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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某些法官,你们在乎过国家安全吗?
点击:  作者:后沙    来源:“后沙”  发布时间:2019-11-22 13: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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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香港高等法院的裁决结果,引起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在香港止暴制乱、恢复秩序的关键时期,这个裁决对暴徒们起到了鼓舞作用,而给香港警队执法带来了干扰。

 

当晚又有大批蒙面者上街,言辞和行动上充满着对《禁蒙面法》的挑衅,也是对香港法治的挑衅。

 

香港高院的裁决严重违反了《基本法》,背叛了自己的誓言,背叛了法律精神和职业伦理,更背叛了国家《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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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此了迅速而明确的回应: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判断和决定,任何其他机关都无权作出判断和决定。

 

同时全国人大还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庭有关判决的内容严重削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应有的管治权,不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规定。

 

香港是中国领土的一部份,香港稳定与否,也是国家安全的一部份。作为中国香港司法机构,理应捍卫法律尊严,为国家安全尽心尽力。

然而,香港某些法官们并没有担负起使命,反而不断释放错误信号,让那些暴徒产生了违法无须代价的感觉,加上西方反华政客和媒体的摇旗呐喊,它们变得更加有恃无恐,暴力疯狂。

 

以蓬佩奥为代表的西方政客,这段时期对香港频频口出妄语,不是鼓励,就是煽动。看出殡的不怕殡大,搞不好还能浑水摸鱼,人家可不在乎在香港是否会毁于一旦,就像他们不会在乎叙利亚,乌克兰惨状一样,他们只在乎自己的利益。

 

美国之所以敢对全球各国内政横加干涉,就是因为它拥着各种霸权:军事霸权,政治霸权,经济霸权,文化霸权(布热津斯基所言),其实美国还有一个低调的霸权,那就是司法霸权。

 

全球许多法律工作者都是从以美国,英国为主导的法律教育体系中成长的,当他们成为主持法庭时,往往会受到倾向于美国,英国的价值观和政治立场影响,加上其它因素,便很难做到真正忠诚于法律和国家。

 

有的网友也相信所谓的“纯法律”,“纯专业”观点,相信一切判决都只是法律条文在起作用,法官要做的无非是对控辩双方作出司法裁决。

 

对民事案件,刑事案件来说,或许如此,外界关注的只是法官是否清廉公正?古今中外皆是如此。法国电影《佐罗》里就有一个昧了良心的法官,最后是佐罗用利剑带来了正义和公平。

 

总之,在正常的社会中,职业法官基本上都能保证法律发挥作用的。

 

然而,在涉及国家安方面,再去迷信什么“纯法律”“纯专业”,就会显得非常天真。

 

有人会觉得这不是一样吗?当然不一样。皮之不存,毛将附蔫?

 

简单说,当德军占领巴黎,巴黎法官能用判决书把德军关进监狱吗?谁关谁还不一定呢。法国的国家安全失去后,法律就失去了维持的力量,你连政权都没了,还谈什么法律?

 

如果再不理解,那就说说英国的法律。通过一些亲西方人士反复推销,很多人相信英国法律是最严谨最完整的,戴假发的法官们会根据条文机械地决定一切。

 

真的如此吗?当涉及国家安全时,完全不是这样。

 

英国法律界有个著名的案子--“马克.霍森鲍尔起诉内政大臣案”。

 

事情发生在1977年,马克.霍森鲍尔是一名美国记者,但真实身份是CIA间谍,他以记者身份为掩护在英国四处活动,威胁着英国安全。

 

英美是特殊盟友关系,如何处理这名记者,就成了很棘手的问题。

 

既不能公开,因为这会损害英美关系,又不能坐视不管。英国情报部门上报后,内政部长向英国首席高等法官莱恩勋爵(地位仅次于大法官)申请驱逐令。

 

霍森鲍尔的律师认为这是无法接受的裁决,因为内政部拒绝提供驱逐理由,导致他的当事人无法答辩,完全不符合英国法律程序。

 

莱恩勋爵却还是签发了驱逐令。

 

英国最著名法学家丹宁勋爵撰写司法案例书中评论此案时称:

 

“英国的历史表明,当国家安全受到危害时,我们所珍视的自由只能退居第二位,自然公正本身也要退避三舍。”

 

也就是说,在国家安全面前,所谓的自由原则,程序正义统统要让开,法官要把国家安全放在第一位。

 

某些香港法官在英国真正的精髓并没有学到,没搞明白法律为谁服务的问题?进一步思考,或许他们学到了,但如果不是中国人,又怎么会为中国国家安全着想呢?

 

拿着高薪厚禄,轻轻松松地将警察拼死拼活抓来的暴徒给放了,保释金低到可笑。香港混乱能持续五个多月,能说没有法官一点“功劳”?

 

再把手伸向《禁蒙面法》,明显是越权行为,正如国务院港澳办所指出:公然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权威和行政长官的管治权力。

 

香港高等法院怎么来的?是因为有了《基本法》才有了高等法院,《基本法》怎么来的?本源在《宪法》,解释权在全国人大常委会。

 

香港的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终审权都是由全国人大通过《基本法》授权给香港各个机构的,能给就能收。一个特区高等法院怎会没有一点自知之明?

 

再说另一个神话--“三权分立”,美国,英国真有分立吗?都在一个锅里,互相制衡,底线是不能把锅给砸了。而权力制衡对中国来说,不知玩了几千年,那可是祖师爷。

 

英国在2006年之前,它的大法官,又是上议院议长,实际上又是司法大臣,内阁成员,还是皇室法律顾问。

 

他是唯一个将英国司法权,行政权,立法权结合在一起的人,既制订法律,又执行法律,还解释法律。而他又是在内阁和议会多数党的领导之下,无论是工党上台,还是保守党执政。尽管在2006年议长另设他人,但本质并没有变化。

 

英国为什么要彻底违背三权分立原则,因为权力要集中。

 

英国著名政论家安东尼.桑普森说过:

 

英国是一个世袭君主制的共和国。

 

美国是一个共和制的票选君主国。

 

无论英国,美国,法国,当国家安全面临威胁时,警察,检察官,法官们就会像齿轮一样紧密配合运转起来,国家机器威力马上体现出来。

 

美国为什么年复一年,不惜重金到处推销它自己都不相信的“三权分立”,“军队中立或国家化”鸡汤?就是要拆散目标国的国家机器,需要时,只要轻轻一击,对方就应声而倒,玻利维亚刚刚散架了,全国一片混乱。

 

没有国家安全,哪来的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当暴徒在损害香港民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时,迫切需要扬善惩恶的时候,某些法官却在反其道而行之,他们经不起大是大非的考验,政治立场着实令人费解。

 

戴假发的何必装神弄鬼,不断散发着中世纪的腐臭?

假发戴久了,看来对脑子不好,将来不如摘下来,让堂堂正正的中国人来审案。

 

因为只有中国人才会真正在乎中国的国家安全。

责任编辑: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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