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月,“解放军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1980年11月更名为“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 简称军纪委,由总政治部代管,承担相应的职责。
2016年,四总部退出历史舞台,总政治部被一分为三,“军纪委”独立、升格、组建为“军委纪委”,成为15个职能部门之一,也是与政治工作部平级的正战区级单位。
那么,“现在的军委纪委”与“之前的军纪委”有什么区别呢?
首先,介绍一下之前的军纪委。
之前,军纪委不是单设的实体机构,而是由总政治部履行有关职责:
1、军纪委书记不是专职,而是由总政治部的副主任兼任,为正大军区级。
2、军纪委的办事机关是总政治部纪律检查部(正军级),列入总政治部的序列,是总政治部的下属机构,接受总政治部、军纪委的双重领导。
3、军纪委一般设4位副书记,分别由“一位副总参谋长、总后勤部副政委、总装备部副政委、总政治部纪律检查部部长”组成。
其中,前3位是兼职副书记,同时兼任所在总部的纪委书记;后1位是专职副书记,负责处理全军纪律检查的日常工作。
4、全军各级单位也不设实体的纪委,纪委书记都由副政委兼任,分管纪检相关工作。
然后,介绍一下现在的军委纪委。
为了深入推进从严治军,发挥纪检监督作用,强化纪检监督的独立性、权威性,原先的“军纪委”从总政治部中独立出来,重组为全新的“军委纪委”,成为了独立的实体机构,不再隶属于政治工作部,而是与政治工作部平行的正战区级单位。
具体的变化有以下几点:
1、纪委书记改为专职的正战区职上将,并由上级领导兼任。
2、现在有2位专职副书记,为副战区职中将。
3、现在有若干位专职委员,为正军职少将。
4、现在也有兼职的副书记、委员,如“军委审计署审计长”就会兼任纪委委员。
5、现在有“办公厅、政治工作局、纪检监察局、案件审理局、审查调查局”等内设机构,为副军级建制,局长是副军职少将。
6、自2013年起,组建了“军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巡视组”,开始进行巡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军委纪委,主任也是少将。
7、各军种、直属部队、战区军种组建实体化的纪委,与参谋部、政治工作部平级。
例如,陆军纪委、武警部队纪委为副战区级,联勤保障部队纪委、东部战区空军纪委为正军级。
目前,绝大部分单位改由专人出任纪委书记,不再由副政委兼任;但是,战略支援部队、联勤保障部队仍由副政委兼任纪委书记。
8、五大战区、15个职能部门则没有组建实体化的纪委,而是由军委纪委派驻了10个纪检组,自2016年5月开始进驻,均为副军级建制,组长为副军职少将。
并且,《监察法》实施之后,组建了新的军委监察委员会,与军委纪委是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10个派驻纪检组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
分别是:
1、驻办公厅、驻联合参谋部、驻后勤保障部、驻训练管理部、驻国防动员部纪检监察组。
2、驻东部战区、驻南部战区、驻西部战区、驻北部战区、驻中部战区纪检监察组。
来源:瑛杰小猪今日头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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