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湾问题,研究人员无数,方案也是无数。所以,没有必要再深入论述。
今天笔者想最简要地论述台湾问题的解决方案。
壹
关于台湾问题的十个基本判断结论
结论一:台湾回归问题,越早解决越好。久拖不决,问题只会越来越大。结论二:台湾问题和平解决的可能性渺茫。无论是“急独”还是“渐进式独立”,民进党谋求台湾独立的立场不会变;国民党谋求和平地存在与发展的方针也不会变。结论三:国民党的“三不”政策(不统、不独、不武)祸害无穷,只会让台湾从中渔利。而台湾民众的“中国人意识”在“台湾事实独立”的状况下越来越淡化,成为两岸统一最大的民意障碍。结论四:民进党绝不可能希望两岸统一,不断地谋求独立空间是民进党的努力方向。结论五:国民党失去执政地位以后,凝聚力越来越弱,离心力越来越大;加之其支持群体主要是“老人”,国民党走向彻底衰落是必然的,基本没有可能再次依靠选举问鼎执政权。结论六:台湾民众亲美亲日倾向非常强烈,根本原因就是寻求庇护,以李登辉为代表的卖国群体力量不小。台湾回归问题久拖不决,岛内反统力量、反华势力只会越来越强大。结论七:美日等“事实敌对中国”的国家都不希望两岸统一,特别惧怕两岸统一,极力阻挠两岸统一。因为两岸一旦统一,中国就会实现跨越式的腾飞。结论八:台湾问题一直是世界上每一个国家都可以制约中国的“外交牌”。几十年来我们对任何国家对台问题的立场都非常敏感,对于“坚持一个中国立场”的国家,中国几乎到了“感恩戴德”的地步,外交会见必然首先感谢。只要解决了台湾问题,美国手里也就再也没了整天晃晃悠悠戏耍和制约中国的王牌。结论九:任何一届美国政府、任何一个美国总统,都不会放弃“台湾牌”。但是,面对今天强大的中国,即便中国采取武力手段解决台湾问题,美日等国也不可能直接进行军事干预,最多在外交上声援台湾,发动经济制裁,但是响应力有限。结论十:台湾就是中国的大门,但却是一扇一直打不开的大门,一道把中国大陆紧紧闭锁起来的大门。只有打开这道大门,中国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才能实现“中国梦”。因此,必须在短时间内解决台湾问题。因为非解决不可了,因为我们有能力解决了!
贰
解决台湾问题,需要的只是魄力和谋略
关于魄力问题,我们只需要想一想抗美援朝,想一想毛主席:贫穷弱小的新中国,面对美国为首的联合国军都敢打,都能打胜。面对今天的台湾,以中国今天的综合实力与国际地位,我们难道就不敢打?关于谋略问题,解决台湾问题的方案很多,但是结合各方面情况来看,最好的方案就是“半武力方案”。所谓“半武力”,就是以大打逼统,小打逼统、中打逼统。“半武力方案”的三部曲:(一)制造恐慌:适当的时候,正式宣布最后时限和最后通牒。任何拒绝统一和参与拒绝统一活动的人员,将受到军事和法律严惩。此后,台湾岛内各类势力都在自作打算了,内应力量也会大有动作了,蔡英文也在做最坏打算了,台湾一片大乱,精英和有钱人外逃,资金也会大量逃离,整个台湾社会必将崩溃……(二)彰显决心:首先小打,一旦过了时限,台湾政府没有妥协的意愿,则“火力试射”,“小打”一番,当然这个“小打”并非军事演习那种小打,而是相对于大规模作战而言的“小打”:仅仅运用火箭军的力量,动用导弹大规模轰炸摧毁台湾所有军用机场和几个主要军用码头。这一作战阶段的目的是让台湾全社会快速崩溃。逼迫台湾同意统一。如果小打的“火力试射”还不足以摧毁台湾政府和军队的意志,则进一步扩大火箭军和空军的行动,直接攻击台湾“总统府”、指挥枢纽和军事目标。可以预见,这一阶段完全可以让台湾彻底崩溃,各类力量肯定开始斡旋,我们则可以获得“筹码”与主动。(三)全面争取:一是公开争取。通过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多种渠道宣布:凡是台湾带领部队不抵抗的将领和军官,将给予高于目前官职三级的政治和经济待遇;凡是离开台湾军警营地的官兵和政府公务人员,将获得高额经济奖励,并作为未来台湾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的主要人选。以这种方式最大限度地瓦解台湾官心和民心,争取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二是秘密争取。通过各类中间渠道,设法策反和收买重要人员。就像当年美军采取收买伊拉克将领瓦解共和国卫队一样。在看到大势已去的情况下,这类瓦解策略非常奏效。比如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军队的起义和投诚,就是在国民党军队彻底失去信心的情况下出现的。
叁
台湾初期管理的“五大原则”
一是全面“接管防务”。解放军全面接管台湾军队的所有军事设施、装备和防卫任务,除留用少量可靠的台军人员用于协助接管工作外,遣散其余的台军人员。只要台湾局势尚未达到“令人放心”的程度,驻台部队的军人一律从大陆征集和派遣。二是不提“一国两制”。台湾情况远比香港澳门复杂,一国两制对治理台湾来说负面作用太大,将会导致事与愿违的结果。还有,台湾远比香港和澳门大得多,统一之后的台湾,必定乱相丛生,甚至不排除“台独游击队”和恐怖活动的出现,因此“一国两制”根本不可能适应台湾现状,香港目前的情况也证明了香港仅是暂时适合“一国两制”,尤其是我们在香港回归以后彻底没有进行“去殖民化”的措施,更没有“去殖民化”的立法,导致了今天的香港乱象,教训非常深刻。三是严惩“台独分子”。对于一切顽固的台独分子,依照《反分裂国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予以坚决的抓捕和判罚,彻底消除台独思想和影响。四是团结“广泛多数”。凡是“一般化”的台独分子和中立民众,均采取宽容和团结的方法对待。对“蓝营人员”予以重用。五是建立“过渡体制”。所谓过渡体制,就是在接管台湾后的一定时期内,建立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台湾人以及西方国家都不会严重抵触的过渡阶段的政治体制。这种体制,应把“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民主制度”作为目标来设立,把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治体制与适合传统中华文化和中国人思维与行为特征、适合台湾现实和历史的民主制度结合起来,建设一种在世界范围都具有导向性的政治体制。但必须长期坚持一条:行政长官必须直接由中央任命和派遣,并逐渐把台湾向“中国一个省”的方向来发展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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