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晚7点,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翔安大队执法人员查处某水泥搅拌车超重1.32吨,超限4.25%,依据《厦门市交通运输领域首次或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实施办法(试行)》,对该司机开出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截至8月26日,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共开具177份“不予处罚决定书”。(8月29日 《海峡导报》)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实际上就是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属于免除处罚,是基于该行为存在法定事由而不被追究的一项处罚。水泥车超重1.32吨,超限4.25%,这位车主的违法行为轻微,并没有造成危害性的后果,给予警示教育并能及时纠正,就没有给行政处罚。
现如今的执法部门,越来越彰显人文关怀,以前的“城管”说起来,都让人发抖,滥用职权的大有人在,不顾百姓的利益,中饱私囊。近年来,执法部门立足本职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感人事迹比比皆是,好人好事层出不穷,这是国家治理的好,让那些不本本分分为民服务的工作人员,不敢再伸手。当然,群众们也要接受教育和批评,遵纪守法,不给社会造成危害。
实践证明,人民群众是我党的执政根基、立国之本、力量源泉,坚持走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的职责所在。不管是哪个执法机关还是监督机关,都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利,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新期待新要求,自觉把人民群众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全面提升工作标准和服务水平,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真正站在人民的立场上考虑问题,谋划工作。
面对新时期新发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调执法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等政治理念在不断的体现和延伸,我们必须始终坚持执法为民,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服务,为整个社会的前进与发展而服务。
作者:白树云 单位:河北省沧县高川乡政府 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来稿】(图片来源网络 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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