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听说这次人大会议把“港版国家安全法”列入会议议程,特别是从大会的草案说明获知国家安全机关在香港设立派出机构作为“港版国家安全法”的执行机构,包括我在内的很多国人心情是意外和惊喜的。本来,2019年的“修例风波”,给大陆大民上了一堂刻骨铭心的政治课,也让一直把香港视为东方明珠的国人伤透了心,一些人对香港是持有让其破罐子破摔的心态。
这个心态,我们个人可以有,但是国家不能有。国家想的是如何解决问题。香港这个国际金融中心,对于中国的作用是很重要的,何况,香港也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人大完成香港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立法,就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
从2014年的非法“占中”到2019年的“修例风波”,香港呈现形势迅速恶化的走势,“一国两制”遇到空前挑战。这背后是香港教育权、媒体权、还有司法权的失控。
香港的教育被全面渗透,一些“反中”老师把自己的价值观灌输给学生。媒体选择性报道加造谣,向香港人灌输他们改造后的“真相”。香港法院的一些洋法官则把西方盛行的双重标准以及对中国的偏见运用到了判决中。
教育权、媒体权和司法权三权失控,主导权没有掌握在爱国爱港的人手里,尽管香港警方已很努力,但也只能勉强维持最低限度的社会秩序。香港警方的高度克制,并没有换来多数市民的同情、认可和支持。2019年11月的香港区议会选举,香港建制派遭遇挫败,明确站出来爱国爱港的何君尧,都败给泛民派人选。
这种情况下,香港的力量对比发生的变化让香港自身很难进行纠偏以让香港恢复到正常轨道上。
这个时候国家出手干预,时机已经成熟。经过“占中”和“修例风波”,大陆人民已看清楚香港的问题和严重性,对于国家出手解决香港问题,呈现一边倒的支持,此时人大出手“港版国家安全法”绝对是民心所向。
这一下,谁最着急?自然是有心危害中国安全的势力最着急。
美国总统特朗普21日称,中国若在香港推行《国安法》,美国将作出强烈回应。一个把本国的国家安全放大到无以复加,连华为正常的商业行为都列入其国家安全打击名单的国家,有什么资格指责别人?
对手越着急,反对声音越大,越说明我们做对了。要是我们做了什么让他们非但不反对反而很欢迎,那倒是要考虑一下是不是做错了。
二
之前出于对香港的信任,国家在行使全面管治权方面更多追求的是“无为而治”,“港人治港”实施的是高度自治赋权。关系国家安全的23条立法,国家都耐心等待了23年。
但是如果香港人不能很好的行使所赋予的自治权怎么办?那中央就需要在“一国两制”框架内,主动有为,帮助香港纠偏。国家安全法律在香港缺位,首当其冲的还是香港;国家纠偏解决这方面的立法问题,首先受益的也是香港,所以香港的爱港团体积极发声支持这次立法。
香港的高度自治权来源是中央的赋权。同是“一国两制”,在具体实施层面,可以有多种选择,有多种模式。“无为而治”是一种模式,“有为而治”也是一种模式。
香港和澳门回归都二十多年了,确实也需要对“一国两制”的实践做一个阶段性总结,然后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实行动态的管理。比如澳门的“一国两制”,通过继续相对的“无为”就可以实现有效的治理,那么完全可以继续目前的模式不变。如果香港的“一国两制”实践证明需要中央“有为而治”,中央就可以更积极主动的行使全面管治权。
这次人大会议由国家层面进行安全方面的立法,就是国家在香港“一国两制”实践上要更多发挥积极作用,实现“有为而治”的开始。
我们说这是香港“一国两制”实践开启新时代的标志性事件,就是在这个意义上说的。
一方面,香港问题已经严重到国家不能继续期待“无为而治”的程度;另一方面,中国崛起已经进行到特别关键的时期,美国已经把中国当成主要战略对手,这个时候,香港绝对不能成为中国崛起的一个包袱,更不能成为反华势力利用来对付中国的一个工具。
香港的问题已经很严重,如果中央不出手,香港的问题还会继续加重。解决问题的难度肯定不小,但只要正视问题,把认识问题解决了,对于从诞生开始就专门面对和解决高难度问题的这个党来说,这点难度还真算不了什么。
看看人大会对于草案的说明,说明中央在香港问题上的认识已经非常到位,着手解决香港问题的条件已经成熟:
“一国两制”实践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面临着新的风险和挑战。当前,一个突出问题就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风险日益凸显。特别是2019年香港发生“修例风波”以来,反中乱港势力公然鼓吹“港独”、“自决”、“公投”等主张,从事破坏国家统一、分裂国家的活动;公然侮辱、污损国旗国徽,煽动港人反中反共、围攻中央驻港机构、歧视和排挤内地在港人员;蓄意破坏香港社会秩序,暴力对抗警方执法,毁损公共设施和财物,瘫痪政府管治和立法会运作。还要看到,近年来,一些外国和境外势力公然干预香港事务,通过立法、行政、非政府组织等多种方式进行插手和捣乱,与香港反中乱港势力勾连合流、沆瀣一气,为香港反中乱港势力撑腰打气、提供保护伞,利用香港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活动。这些行为和活动,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严重损害法治,严重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予以防范、制止和惩治。
三
那么从那个地方入手好呢?就是先堵上香港在国家安全方面的漏洞。
关系香港的国家安全法律制度,本来基本法23条已经赋予香港自行立法,但正如草案说明提到的那样:“自2003年23条立法受挫以来,这一立法在香港已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严重污名化、妖魔化,香港特别行政区完成23条立法实际上已经很困难。”
所以,只要明白事理的人,都明白中央选择这个时候解决香港安全立法的问题,合法合情合理。
一些势力不是拖着23条立法这么多年吗?那么好,借这个机会,中央借着解决安全法律立法的问题,顺势把中央派驻安全机构负责法律执行问题一并解决了。
在香港设置国家安全的派出机构,这个意义就太大了,这是对香港“一国两制”框架体系进行完善的一个关键性举措。
原来的“一国两制”基本框架是,外交和军事明确由中央行使,中央在保留一些权力的同时,香港在其他领域实行高度自治,但现在比制定基本法的那个时代国际情况复杂了很多。基本法的起草时间是1986年到1989年,那个时候处在中美还处在“蜜月期”。虽然基本法在1990年4月4日正式通过时,中美关系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基本法还是体现了80年代国际趋于缓和、中国外部挑战相对比较少的特点,但现在已经完全不同了。尤其是在2017年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将中国定位于战略竞争对手之后,美国对于中美关系的定位发生了根本变化,中国面临的国际环境也变得特别复杂。这个时候,原来的基本法确定的香港“一国两制”体系,在有些地方需要因应新的时代特点做出完善。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国家安全,没有和军事、外交一起作为中央直接管理的事项,列入基本法附件三。
这一次立法,就是解决了这个问题,把国家安全也纳入到中央直接行使的权力清单中,不但由国家为香港定身量做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制度,而且由国家派驻的机构在香港执行法律。
这看似是一小步,其实是一大步。
国家在香港仍然坚持“一国两制”,但香港的“一国两制”与以前比会更加完善。国家安全事务和外交事务、军事事务,国家层面都可以直接参与。当然,这三方面的权力分配是有所不同的。军事事务,由中央专属行使。外交事务,在中央有明确授权条件下,香港也可以参与一部分。关系国家安全的事务则明确,在国家权力机构通过香港国家安全立法之后,仍然继续授权香港按照23条立法,香港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参与到国家安全方面的事务中,但是香港在这方面的立法不能跟国家法律相冲突。
四
中央直接参与国家安全事务的意义有多大?意义重大到无法估量是提纲挈领,纲举目张的关键之举。我们上一篇关于这次立法的文章,一些读者就提出,光解决安全方面的问题还不够,期待什么时候能解决教育、媒体和司法等方面的问题。
这些读者的思考很有道理,确实抓住了香港问题的要害。但我这里需要提醒一点的是,国家在安全方面出手,不但是为全面解决香港教育、媒体和司法问题创造条件,而且本身就是解决问题的开始。敌对势力渗透的香港领域很多,从经济、文化到社会各个方面,他们的目的就是要破坏香港的“一国两制”实践,客观上都威胁着中国的国家安全。要解决香港的国家安全问题,也绕不开教育、媒体等一切受到渗透的领域。但中央又因为尊重香港的高度自治权,不能直接干预这些领域怎么办,国家安全客观上(注意客观上,不是中央主观上想干预香港依法自治范围内的事务)就是最好的入口。
中央对于已经在授权范围之内的高度自治事项,一般是不会干预的,但高度自治范围的领域出现了危害国家安全的问题怎么办?这个时候国家安全机制就要发挥作用了。哪个领域出现危害国家安全的问题,哪个领域就是需要国家安全力量干预的领域。
香港的高度自治权,一切都要在保证和维护国家安全的边界范围进行,以不影响不损害国家安全为边界。超出了这个界限,那就由中央派驻的安全机构进行介入和纠偏。
看看中国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就会知道国家安全是一个多大的概念。这里复制一段2014年国家整体安全感提出时的权威论述:
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安才能国治,治国必先治安。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政治、国土、军事、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须全面体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祖国的每一块土地要无一例外。
这段话的核心意思是:国家安全要在各领域全面体现,国家每一块土地无一例外。
香港被境外势力渗透的所有领域,都在国家安全的范围之内。
教育领域有人要继续搞“反中”教育,在教材和教学上搞动作,对不起,此举威胁国家安全,可以介入。
由媒体继续鼓吹港独意识,此举威胁国家安全,可以介入。
香港外籍法官通过司法的双重标准给分裂势力提供法律保护,对不起,估计以后会成立专门的法庭管辖危害国家安全的审理。
其他领域,出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国家安全力量都可以介入。
五
既然是从追求“无为而治”模式向“有为而治”模式转变,那么这次立法活动只是中央行使全面管治权的开始。
“一国两制”成功的关键就是处理好中央的全面管治权和香港的高度自治权二者之间的关系。
“一国两制”的前提是一国,全面管治权在中央,香港的高度自治权来源于中央全面管治权的一部分赋权,这个定位要搞清楚,讲清楚,还要落实到位。
这次立法活动就是一次中央行使全面管治权的体现。
香港不少人大概已经忘记了中央全面管治权的存在,忘记了香港的一切自治权力来自中央的授权。冲击中联办、侮辱国旗、国徽,搞独立公投,他们真把香港当成自己的领地,真忘了香港也是中国的香港这个基本事实了。
这次立法对这部分香港人的冲击是很大的。香港是属于中国的东方明珠,不是外国干预中国的桥头堡。
反击大幕才开始拉起,精彩好戏还在后头。中央在香港问题开始主动出牌解决问题,在台湾问题上我们是不是也可以多一些想象空间?
(作者系昆仑策研究院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网,原载“明人明察”微信公号【作者授权】,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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