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时,深深为恩格斯的历史合力理论所吸引,感到它在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中有着特殊的地位。下面,我谈谈自己的学习体会。恩格斯明确的历史合力理论,是在1890年9月间致约·布洛赫和致康·施采特的两封信中提出来的。恩格斯这样写道:
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而由此就产生出一个总的结果,即历史事变,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因为任何一个人的愿望都会受到另一个人的妨碍,而最后出现的结果就是谁都没有希望过的事物。所以以往的历史总是象一种自然过程一样地进行,而且实质上也是服从于同一运动规律的。但是各个人的意志——其中的每一个都希望得到他的体质和外部的、终归是经济的情况(或是他个人的,或是一般社会性的)使他向往的东西——虽然都达不到自己的愿望,而是融合为一个总的平均数,一个总的合力,然而从这一事实中决不应作出结论说,这些意志等于零。相反地,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因而是包括在这个合力里面的。【1】
1、历史事变是诸种力量相互作用所形成的合力所致的结果;3、这个结果是自觉的力量和不自觉的力量的统一。自觉的力量是各个人的意志的总合,不自觉的力量是作为一般自然过程的历史必然性。这种不自觉的力量在历史领域总是采取自觉的力量的表现形式,而自觉的力量中的每一局部在历史的结果中总不能实现自己的愿望,而是融合在一个总的合力。合力就是历史必然性的表现。4、不管单个人的意志多么多种多样,它们都只能最终是其经济利益的表现形式。因此,经济利益是分析这个合力的钥匙。
与马克思、恩格斯四十年代到七十年代的文章比较起来读,就会使人明显地看出恩格斯的历史合力理论与以前的文章既有内在联系的方面:这就是以经济的变更作为社会变更的基础,又有相互区别的方面。前者表现为它们都是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作为理论基础,后者则是前者发展的必然结果。在马克思、恩格斯前期和中期的著作中,比较明确地着重强调经济力量和阶级斗争的力量在历史进步中的作用。比如《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把“到目前为止的一切社会的历史”都归结为阶级斗争的历史,而社会的每次改造都是这种斗争的结果。从当时的时代背景看,由于工人阶级的贫困化加剧,阶级斗争愈演愈烈的情况下,强调经济、强调阶级斗争,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把它们绝对化,都是必要的。但是,作为宣言性的战斗鼓励和严谨和冷静的思考毕竟还不是一回事。到了八十年代西欧资本主义和平发展为恩格斯提供了可以暂时与具体事物较远,从而可以冷静地观察事物本质的社会条件。在这一时期,恩格斯的著作基本上可分为三类:一是帮助各国社会主义党和社会主义斗争的信稿;二是总结性的,包括为完成马克思遗愿和遗稿的工作。这些著作的代表作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前者可以从中看出马克思《〈古代社会〉笔记》的思想脉络,后者也可以寻出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提纲》的踪迹。恩格斯《关于共产主义同盟的历史》是一部留给后人研究的关于世界共产主义运动开端的提纲式的记录,第三类是发展性的,比如《自然辩证法》。显然,恩格斯关于历史合力的理论是属于这一类研究和思考的结果。和平的历史环境是科学研究得以进行的基本条件。这样的环境也使恩格斯这一时期著作具有更多的理论色彩。这样的特点使我感到,研究恩格斯这一时期的思想有着特殊的意义。历史合力理论就是这一时期的思想财富之一。与马克思的理论活动比较研究,明确地和完整地提出历史合力的理论应属于恩格斯的贡献。虽然马克思时常在自己的著作中闪耀出这方面的思想光芒,比如《路易·波拿巴雾月十八日》以及《资本论》中的平均利润率理论都是合力思想的优秀的运用。但是,具有某一思想是一回事,而把这一思想上升为理论则是另一回事。马克思的工作偏重,使他没有太多的精力和时间从理论上去完成后来为恩格斯所完成的理论任务。恩格斯具体产生历史合力的理论萌芽在什么时候,这里无从谈起。但产生这种思想确是很早的事。这可以追溯到马克思的《路易·波拿巴雾月十八日》和《资本论》中的平均利润率理论的完稿。可以肯定,这些著作中的合力思想闪光是马克思想中一致的地方。然而,恩格斯合力思想的理论(不是思想!)萌芽的明确表现是在1873至1883年即在恩格斯正式提出合力理论的十至二十年前,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这样写道:
自然科学证实了黑格尔曾经说过的话(在什么地方?):相互作用是事物的真正的终极原因。【2】
借助于对自然科学的成果的研究,恩格斯看到人类历史的重大事变往往是——与自然科学中的现象一样——诸种力量共同作用于社会的结果。这诸种力量不应仅理解为诸阶级的力量的总合,而应理解为既有阶级斗争,也有意识形态,经济等等力量冲突的总合。我们看到:尽管恩格斯这时的合力思想的表述是借助黑格尔的思想材料为手段的,但不管怎样,合力思想的理论萌芽显露了。在《自然辩证法》写作停止后第三年即1886年,恩格斯在其名著《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进一步发展了历史合力理论,他写道:
人们通过每一个人追求他自己的、自觉期望的目的而创造自己的历史,都不管这种历史的结局如何,而这许多按不同方向活动的愿望及其对外部世界的各种各样影响所产生的结果,就是历史。因此,问题也在于,这样许多个别的人所期望的是什么。愿望是由激情或思虑来决定的。而直接决定激情或思虑的杠杆是各式各样的。有的可能是外界的事物,有的可能是精神方面的动机,如功名心,“对真理和正义的热忱”、个人的憎恶,或者甚至是各种纯粹个人的怪癖。但是,一方面,我们已经看到,在历史上活动的许多个别愿望在大多数场合下所得到的完全不是预期结果,往往是恰恰相反的结果,因而它们的动机对全部结果来说同样地只有从属的意义。【3】
很明显,恩格斯此时已从理论上完整地表述了历史合力思想。正如马克思在经济领域成功地运用合力思想提出平均利润率理论一样,恩格斯运用合力思想在历史领域也出色地提出了历史合力理论。(我们在研究中发现,这两个理论尽管所描述的对象不同,但它们所揭示岀的是同一个规律,而且如果撇开对象的差异,它们的表现简直太相似了。)然而,对合力思想本身的哲学的论证和理论的论证,却是由恩格斯完成的。“合力”原来是物理学中的一个力学概念即指若干个力(或连续分布的力)同时作用于一个物体,它以对物体运动产生的效果与另外一个力单独作用时相同,则这个力就是它们的合力。例如,轮船同时受到推进力和水力的阻力作用,它们的合力等于二者之差。这个合力既不等于推进力,也不能于水力的阻力,更不等于二者之合,而是二者抵销后所保存下来的那种力。这种力不能简单地把它看作原来诸种力的残余,而应看作是具有新质的力,恩格斯在研究自然辩证法时,把物理学中的“合力”概念引入历史学领域,把物质运动中诸力相互作用所表现的结果,用于对人类社会运动各种社会力量相互作用从而产生的历史事变的考察和研究。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写作后的四年即1890年9月和10月的两封信中,恩格斯不仅正式地提出历史合力的概念,正式宣布它为一种理论,而且,为这种理论提供了哲学论证和丰富的史实。恩格斯在1890年9月致约·布洛赫的信中正式地提出历史合力理论(见本文开篇的引文)继而在10月27日致康·施米特的信中为这个理论进行了丰富的论证。他写道:
凡是存在着社会规模的分工的地方,单独的劳动过程就成为相互独立的。生产归根到底是决定性的东西。但是,产品贸易一旦离开生产本身而独立起来,它就会循着本身的运动方向运行,这一运动总的说来是受生产运动支配的,但是在单个的情况下和在这个总的隶属关系以内,它毕竟还是循着这个新因素的本性所固有的规律运行的,这个运动有自己的阶段,而且也反过来对生产运动起作用。【4】
恩格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原则,认为:历史运动归根结底是以经济运动为基础的。但是其他社会实践一旦形成独立的分工,它就会形成自运动及其独立的运动规律。这种运动及其规律既从属于经济规律,又不能为经济规律所代替。他们是在总的相互作用中表现其经济规律和历史规律的,恩格斯还用偶然性和必然性的转换关系来说明这种合力的效果。他写道:
历史进程是受内在的一般规律支配的。即使在这一领域内,尽管各个人都有自觉期望的目的,在表面上,总的说来好象也是偶然性在支配着。人们所期望的东西很少如愿以偿,许多预期的目的在大多数场合都彼此冲突,互相矛盾,或者是这些目的本身一开始就是实现不了的,或者是缺乏实现的手段的。这样,无数的个别愿望和个别行动的冲突,在历史领域内造成了一种同没有意识的自然界中占统治地位的状况完全相似的状况。行动的目的是预期的,但是行动的实际产生的结果并不是预期的,或者这种结果起初似乎还和预期的目的相符合,而到了最后却完全不是预期的结果。这样,历史事件似乎总的说来同样是由偶然性支配着的,但是,在表面上是偶然性在起作用的地方,这种偶然性始终是受内部的隐蔽着的规律支配的,而问题只是在于发现这些规律。【5】
恩格斯还举了大量的经济现象如产品贸易,金融市场,上层建筑如国家权力、法、宗教、哲学等等在人类历史上作为独立运动形式表现的对社会发展的交互作用力——在这里(见《恩格斯致康·施米特》)还提出了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发展不平衡的规律,从而揭示出人类历史是怎样在合力中前进和发展的。他指出:“整个伟大的发展过程是在互相作用的形式中进行的(虽然相互作用的力量很不均衡;其中经济运动是更有力得多的,最原始的,最有决定性的),这里没有任何绝对的东西,一切都是相对的。”【6】与马克思、恩格斯前期【7】的历史发展动力理论相比较,可以看岀,恩格斯的合力理论是以前的历史动力理论的必然发展,而且也以更加丰富的形式展现了早在19世纪四十年代就提出的阶级斗争是有阶级社会以来的历史动力的理论。以前,马克思、恩格斯在论述历史动力中,在理论上更多地强调经济的作用和阶级斗争的作用,而在恩格斯晚年提出的历史合力理论时,恩格斯赋予《共产党宣言》以及后来的历史动力的理论以更生动、更深刻、更真实的描述。在恩格斯的历史合力理论中,我们看到了阶级斗争画面的细部,从而获得了这幅画面的综合的和立体的效果;我们在历史的推动力中,不仅看到了经济力的细部——贸易、金融等,而且还看到了上层建筑的细部——国家权力、法、宗教、哲学、艺术等,从而获得了其中诸系统独立运动的同时所进行的相互作用的综合的和立体的效果。这种效果在读马克思、恩格斯前期的论文和著作时,感觉是不明显的。恩格斯在1893年7月14日致佛·梅林的信中是这样讲的:
此外,被忽略的还有一点,这一点在马克思和我的著作中通常也强调得不够,在这方面我们两人都有同样的过错。这就是说,我们最初是把重点放在从作为基础的经济事实中探索出政治观念,法权观念和其他思想观念以及由这些观念所制约的行动,而当时是应当这样做的。但是我们这样做的时候为了内容而忽略了形式方面,即这些观念是由什么样的方式和方法产生的。”【8】
根据对全信的上下文的把握,我理解这里讲的内容和形式指的是历史动力是以什么为基本内容(要素)的,这就是经济利益,阶级斗争,生产力、生产方式、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等和这些内容是以什么形式所表现自身,从而使历史运动获得合理的形式。这个形式——我理解——就是合力的形式。历史事变乃是由无数个力所构成的平行四边形,并由此产生的总结果。现在恩格斯研究了这个形式,并以理论的形态把它提到相应的地位。这是恩格斯晚年対自己和马克思共同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进一步充实和发展。恩格斯的历史合力理论对于我们理解我们人类的历史,认识当今世界进程和其中的复杂矛盾冲突,从而更好地把握社会主义进程,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1】《恩格斯致约•布洛赫》,《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78~479页。【2】恩格斯:《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52页。【3】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43~244页。【4】《恩格斯致康•施米特》(1890年10月27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81页。【5】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43页
【6】《恩格斯致康•施米特》(1890年10月27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87页。
【7】指成熟的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前期阶段。
【8】《恩格斯致弗•梅林》(1893年7月14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00页。
【原文刊发于《浙江财经学院学报》1989年第3期】
(作者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重新修订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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