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从立改废释法律法规,到大力革除司法体制之弊;从将权力运行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到法治信仰深入人心,我们党运用法律手段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不断增强。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实践表明,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能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不难看出,法治中国正在路上。
依法治国要坚持科学立法的信念。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立法先行,抓实提高立法质量。法治只有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顺应人民的需求,才能充分发挥引领和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近些年来我国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预算法等一批关系国计民生的法律法规,废止劳动教养法律规定,更以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回应时代课题;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保障法律体系内部和谐一致,让法治工作坚持与时俱进、立破并举。为法治中国的建设注入新活力,添加新动力。
依法治国要坚持公正司法的理念。司法公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百姓的热切期盼。近年来,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突出问题,司法体制改革除弊鼎新,从确保依法独立公开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等方面,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公正,切实增强广大人民对建设法治中国的信心。
依法治国要形成全民守法的观念。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建设法治中国,需要在全社会厚植法治信仰,必须在全社会形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深入开展守法的宣传教育,以正确的导向增强全民的法治理念。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强各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途径履行职责的意识和能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让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为建设法治中国夯实基础,激发信仰的力量。
总而言之,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动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
作者:赵家瑞 工作单位:河北省泊头市纪委监委 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来稿】(图片来源网络 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