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勋表作为军人勋赏制度的外在表现形式和载体,对于培育军人职业精神,激发军人荣誉感,巩固和提高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与外军相比,我军勋表体系建设尚不够完善,改进和完善我军勋表体系势在必行。
拿破仑说过,只要有足够的勋章,我就能征服世界。历史实践表明,勋表作为军人勋赏制度的外在表现形式和载体,对于培育军人职业精神,激发军人荣誉感,巩固和提高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
进一步确立和完善具有我军特色的勋表体系,有利于增强军人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引领军人确立正确的价值观、荣辱观,增强广大官兵的军魂意识和使命意识,为实现强军目标增添新的动力。
建军80多年来,我军逐步形成了一套符合实际的勋表体系
自建军之日起,我军就十分重视军功奖励的激励作用。早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我军就开始颁发勋章、奖章和纪念章。如1933年7月,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就发布命令,颁发“红星奖章”,奖励革命战争中功绩卓著的人员。在后来的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为充分激发指战员的上进心和荣誉感,鼓舞士气、提高战斗力,我军开始广泛开展立功运动。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红星奖章,简称“红星奖章”,用于奖励革命战争中功绩卓著的人员。周恩来、朱德、彭德怀都曾被授予一等红星奖章。)
据不完全统计,这一时期各部队颁发的勋章、奖章和纪念章就有数百种之多。抗美援朝期间,我军开始逐步规范全军的评功、报功、批功、奖励、贺功的程序以及评选英雄模范的方法,形成了全军较为统一的勋赏制度和勋表体系,特别是朝鲜勋表体系在志愿军中的实行,为我军勋表体系建设提供了借鉴和帮助。
新中国成立后,我军颁发奖章逐步走向制度化,曾两次大规模为革命战争时期的人民功臣颁发勋章。第一次是1955年在全军范围内为革命战争时期的功臣颁授勋章、奖章;第二次是1988年重新实行军衔制,为革命战争时期入伍或参加革命工作的离职休养干部颁发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
如今,颁发奖章、勋章已成为我军的一项重要奖励制度。2007年,我军换发新式军服,胸前增加了长方形板条的装饰,由级别略章和年度略章组成,故称为级别资历章。它实现了勋表的部分功能,强化了军服美感,体现了军人荣誉,同时也表明我军向正规化、现代化建设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与外军相比,我军勋表体系建设尚不够完善
一是外军勋表制度较为稳定,我军勋表体系缺乏延续性。现代勋表制度起源于军事现代化进程相对较早的欧美国家。据考证,1642年英军就设立了现代意义上的勋章、奖章授予制度。美军的勋表体系也经历了200多年的历程,如“紫心勋章”从1782年开始一直延续至今。俄军的勋表体系虽然在前苏联的基础上做了较大幅度的修改,但总体上继承了前苏联的大部分做法,此外还重新启用了部分沙俄时期的勋章,以体现历史传承。我军在历史上虽然也颁发过各种各样的勋章、奖章,但其中大多都随着实践的发展而被取消。如1955年授予战时立功人员的八一勋章、独立自由勋章、解放勋章及奖章,以及1988年授予军队离休干部的红星功勋荣誉章、独立功勋荣誉章和解放功勋荣誉章,大多只具有临时和纪念性质。相比而言,外军的奖励体制具有较强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政策法规出台后一般不会轻易废除,而是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修订,使之在长期发展中不断完善和充实。
二是外军勋表要素齐全,我军级别资历章功能单一。勋表是勋章、奖章、徽章和资历章的综合表征。目前,绝大多数国家的勋表都由级别略章、年度略章、立功略章和服役略章四部分构成。级别略章表示军人现实所处的职位和级别,年度略章反映军人的服役年限,立功略章反映军人服役期间所立军功的等级和次数,服役略章表明军人所服役的军兵种和受训情况。我军目前采用的级别资历章,仅由级别略章和年度略章组成,涵盖了国际通行的四项勋表内容中的两项,因此只能实现勋表的部分功能。外军勋表由于设置了立功略章和服役略章,能更好地体现军人的立功受奖和服役情况,以此激发军人的自豪感和荣誉感。虽然我军也颁发各类勋章、奖章和纪念章,但因资历架缺少相关展示功能,因此并无相应配套略章,级别资历章平时的荣誉导向功能尚有所欠缺。
(美国勋表体系中的部分勋章。其中,荣誉勋章是美国国家颁发的最高等级且最难获得的勋章。)
三是外军勋奖章种类繁多,我军勋奖章种类较少。例如,美军勋表体系由陆、海、空、海军陆战队四大军种、八个系列近百种勋章、奖章、纪念章以及徽章构成;前苏联也设立有21种勋章和57种奖章,其中部分被俄罗斯保留。这些国家的勋表体系兼顾了各军兵种、各层次、各类型以及各种贡献的表彰,奖励面大,奖励人员比例高,激励作用强。目前,根据我军《纪律条令》和《军队基层建设纲要》有关规定,我军现行奖励分集体奖励和个人奖励两大类、五个等级,以及先进基层单位和“优秀士兵”“优秀学员”等奖励,其中,只有个人荣誉称号和一、二、三等功以及双争活动中的“优秀士兵”“优秀学员”设立了相应的勋章和奖章。虽然2010年又增设了5种纪念章,但是种类仍然偏少,反映军事技能、服役资历的奖章、纪念章基本没有,各种集体奖励也缺乏相应的勋表略章,造成奖励面较低,激励作用不强。
四是外军军功奖励地位突出,我军军功奖励导向欠缺。外军的勋章和奖章均明确了授予对象、授予时机和授予范围,把军队作战人员的奖励与非作战专业人员的奖励加以区分,并将最高等级勋章授予范围限定在战时及军职人员,以突出军功和战功的特殊地位。如象征美军最高荣誉的“国会荣誉勋章”只授予英勇作战的军人,从而大大提高了军功奖励的地位。英、法、印等国还将表彰军功的勋章、奖章与表彰其他领域的勋章、奖章分开设置,如印度就将勋章、奖章分为“对敌作战”与“非对敌作战”两种情况。长期以来,我军在奖励项目的设置上只概略区分了“英雄”和“模范”的提法,前者用于奖励作战人员,后者用于奖励非作战人员,没有明确区分军职和文职人员的差异,导致文艺、体育、医疗的奖励与军功奖励相混淆,难以突出军功和战功的崇高地位,影响了勋表体系对革命英雄主义和战斗精神培养的导向作用。
五是外军勋奖章佩带制度完善,我军佩戴制度尚不够规范。外军对奖励荣誉的外在体现非常重视,各类勋奖章及略章的佩戴多以条令的形式加以明确规定,要求参加隆重仪式时佩戴勋章、奖章,平时着礼服或军常服时佩戴勋表略章,使奖励发挥经常性激励作用,不仅有助于军队的自我激励,还有利于提高军人在民众中的地位。例如,美国的《勋奖章和奖励》和《授勋与授奖条例》,俄罗斯的《俄罗斯联邦国家奖励条例》和《俄罗斯联邦荣誉称号条例》等,均对各种勋章、奖章和纪念章的授予、佩戴等进行了详细规定。虽然我军于2014年8月1日颁布施行了《军队奖励和表彰管理规定》,专门明确了立功受奖军官可在5种场合(着礼服参加的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学员毕业典礼、退役军人向军旗告别仪式和其他可以佩戴勋章、奖章参加的活动)佩戴勋章、奖章,但从目前的执行情况来看,效果并不理想。此外,该《规定》对于纪念章的佩戴尚未作出明确规定。
改进完善我军勋表体系的具体举措
改进我军勋表体系,首先要明确指导思想,其次要进一步完善勋表功能,同时要加强组织领导与相关法律法规建设。
明确改进工作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改进我军勋表体系,应以全军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强化军人职业精神和激发军人荣誉感为出发点,以贯彻落实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为落脚点,积极总结我军历史经验,继承发扬我军优良传统,学习借鉴国外先进做法,在现行勋表体系的基础上,逐步充实、调整、完善,形成具有民族与时代特色的我军勋表体系。在这个过程中,应当坚持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依托现有体系。经过多年的完善和发展,我军已经初步形成了具有自身特点的奖励体系,设置了一些独具特色的勋章和奖章,尤其是当前的07式级别资历架、2010年新条令增设的纪念章种类和2014年《军队奖励和表彰管理规定》发布的佩戴要求,对于下一步勋表体系的构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因此,应尽量保持奖励的延续性,与现有的奖励项目相对应,通过充实、完善勋章和奖章的种类,明确略章、缩形章以及附件的设计制作规定,逐步建立更具时代性、规范性、科学性的新体系。
注重历史传承。在我军80多年的历史征程中,曾经设立了许多具有光荣传统的勋章、奖章和纪念章,它们记载着我军的辉煌战史和先辈的荣光。可逐步启用一些革命时期的勋章和奖章,并赋予其新的历史含义,一方面表达对革命先辈的尊敬和纪念,另一方面表示对我军光荣历史的传承。
坚持平战有别。战功最能体现革命军人的价值,在奖励体系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勋章、奖章和纪念章注重突出军功奖励是世界各国的共同做法。实践证明,严格区分战功奖励与平时奖励、军政后装奖励与科教文卫奖励,构建两个相互独立而又紧密联系的勋奖章系列,并在奖励力度、奖励层次上予以区别,有利于培养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和战斗精神,有利于提升军人荣誉感和部队战斗力。
完善我军07式级别资历章勋表功能
一要简化年度略章,更新传统资历观念。在我军现行级别资历章中,年度略章占据比例较大,难以辨认,佩戴者往往缺乏及时更新的动力,且容易给外军造成我军注重论资排辈而忽视知识、能力、贡献的误解。外军勋表中的年度略章多以5~10年为跨度单位,如哈萨克斯坦设置了10年、20年年度略章,智利以不同色条代表10年、20年和30年服役年限。在改进我军勋表体系时,可适度降低年度略章所占比例,如将年度略章减到现有的1/3左右,留出2/3的版面用于配置荣誉略章和服役略章。同时借鉴外军通行做法,增加我军年度略章的时间跨度,如新增20年、30年略章等,从而达到简洁美观、一目了然的效果。
二要增加服役略章,强化军人职业精神。外军的服役略章通常分为履历略章和受训略章两类。履历略章往往体现军人特殊的任职经历,包括重要部队服役经历、参加重大军事行动、执行海外维和或人道主义救援任务等,如乌拉圭专门为营、团长设计职务略章,以突出对主官的重视,智利为各王牌部队均配有服役略章。受训略章旨在反映军官的受训情况和学历水平,如白俄罗斯为初级、中级、高级三级院校受训经历均配发证章及略章,且以颜色区分受训级别。当前,我军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日益繁重,指技合一复合型人才需求越来越大。在我军级别资历架中增设服役略章,不仅可以强化军人职业精神,同时也可为军官成长提供动力,为干部选拔提供依据。
三要增设荣誉略章,提升军人荣誉感。外军勋表中的立功略章和服役略章均被视为荣誉性略章,且种类繁多,激励作用明显。部分国家的军官在荣誉略章较多的情况下,可选择性佩戴,以彰显个性。我军历史上虽然也颁发过各种各样的荣誉证章,但这些勋章只适合重大场合挂带,表彰激励效果有所影响,当前颁发的荣誉证章同样也没有配套略章。因此,可在级别资历架中增设荣誉略章,使荣誉的展示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近年来,军人荣誉感有所淡化,设置荣誉略章显得更为迫切。从文化和传统上看,中国人内敛的性格与经常性荣誉展示存在一定矛盾。因此,设置荣誉略章也将成为中国军人心理上的一个突破,有利于树立当代中国军人自信坦荡的良好形象。
(勋章体现的不仅是军人的荣誉,更是对祖国的热爱、责任与忠诚。图为2011年5月16日,时年93岁的中国远征军老兵刘大江重返祖国,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加强组织领导与法规体系建设
改进勋表体系决策层次高、政治影响大、涉及面广,有效地组织领导,是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与保证。
一要实施归口管理。世界各国的勋表体系,均由国家最高当局或军队高层统一管理。我军勋表体系的改进工作可由总政治部统一归口管理,对全军性的勋章、奖章、纪念章的设置进行统一规划。对各总部、各大军区以及各军兵种按照规定设置的纪念章,由颁发单位提出申请及具体方案,由总政统一审核批准后执行。
二要强化顶层设计。目前,我军已经设立了07式资历章架,荣誉称号,一、二、三等功勋(奖)章,以及部分纪念章,未来勋表体系改进的过程实际上是在现有基础上的调整、充实、完善。加强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就是要做好勋表体系优化与现行奖励的衔接,新的勋章、奖章、纪念章设置应当与现有体系相对应,做好勋表体系优化与历史传承相一致。
法规制度是改进和构建勋表体系的依据。目前,我军关于勋赏制度、勋表体系的相关规定大多散见于各种法律、条令和政治工作文件之中,立法层次较低,体系化程度较差,规范力度不足。改进我军现有勋表体系,必须进一步健全相关法规体系。通过制定国家、军队等多种类、多层次的法律法规,增强勋表制度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使勋表体系构建与国家和军队的奖励制度改革相协调,使军人荣誉得到整个社会的公认。2014年颁布施行的《军队奖励和表彰管理规定》就在完善勋表体系相关法规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此外,要统一勋章、奖章和纪念章设计、制作技术标准。勋章、奖章、纪念章代表着国家和军队的形象,我军目前的勋章、奖章设计与制作,存在形制随意性大、设计不精美、制造较粗糙等问题。在改进勋表体系时,应以法律法规或条例的形式明确各项标准,增强勋表的艺术性和美观性。
(作者:国防大学防务学院 李大伟 陈森林 王俭良)
责任编辑: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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