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环球聚焦 > 深度评析 > 阅读信息
驳“照搬论”——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是不同于苏联的!(根据若干资料整理论述)
点击:  作者:记者    来源:毛思想研究微信号  发布时间:2023-06-30 20:42:26

 

 

我们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一直在坚定的突破苏联模式,没有完全照抄苏联模式。

 

1949——1956

 

1)社会主义革命方面

 

一、革命和建设总路线方面,我国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和工业化同时并举的方针,这同苏联先搞国家工业化,后搞农业集体化的方针是不同的。

 

二、社会主义革命具体执行方面,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我们选择的是一条从低级到高级、社会震动比较小的改造道路,这跟苏联没收资本家的工厂和全盘集体化都是一次完成的道路是不同的。

 

三、社会主义革命具体执行方面,对民族资本家的生产资料,我们采取和平赎买政策,对资本家本人,不是把他们赶走,而是把他们看成财富,使之接受教育、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这跟苏联的做法完全不同。

 

2)社会主义建设方面

 

四、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恢复时期的经济建设方面,我们一开始,就把毛主席提出的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四面八方”政策,作为基本方针,在处理同农民的经济关系方面(包括初期的统购统销政策),基本上是建立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之上的,这同苏联长期采用“农产品义务交售制”,向农民索取高额积累的办法是迥然不同的。

 

五、社会主义建设的经济发展战略方面,我们虽然也采取了以重工业为中心的经济发展战略(这在当时是必要的),但并没有忽视轻工业和农业。那时毛主席经常提醒我们:“不要重重轻轻,因此,在重工业高速增长的同时,轻工业和农业也有一定的发展。这同苏联和东欧某些国家长期“一条腿走路”也是不同的。

 

3)内外政治方面

 

六、在政治体制方面,我们实行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跟苏联实行的只有一个共产党的体制是不同的。

 

七、解决民族问题方面,中国采取的不是民族共和国联邦的制度,而是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我们认为这个制度比较好,适合中国的情况,我国的民族团结不断加强,同这个制度很有关系。

 

八、外交方面,我国政府首倡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处理国与国之间相互关系的准则,已在世界上得到普遍的认同。

 

以上几条足够说明:以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成功地解决了在新民主主义社会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这一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前所未有的问题。其中有些独创虽是作为新民主主义阶段的政策原则提出来的,但在社会主义阶段也同样适用。

 

 

 

50 年代初期,在国际共运内部,实际上也存在着两个“凡是”:凡是斯大林讲的,就不容怀疑;凡是苏联经验,就得全盘照搬”。而我们党当时并没有一切都听,全盘照搬,走出了一条自己特点的社会主义道路。

 

19561957

 

1)开创社会主义矛盾理论:

 

一、两类矛盾学说(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提出这个学说,对于确定社会主义改造后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对于创造安定、团结的政治环境,集中精力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理论和工作着重点转移的决策。

 

三、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确认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只是这两组矛盾不具有在旧社会那样的对抗性质。

 

以上三条,构成社会主义社会矛盾问题的理论系列。这是毛主席运用对立统一规律观察社会主义社会所取得的科学成果,是对那种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只有道义上的一致而没有矛盾的斯大林的传统观念的重大突破——这是苏联所没有的。

 

2)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建设理论方面

 

对于苏联体制模式和经济发展战略方面的弊病,在党内,毛主席是察觉得最早的。在斯大林逝世后,苏联一系列深层次的问题陆续暴露出来,这使毛主席敏锐地察觉到:苏联经验并非十全十美,因此,在1955年底,即在苏共二十大召开之前,他就在中央领导集体的小范围内,提出了“以苏为鉴”。就在这个思想指导下,前后花了两个多月的时间,听取了 34个部委的汇报,着手总结自己的经验,探索适合我国情况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他所作的《论十大关系》的讲话,集全党智慧之大成,提出了“要把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基本方针——“十大关系统筹兼顾理论”是苏联没有的。

 

四、发挥两个积极性的思想。既发挥中央的积极性,也发挥地方的积极性,经济建设中央管理国家事务的权限,有一部分要下放给地方管理。这是毛主席根据我国建设的实践经验提出的,反对苏联的过度集权。

 

五、在分配方面,提出了国家、集体、个人三兼顾的原则。这是鉴于苏联的教训而提出的。

 

六、在经济发展战略方面,提出了走工业和农业同时并举、轻工业和重工业同时并举的中国工业化道路问题,这和苏联过度侧重工业不同。

 

3)社会主义上层建筑建设方面

 

七、文化方面,毛主席提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这个方针反映了科学和艺术发展的客观规律。这个方针的提出,和苏联长期实行的只扶持一家之言、一种流派的艺术,别的都看成异端的政策也是不同的。

 

八、政治方面,毛主席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这是我国历史条件的产物。这是我国历史所形成的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体制,是苏联所没有的。

 

九、政治方面,毛主席提出和平解放台湾的“一纲四目”。毛主席提出:“一纲”是中国台湾必须统一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四目”是指除外交统一于中央外,其他中国台湾人事安排、军政大权,由蒋中正管理;国共双方保证不破坏对方之事,以利两党重新合作;如果中国台湾经济建设资金不足,中央政府可以拨款予以补助;中国台湾社会改革从缓,待条件成熟亦尊重蒋中正意见和中国台湾各界人民代表进行协商。毛主席创造的允许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存在特别行政区的设想,是苏联所没有的。

 

19581976年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方面毛主席主要的理论创新:

 

1)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方面

 

一、以农村集体所有制为基础,开展农村统一的自主的工业化建设。农村自主工业化理论是苏联没有的、是毛主席的创新。

 

二、毛主席认为,社会主义分为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和发达的社会主义两个阶段,并推断后一阶段可能比前一阶段更长。社会主义不发达阶段理论也是毛主席首次提出的、苏联没有的。

 

三、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经济发展战略和按农、轻、重次序安排计划的意见。农轻重次序也是毛主席创新,是苏联没提过的。

 

四、两步走的战略步骤:第一步,建立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第二步,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四个现代化。“两步走战略”是毛主席的创新,是苏联没有提出过的。

 

五、提出“两参一改三结合(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 干部、工人、技术人员三结合) 的思想。这是苏联和资本主义国家企业管理制度中所没有的,苏联恰恰实行的是与之相反的“马钢”。 

 

2)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上首次提出完整的预防社会主义社会变质的理论

 

社会主义革命基本胜利之后,我国进入了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社会主义社会:旧的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性质的上层建筑残余还广泛存在,社会主义社会内部干部阶层和劳动群众之间的矛盾以及干部阶层上下级之间的矛盾仍然存在,简单劳动者和复杂劳动者、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之间的矛盾、资产阶级法权普遍存在,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生产关系差别仍然存在。

 

列宁过早去世,斯大林曾经一度忽视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内部矛盾,这一课题的开辟完全是毛泽东的创新性功绩。

 

开辟完整的预防社会主义社会变质理论,是毛泽东面临的全新的课题。毛泽东在根本社会性质不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主义社会,成功开辟了预防社会主义社会变质这一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全新的课题,首次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上形成了一套基本完整的预防社会主义社会变质的理论。

 

1.社会主义社会内部矛盾理论——用辩证唯物史观的对立统一的观分析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对立统一理论。(哲学观)

 

2.在社会主义社会历史中,存在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的斗争,存在资本主义复辟的可能,必须在上层建筑领域和经济基础领域加强革命力度——细化分析社会管理者和劳动者分工和官僚主义问题。

 

3.无产阶级必须在上层建筑领域中对资产阶级实行全面的专政——上层建筑的革命。

 

4.以部分腐化变质的干部阶层为专政对象,发动群众进行监督,并积极发展民兵组织。

 

5.无产阶级专政下预防社会主义社会变质的重要方法,就是改造群众的改造思想灵魂——彻底和数千年旧社会私有制带来的腐朽思想决战。

 

来源:毛思想研究微信号

 

责任编辑:向太阳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昆仑专题

高端精神

国策建言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人民网
  • 央视网
  • 新华网
  • 求是
  • 中国军网
  • 中国经济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中国科技网
  • 中国共产党历史和文献网
  • 红色文化网
  • 观察者网
  • 参考消息
  • 环球网
  • 毛泽东思想旗帜网
  • 红旗文稿
  • 红歌会
  • 红旗网
  • 乌有之乡
  • 橘子洲头
  • 四月网
  • 新法家
  • 中红网
  • 激流网
  • 宣讲家网
  • 中共党史网
  • 国史网
  • 全国党建网
  • 中国集体经济网
  •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
  • 西北革命历史网
  • 烽火HOME
  • 俄罗斯卫星通讯社
  • 赵晓鲁律师事务所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研究院 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