盾的认识,因而这种分类和规范角度具有政治性,与前面图1中阐释唯物史观资本观时提到的资本存在各种形式的分类角度是不同的。前面论述的分类概念是资本职能形式、运动形式等方面的分类规范,公私资本在这种分类规范上有相似之处,但公私资本在体现所有制性质或生产关系上则泾渭分明。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讲的私有资本主要指私有民族资本和引进的外资,不包括买办资本。买办资本是勾结外国帝国主义资本并为之服务的资本。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这种资本就属于革命的对象,现阶段更不允许存在。本文所讲的私有资本也不包括小生产者的财产。前面提到,私有资本在价值量上必须达到历史规定的一定限额,而小生产者主要从事个体经营,基本上不雇佣其他劳动者,拥有的生产资料只够作“小本生意”,达不到资本的最低限额,不能称之为资本。本文也没有使用“民营经济”概念,因为从生产关系性质上看,现实中的“民营经济”绝大部分属于私有资本,有少量属于集体资本,而后者可以归到公有资本。
所以,本文论述的公私资本关系,主要是指公有资本和私有民族资本的关系,也就是社会主义所有制与民族经济中的资本主义所有制的关系。这是当代中国多种所有制经济多种矛盾中的主要矛盾,也是本文论述公私资本区别的原因。
(二)纠正在公私资本关系上的错误认识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与国际经济发生经济交往。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难免对国内经济观念产生某种程度的负面影响,使人们在公私资本认识上产生误区,这对科学规范各类资本健康发展是不利的,有必要以唯物史观的资本观作为指导,予以澄清。主要误区表现在:
1. 把公私资本看成具有共性的生产要素。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资产阶级经济学者把劳动、资本和土地称之为生产要素,这是用拜物教的观念把三者抽象成永恒存在的具有自然性质的物质要素,完全抹杀了生产要素总与一定历史条件下的社会形式结合在一起的经济现实。马克思在批判萨伊时指出:“这个公式也是符合统治阶级的利益的,因为它宣布统治阶级的收入源泉具有自然的必然性和永恒的合理性,并把这个观点推崇为教条。”[5]941把公私资本看成具有共性的生产要素,实际上抹杀了公私资本各自体现的公私生产关系的根本区别,对维护公有制的社会主义性质显然是不利的。
2. 把现阶段公私资本之间在经济关系上的共存关系混同于法权关系上的平等(或公平)关系。我国现阶段公私资本的共存关系,指的是性质不同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生产关系和多种私有制生产关系(主要指民族资本的私有制关系、外国资本的私有制关系、小私有制生产关系)同时存在于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中,这属于多种经济成分的共存形态,属于经济关系的形态。显然,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这明确体现出公有资本与私有资本之间,在经济的价值量和使用价值的规模上,在对国民经济宏观运行的作用上,都是不相等的,不能等量齐观。把这种不相等的共存经济关系混同于法权关系上的平等或公平关系,这属于概念上的混淆。法权关系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在法权关系上讲公私资本的平等,应当理解为“以同一尺度”[20]来对待、衡量公私资本,这属于国家对公私资本的运行制定统一的法制规定。笔者以为,国家管理部门在一定条件下制定具体法规,“以同一尺度”来对待公私资本,这绝不意味着要改变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的经济关系。当然,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有反作用,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在选择对待公私资本的“同一尺度”、制定有关经济法规时,有必要牢牢把握公私资本在生产关系性质上的根本差别,使选择的“同一尺度”最终有利于巩固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共同富裕的方向发展。
3. 混淆性质不同的市场竞争关系。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揭示,在简单商品流通的竞争领域,存在用同种商品的价值尺度衡量同种商品所有者的平等权力。[2]182-187在私有资本流通的竞争领域,则存在用“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或用平均利润率的同一尺度衡量资本所有者的平等的社会权力。[5]217这两种平等的衡量尺度是不同的。同时,在私有资本内部的竞争领域,虽然当社会再生产和流通正常时,以平均利润率为尺度平等分赃总利润的竞争;但是,在出现经济危机时,则出现资本家相互之间分配利润损失,即大资本并吞中小资本的不平等竞争。因此,资产阶级经济学用简单商品流通的平等关系来说明资本流通的平等关系,笼统地鼓吹市场“公平竞争”能够实现社会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这不但混淆了商品流通和资本流通不同领域的竞争,而且曲解了资本流通内部的竞争,因而是不科学的市场竞争说,具有极大的荒谬性和欺骗性。如果搬用资产阶级经济学的市场平等竞争说,把公私资本之间的市场竞争也称之为市场平等竞争,这不但混淆了不同流通领域的竞争关系,把“简单商品流通领域的竞争”同“资本流通领域(包括生产环节在内)的竞争”混为一谈,而且把“私有资本之间的市场竞争”同“公私资本的市场竞争”混为一谈。须知,公私资本之间的竞争,本质上是人类历史上崭新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同最后一种剥削制度即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对抗性矛盾,是工人阶级占领市场还是资产阶级占领市场,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对立的生产关系谁占领和控制市场的竞争。这种本质是不应当淡化的。
4. 把公私资本“共同发展”的“共同”永恒化。《共产党宣言》把共产党人的全部理论概括为“消灭私有制”。从我们党现阶段的历史任务服从于这个目标来看,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表述的“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共同发展”显然指的是一定阶段之内的含义,而绝不是要让公私资本永久共存,那样理解就等于放弃消灭私有制的伟大战略目标。市场经济不会永恒存在,只从资本流通理解市场经济,等于把市场经济理解为私有制经济;只从商品流通角度理解市场经济,等于否定了社会经济的生产层面,都具有极大的片面性。
引导各类资本健康发展,就要认识各类资本对于当代中国经济发展的历史作用。看清各类资本之间的统一性,才能科学协调它们的关系,调动它们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积极性;看清他们之间的对立性,才能确定不同性质的资本在社会经济关系中的位置和作用范围,减少可能发生的对抗性冲突。因此,正确认识和处理公私资本矛盾关系的统一性和对立性甚为重要。
(一)公私资本矛盾的统一性
1. 从中国近代史看公私资本矛盾关系的统一性。私有民族资本曾是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同盟者。在旧中国,私有民族资本与私有买办资本不同。私有民族资本对社会作用具有两重性,虽属剥削性质,却对中国社会发展有进步作用。它们是在封建制度和自然经济衰败的历史阶段,顺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发展起来的。民族资本家张謇的棉纱厂、棉花基地,荣宗敬、荣德生家族的面粉厂、纺织厂,卢作孚的轮船航运业,范旭东、侯德榜的永利制碱公司等,他们的生产几乎都面向中国社会普通老百姓需要的消费资料。中国民族资本的兴起促进了中国民族经济工商业发展,促进了社会分工,有利于中国社会的进步。与为外国资本服务的买办资产阶级不同,民族资产阶级虽然剥削工人阶级,却是外国帝国主义资本挤压的对象,是我们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同盟者。当然,他们的阶级立场和资本实力决定了他们具有两面性,即一定的革命性和革命中的软弱性。1956年,我们党根据社会主义革命的客观要求,对民族资本采取赎买政策,通过统购包销、加工定货、公私合营的步骤,以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方式,处理民族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的本来具有对抗性的矛盾,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取得了伟大胜利,引导民族资本实现向公有资本和平转化。理论上和实践上都证明,我国的公私资本具有统一性。
2. 现阶段公私资本对社会经济发展作用仍有统一性。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实践证明,私有民族资本对中国社会经济依然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在现阶段完全消灭私有民族资本不利于贯彻我们党关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正确方针,并不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对私改造”消灭了的私有资本,再让它们在一定程度上恢复和发展,这并不意味着应当否定前面的“对私改造”;这只是意味着“对私改造”作为社会主义经济革命的实践具有前进的曲折性,要经过否定—适当恢复—再否定,直到完全实现“消灭私有制”的战略目标,这是一个认识深化和实践前进相结合的过程。
当代中国适当恢复和发展私有资本,是由当代中国称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形态的“过渡性”特征决定的。马克思指出:“社会史上的各个时代,正如地球史上的各个时代一样,是不能划出抽象的严格的界限的。”[2]427-428在具有“过渡性”的历史时期,新旧时代的经济因素往往同时存在,并存在矛盾和斗争关系。实践表明,当代中国社会的“时代”虽然称之为“社会主义”,但是还未到达“目标”含义的社会主义时代,即消灭了私有制、消灭了商品生产的作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时代,而是处在人民民主专政条件下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向“目标”社会主义过渡的时代。在这样的过渡性时代,确立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主导地位,实行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所有制格局,体现了这种“时代”的过渡性。在当代中国,在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引导私有民族资本有一定的发展,这对社会经济发展是有利的。
其一,可以使中国多层面性的社会生产方式得到充分的利用。尽管现阶段的公有制经济及其公有资本有利于全社会的战略性整体布局、计划使用,有利于投资于先进的现代生产方式,但公有资本总量毕竟有限,难以兼顾尚可利用的发展程度还比较低的机器生产方式,以及仍然有利用价值的工场手工业生产方式。私有民族资本则可以填补公有资本顾及不到的这些方面,对社会经济发展起重要的补充作用。
其二,可以利用中国私有民族资本具有的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潜力。一是私有民族资本有一定的资本积累,促使它们从银行储蓄转化为工商业投资,有利于释放社会生产力。二是民族资产阶级有重视子女教育的经济条件,在中国社会各阶层中有较高的知识水平,在他们及其后代身上往往有较多的中国文化积累和代代相传的经商素质,这是发展工商业的某种智力优势。三是私有民族资本多为家族经营,往往秘传某种特殊工艺、秘制产品、家传秘方,这些“秘”字当头的东西,能满足消费者长期需要,也有利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四是与小生产经营相比,私有民族资本在经营上同样有“面向市场”“船小好调头”等一定的灵活性,而且还有较大规模、有较高效率。
因此,肯定私有民族资本在当代中国存在的必要性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也就是承认公私资本仍然具有统一性和同一性。我国宪法第六条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规定,其实包含了对公私资本统一性的规定。这是增强引导私有民族资本健康发展的认识论前提。
(二)公私资本在当代中国仍然具有对立性
公私资本在当代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具有统一性,这不能否定公私资本矛盾关系的另一面,即对立性。在中国国情条件下,虽然可以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处理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对抗性矛盾,但这绝不意味着私有资本本身已经改变了固有的资本主义私有制性质。在改革开放经济政策下新出现的私有资本,仍然体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与公有资本体现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也仍然具有对立性。
1. 私有资本以无偿占有雇佣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为目的,始终包含对雇佣工人的经济剥削和人的压制,阻碍社会生产力最活跃因素即劳动者的全面发展。这是私有资本内部的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这种矛盾显然具有对抗性。
2. 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但在私有资本中的从业人员很大程度上须服从资本所有者的领导。私有资本在所有制结构中的比重越大,意味着工人阶级领导地位越被削弱,这也就意味着共产党的执政基础越被削弱。
3. 从实现共产主义的战略目标看,私有资本有其历史暂时性。
4. 从宏观上看,私有资本与公有资本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实施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有机结合、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共同富裕时会发生对抗性矛盾。私有资本的过量发展,必然体现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造成社会分工的自发性加强、社会收入两极分化,从而造成市场总供给和总需求失衡,社会再生产比例失衡(产业结构失衡)乃至发生经济危机。
5. 私有资本对公有资本存在侵蚀,这种对抗性矛盾已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一再表现出来。例如,公有制经济人员擅自公私兼职,在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工作之外开办私有经济业务,损公肥私;私有资本以多种方式侵占公有资本的人力资源,或邀请公职人员长期兼职,或以较高报酬从公有资本单位挖人,或让某些有技术特长公职人员承担某种高新技术业务,造成公有制经济成员总劳动时间损失。
6. 某些私有资本存在向买办资本演变的倾向。在经济对外开放的条件下,国际金融资本和跨国公司为了取得高额利润,必然向中国投资。他们为了占领中国市场、控制中国民族资本,必然要培植在中国的代理人。某些私有资本为了自己的私利,往往丢掉爱国主义和维护民族经济利益的基本立场,投靠外国金融垄断资本和跨国公司,蜕变为新的买办资本,这与公有资本的矛盾显然具有对抗性。
认清公私资本的性质、相互关系和对社会经济的作用,是为了在实际经济工作中确立科学指导思想,增强规范和引导各类资本健康发展的自觉性。各类资本的健康发展,就是在统一服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大前提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服务于中国民族经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大战略,实现各得其所、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发展。
(一)保证公有资本在社会总资本中占主体地位
公有资本体现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所以,公有资本在社会总资本中占主体地位的基本含义,就是坚持公有制在全社会所有制结构中的主体地位,这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经济基础,也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下发挥各类资本积极作用的基本前提。只有公有资本占主体,私有民族资本才有可能摆脱国际资本压迫,在一定范围得到发展;外资才能服从国家“合理利用”方针,加入社会再生产的统一规划,在获得合理利润的同时,服务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可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表明,到2018年末,全国第二、三产业总就业人员的公有制经济与私有制经济之比为13.3%:86.7%,在包括第一产业在内的全国总从业人员中是37.8%∶62.2%。[21]这意味着,不同所有制中的从业人员结构已经发生了很大改变。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认为,生产条件的分配关系也就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决定着生产的全部性质和全部运动”[5]995。近些年来,我国宏观经济出现类似资本主义经济运动的结构失衡、收入差距拉大等问题,都与公有制经济严重削弱有关。基本原因正是因为公有资本运动在国民经济总体运动中失去主体地位。习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后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同时收入差距也逐步拉大,一些财富不当聚集给经济社会健康运行带来了风险挑战。”[22]还提出,“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就业是民生之本。”[22]要落实这方面要求,就必须振兴公有制,扩大公有资本投资,不但要扩大国有资本投资,也要发展城乡集体工商业资本。有种说法,为了扩大城市就业,应当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即私有资本企业,这是一种糊涂认识。须知,马克思深刻揭示了资本积累必然产生相对过剩人口,私人资本的发展要以产生失业人口为前提。因此,唯有振兴公有制经济才能将“强化就业优先”落到实处。笔者根据现阶段国有资本有机构成与私有资本为5∶1的假设条件,认为从企业实收资本角度看,国有资本至少占78%以上,才能实现公有制从业人员占总从业人员的50%以上。[23]由此,要扩大公有资本在社会总资本中的比重,还要下不小的功夫。
(二)有效发挥国有资本的主导作用
国有资本的基础是国有产业资本。国有产业资本也就是现实经济中国有企业的实收资本。搞好国有企业才能增强国有资本,从而增强国有经济的力量。2015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调研时,曾深刻指出“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对国有企业要有制度自信。”⑩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要求。⑪但是,现在看来,在西方新自由主义思潮影响下,对国有资本改头换面地推行“私有化”的现象依然存在。例如,在国企体制改革中,推行领导干部、技术人员个人持股,势必会疏离了领导、技术人员与广大工人群众的关系。由于放松党在国有企业的思想政治教育,我国国有企业的优良传统,如大搞增产节约、依靠群众大搞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协作、推广“鞍钢宪法”的“两参一改三结合”等,仍然未能健康发展起来。
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为指导,发挥国有资本在社会总资本运动中的主导作用。例如,通过提高国有资本自身劳动生产率并运用财政、金融手段,综合提高国有资本积累速度,增强国有资本发挥主导作用的实力;从资本一般的货币资本形态、产业资本形态、商品资本形态及其三种循环形式,以及三种循环构成的统一总循环的客观要求,加强对国有总资本的宏观管理,建设与之相应的中央统一管理机构;在制定和实施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过程中,加强对国有产业资本的合理布局,对国防、重要基础设施等战略性产业,坚持发展国有独资企业;加强国有资本对高新技术开发的投入,以国有企业为中心组织民族经济大协作,加快攻克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尖端科技产品的难关;将住房、自来水、食盐等直接关系广大群众日常生活需要的产品生产,转由国有资本独资生产。
(三)治理私有资本无序发展
撇开新产生的买办资本,目前我国私有民族资本和外资总量已经超过所有制结构规定的总量,其中主要是私有资本增长快。
超量发展实际上是无序发展在量上的表现,还有无序发展在质上的表现。一是许多中小私营企业资本周转困难。这与宏观经济结构失衡(而这又是私有制比重过大造成的)有关,也与私企内部经营不善有关。二是有部分资本投靠外国资本。其中有的充当外国金融垄断资本在中国的代理人,形成“资本大鳄”,投机股市、扰乱资本市场,垄断房地产业、某些医药产业等,坑害中国老百姓,这种资本实际上已经转为买办资本,有些已经依法得到有效治理。但是,仍有一些私人资本将民族利益抛之脑后,或明或暗,有投靠外资的倾向。三是在私有资本追逐利润的本质作用下,市场上的“假冒伪劣”产品防不胜防,对消费者经济利益多有损害。由此看来,从质和量上治理私有资本的无序发展,是促使其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
总体来说,有必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按照新的要求对私有民族资本进行规范和引导,既要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挥其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也要控制它们的无序发展,还要坚持改造它们、引导它们走社会主义道路。在宏观经济结构出现失衡的条件下,既然许多私有资本出现了资本周转困难,摆脱困难需要国家财政、国有银行的帮助,而城乡统筹发展和扩大就业都需要发展集体工商业,国有大中型企业则需要发展为自己配套服务的中小企业,那么引导私有资本向城乡工商业集体经济转化,对于振兴公有制经济和解决私有资本运行的困难都是必要的。当然,实行这样的转变,需要对私有资本的人格化或当事人、企业主加强思想政治引导,而大多数私有资本是能够接受这种引导的。
(四)加强对引进外资质量和数量的控制
在一定条件下合理引进外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利用外资营销渠道,增强对国外产业使用先进科技手段的感性认识,了解国外经济管理经验等,这对发展民族经济是有利的。但是,外资既然是私有资本,就具有私有资本追逐利润的本质。例如,国家统计局曾公布“2021年1-6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增长66.9%,两年平均增长20.6%”,从总量角度看,这确实令人欣慰,但是从利润总额的分配关系的角度来看,笔者根据这篇报道中公布的利润分配数据,发现在利润总额中,内资企业的占比不到3/4(72.9%),其中内资企业中公有制经济的占比则不到1/2(44.06%),有多于1/4(27.1%)的利润被外资拿去了,这种情况很值得关注。单从缺乏货币资本角度,大量引进外资,必然留下隐患,因为外债,总要偿还,而纸币外债还存在贬值的危险。不应忘记马克思揭示的经济学科学原理,私有资本全部是剩余价值,所以,外资全部是中国雇佣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在这个意义上,引进的外资越多,等于中国给外国资本家提供的剩余价值越多。尤其是外资中许多是国际垄断资本公司或跨国公司的资本,它们投到中国来,目的是赚取超过国际平均利润的超额利润,是为了占领中国市场。所以,引进外资应当小心谨慎,严格规划和论证。如果与学外国先进管理经验、先进科技无关,宁可不引进。绝不能相信新自由主义经济学鼓吹的国际资本“自由流动说”、外资高新技术有“溢出效应说”等。中国要掌握世界先进的一流高新技术,还要靠艰苦奋斗、自力更生。从宏观经济运行角度看,外资一旦引进,就加入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因此在总量上必须有计划地控制,否则,超量引进,势必破坏社会再生产的产业结构比例。不能不看到,现在的一些当权领导干部,的确存在“捡到篮子里就是菜”的盲目引进外资的倾向。有的人似乎已经忘记来自跨国公司的外资本质是垄断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维护民族经济独立自主的意识似乎荡然无存,竟然放任外国垄断资本进入我国金融机构、城市自来水、食盐、粮食生产等关乎民生的重要领域,这是十分危险的,必须坚决纠正。
(五)必须保证国有资本控制国家金融系统
让国有资本控制国家金融系统意味着,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体现“所有者权益”的“自有资金”(或“资本金”),必须全部由国有资本构成。唯有这样,中央银行的经济行为,包括货币发行、经理国库、实施宏观经济调控的货币和货币资本信贷政策,调节整个社会银行体系的货币准备金和处理对外金融关系等职能,才能通过国有资本行使对中央银行的所有权和经营权,行使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经济职能。同时,中央银行对全社会金融经济的调节要通过各级、各类银行来实施,这样才能形成步调一致的银行管理体系。现在的问题是,在金融体制改革中,产生了一定规模的“民营银行”(即私有资本控制的银行);原来一些基层国有银行,引入了占比不小的外资金融资本和私有资本,转为有外资、私资参与的股份制银行;在资本市场的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中,也放松了控制,允许外资控股,这就势必影响中央银行对全社会金融系统的统一管理。
除了基层银行出现资本所有制多元化问题,还存在指导思想淡化乃至放弃马克思主义金融理论指导的问题。金融界流行所谓“金融深化”(实质是金融私有化)、“金融创新”(实质是制造金融衍生品来拖延终究要爆发的信贷支付矛盾)、“资本自由流动”(即主张我国放开人民币资本账户,允许国际资本自由进出国门,实际是放任外国强势金融资本占领我国金融市场)等主张,实际上在推行现代西方资产阶级新自由主义的金融理论,这对于我国由国有资本控制的国家金融系统有极大的腐蚀作用。确立马克思主义金融管理指导思想,关系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科学行使经济职能、掌握国民经济运动的命脉,绝不等同于对外国金融垄断资本拱手相让。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从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角度,深刻揭示出关于货币和资本运动的重要原理,他指出,在发达的商品生产中,“无论是社会地考察还是个别地考察”,都“要求货币形式的资本或货币资本作为每一个新开办的企业的第一推动力和持续的动力”。[4]393还指出,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存在货币流回规律;根据这个规律,由中央银行贷出的货币和货币资本,在一定时期内能够返回中央银行,才能证明社会总资本的运动是正常的或者说健康的。[24]这告诉我们,以中央银行为中心机构的国家金融体系,起着对社会总资本运动“第一推动力和持续的动力”的作用,中央银行能否遵循货币流回规律乃是观察社会再生产和流通正常进行与否的晴雨表。因此,国家整个金融系统必须从整体上由国有资本构成,由工人阶级为核心的人民掌控所有权。
总之,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用国有资本控制国家金融系统,这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根本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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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何干强,1946年3月生于湖南长沙。1993年6月在南京师范大学评为经济学教授,曾赴西藏大学援藏教学、赴莫斯科普列汉诺夫国民经济学院高访学者各半年。1999年9月被引进南京财经大学,任政治经济学专业硕士生导师,获评省二级教授。研究方向为《资本论》与当代中国经济。在《中国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260余篇;承担多项国家、省级科研课题。出版《〈资本论〉的基本思想与理论逻辑》《唯物史观的经济分析范式及其应用》《公有制经济振兴之路》等个人专著。研究成果获省部级个人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和集体1~3等奖多项,并获国际世界政治经济学学会首届(2009年)“21世纪世界政治经济学杰出成果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省先进工作者”“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省优秀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及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现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主义研究中心、中国《资本论》研究会等常务理事,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特聘研究员,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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