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为了促销,往往在广告宣传上玩起了文字游戏。“买房送老婆”?近日,广西柳州市柳江区柳江火车站附近出现的雷人广告引起市民热议,不少市民将广告理解为“买房就送老婆”。3月11日,覃先生反映,他在柳江区柳江火车站附近的一面墙上,看到悬挂着一条写着“买房送老婆”字样的横幅广告。他认为商家打出“买房送老婆”的噱头广告,容易让人产生误解,构成虚假宣传。
根据覃先生的反映,《柳州晚报》的记者找到了这幅广告:“首付三万(起)买××,买房送老婆”,横幅上还写着两个手机号码。记者拨通其中一个手机号码,对方表示说,他是某楼盘营销中心的业务员,横幅广告是中心做好给他们拿出去悬挂的。他笑称,广告是“买房送给老婆”的意思,并不是买房真送一个老婆。
无疑,这位业务员的解释是“对” 的,“买房送老婆”当然不可能你买“一套房子”就送给你“一个老婆”,即便是傻子也不会相信天上能掉下这样的好事,再说了,买个房子送个老婆,那也是违法的呀!谁也没有这么多“老婆”往外送呀!“买房送老婆”其实是“买房子送给自己的老婆”,这解释是“对”的,可是这事儿做得却是“错”的。
中国的汉字博大精深,一个字一个词,从不同的角度去理解,都可能是截然不同的意思,甚至是南辕北辙。可以说,楼盘销售中心之所以打出“买房送老婆”的广告条幅,就是在打擦边球,就是在借助汉字汉语的“博大精深”而哗众取宠。
对于这个奇葩的广告条幅,楼盘营销中心表示将立即拆除。问题是,我们需要反思的问题还有很多:为何这种低劣的营销手段,这种奇葩的广告内容会有市场?做生意需要规规矩矩,只有规规矩矩做生意,诚实守信做生意,才能有“诗和远方”。而实际上,目前不少商家的广告创意一直是在哗众取宠。比如,有的商家推出“接吻大比赛”;有的商家搞起“空中撒钞票”;有的商家开展“短裙吃大餐”,谁的裙子越短价格就越是便宜;而不伦不类的,媚俗低劣的广告用语,就更不用说了。
广告促销无可厚非,但是也要合情合理。根据《广告法》相关规定:广告不得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情形”之规定。用文字游戏来吸引眼球,招揽生意,实属不妥。
(作者:尹娟 单位:薛官屯乡政府;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来稿】;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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