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居住的小区附近,有一处属于两家省直机关宿舍的沿街门面房,原来一直出租经营超市、汽车美容、卖卤菜等好好的,也给附近居民生活提供了莫大便利,然而近几年却一直关闭。
据了解,以前门面房租金贴补物业(可减少业主物业费),后来有了“八项规定”,不允许补贴物业了,于是有部分业主不乐意了:“关掉,省得吵人。”要是私人门面房,那可是一分钟也舍不得闲置啊。集体房产出租收入也是集体资产,全国各地多少集体资产就这样白白流失?
不少近郊村居也有集体门面房,村居自行出租时,遇到有租户即将退租,村居会早早做方案,提前招标,无缝对接,尽量不出现出租断档。然而近年来,这些村居集体房产被县区城投公司拿去,抵押融资,出现大量门面房长期闲置的现象。原因很简单,城投公司贪多嚼不烂,人手不够,那么多房产频繁出租退租,实在忙不过来。某社居委本来一年房租收入200万,被区城投公司拿去后,一年租金只有100万,除了支付区城投公司20%管理费后,每年租金缩水到只有80万,实在让人痛心。
这无疑也是集体资产流失现象。城投公司统一拿去抵押融资固然有必要,但能不能进一步实事求是地进行改革,将出租权仍然还给村居呢?
集体资产之外,民营资产也存在无谓流失现象。
还是笔者所在城市,某大酒店因为老板资金链断裂,被法院查封四五年了, 现在正拟拍卖。如果能让该酒店几年来继续出租,对于该老板的还款能力无疑也是一种助力。而因为闲置太久,酒店的家用电器等设备也基本损坏殆尽。
当然,法院只负责查封本没有错,但政府可否明确一个机构,专门负责类似被冻结房产待法院判决处置期间的经营问题?这也是改革题中之义。
电视剧《亮剑》中,李云龙跟日寇激战正酣,楚云飞急于帮帮场子,副官却道:“别急,先让日寇多消耗点八路的实力。” 楚云飞大怒:“无论八路还是国军,不都是我中华民族的武装力量吗?”即如上述酒店,虽为私人房产,查封期间的房租损失毕竟也是民族财富的跑冒滴漏。
企业创造点税收,往往手指扒淌血、牙缝刮淌血,使出吃奶的气力。收税如针挑土,资产流失却如浪淘沙。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如城市管理一样,需要细节处着力,花绣花功夫。有关部门不能崽卖爷田不心疼,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作者:陶余来;来源:昆仑策网【原创】图片来源网络 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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