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在我国历史长河中,开创了一个伟大的辉煌壮丽的时代。
今年是毛泽东诞辰126周年。我们的国家在过去革命和建设取得伟大胜利的基础上,最近四十年的改革开放事业和经济建设又取得了巨大成就。“饮水思源”,不由得怀着崇敬的心情,缅怀毛泽东的丰功伟绩。本文仅就我国建立公有制经济这个方面,作一些回顾与思考,以资纪念。
一、重温毛泽东关于建立我国公有制经济的一些论述
按照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在私有制的资本主义社会里,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剥削程度日益加深,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日益尖锐。同时,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生产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也逐步加剧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矛盾。唯一的出路就是以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代替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所以,《共产党宣言》以一句话概括了共产党人的理论:“消灭私有制”,消灭私有制,就是要建立和发展生产资料公有制。这是共产党人从入党第一天起就为之奋斗终身的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任务,是社会主义革命的根本点,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经济特征。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主义的以生产资料公有制经济为基础的生产关系,比私有制经济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并且随着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壮大和管理的日臻完善而充分发挥:
——只有以公有制为基础,才能使劳动者从被压迫、被奴役的地位中解放出来,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和国家的主人。
——只有以公有制为基础,才能实现生产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而不是为了剥削,才能消灭剥削制度,实现按劳分配,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只有以公有制为基础,才能从根本上克服资本主义固有的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矛盾,国家才有统一的社会利益和雄厚的物质力量,合理安排各方面的比例关系和资源配置,适当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搞好重点建设,协调多元化的利益要求,及时调整供需关系和经济结构,确保经济和社会协调、稳定和较快地发展。
毛泽东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原理,结合我国实际,对建立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有很多论述:
1.毛泽东以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和社会主义在中国必然胜利的大无畏气魄,早在革命战争年代,就成竹在胸地孕育着全国解放后如何实现消灭私有制、发展公有制、新民主主义国家的经济成分和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远见卓识,为贫穷落后的旧中国和苦难深重的中国人民指出光明的未来。
1940年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就指出:“大银行、大工业、大商业,归这个共和国所有”、“在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的性质,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但这个共和国并不没收其他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不禁止‘不能操纵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这是因为中国经济还十分落后的缘故”。还提出:“这个共和国将采取某种必要的方法,没收地主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实行孙中山先生‘耕者有其田’的口号,扫除农村中的封建关系,把土地变为农民的私产”①。在抗日战争时期的解放区,由于日本侵略军的野蛮进攻和国民党的包围封锁,为了克服财政和经济的困难,毛泽东就指出:“如果不发展人民经济和公营经济,我们就只有束手待毙”,“五年以来,……我们渡过了困难,这不但是由于边区人民给了我们粮食吃,尤其是由于我们下决心自己动手,建立起了自己的公营经济”②。毛泽东1945年在《论联合政府》中又进一步指出:“在现阶段上,中国的经济,必须是由国家经营、私人经营和合作经营三者组成的。而这个国家经营的所谓国家,一定是不要‘少数人所得而私’的国家,一定要是在无产阶级下面‘为一般平民所共有’的新民主主义国家”③。现在,人们读到这些论述时,可能感觉不了什么,但在当时,却颤动着人们的心弦,因为这些论述意味着上海的外滩和南京路、福州路一带的一些至今犹在的广厦洋楼,也就是殖民主义者和官僚买办资产阶级的那些吮吸中国人民血汗、掠夺中国宝贵资源的场所,以及类似的分布全国各地的、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工商金融企业,将为人民所拥有,由国家经营;农民也将得到梦寐以求的自己耕种的土地。这对长期处于被压迫、被剥削地位的中国人民来说,无异于阳光雨露,洒满人间,在黑暗中看到了光明的前途,欢欣鼓舞地唱出了“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泽东,他为人民谋幸福,他为人民求解放”的心声,迸发出巨大的跟着共产党闹革命的激情。
2.毛泽东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原理,从中国这个半封建半殖民地、贫穷落后的实际情况出发,创造性地全面系统地提出了改造私有制、建立公有制和新中国所有制结构的宏伟设想。
这主要体现在全国解放前夕的党的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
——把旧中国的资本主义明确划分为两部分,提出了不同的策略:“中国的现代化工业,……最大的和最主要的资本是集中在帝国主义者及其走狗中国官僚资产阶级的手里,没收这些资本归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所有,就使人民共和国掌握了国家的经济命脉,使国营经济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成分”;“中国的私人资本主义工业,……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力量。……在革命胜利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还需要尽可能地利用城乡私人资本主义的积极性,以利于国民经济的向前发展”。还预见到,“中国资本主义的存在和发展,不是如同资本主义国家那样不受限制任其泛滥的,……我们要从各方面,按照各地、各业和各个时期的具体情况,对于资本主义采取恰如其分的有伸缩性的限制政策。……对于私人资本主义采取限制政策,是必然要受到资产阶级在各种程度和各种方式上的反抗的,特别是私人企业中的大企业主,即大资本家。限制和反限制,将是新民主主义国家内部阶级斗争的主要形式”。
——提出了农业和手工业必须向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百分之九十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是可能和必须谨慎地、逐步地而又积极地引导它们向着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的,任其自流的观点是错误的”。“必须组织生产的、消费的和信用的合作社,……这种合作社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在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政权管理之下的劳动人民群众的集体经济组织。……单有国营经济而没有合作社经济,我们就不可能领导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逐步走向集体化,就不可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到将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就不可能巩固无产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领导权”。
——还对新民主主义国家的经济成分和经济形态作了描绘:“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加上私人资本主义,加上个体经济,加上国家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些就是人民共和国的几种主要经济成分,这些就构成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④。
毛泽东的这些论述,哪里是一般理性论文,简直是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谋略和决策。他对中国资本主义的区分和提出的不同政策,对私人资本主义的存在和发展必然出现限制与反限制的斗争,对如何引导个体农业手工业走上集体化道路,对新民主主义国家的经济成分和经济形态的阐述等,都是创造性地从实际出发作出的正确判断,而不是照抄别国的经验,以致成为强大的思想武器和行动纲领,指引我国建国后顺利地迈开了改造私有制经济、建立公有制经济的步伐,并在实践中得到充分检验。我们今天重温这些论述,仍然感到精邃广博,字字珠玑,闪烁着耀眼的光辉。
3.毛泽东的英明,过去有长征途中的扭转乾坤,绕过暗礁,领导全党全国人民从胜利走向胜利。建国后也依据形势的发展作出新的判断,高屋建瓴地指点迷津。
50年代初期,出现了“确立”或“巩固”“新民主主义新秩序的论调,提出“先搞10年、15 年或更多一点时间的新民主主义,然后再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认识和提法。当时笔者在基层,同许多同志一样,认为这种论调和提法是无须置疑的,因为毛泽东本人的一些论述,也一直讲建立的是新民主主义国家。但是,这种论调和提法由于没有指明当时的前进方向,容易自觉不自觉地把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分割开来。任何事物随时都在发展变化,不是朝这个方向发展,就是向那个方向发展。当时的形势是,面临全国财经的统一,土地改革的基本完成,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结束。如果不及时指明前进的方向,从“五反”中反映出的问题看,私人资本主义必然会加剧同国营经济的矛盾,资产阶级必然加剧同工人阶级的矛盾;欢天喜地分田分地的农民在得到土地后,是重新走向两极分化或者在互助组织基础上更上一层楼,走集体化道路,也是一个刻不容缓的大问题。对此,毛泽东1953年明确指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标志着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开始。经他这一指点,全党都受到很大启发,思想豁然开朗。因为谁都知道,中国近代民族民主革命的实践证明,中国只能走社会主义道路,不能也不可能走别的道路,这是历史的选择,是从中国共产党一成立就确定了的,在党领导的整个民主革命进程中也一直坚持,从未动摇过。那么,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向社会主义过渡,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事情,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经过这样的反思和酝酿,无不对毛泽东的提法心悦诚服。这就有了由毛泽东提出和党中央讨论确定的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⑤。这条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就是以后我们通常说的“一化三改”)是否正确,后来的实践作了肯定的回答。
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党中央领导全国人民建立公有制经济的实践,主要集中在“一化三改”这个期间。
一方面,推进了社会主义工业化。
依靠我们自己的努力,加上友好国家的支援,编制和实行了第一个五年计划,确定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指导方针,提出了国民经济要实事求是按比例协调发展,进行全面综合平衡。执行“一五”计划中,在原来没收官僚资本建立起来的国营企业的基础上,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以“156项工程”为中心,陆续建成一大批国家工业化所必须而过去又非常薄弱的、以基础产业为主的国营企业,使国营工业在全国工业中的比重从1952年的41.5%提高到1957年的53.8%。由于国营工业在全部工业中的比重逐步提高,在生产关系剧烈变革中,我国工业发展不仅没有受到影响,反而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发展。5年内,从全国社会总产值结构看,在工农业都有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工业所占比重上升到43.8%,农业下降为33.4%,说明已开始改变我国经济以农业为主的情况。从工业总产值内部结构看,在轻重工业都有增长的情况下,重工业的比重上升到45%,轻工业下降到55%,说明初步改变了我国工业以轻工业为主的状况。尤其是基础产业的产品产量从少到多,有些甚至是从无到有地大幅度增长。如钢,从全国解放时年产15.8万吨猛增到1957的535万吨,原煤、发电量、原油、水泥、化肥、农药、机床、农业机械等比1952年都成倍、几倍地增长;旧中国不能生产的汽车、飞机等,实现了零点突破,生产出了自己的产品。在“一五”计划顺利完成和一批以基础产业为主的国营企业建成投产的情况下,我国工业化进程面临两个前途:一是继续沿袭苏联模式,照葫芦画瓢,这似乎天经地义;一是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道路,但底子薄,又缺乏经验,步履维艰。在当时还存在“社会主义阵营”,我们国家又举过手承认苏联是这个“阵营”的头头。如果不跟着它走,几乎近于大逆不道。但毛泽东独具慧眼,看出苏联那一套模式的严重缺陷,坚定而勇敢地选择了后者。我们说,遵义会议是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创造性地摆脱共产国际羁绊,领导全党全国人民走向胜利的转折点,那么,毛泽东高瞻远瞩,在初步总结我国“一五”期间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及时发表了《论十大关系》的讲话,创造性地率先提出了受到全党全国人民高度称赞和热烈拥护的有关政治生活和发展经济的一系列重大原则,这也可以说是我国工业化道路上的一个转折点,其意义非常深远。例如,从优先发展重工业转变为要保持重轻农的合理比例,为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从只有中央一个积极性转变为发挥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不仅使国家进一步集中力量搞好重点建设,各地方也因地制宜地相继建起了一大批不同规模的地方国营企业,发展了集体经济,可以说像5月的鲜花,在祖国一穷二白的原野上竞相开放。《论十大关系》的发表,引导全国进入独立自主地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艰难时期,这个时期的工业化进程,有起伏,有波折,发展与调整交替进行,终于建立起我国社会主义的门类比较齐全的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为下一步更大规模的经济建设,打下了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不仅如此,更大的意义还由于我们的国家没有跟着苏联亦步亦趋,也就没有在经济上沦为它的附庸,以致在苏联崩溃时我自岿然不动,坚定地继续高举社会主义的旗帜,昂首阔步前进,这不能说与毛泽东当时的决断不无关系。
另一方面,开辟了一条适合我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
首先,为了引导农民走农业集体化的社会主义道路,在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下,创造了从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发展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发展到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过渡形式。到1956 年底,加入合作社的农户达到全国农户总数的93.3%,其中参加高级社的农民占全部农户总数87.8%,从而实现了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其次,对手工业,也采取了类似农业的形式,根据积极引导、稳定发展的方针,由手工业生产合作小组、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到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由小到大,由低到高。到1956年底,参加合作社的手工业人员达到全体手工业人员的91.7%,实现了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第三,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坚持了“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创造了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委托经销代销、公私合营、全行业公私合营等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最后实现了马克思和列宁曾经设想而没有实践过的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到1956年底,全国私营工业户数的99%,私营商业户数的82.2%,分别纳入了公私合营或合作社的轨道,把原来落后、混乱、畸形发展、唯利是图的资本主义工商业引上了社会主义道路。
经过三大改造,1956年同1952年相比,国营经济的比重由19.1%上升到32.2%,合作社经济由1.5%上升到53.4%,公私合营经济由0.7%上升到7.3%,个体经济由71.8%下降到7.1%,资本主义经济由6.9%下降到接近于零。前三种经济已达92.9%。在工业总产值中,社会主义工业由56%上升到67.5%,国家资本主义工业由26.9%上升到32.5%,资本主义工业由17.1%下降到接近于零。在商品零售额中,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商业由42.6%上升到68.3%,国家资本主义商业和原来小私商组织的合作化商业由0.2%上升到27.5%,私营商业由57.2%下降到4.2%。这些数字说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在我国已经建立起来。
总之,“一化三改”建立和发展了社会主义经济,在工业建设中取得了重大成就,基本上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上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剥削制度消灭了,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不再存在,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已经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历史证明,党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是完全正确的”、“从理论和实践上解决了在中国这样一个占世界人口近四分之一的、经济文化落后的大国中建立社会主义的艰难任务”、“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如此复杂、困难和深刻的社会变革,促进了工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这的确是伟大的历史性胜利”。这个结论是完全正确的,这个结论也是经得起历史考验的。
“三改”中有没有缺点和偏差?有。“在一九五五年春季以后,农业合作化以及对手工业和个体商业的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致在长期遗留了一些问题”⑥。这四“过”的缺点,不能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就没有不同程度的存在,因为对于一部分工商业者的使用和处理也不很适当。出现这些缺点和偏差,毋庸讳言,是党中央的失误,主要是毛泽东的失误,但不是方向性、路线性的失误,而是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中进行前人没有进行过的开创性事业,社会变革又极其广泛深刻,从当时的历史条件和社会条件来讲,不可能完满无缺。何况在马恩著作里,对于公有制应是什么形式和内涵以及应该如何发展变化,并没有讲得一清二楚。毛泽东把马克思主义的伟大理想结合中国情况付诸实践,这本身就是一个伟大的革命创举,哪能在实际行动中不出现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呢!尽管举世公认毛泽东有非凡的雄才大略和过人的远见卓识,毕竟有其历史局限性,有其不足和失察的一面。就毛泽东一生来看,虽然晚年犯了更大错误,但他的历史功绩远远大于他的过失,不愧为中国历史上流芳千古的伟大英雄人物中的佼佼者。历史的发展是“长江后浪推前浪”,认识事物往往“雏凤清于老凤声”,但我们不能因此而骄傲。对一定时期的历史事件,不能用今人的眼光求全责备;对历史前贤,也不要在不了解历史背景的情况下随意指点、贬毁。那不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正确的态度是邓小平为我们树立的光辉的榜样,他说:“三中全会后,我们就是恢复毛泽东同志那些正确的东西嘛,就是准确地、完整地学习和运用毛泽东思想嘛。基本点还是那些。从许多方面来说,现在我们还是把毛泽东同志已经提出,但是没有做的事情做起来,把他反对错了的改正过来,把他没有做好的事情做好。今后相当长的时期还是做这件事。当然,我们也有发展,而且还要继续发展”⑦。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领导下,我国所有制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这种变化纠正了过去“左”的错误造成的盲目追求一大二公、越纯越好的,脱离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所有制结构,转变为逐步适应我国多层次、不平衡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从而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改革开放事业和经济建设取得空前未有的巨大成就。
改革开放以来的成就和所有制结构的变化,又进一步引起各方面对所有制问题的深入探讨,见仁见智,观点纷呈。可是,邓小平坚定地多次讲过,我们的改革,要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其他经济成份为补充。这对所有制问题的各种议论来讲,真是金石之言,落地有声。这作为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毛泽东关于建立公有制经济的理论与实践相对照,并结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所有制结构变化的实际来看,可以说既有拨乱反正,又有继承发展;在继承发展的基础上拨乱反正,拨乱反正是为了更好地继承发展。所谓“拨乱”,就是纠正了毛泽东由于历史局限的一些错误提法,如毛泽东曾批示:“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实质,就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国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经济基础”⑧,这“唯一”两字就不大妥当,造成“三大改造”大大超越预想进程,带来大量遗留问题,不得不花很大力气予以纠正。所谓“反正”,就是回到过去正确的东西,把毛泽东曾经提出但没有办或者没有办好的事情办起来。如毛泽东过去就主张,建国后相当长时期内是允许私人经济存在的,但并没有这样办。1956年底,毛泽东也曾有过我们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些资本主义的谈话,意思是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还可以允许资本家投资办厂。这在当时,只是一个思想火花,并没有形成决策。而邓小平的理论和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正好同毛泽东过去的正确主张和这个思想火花相吻合,也可以说是对毛泽东过去的正确主张和这个思想火花的反正。拨乱反正不是全面否定社会主义改造,正是为了巩固和发展过去社会主义改造的成果而进行的。所谓“继承发展”,这要结合党的十四大根据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制定的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来讲,在所有制问题上,主要有三个问题:
1.所有制问题是同社会主义制度联系在一起的。我们要继承发展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开创的社会主义事业,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就应以公有制为主体。同时,为了更好地适应我国现时期生产力发展水平,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快经济建设的步伐,还应相应地发展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使它们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补充部分。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应在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其他经济成份为补充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换句话说,要不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就是要不要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是搞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分水岭。这里讲的公有制,是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是国有经济和城乡集体经济共同协调发展,而不是像过去那样人为地拔苗助长。所谓“主体”,就是公有制经济在各种经济成份中要占一定的优势:从全国来讲,不仅公有制经济的总的比重要占得大一些(各地区、各行业可以有所不同),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经济命脉,一些基础产业也应大部分是公有制。随着改革深入,各种股份制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将大量涌现,一般来讲,越是支柱产业、基础设施,公有股所占比重将会越大。不能把股份制和公有制对立起来,好像搞了股份制就没有了公有制或者就不要公有制。强调“主体”,不是要忽视“补充”,近几年,非公有制经济虽有发展,但目前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仍然很小,还要大力鼓励它们发展,并不断完善对其管理的法规。“主体”与“补充”不能含糊,不能颠倒,那些露骨地或隐晦地主张全面私有化的论调是极其有害的,是与国际上妄想改变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的势力相呼应的,我们任何时候都要警惕和防止,不能让它们干扰我们的改革开放事业。
2.我国的国有企业,是全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经过几十年艰苦奋斗创立的基业,是社会主义制度赖以建立、巩固和发展的物质技术基础,是社会主义经济的脊梁。我们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首要中心环节就是要通过改革,转换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的经营机制,把企业推向市场,增强它们的活力,提高它们的素质,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并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否建立起来,关键取决于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能否真正转变机制,搞好搞活。道理很简单,如果国有企业都搞不好,还谈得上坚持什么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经营机制都不能转变,还谈得上建立什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以,这是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关键所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石。改革实践告诉我们,完成这项前所未有的任务,难度是相当大的,但不能认为过去在旧体制下的种种弊端是国有企业的痼疾而丧失信心。
3.我们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要求国有企业、城乡集体企业和其他企业都进入市场,通过平等竞争发挥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并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所谓“都进入市场”,不是这种所有制企业进入市场,另一种所有制企业不进入市场。不难设想,那是不可能建立起完整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法规的;只有所有企业都进入市场,才能在平等竞争中,逐渐改变长期存在的企业组织结构不合理状况,克服重复布点、盲目发展的“小而全”顽症。所谓“要发挥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并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是因为这些年所有制结构虽有变化,不少国有企业也还困难不少,效益不高,但国有企业毕竟仍掌握着国民经济的命脉,仍是基础产品生产的主要阵地,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源泉,技术进步的主要力量和宏观调控的主要依托。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是其他所有制企业不可能取代的。
我们纪念毛泽东,缅怀他的历史功绩,要继续学习他的著作,让毛泽东思想世世代代传下去。要永远铭记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领导全国人民打下的社会主义江山,开创的社会主义基业,是来之不易的,要珍惜,要继往开来,发扬光大,这就必须在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基础上,建立起崭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
注 释:
①《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2卷,第678页。
②③《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3卷,第891—892页,第1058 页。
④《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4卷,第14301433页。
⑤⑧《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704页,第705页。
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⑦《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第264页。
(作者单位:国家计委经济研究所;来源:昆仑策网,原文摘自《毛泽东百周年纪念》,编发时有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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