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微博用户张恒发布消息,称演员郑爽存在偷税漏税行为,另外在拍摄电视剧《倩女幽魂》时曾签订“阴阳合同”,其中包含4800万片酬的“阳合同”,用于向主管机关备案登记纳税,以及1.12亿元“阴合同”。如果爆料为真,那就相当于郑爽凭借一部剧获得1.6亿元的“天价片酬”。虽说明星职业特殊,但在“限薪令”政策下,“天价片酬”当休矣 !
近几年,明星片酬水涨船高,时至今日,片酬可拿到影视剧总成本的60%到70%。据说,电视剧《如懿传》总成本3亿,但仅主演霍建华、周迅两人的薪酬就达上亿级别;2017年杨幂出演《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时,单集片酬为53万。这也是为什么一些收视率较高的电视剧在拍摄第二部时难以集齐原班人马,当初的小演员跻身一线,片酬翻倍,影视公司资金压力巨大。
其实,并非所有国家的演员都如中国演员一般能获取“天价酬劳”,中国演员酬劳高出韩国演员好几倍。在中国也不是所有演员都能开出天价片酬,一些老戏骨、老艺术家反倒片酬低,这也反映出我国畸形的影视市场形态。现如今,影视行业浮躁,一些演员追名逐利,以赚钱为唯一目的。演员的片酬高低主要取决于其本人的热度、流量及票房号召力,这就导致了很多演员争相比拼颜值、话题、甚至不惜爆黑料博取高关注度,而忽视了作为演员和公众人物本身应具备的演技、敬业精神和道德素养。
另外,明星能开出“天价片酬”的根本推手还是观众、网友的盲目追捧。一些影视剧作品,虽然评分低,但由于某个明星的参演,还有不少人愿意花钱去看,票房收入不菲;而一些传播正能量、老戏骨倾心演绎,只是因为没有当红明星加盟、网上炒作热度不高,在影院遇冷,令人唏嘘。高流量明星的加盟是抬高票房和版权费用的有力筹码,这就是影视公司甘愿顶着资金压力接受“天价片酬”的原因。
演员“天价片酬”不仅没有提高影视剧作品的质量,反而由于资源集中向高流量明星靠拢,导致其行程紧张,工作应付了事,演戏时出现“数字小姐”、过多替身、甚至后期P图的现象。片酬过高,过多占用资金,压缩编剧、化妆、剪辑、服装、道具、交通生活费用等,导致后期制作粗制滥造,被网友嘲笑“5毛钱特效”。作为影视剧灵魂的故事情节,来源于原创作品、编剧的创作,但版权和约稿费用较低,长此以往,优秀的影视作品会越来越少。因此,“天价片酬”当休矣 !
影视行业的发展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明星等公众人物的行为影响着年轻一代的价值观,不可小觑。但是,“天价片酬”已成为影视行业的弊病,必须及时有效医治。相关部门及协会应提起重视,出台有效政策,引导我国影视行业良性发展。
作者:史伟叶 工作单位:河北省任丘市长丰镇人民政府 来源:昆仑策网;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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