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非常了解我国党史、国史的,在澳大利亚的“铁杆毛派”华人刘新伟曾经发表过一些中西贪腐的观点。他说到“西方”的制度也有好的地方,比如对贪污的限制。“西方”的政府普遍比中国政府要廉洁不少。虽然我不认同这个观点,而且我从他这个观点,就能感觉出他对于政治认识的肤浅,以及对英美本质的不了解。但不可否认的是,持有这个观点的人大有人在,在一些“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知道分子中,此观点颇广为流传。
今天,我就在这里好好讲一下,为什么这个观点不对,以及中西方腐败的对比。
到底是中国政府腐败,还是最代表“西方”的英美政府腐败呢?首先,我们需要定义一下什么叫“腐败”,否则无从谈起或无法讲清楚中西之间的腐败对比。
从狭义上来说,“腐败”就是公职人员拿了不该拿的好处,其中的好处可以表现为金钱、财物。这也是百姓常讲的“腐败”。我们进一步推理一下:为什么公职人员能拿不该拿的好处?这个最主要的原因就在公职人员的公职上。
公职人员的公职权力不是天然的,而是人民群众授予的。人民群众为什么要授予别人公权力?因为任何政治的运行都不是理念的、想像的,都是需要具体的执行力与执行机制的。这就需要雇佣一群人代行人民赋予的权力。这就形成了公职人员。最典型的就是各级政府中的公务员。他们的工作不是一般的工作,是被高度赋予权力的工作。原则上他们不能为自己的私利动用这些权力,而是应该为赋予他们权力的人民工作。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公权公用”。而腐败就是反过来操作:“公权私用”。这样,我们就得出了腐败的广义定义,即:公权被公职人员拿来私用了。
这种“私用”的形式很广泛,不限于拿了别人的钱在自己的岗位上替别人干活,还包括利用职位或手中权力:为自家人图方便、开后门;与别的官员相互包庇;构建自己的权力圈子;讨好下属,“赢得口碑”;甚至有些腐败是牺牲全局利益而去讨好一部分群众,让这部分群众将来为自己站台,也就是所谓的“贪名”。
所以我们看到“腐败”的形式各式各样,但万变不离其宗,就一条:“公权私用”,而非“公权公用”。因此,我们抓信这点,再来谈中西腐败就能谈得彻底、透彻了。
那么,我们回过头来,说说中西腐败的不同。当然这里主要地讲“西方”腐败与我们的不同点、特殊点。因为我们自已的腐败问题,大家都比较了解,不了解的也可以去看看中央官方自己的纪录片或者新闻报道。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第一点:我先承认中国政坛的腐败确实比较严重,特别是十八大之前。不过英美的腐败更加严重。英美腐败的本质是与我们不同的。他们是“前置腐败”,什么意思呢?就是整个国家都属于资产阶级的,政府机关只是资产阶级的打工仔。
也就是说,对于我们刚刚定义的“腐败的定义”:公权公用,他们在第一道关上就不合格了。在他们资产阶级社会里,是压根就没有所谓的“公权”一说。虽然,他们表面上也喊“人民的权利”、“公权力”等等。但仔细了解他们社会之后,不难发现,他们整个社会都是基于资本的权力而运行的。
我之前提到过达到一定数量的资本即是权力。而在资产阶级社会中,这些资本都是私人所用,往往以一个阶级的形式持有这些资本。所以由这些私人资本形成的权力压根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权力”。它永远是这个撑握资本的阶级所拥有的权力。整个国家机器都是为此服务的。
因此,腐败的最高境界:私权私用,就在英美这样的社会中诞生了。这是与我们的腐败有着不可同日而语的区别。第二点,正因为有资产阶级的存在,资产阶级拥有的资本即是国家最高权力,所以产生了以下现象:公务员和官员是无法对资产阶级这个权力进行贪腐。
其原因一是所有的社会利润,老百姓的剩余,都已经被资产阶级在第一道盘剥中,瓜分得一点都不剩了。没剩什么东西可供英美官员们可盘剥的了。二是资产阶级对这些官员盯得极紧,对针对资产阶级的贪污管得极严。所以在资产阶级政府里政府工作人员无法、也不敢贪污。这两点合在一起,也就造成了英美官员不腐败的假象。
简单说,就是打工者难以从资本家手里贪污,特别是这个资本家不通过多层科层制管理,而较为直接管辖的地方。从这个侧面也解释了,为什么“西方”多数国家为联邦制,强调地方的自治。其真实的目的,就是资产阶级们各划一摊,方便自个儿打理自家的地盘。而资产阶级对于“打工者”对他贪腐的打击这点,我国知名“企业家”刘强东先生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在一次电视采访中他说过:“如果你(公司里的打工者)敢贪公司一万块钱,我宁可花一百万、一千万去调查你,处罚你,把你送进牢里。”
第三点,有一些英美额外的情况需要说明一下。那就是美国著名的游说制。即大企业雇上一些游说公司,在国会大楼里进行有利于己方的“公开行贿”行为。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不算上“腐败”(当然以我国的标准来说肯定算),而是一种国家所有者——资产阶级,对自己打工仔的一点奖励或者说激励。
因为钱是从他们这些大公司出的,而美国政府本来就是被这些拥有大公司的资产阶级所拥有。整个游说过程只不过是资产阶级从生钱的企业中,拿出点分红给为他们办事的政府一点额外的激励而已。自己利益的再分配,怎么叫“贪腐”呢?
综上所述,正因为资产阶级拥有这个社会,所以官员无法对这个“拥有”进行贪污腐败。这就是“西方”腐败的本质,和与我们“腐败”根本性的不同。这也是很多中国的“知识分子”或“知道分子”不了解这个根本的区别,没有看到美英社会的本质,产生了对中西“腐败”的误解。进而他们得出“西方政府比中国政府清廉”的错误结论。
来源:“铅笔经济学”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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