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度沸沸扬扬的河南营养餐事件逐渐淡出媒体视线,鉴于此事事关下一代饮食与健康问题,本人工作之余,全面梳理该事件招投标过程,对于其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几点建议(凡是有利于祖国伟大复兴、打破历史周期律实现长久繁荣昌盛的,我们就该坚决去做!),为我党的自律自净、铲除腐败分子提供一点线索,算是抛砖引玉吧。
据查,该事件所涉招标项目为封丘县教育体育局作为采购人并由“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项目,于2021年07月23日发布的名称为:封丘县教育体育局封丘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午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封财招标采购-2021-90;发布媒介为河南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等媒体平台,详细链接如下:http://117.158.91.68:8093/jyxx/089004/089004001/089004001002/089004001002001/20210723/4666ad25-3796-49a3-8a2d-fb6eebc4b72e.html:
事件所涉项目为包4预算9424800。采购需求及投标人资格要求截图如下:
该项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四、五条明确表述配餐质量及验收、标准、菜谱等内容,摘录如下文:
四、配送学生午餐质量、数量验收
(一)配送学生午餐的质量
乙方提供、配送的学生午餐卫生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和本合同的约定,不得降低供餐质量标准,保证送达学校的食品质量,不得加工隔餐的剩余食品,不得配送冷荤凉菜食品,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配送。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食品变质变味或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情形的,必须全部收回并销毁。
(二)配送学生午餐的数量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品种按事先约定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保证配送的学生餐的数量,满足实际就餐学生的食量,实际数量不足时,应当有能力及时添餐。根据用餐学生的实际数量随时调整。
(三)配送供餐
分装、贮存、运输食品的温度和时间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在食品包装明显位置注明配送单位、制作时间、保质期等内容,必要时注明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配备车辆为专用封闭车辆,每次运输食品前后必须进行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供餐单位预先做好供餐应急预案,对因断电、断气、交通、卫生、天气等原因影响供餐的紧急情况进行妥善处置,确保按时送达供餐。
(四)验收:乙方每日提供一式两份的午餐送货单,甲方验收后由甲方代表签字确认即为甲方收货,但甲方验收合格、收货确认仅作为乙方交货的依据,并不作为对乙方所供食品的安全和质量方面的确认,对不符合质量的配餐,甲方有权退货或要求乙方更换。
五、配餐的标准、菜谱(食谱)及价格
(一)配餐标准
乙方为甲方学生提供配餐,菜谱(食谱)一周内不重样,确保学生膳食营养全面均衡。 每餐菜谱(食谱)标准:荤素搭配,主食不限量供应。各标段如有少数民族学生,应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
(二)菜谱(食谱)
菜谱(食谱)的拟订每周一次。乙方按照“每餐菜谱(食谱)标准”的要求,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营养需求、季节等提前一周拟订下周菜谱(食谱), 报甲方参考拟订。乙方按照甲方拟订后的菜谱(食谱)执行。
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的采购需求中对投标人的服务方案、服务内容、及报价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尤其是服务内容中的质检条款对食品质量等作出详细的要求。摘录部分如下:1.质检条款
采购人及委托方对中标人实行监督和管理,并将按照本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对中标人的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和处罚。中标人和甲方及委托方应建立固定的监督和管理制度。中标人应每月初对上月的工作提交工作报告,并对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甲方及委托方提出的意见和处罚,做出书面的说明和处理情况报告,并在下月的工作中的改善承诺。
1.1食品质量要求:
熟制后食品完整不碎及不松散。
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
热菜食品表面无风干及水浸现象。
素食食品即时烹炒并控干过多汤汁和水分。
所供食品保证质量。
……
1.5其他要求:
中标人在原材料采购中,要保证从正规渠道购进,并经过有关食品检验检疫部门的正规检验合格,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其中,肉制品的采购必须实行定点采购,并应提供定点采购的采购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蔬菜类材料采购必须从正规市场购入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必须从正规厂商或商场购入,指定品牌和采购渠道,并提供产品的品牌和采购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材料,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过期产品。一经发现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违反上述采购规定和承诺,雇主将扣除其本月全部费用,及采用其他惩罚措施的权利。如果投标人为外地公司,必须要在本地设立原材料中转站。
中标人的人员应统一着装。
中标人需提前一周将下周的菜谱报甲方审批备案。
招标文件第六部分对评标办法作出详细规定:部分截图如下:
5天后,即2021年07月28日发布项目更正公告,变更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开标时间、变更预算并取消资格审查投标人须具有卫生许可证等变更内容。开标时间变更为:2021年08月16日08时30分,该项目未见评标报告公示:
2021年08月23日发布中标公示,详见:http://117.158.91.68:8093/jyxx/089004/089004003/089004003002/089004003002001/20210823/8f42fa9e-b012-439c-ba0e-9cfdbfafc8ba.html。事件所涉4标段中标供应商名称为:北京志宏恒达商贸有限公司;公示中附件4为该公司服务承诺,公示如下:
该项目所有中标供应商除4标段外,其余均为餐饮行业或团餐行业公司中标。另外,其中第3、6、7与10标段中标人的服务承诺的实质性内容完全一致,主要承诺三点:食材成本控制在75%以上、智慧食堂管理系统正常使用和承诺学生家长测评满意度70%以上;(第1和5标段附件未能下载成功。)均为冲着评标办法中的服务承诺9分去的,方法简单粗暴且直接,没有一点知识含量、技术含量,粗糙的投标文件可见一斑,如此低劣的投标文件能中标我表示无语。摘录如下:
2021-09-08日,突然发布复审结果公告,公告中未提及是否有质疑的情况下,是谁又是因为什么原因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对评标结果复审?复审推翻第3、5、9标段的中标结果。此处问题非常严重,暂且搁置继续看他们继续表演。
接着就是媒体的报道学生就餐后集体呕吐,校长无奈哭诉换不换不动送餐公司。
以上为河南学生营养餐事件所涉招标项目的流程,从流程看,招标过程基本合法、合规,与大多数招投标项目无明显差异。但仔细研究之下,非常明显的采购单位涉嫌利用合法程序、掩盖非法目的。仅就发现的几个问题列出,供大家探讨,以便有关部门研究改进。
问题1:该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变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由7月30日延长至8月4日18时截止,实为延长招标报名时间)是否有意为之?是否为特定投标人没有来得及报名的合规开绿灯?有关部门需要查实。当然这不是主要问题,政府招投标就应该延长招标时间,让更多的优质供应商参与投标,部分地区采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都可以报名参与或获取招标文件进而投标。
建议: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十八条做出修改,延长招标报名时间,便于更多的供应商积极参与竞争,利于进一步引入有序竞争,节约政府采购资金。
问题2:该项目中标后为什么复审?此处问题重大,是查办采购单位有关责任人的突破口!复审结果公告中未见是否有投标人质疑,如果有质疑,质疑人是如何提交的质疑材料和依据、证据,是不是采购单位或评标专家提供的、泄露的?应该全面调查质疑人、采购单位领导、评标专家(可能性极低)泄露、勾结,企图排斥其他潜在中标人之目的,鼓励其坦白从宽、检举举报、戴罪立功;如果没有质疑,那么只有业主单位主动提出的,可见业主单位的领导比新闻中无助哭泣的校长更精通招投标程序,对这个项目经办中层干部和分管领导及一把手是否应该立即停职接受调查,因为其涉嫌双标对待部分中标人,涉嫌利用复审复评的合法程序达到非法目的!我们看复审时因为什么导致该项目第3、第5、第9标段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尤其是我们看第9标段中标人的服务承诺还是很详细、标书质量有关也很不错的情况下。复审专家组有没有受到采购人给的压力?复审还提出第1标段中标人的社保资金缴纳证件证据不符合国家规定,并未公示其投标文件中出示了什么不合格的社保资金缴纳证据,也未给出什么材料是合格的、有效的“社保资金缴纳证据”。认定其无效投标难道不应该公示其社保资金缴纳证件证据,是否真的实质性不符合?还是某些人别有用心,用合法程序掩盖非法企图。 此举明显不够公开透明,无法服众,有暗箱操作之嫌!不妨从人性角度来臆测,中标人与采购单位主要领导没有事先沟通好、达成一致,是中标人的意外中标挡了采购单位领导的财路?
另外,我相信,如果采购单位用同样的标准去检查其他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一样可以将其逐一废标的吧!从公示出来的第2、4、6、7、8、10、11标段中标人的服务承诺,较为粗糙,以同样的标准应该不难找出较多问题将其逐一废标。更为重要的是:如果同样的严谨的工作态度监督4标段等中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和承诺函履约配送,也不会出这样的惊天丑闻了吧。采购单位有没有如此严谨的工作态度监督其他中标送餐公司,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承诺的认真履约?你们有同样严谨的监督吗?
建议:有关部门积极行动、以此为突破口,严格追查利用合法程序徇私舞弊的责任人!我党在前进的道路上需要不断进取,也要严格自律、自省、自净,既要严于律己,更要自省,对于无法挽救的腐败分子要敢于动刀子剔除坏细胞,避免其成为脓包、肿瘤,坚持我党的坚强领导,历史已经证明是正确的建国以来的发展历程足以证明,民间也已逐渐形成共识,那么我党实现伟大复兴、进而打破历史周期律的关键是我党内部,对于腐败分子及时剔除,实现干部队伍的自律自省自净,主动净化我党组织队伍,才能够坚守我党初心:始终坚持以广大人民群众为中心根本立场,即为人民服务、为祖国的伟大复兴服务、为祖国的长久繁荣昌盛服务。
问题3:该项目复审公告中被裁定无效投标的投标文件,裁定依据这样关键的证据为什么不公开?也许隔壁老王说的有道理:这几个中标人跟采购单位主要领导没有交情,没谈拢回扣?我们应该用同样的标准对该采购单位所有招投标项目的中标文件均采用该标准审查一遍,然后让他解释为什么双标?从其他投标人的服务承诺粗糙程度来看,以此标准再废掉几家难度不大吧?
建议:1、公开第1、3、5和9标段投标文件被裁定为无效投标的相应的关键证据(如1标段的社保资金缴纳证件证据),也公示该项目其他所有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社保资金缴纳证件证据。2、以此标准一一查核其他中标人投标文件还有没有其他可以废标的问题,业主单位为什么不一并提出复审,推翻其中标结果?
问题3: 2021-07-28 发布的更正公告中公示:“5、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变更为: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经查询4标段中标人:北京志宏恒达商贸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并无食品经营许可证,其主体业态也并非餐饮服务经营者。该更正条款为资格审核强制性条款,有一点不符合即可一票否决其投标文件。请问该公司是如何通过资格审查、又是如何评分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复审的时候采购单位为什么没有发现如此明显的、重要的问题,为什么选择性回避该基本的、简单至极的问题: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非餐饮服务经营者都可以中标,为数以万计学生生产、配送午餐,采购单位的领导们的仔细认真在哪呢?哪怕有提出复审时一半的严谨也不会出现如此重大的错误。
建议: 调查组调查评标现场音、视频资料,如此草率的资格审查、如此草率的评标过程,业主单位的那位评标专家究竟有没有违规表态?是否暗示或公开力挺该公司致使其中标?中标后的复评采购单位为什么没有发现这种低级的、明显的问题,没有像1、3、5、9标段一样裁定为无效投标!
问题4:经调查该项目开标当日2021年8月16日有质疑或投诉,封丘县财政局与2021年9月9日批复“投诉事项不成立”办结,是开标现场发生了什么引发质疑?财政局又是依据的什么调查事实和法律依据批复的?
建议:涉及关键的质疑,必须公开质疑内容、调查事实情况及判定依据,不能一笔糊涂账啊。投标人不会闲的没事干发来质疑投诉,肯定是发现了什么情况才引发。
问题5:该项目的天价招标代理服务费问题。截图如下:
共计近60万元的招标代理服务费,该项目中第11标段中标金额最高也不超过170.16万,需要他们辛辛苦苦购买食材、每日辛勤劳作制作营养餐、再配送至多个学校,且食材成本控制在75%以上,至少按投标文件是这么约定的,三年配送下来,利润多少?请问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你何德何能做了哪些工作就获得如此暴利?你只是从采购单位获取采购需求、评标办法等资料,复制粘贴进招标文件中,履行财政监督、公管办相应的签字程序即可挂网招标,开标场地也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音频、视频资料都是交易中心存录,相信该项目评标费也不是你们支付,即使是你们支付也就最多不超过5000元的评审费。难道就因为你抱紧财政局、公管办的大腿占用了平台资源?就因为你能够为采购单位履行合法程序掩盖其非法企图?你何德何能赚取如此暴利???你们就是营养餐上面的蛀虫、硕鼠!
建议:全面取消代理机构。因为一个简单的道理:能管理好第三方服务的代理机构团队,更应该管理好自己的队伍;自己的团队如果管理不好,就一定管理好第三方服务的团队?以上事实不难看出,代理机构贪婪吸血,实为财政蛀虫!作为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中心),要敢于向自己动刀子,不要把自己的沾亲带故、裙带关系美其名曰:招标代理机构,以第三方服务的合法方式掩盖你们不可告人的目的(一则少做事不误工资收入、并且好处多多,大家懂得好处从哪来;二则用第三方推脱责任、规避责任,出了事都是第三方的错),政府要你们干什么的?只是监督吗?可是眼皮底下尽是些围标串标的事你们监督到了?很多电子投标项目因“数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相同的机器生成码”被你们包庇,依据相关法规应当是“视同串标处理”;经常看到受包庇之后的公司一路高歌、屡屡中标,还是同样的几家公司经常参加同一项目,更为荒唐的是:同一项目三家公司投同一品牌甚至同一型号产品也能顺利中标,代理机构包庇不报,监督去哪了?更有甚者,代理机构狸猫换太子、偷天换日,把陪标报告上的A中标直接换为B公司为中标人挂网公示,被发现后解释看错了,财政监督、公管办的监督有效了吗?最后在众多领导的包庇下草草了事,甚至把更正的公告等内容偷偷删除,这一页就翻过去了。我们的政府颁布了《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财政部颁布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你们有法不依、尸位素餐!更为荒唐的还有,财政部门及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在制作招标文件模板中对评标办法中公然挑战法规,监管部门人为制造壁垒,公然违背充分引入有序竞争的招投标市场格局。隔壁老王每谈及此痛心疾首,你们这群为虎作伥的……如此不作为、甚至插手分一杯羹捞取好处,哎,不爆料了!
作者:沙洲蓝马 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来稿】;图片来源网络 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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