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时期内,在历史虚无主义的浊流中,很少有文学作品歌颂人民领袖毛主席和他的那个时代,如果有,那就是天津人民出版社近年出版的四卷本长篇小说《白牯年潭》。
这部书是海军退休老干部崔世雄同志十年呕心之作。它主要讲述洪湖岸边一个乡村两个家族三代人恩怨情仇的故事。但作者把这个故事镶嵌在建国后农村建设发展的历史大框架里,自然而然地表现了翻身农民与人民领袖特有的一种情感生活,可以称之为“毛主席情结”,特别的意味深长。
洪湖离北京很远很远,农民与领袖距离很大很大,他们之间从未谋面,产生这种情结应该很难很难,但是,作者凭借深邃的思想穿透力,把农民与领袖根相连心相通情相依的特殊关系,在特殊历史时期的农民平常生活中生动表现出来,着墨不多,也没有政治口号和说教,却如行云流水无形无痕。这是新中国历史的自然归宿,亿万人民永不泯灭的永存记忆。因此,读起来并不感到生硬牵強,倒是如贻在㗋,回味无穷。
作者是如何表现这种情结的?我试作如下分析:
由感恩升华到信仰
小说第一部《苦楝树》(一九四九)描述翻身农民摆脱压迫剥削,获得了解放,但全篇没有一字提到毛主席。直到最后一节《丢娃成亲》,司礼人窦为圣唱罢三拜礼成,新人入洞房前,突然高声唱到:
“全体起立,叩拜朱毛。
朱毛领导打天下,
穷人翻身做主人。
喝水不忘挖河人,
感激当朝共产党。”
作者接着写道:“众人开始不知所为,听到最后,才心知肚明,豁然大欢大喜,纷纷抱拳俯首,谢了朱毛。”那个做了新郎的丢娃,三跪在地,长久不起,心中默念着朱毛让自己这个流浪娃儿一个鲤鱼打挺翻了身,娶上了媳妇。
洪湖岸边的这个小乡村,偏远闭塞,一直到过了好长时间,当学生娃唱响《东方红》之后,才知道是救星毛主席为他们翻了身。从此,这帮翻身农民感恩毛主席,终生不忘。
随着小说情节的发展延伸,读者可以看到,这种朴素的感恩逐步升华,毛主席被当地人亲切叫做“毛家爹爹”,成了正义善良力量等一切人间美好的化身,被奉为神灵。作品多次提到村头一座古老的神庙。庙里的神像換来换去,名称也改来改去,种田无收时供土地爷,叫土地庙;发大水逃水荒,改供龙王爷,就叫龙王庙;过大兵跑兵荒,又改供红脸关公,称为关帝庙,还改称过药王庙、观音庙、孔夫子庙等等。庙里神位神像过多,不好排座次,村里私塾先生写了“众神之位”的牌位,供奉在供桌上,统称神庙。土改后,翻身农民逐渐淡漠了各路神仙,信奉了毛主席。有一年,他们移走了众神牌位,在正中墙上贴上了毛主席肖像,像下摆了烛台香缽,逢年过节成群结对来烧香磕头。作者在不经意间时常提到,这伙农民出入神庙,成了生活的一部分:做错了事,来像前忏悔;高兴了来报喜;出现纠纷,来判是非。那个表弟睡了表兄的婆娘,也一同来赌咒发誓。
这里的翻身农民为什么发生这种情感变化?作者并没有详细交待,如顶级国画家那样“留白”了,给读者预设了一个广阔的想象空间。可是,写到笫三部笫五节《书生意气》中第三代人,也许作者按捺不住,揭开了这个谜底。这个少年学生窦世豪步行千里"大串联”,来到韶山,在毛主席故居停留了一整天,不吃不喝,转了又转,看了又看。“他细细打量轻轻抚模这些熟悉的农具,与自己在田间的辛劳产生了巨大的共鸣;这些相似的桌椅板凳锅碗瓢盆,与自己生活的艰辛产生了巨大的共振;这几张陌生的照片,与自己的父母兄弟命运叠加在一起。这种共鸣共振共命运汇成一股冲动,在心中掀起阵阵风暴。他知道,从这时起,他与从这间屋子里走出去的那个人将永不分离,铁了心跟他走。”作者通篇用隐晦含蓄手法在表现农民的“毛主席情节”,唯独在这里直抒胸襟。当然,读者读来,却不感到直露突兀,反而觉得抚手可热。
从听话走向紧跟照办
恩格斯说过,每个时代都会有自己独特的符号。这部小说清晰告诉我们,建国后农村建设发展的独特符号就是听毛主席的话。
小说描述了这样的细节:解放前后,窦家堂屋神柜上方,供奉“天地君亲师”的条幅,两边张贴“忠厚为先”、“世守祖徳”的祖训及排辈。合作化后,这个摆设変了样,正中贴上了毛主席像,两边换了对联:“听毛主席话”、“跟共产党走”,横批“社会主义好”。每年初一,一家老小跪拜,烧香磕头。窦曾台这个乡村家家如此。在这里,毛主席共产党社会主义三位一体,听毛主席话就什么都有了。
打那以后,翻身农民成了大集体的社员,听毛主席话几乎成了窦曾台人行为准则,毛主席说好的就是对的,说不好的就是错的。社队干部也常搬出毛主席的话来做工作,往往收到奇效。有时社员遇事想不通,“毛家爹爹”的话一说就通。书中有个情节写道:主人公窦先智的二儿子在中学当了红卫兵,写大字报开批斗会,回到家,他爹扬起扁担,正要把他打倒在地。他的在北京接受检阅后回到家的大儿子拦住他,说毛主席号召的,给他看了报纸传单。窦先智松了手,虽然心里有疑问,却不愿再疑再问下去,自己倒先认了不是。
随着情节在时空中延伸,窦曾台人并没有简单的停留在听话上,而是走向了照毛家爹爹说的去做,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出了农民与领䄂的神交神往。小说笫三部笫十二十三节描述窦先智走出家庭困境的过程,可以看出毛主席情结的巨大精神力量。窦先智㧓盗伤身后久病不治,卧床不起,婆娘用土法刮宫染成重病,两个大点的儿子离家当兵当工人,家无劳力,年终超支,无钱治病,吃穿也发愁。支书带了政府救助款送上门,他坚决不收,宁可忍痛让女儿卖掉快要出栏的猪来就急,可半路上猪被意外打死,陷入绝望。社队干部和社员闻讯相助,把死猪肉当活猪肉买走,价钱还多出一半,帮窦先智走出了困境。在这个过程中,作者没一句提到毛主席,但字里行间蕴含着毛泽东思想的光辉,表露出社员按毛家爹爹说的去做的高度自觉性。支书送救助款时与窦先智有一段长时间对话,其中有一些就是群众中流传的语录。社员刚刚看过毛泽东思想宣传队演出,听了《毛主席是咱社里人》《老两口学毛选》《毛主席的书我最爱读》等歌曲,音犹未绝便去买死猪肉。这种巧妙的铺垫渲染的艺术手法,恰到好处。如果作者用抽象的人性论和宿命论报应论之类来设置这一情节,那就理不顺而章不成,而且模糊或歪曲了历史本来的面目。
在斗争中成为卫道战士
读完全书,细心的读者应该可以感悟到,毛主席及他的农村建设的大政方针政策,教育了窦曾台的三代农民。毛主席自己一直挂念的“严重的问题在于教育农民”,在这里已经开花结果。受到教育的这些祖辈父辈和孩子们,逐渐完成了从小生产者向社会主义新型社员的转变。作者引用他们的话说,“爹娘生了我,毛主席教了我”,就是例证。多少年之后,有人对此诬蔑为“洗脑”、“造神”,诸不知这是中国农村千百年来多么伟大的创举!书中的老区委书记刘小牯,痛斥宣扬“私者无敌”的革委会主任洪少谱时说,我们们党用三十年短暂的时间,改变了农民几千年的私有观念,多么不容易呀,如果推翻了倒退了,那可是几代人都挽救不回来的呀!
作者设置的情节和塑造的人物,还清晰地告诉我们,翻身农民的这种转变,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在斗争中完成的。小说铺设了三条交织的矛盾与斗争的线索,翻身农民与旧社会复辟势力的斗争,党内走社会主义道路与资本主义道路的斗争,农民内部先进与落后思想的斗争。斗争的过程充满坎坷和艰辛,结局也是阴阳交错,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农民在斗争中始终保持着与他们信奉的毛主席心灵交往。作者显然是热情的赞美这种斗争,他为这个小乡村取名为窦曾台,是否寓意为“斗争”,不得而知,但用意之深,值得探究。
在斗争中完成转变的新型农民,他们的“毛主席情结”升华到一个新境界,这就是不仅用毛泽东思想律己律人,而且运用毛泽东思想去战斗,捍卫他们心目中神圣的“毛家爹爹”。作品第四部《地扒根》(一九七九)详细地讲述了翻身农民与鼓吹自由化私有化的各种势力斗争的过程,塑造了主人公窦先智最终成为毛泽东战士的典型形象。
窦先智早年信服“逢党不入、遇神不拜、外财不取”的三不戒律,经过土改合作化等,他只信毛主席。当他的儿子告诉他毛主席去世的消息时,他一脚把儿子踹倒在地头,疯了似的回村追问行人,得到确认后粒米不进,病倒在床。不久缓过神来了,他决意搬家进城,随儿子度余生。直到有一天,老地主的孙子带人来砍他的树,占他的菱角田,扬言要变天。这一天有意选在12月26日。作者描写道,他一声长啸,继而一阵怒吼,像点燃的炮仗跳起来,操起竹耙,冲出家门,赶到地头,把毛家爹爹发的烈属军属牌挂在树上,挥耙打倒砍树人,高喊着“老子来跟你拼个你死我活!”接着,他宣布“今儿打死我也要入党”,表示决不进城享清福,留在乡下重组合作社,跟着毛主席再闹一次革命。这情景,绝不是作者杜撰,过来之人,都曾经历过。“毛主席情结”的影响,永远挥之不去。
最后,需要说明,“毛主席情结”并不是这部小说主旨,也许作者本人也没有这个创作意图。我只是选择这个独特的视角,挂一漏十地作此评论。当然,仍需要感谢作者,为我们留下了这个永不磨灭的“毛主席情节。”
(作者:吴金锋 系海军大连舰艇学院原政治系副主任;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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