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最高法联合发布10个超时加班典型案例,为企业 " 划红线 ",明确指出“奋斗不是用人单位规避法定责任的挡箭牌”。法官解读指出,被迫超时加班,劳动者可大胆说不,有权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人民法院认定相关约定无效;若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发现用人单位违法用工情况,司法和行政执法可合力进行约束。
劳动法对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个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4个小时,但是工作性质不同,有的职业必须加班,一般用人单位都会提前和劳动者签好合同,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工人工作时间的,劳动部门给与警告,责令改正,看似劳动者的权益有了保障,实则大有出入。规定是有了,可是工作量,工作实效却是因人而异的。
当今社会,时间就是金钱,各行各业,都在紧锣密鼓的争取效益,通讯发达,交通便利,抢占先机,抢占市场,都是靠的一个“快”字。前段时间互联网企业一个“强制六点下班”,曾经上了热搜,反映出了人们对自己的工作时间都是有太多的无奈。都说现在不用加班的行业就是公务员、教师了,那是大错特错了,基层公务员说是朝九晚五,可是现实中,并不是都按规定来得,尤其节假日,更是毫不松懈,说个简单的例子,春节是小长假,可是公务员们却不能陪在家人身边,为了人民群众过个放心年,却要走街串户,查看烟花爆竹燃放情况,现在农村都安装了天然气,别因为我们监管不到位,引发火灾。
国家监管部门按照人们的意愿出台了各种应对企业加班的政策,可是有的班是自己愿意加的,为了多挣点加班费,也有很拼的人,还有就是为了干出成绩,自己愿意点灯熬油的,各有所需吧。就剩下那部分被强制加班的,不想晋升,不想多得加班费的,这样的员工占大多数,可是要想站出来举报和取证,也是需要勇气的,可能因逞一时之快会丢掉工作。因此企业加班还需要征求个人意愿,把工人当成家人呵护,人性化管理会让企业和员工两不尴尬!
作者:美丽 单位:河北省沧县高川乡政府 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来稿】;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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