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国策建言 > 发展战略 > 阅读信息
牟承晋:军民融合、举国协力,推进我国主权网络强国
点击:  作者:牟承晋    来源:昆仑策网【原创】  发布时间:2018-03-29 10:55:43

 

1.webp (3).jpg

 

  一、欧美数据博弈本质与要害是争夺网络空间主权

 

  爱尔兰政府2月1日公布《2018年数据保护法案》,宣称将与5月25日生效的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法案一并执行,实现欧盟区域内数据保护体制的一致性。

 

  近年来,英国、法国、德国、西班牙、荷兰等相继确认美国谷歌、微软、脸谱等跨国企业采集、传输、存储、利用数据违法,侵犯了各国的数据主权。近日,脸谱5000万用户数据泄漏被利用向政客提供性贿赂、传播虚假新闻、雇佣间谍等直至“影响”美国总统选举大曝光,震惊全球网络空间,震惊各国政坛、商界、社会各界。两个月后,欧洲各国政府和欧洲议会团结一致保卫数据主权的法律行动将全面爆发。

 

  美国针锋相对。35个州的检察长要求国会迅速通过CLOUD法案(ClarifyLawful Overseas Use of Data简称)并出台相关标准。美国最高法院也予以关注。这项可跨境调取公民海外信息的法案,授权美国联邦调查局收集来自海外的电子邮件和任何个人信息,允许外国政府将非美国公民的个人数据存储在美国等。在美国因特网遍及全球的网络优势条件下,垄断数据,数据垄断,确保美国严密掌控世界数据霸权,是该法案的核心所在。

 

  欧美围绕数据主权的司法战争,其本质是资本发达国家在网络空间的巨额利益之争,上升到国家网络空间主权不可让渡的上层建筑领域。任何国家都无可回避关系国家主权命运的数据主权保卫战。

 

  二、亚洲数据大泄漏凸显主权是网络空间第一要务

 

  2017年最受瞩目的数据泄露安全事件中,被冠以“亚洲大泄漏”(The BigAsia Leak)的我国18.5亿用户信息泄露,主要来自于我国知名网络的邮件和网站的数据库,包括并不限于我国公民的个人隐私数据和党政军机关的重要数据,被泄露的数据已经在暗网(Dark Web)交易,并还在不断地持续发生、发酵。

 

  我国主要公众服务网站广泛采用托管和代管的内容分发网络技术(CDN),直接或间接地将服务器托管(存储)在美国、在境外,甚至以“快速翻越中国防火墙”为目的和标签,在我国政府加强对网络空间安全治理的同时,无视我国网络空间主权,毫无顾忌地在境外进行我国用户数据的非法交易和主权让渡。

 

  构成网络空间的三个基本维度,即以基础设施为中心的物理维度、以数据为中心的信息维度、以人的行为为中心的认知维度,已经发生了不可逆转的从产业化到社会化、从商业化到定制化、从技术引领到数据驱动的从量到质、从质到量的演变。任何网络技术所承载的都是数据;网络应用所产生的都是数据;互连互通交换的都是数据;网络服务所面对的都是数据;网络创新发展(如人工智能)所依托的也都是数据;网络安全(国家安全)所保护的还都是数据;……。数据已经融合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成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资产、文化和语言。数据无论属地还是属主,已经在不同维度、不同层面被不同程度地“转基因”衍伸演变应用,数据“变脸”成为常态,成为维护或动摇网络空间主权和安全根本的颠覆性要素。

 

  网络空间对数据的掌控,突出折射为主权;对数据的治理,集中反映出人权;对数据的应用,关系各利益攸关方的法定权益。归根结底,数据主权之争,是网络空间主权、国家主权之争。主权是网络空间安全的第一要务。

 

  主权是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基础

 

  总书记强调指出:“要理直气壮维护我国网络空间主权,明确宣示我们的主张。”

 

  网络空间主权是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自然延伸和表现,是国家主权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覆盖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的关键基础和基本前提,包括主权不可让渡的管辖权、独立权、防卫权、平等权等。

 

  数据主权是网络空间主权基本要素和具体内容的充分体现,必须植根于本国主权网络之上。全球范围的数据主权之争,迫使各国加快和加强不受制于人的主权网络的建设、发展、管控、治理,加快和加强在各国网络空间主权基础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在数据“转基因”的大趋势下,从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关系可以使数据产生不同的价值再反作用于源(基础)数据;从不同的角度针对具体的目标可以利用重构数据达到所期望的目的;从通用技术和普适应用中可以生成新的数据形成对抗博弈的有效手段。传统物理隔离的网络不再是“固若金汤”,常规数据库里的数据不再是“唯我独尊”,人机深度学习的智能不再是“一厢情愿”。“转基因”数据已经成为全球商界、政界、科技界、网络信息业界的热点和焦点。美国早已将数据“转基因”原理、方法和目的,注入到国防部及各军兵种颁布一系列网络战、电子战、信息战的成军教令之中。

 

  总书记多次告诫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不能犯“颠覆性错误”。全球网络空间围绕数据主权的激烈博弈一再证明,亦步亦趋追随美国因特网受制于人,是动摇各国网络空间主权的“颠覆性错误”,一步被动,处处被动,步步被动,长期被动。

 

  金砖五国领导人2017年厦门宣言,强调“任何国家都不应以牺牲别国安全为代价加强自身安全”;强调“根据主权平等、不干涉别国内政等国际法原则开展国际合作”;强调“鼓励探讨建立金砖国家未来网络研究机构”,“倡导在基础设施安全、数据保护、互联网空间领域制定国际通行的规则,共建和平、安全的网络空间。”各国网络空间主权和安全的被动格局正在被扭转,并必将彻底扭转。

 

  四、发展自主可控主权网络是我国网络强国的根本

 

  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要求:“突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为建设科技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网络强国、交通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建设、发展和维护自主可控的主权网络,从根本上扭转和改变依附于、依赖于、依存于追随他国受制于人的网络空间被动局面;从根本上治理和制裁让渡我国数据主权、动摇及损害我国网络空间主权的路径与平台;从根本上打造并夯实制衡外国控制、威慑我国网络空间主权与和平、稳定发展的坚强基础;应是我国建设创新型网络强国的基本国策,是激励和指引我国党政军民不忘初心、在新时代的新长征路上开创新局面、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的巨大动力以及根本性的重大战略举措。

 

  综合性国际标准机构ISO、国际电工协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的专家们十年前就提出,以“革命性全新框架的新一代未来网络”,取代渐进改良的“下一代互联网(Internet)”,早就预测未来会出现具备不同内容管控与交易规定的欧洲、巴西、伊朗和埃及网络等,未来网络将是相互结盟的网络,而不是全球一张网(Internet)。

 

  经过包括美国、俄国、中国、韩国、加拿大等国家成员体两轮正式投票批准、并征得ITU-T大会无异议的复函,ISO/IEC在2014年发布《未来网络问题陈述与要求》技术报告。我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确认,其中《命名与寻址》、《安全》等部分,是中国专家主导、中国拥有核心知识产权。这是中国专家对世界未来网络领域做出的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力量的重要科学贡献。

 

  总书记2016年再次郑重声明:“中国愿同国际社会一道,坚持以人类共同福祉为根本,坚持网络主权理念,推动全球互联网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迈进,推动网络空间实现平等尊重、创新发展、开放共享、安全有序的目标。”

 

  基于自主可控主权网络奠定基础设施安全、实施数据保护、制定国际通行规则、实现各国主权网络之间的互连互通,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全新未来网络空间,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共同开辟、一致行动的方向、路线、任务和目标。

 

  中国必须走在前面。中国一定能够走在前面。

 

  五、我国自主可控主权网络技术体系初步形成

 

  2014年,中国科学院向国务院报告,中科院信息技术科学部请郑建华院士牵头、组织朱中梁、黄民强院士等军地专家调研和研讨认为,网络自主可控的标志是:全新架构、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充足网络资源、掌握核心技术和关键软硬件设备、以我为主进行管理。通过构建自主可控的未来网络,对重要网络应用进行迁移,掌握战略主动和战略制衡,并逐步实现全球范围内的平等互联,是我们信息网络发展的目标。

 

  我国自主研发、拥有全部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可控的基于十进制网络技术的主权网络(简称我国主权网络),历经20多年军民协作、艰苦奋斗、顽强拼搏、勇于创新,已经取得关键核心技术和重要基础设施的阶段性研发成果,已经具备与因特网并行部署、建设和发展的成套技术标准和基本实施条件,已经为向全球未来网络积极过渡、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奠定了必要、可靠的技术前提和资源储备。

 

  1、我国政府长期支持主权网络技术研发

 

  我国政府有关部门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长期支持我国主权网络的技术研发。

 

  2001年,国家原信息产业部科技司直接领导,在上海成立了谢建平为组长、30多家军队和地方单位参与的“十进制网络标准工作组”,明确以美国决定放弃的IPv9技术设想为参照,独立自主地进行我国主权网络技术攻关,“联合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有效地组织国内外企业和研究机构及大专院校,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IPV9协议中的IPV9报头和IPV9地址和基于IPV9协议的数字域名等技术标准”。

 

  2002年,原信息产业部公布实施基于十进制网络技术的《数字域名规范》国家电子行业标准,2007年确认《数字域名规范》国家标准已完成公示,同时确认十进制网络标准工作组“开展新一代互联网协议和体系架构的技术研究以及相关的标准研究与制定工作。”

 

  2010年,商务部公布实施基于十进制网络技术的《商务领域射频识别标签数据格式》行业标准,是我国物联网领域应用主权网络技术标准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2016年,工信部批准公告“十进制网络与因特网互联互通”的4个国家电子行业标准,包括标识格式、技术要求、实施要求、解析架构,正式向世界公布我国已经拥有主权网络的母根服务器、主根服务器和根域名服务器,由十进制网络工作组负责管理。

 

  近些年来,在各地方政府、企业和国防单位等的支持与团结协作下,上海、北京、香港、澳门、广东、广西、新疆、内蒙、吉林、山东、浙江、江苏等地以及国防大学等,陆续进行了我国主权网络兼容并行因特网的实验验证,取得重要成果。

 

  2、十进制网络技术自主可控的全新特点

 

  十进制网络技术针对因特网IPv4、IPv6技术设计先天不足的缺陷和弊端,从有利于促进主权国家及国际社会未来网络发展出发,提出和验证了全新的网络技术体系方案。其中最重要的特点包括但不限于:

 

  ——拥有独立自主的母根、主根和根域名服务器系统,可以并行、兼容、制衡因特网,有利于促进世界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平等、安全构建;

 

  ——域名解析服务器、IP硬连接服务器及根域名服务器,各主权国家自主控制,允许各国在“无中心”平台上平等合作、联合共管根服务器;

 

  ——自主决定可控的安全等级、安全系数以及安全控制的权力分配和手段等,有效避免路由指向、信令交换和网络镜像受制于他国、他人;


  ——起始2的256次方地址规模,最长可实现2的2048次方地址规模,双边压缩、循环使用,有效使用率超过70%,全方位实现智慧可控的用户唯一实名地址安全识别和保护;


  ——按需要设定远远超过10的12次方到15次方之间的联网计算机受限规模,广泛适用于宇宙通讯、纳米计算机、人体细胞或DNA计算机系统等的应用;


  ——在不影响和不改动现有网络运行及其应用的前提下,兼容因特网IPv4、IPv6技术系统,有利于快速、高效、低成本、小代价、全覆盖并行构建自主可控主权网络。

 

  3、十进制网络知识产权基本范畴

 

  十进制网络的理论构建、协议编码、根服务器芯片、域名地址解析等技术及设备研发,已经取得一系列重要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技术,未取得专利或以非专利方式保护的不公开专有技术,其它重要的衍伸关联技术。十进制网络的核心关键技术知识产权属于国家。

 

  1998年以来,十进制网络技术陆续获得中国、俄罗斯、加拿大、南非、韩国、澳大利亚、土耳其、新加坡、哈萨克斯坦以及香港、澳门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利授权。

 

  2011年12月20日,历经七年艰苦曲折的七次“非最终驳回”、六次“最终驳回”严格审查与复核之后,美国联邦专利与商标局正式发布和授予谢建平等申请的《采用全数字编码为计算机分配地址的方法》专利授权,表明美国最终正式、公开、依法承认中国自主研发的十进制网络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创造性和科学性,受美国政府和法律的保护。

 

  谢建平带领的技术协作团队具体负责技术研发、支持与保障事宜。涉及的知识产权成果主要包括:

 

  ——2001年获中国专利授权的《采用全数字码给上网的计算机分配地址的方法》;

 

  ——2004年获中国专利授权的《联网计算机用全十进制算法分配计算机地址的总体分配方法》;

 

  ——《IPV9/未来网络N根域名服务器》和《CHN国家顶级域名服务器》等著作权;

 

  ——由此构成的十进制网络地址空间、母根服务器和主根服务器、根域名服务器、“.CHN”国家顶级域名、“86”全数字域名以及239个国家和地区顶级域名服务器构成的网络空间技术和设备系统等全套自主创新发明;

 

  ——已经研制成功的十进制网络配套的系列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等专属设备与产品。

 

  六、推进我国自主可控主权网络建设发展建议

 

  总书记2013年12月在中国工程院院士的信上批示,“我们在一些关键技术和设备上受制于人的问题必须及早解决”,“要着眼国家安全和长期发展,抓紧谋划制定核心技术设备发展战略并明确时间表”,“在政策、资源等各方面予以大力扶持,集中优势力量协同攻关实现突破,从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为确保信息安全和国家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1、提请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尽快出台加快、加强我国主权网络建设发展的战略决策、系列政策和规划部署,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宣示我国网络空间主权的国家主张。

 

  2、提请全国人大尽快制定、发布我国《网络空间主权法》、《数据主权保护法》等系列相关重要法律,向非法让渡、交易我国网络空间主权、数据主权果断亮剑。

 

  3、鼓励国内外资金、资源、人才向建设发展主权网络集中、集聚和倾斜,建立国家和地方专项支持基金,落实专门(项)人才保护激励措施。

 

  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应有计划地减少追随他国主权网络的人力、物力、财力,积极转向我国主权网络的投入和集聚。

 

  4、鼓励有条件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优先建设发展兼容、并行因特网的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局域性主权专网,进而推进我国各主权专网之间的互连互通。

 

  从现在起到2020年底,在我国沿海发达地区建成全国第一个我国主权网络的省域网,争取实现跨长江经济带、黄河经济带、珠江流域地区、京津冀、西北、西南、东北和海峡两岸的多省域、多地区、多行业联网,积极推进在2025年底之前建成并投入正常运行我国主权网络的全国骨干网。

 

  5、鼓励社会各界军民融合、团结协作、群策群力、结合实际建设发展我国主权网络,鼓励在我国主权网络平台上开发、实现各种数据应用。

 

  鼓励我国网络用户和物联网、工联网、数据库、智慧城市、智慧社区、智慧家庭等大量使用主权网络的域名、地址,严防和严厉依法追究非法让渡、交易、使用我国用户数据。

 

  6、鼓励沿海发达地区、重要反恐地区和重要国防区域等,优先建设发展主权网络,严防来自非主权网络的侵扰、破坏和网络攻击等。

 

  从现在起到2020年底,在我国沿海发达地区建成全国第一个省级根域名服务器解析系统和域名地址分配管理机构,为在2025年底之前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域名服务器解析系统和域名地址分配管理机构配套建成并投入正常运行,培养人才、积累经验、集聚资源、树立典范。

 

  7、鼓励在主权网络平台上的应用创新、科研开发和标准制订,不断完善主权网络的安全、高效运行机制,积极推进主权网络向世界未来网络率先平稳过渡。

 

  从现在起到2020年底,在我国沿海发达地区建成全国第一个我国主权网络科研与应用基地,积极推动我国自主知识产权优秀成果在我国主权网络和省域网、跨省跨行业联网、一带一路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平台上的应用,以应用集聚人才、积累财富、探索经验、推动共享,以应用推进筹建军民融合的未来网络科学院和创新型的科研产业生长基地。

 

  8、鼓励建设、开发主权网络国际服务中心,积极推进构建我国主权网络与各国主权网络之间互连互通、共享共管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9、鼓励立足主权网络创建军民融合的未来网络科学研究机构和基地,积极探索未来网络科学进程中不断催生的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抢占引领世界进入未来网络科学领域的制高点。

 

  着手筹备展示我国主权网络建设发展成就、引领世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及率先向未来网络平稳过渡的重大活动,在中国共产党诞生100周年的2021年,召开“全国未来网络科学大会”;在中国共产党召开第20次全国代表大会的2022年,召开“世界未来网络科学大会”。

 

  习主席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号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始新长征,开创新局面,中国人民是具有伟大创造精神、奋斗精神、团结精神、梦想精神的人民,“人民有信心,国家才有未来,国家才有力量。”

 

  军民融合,举国协力,中华民族一定能够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继续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和建设,创新构建自主可控的主权网络空间,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设作出更多更大更好更强的中国贡献!

 

  (作者系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国际战略研究中心主任;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

 


  【昆仑策研究院】作为综合性战略研究和咨询服务机构,遵循国家宪法和法律,秉持对国家、对社会、对客户负责,讲真话、讲实话的信条,追崇研究价值的客观性、公正性,旨在聚贤才、集民智、析实情、献明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欢迎您积极参与和投稿。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更多文章请看《昆仑策网》,网址:

    http://www.kunlunce.cn

    http://www.kunlunce.net

责任编辑:红星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昆仑专题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