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军委纪委监委政工局:毛泽东关于军队纪律建设的四个论断 - 昆仑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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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军委纪委监委政工局:毛泽东关于军队纪律建设的四个论断
2024-05-15
纪律是人民军队的命脉。在长期革命战争和人民军队建设实践中,毛泽东十分重视纪律建设,确立了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建立了以“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为基本内容的纪律体系,并围绕军队纪律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断。这些内容具有历久弥新的时代价值,对新时代强军兴军实践,持续加强军队纪律建设有着现实指导意义。
一、关于地位作用——强调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阐明了纪律保证方向、关乎胜利的内在逻辑
1948年,解放战争形势向着有利于人民解放军的方向迅速发展。为迎接中国革命全面胜利的到来,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的高度一致,毛泽东明确提出“军队向前进,生产长一寸,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作出加强纪律性是党目前工作的中心一环的战略部署。“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纪律与政治路线、纪律与中心任务、纪律与革命胜利的辩证关系,鲜明指出了纪律对党和军队建设的重要支撑作用,贯穿体现于毛泽东管党治军的生动实践,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一)蕴含着靠纪律保证路线执行的政治考量。毛泽东始终从政治和全局上加强军队纪律建设,早在人民军队初创时期就敏锐意识到,“军纪问题是红军一个很大的政治问题”,明确指出,“红军是一个执行革命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军事只是完成政治任务的工具之一”,集中纠正单纯军事观点、极端民主化、非组织观点等错误思想,从政治和组织上明确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1938年,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的报告中提出,“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没有纪律,党就无法率领群众与军队进行胜利的斗争”。后又在 1941年 9月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进一步阐述“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这两者都不可少”,把纪律的功能作用提高到新的历史高度。我军作为执行党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指挥枪的根本原则和制度,以严格的纪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军队贯彻执行,确保部队永远听党话、跟党走。(二)蕴含着内因起决定作用的哲学思维。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因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源泉,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蕴含着毛泽东从党和军队自身抓起,以强化全党全军的组织纪律性,为争取全国范围内的革命胜利创造最重要内部条件的深层次思考擘画。1948年 9月,毛泽东为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起草通知时提到,“由于我党我军在过去长时期内是处于被敌人分割的、游击战争的并且是农村的环境之下”,使得“各地方党的和军事的领导机关保持着很大的自治权”,这在客观上造成一些无纪律无政府状态和地方主义、游击主义倾向。面对新的形势任务,1948年 1月 7日,毛泽东以建立请示报告制度为抓手,起草了《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指示,要求全面加强党和军队纪律建设,克服党内军内存在的无纪律无政府状态,“将一切可能和必须集中的权力,集中于中央和中央代表机关”,特别是各野战军首长和军区首长“每两个月要作一次政策性的综合报告和请示”。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各中央局、分局、军区、军委分会及前委会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的决议》,对各项工作的请示和报告作出详细规定,有力保证了全党全军执行政策的完全统一和军事计划的顺利实施。(三)蕴含着军令畅通、军令归一的制胜之道。“军队要有统一的领导和纪律,才能战胜敌人”,这是毛泽东领导人民军队从战火中得出的颠扑不破的真理。革命战争年代,我军从一个个分散的根据地、解放区汇聚起来,始终团结如一人,赢得一个又一个胜利,严明的纪律是重要保证。淮海战役前,毛泽东明确要求部队做好有关这一战役的充分的准备工作,加强纪律建设,“统一作战意志,调整内部关系”。在毛泽东的领导和亲自推动下,华野内部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根本上增进了团结统一。淮海战役的辉煌战果以及战役期间我军各部队紧密无间的配合支援,充分印证了纪律对于保障战场胜利的无可替代的作用。反观国民党军队,之所以迅速走向崩溃,纪律废弛、各自为战是一个突出原因。毛泽东关于“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的论断启示我们:必须始终紧紧扭住党对军队绝对领导这个建军之本、强军之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持续深化政治整训,做细做实政治监督,确保党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牢牢掌握部队;必须深刻理解把握兵权贵一、军令归一的铁律,把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作为最高政治要求来遵守、最高政治纪律来维护,以严正纲纪确保部队忠诚维护核心、坚决听从指挥;必须着力浓厚党内原则风气,大力倡导和坚决维护建立在纪律和原则基础上的团结,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有力武器,坚决反对和纠治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各种不良倾向,以高度的组织纪律性保证强大的凝聚力、战斗力。
二、关于基本内容——提出“要像‘王者之师’那样,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奠定了我军纪律体系的基石
1944年11月,毛泽东出席八路军南下支队举行的誓师大会时指出,“要像‘王者之师’那样,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真正做到纪律严明,秋毫无犯。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也是人民军队由小到大、由弱到强,无往而不胜的重要法宝和经验总结。“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是毛泽东从纪律层面锻造新型人民军队的历史创造,为构建人民军队纪律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从井冈山时期初步创立“三大纪律”,又提出“六项注意”,继而发展为“八项注意”,到解放战争时期亲自审改修订,再到新中国成立后多次要求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教育战士、教育干部、教育党员和教育群众,充分说明“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在毛泽东心中分量之重。我军纪律建设和军事制度建设的实践充分证明,“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具有永恒历史价值和强大生命力。(一)涵盖我军纪律建设主要内容。“三大纪律”之中,“一切行动听指挥”,实质上以制度的形式规定了党指挥枪的根本原则,既是军事纪律更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反映了我军性质宗旨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立场态度,是群众纪律的集中体现;“一切缴获要归公”,体现了廉洁军队的本色作风,是财经纪律也是廉洁纪律。“八项注意”之中,也包括群众纪律、宣传纪律、战场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个方面的要求,如“借东西要还”“说话和气”“不虐待俘虏”“不损坏庄稼”等。“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字数虽然不多,但内涵十分丰富,已基本涵盖了如今党的六大纪律和军队纪律条令规定的主体内容,为军队纪律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贯彻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每一条都是针对当时红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而制定的,都是革命斗争实践的产物。从具体条文表述看,也曾根据革命形势发展,不断作出调整和修改完善。1928年后,随着土地革命的开展,军队筹措资金的来源和方法发生了巨大变化,不单单依赖打土豪,于是把“打土豪要归公”改成“筹款要归公”,后又根据工作需要发展为“一切缴获要归公”;1929年,红军入赣闽边境,在新泉整训时,战士们经常在河边洗澡,应当地乡俗,又适时把“洗澡避女人”增入到六项注意;抗日战争时期,为团结抗日,以及为贯彻瓦解敌军策略、展开政治攻势等原因,增加了服从抗日救国纲领、不杀俘虏、不搜俘虏腰包等内容。从这些修改变化中,可以清晰看到我军纪律发展的历史轨迹,也说明“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是从实践中来的,在不同历史时期都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三)具有通俗易懂、便于传播的特点。毛泽东最初制定“三大纪律、六项注意”每一条都简明扼要、直截了当,战士和群众一听就懂。1929年以后,毛泽东把“不拿个人农民一点东西”改为“不拿群众一针一线”,这种提法更加生动形象。为了让纪律更加深入人心,毛泽东在井冈山时期组织传唱《红军纪律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也谱上了曲,广为传唱,有力塑造了红军纪律严明的良好形象。1947年,由于解放战争对人民军队的政治纪律、军事纪律和群众纪律提出了更高要求,毛泽东在审改修订“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前,专门征求各战略区意见,一个重要修改标准就是“简单明了”,最终确定的内容仅 61个字,简洁、通俗、易记,体现出短而精的文风。1961年,毛泽东指示胡乔木参照军队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起草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审阅了胡乔木报送的初稿后批示,“太复杂”,“使人难记”,并亲自参与讨论,制定出简化后的修改稿。可见,贯穿毛泽东关于纪律制定的重要原则和一贯要求就是精要简明、好记好用。毛泽东关于“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论断启示我们:纪律规章不在多而在精,必须强化系统观念,坚持顶层设计、体系配套,紧紧扭住根本性、关键性问题,编密扎紧制度笼子;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从部队问题易发多发频发的部位和环节入手,紧盯具体问题制定好操作、易执行的法规条文,切实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必须坚持长久立、管长远,保持法规制度的历史延续性和相对稳定性,防止脱离历史和实际朝令夕改,不断提升法规制度制定综合效益。
三、关于本质特征——明确“建设在自觉原则上的秋毫无犯的纪律”,指出了人民军队力量所在、优势所在
1937年10月,毛泽东在同英国记者贝特兰的谈话中讲到,我军纪律是“建设在自觉原则上的秋毫无犯的纪律”,指出了纪律严明的重要性,并强调这是军队在抗日战争中取得胜利的必需条件之一,军队必须“有威权的以自觉为基础的军事纪律”。这深刻阐明了我军纪律与其他一切剥削阶级军队纪律有着本质的不同,集中体现了我军性质宗旨,揭示了我军来自人民、为了人民,始终与人民血肉相连、生死与共的制胜之本、力量之源。(一)自觉的纪律源自政治上的高度认同。毛泽东深刻指出,我们党的抗日主力军队“之所以有力量,是因为所有参加这个军队的人,都具有自觉的纪律;他们不是为着少数人或狭隘集团的私利,而是为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着全民族的利益,而结合、而战斗的”。红军初创时期,针对还没有完全清除的军阀作风、流寇思想,毛泽东提出官兵一致重要原则,把政治上平等和废除肉刑、禁止打骂确定为处理军队内部关系的准则,实行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红军官兵因而“都有了阶级觉悟,都有了分配土地、建立政权和武装工农等项常识,都知道是为了自己和工农阶级而作战”。解放战争时期,部队普遍开展诉苦运动,控诉旧军队压迫人民之苦,成百万的国民党军队俘虏兵经过改造,转变为革命战士,昨天还在敌军阵营里贪生怕死、今天却在革命队伍里舍生忘死。正是有了高度的觉悟和自觉的纪律,人民军队才能无往而不胜。(二)对人民秋毫无犯才能赢得人民支持。秋毫无犯是群众纪律的深刻表达,就是要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毛泽东为人民军队打造铁的纪律,一个重要出发点就是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他在古田会议决议中明确指出,“红军纪律是一种对群众的实际宣传”,要求红军严格遵守革命纪律,以实际行动教育群众,取得群众的信赖。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深刻指出,“军民一致的原则,这就是秋毫无犯的民众纪律”。辽西战役时,我军在锦州不吃老百姓一个苹果;解放上海时,官兵不住民宅而露宿街头,都成为人民解放军纪律严明、秋毫无犯的生动写照。正是我军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恪守群众纪律,才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广泛支持,拥有了“军民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能敌”的坚强底气。(三)加强纪律性的根本途径在于教育。毛泽东十分注重军队的纪律教育,认为教育是实现纪律自觉的必要条件。1930年 5月,毛泽东在指导部队贯彻古田会议决议时,针对红四军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说服教育重于惩罚的原则,指出“我们的战士是最懂得道理的人,只要把道理讲清,他们就会自觉地遵守纪律,勇往直前,所向无敌”。1934年 1月,他在《武装民众与建设红军》一文中指出,“要从政治教育去提高红军的自觉的纪律,使他们明白这是保证战争胜利的重要武器”。随着革命斗争形势的发展,毛泽东对开展纪律教育的要求越来越具体。1946年7月,针对有部队在收复和解放大中城市时发生破坏纪律之事,毛泽东强调:“任何部队,在每一次行动前,必须进行一次公开的全体的纪律教育”,“使一切指战员遵守政治纪律,给人民以良好影响”,要求“各部队首长责成政治机关对此予以检讨”。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多次强调部队要加强纪律教育,特别是经常进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教育,使官兵养成纪律自觉。毛泽东关于“建设在自觉原则上的秋毫无犯的纪律”的论断启示我们:加强纪律教育是纪律建设的基础工程,必须坚持思想领先、政治引领,坚持说服教育、启发自觉,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不断提高纪律教育针对性有效性;必须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党的理论创新最新成果凝心铸魂,深扎对党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子,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必须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将纪律教育与理想信念教育、党史军史和光荣传统教育、廉洁文化建设等贯通起来,站稳根本立场,强固理想信念,形成高度的纪律自觉。
四、关于纪律执行——要求 “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揭示了管党治军务必从严的铁律
从严执纪是毛泽东管党治军的重要经验,也是我们党和军队纪律建设的鲜明标识。1937年,红军抗日军政大学干部黄克功因逼婚不成枪杀陕北公学女学员刘茜被判处极刑。毛泽东针对一些人的求情,专门致信审判长雷经天,指出“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表明了严格执纪、严明纪律的坚定决心意志。黄克功案是我党我军历史上从严执纪的典型案例,是党在局部执政条件下交出的合格纪律答卷,此后,“执行更加严格的纪律”成为党和军队纪律建设的基本要求。(一)刚性执行铁的纪律。人民军队创建伊始,毛泽东就认为参加这个军队的人必须严守军纪和法规、不能散漫,用严明的军纪创造铁的红军。如何严明军纪?毛泽东在理论和实践上进行了不懈探索。秋收起义后,工农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第一团团长陈浩生活腐化,并妄图叛变革命,毛泽东果断处置,组织召开工农革命军第一团全体军人大会,公审并处决了陈浩,有力维护了革命纪律的权威性严肃性。古田会议上,毛泽东严肃批评了部队当时存在的纪律松懈和执行纪律不适当等问题,强调“严格地执行纪律,废止对纪律的敷衍现象”。延安整风时,毛泽东在中央学习组会议上的报告中形象比喻“孙行者头上套的箍是金的,列宁论共产党的纪律说纪律是铁的,比孙行者的金箍还厉害,还硬”,强调“铁的纪律就非执行不可”。毛泽东引述“铁的纪律”这一概念,深刻揭示了我们党和军队在纪律执行上的刚性要求,纪律一旦制定就必须不折不扣执行。(二)纪律面前一律平等、没有例外。这是官兵平等、官兵一致原则在纪律建设中的具体体现。毛泽东很早就认识到,执行纪律不能有任何的特殊和例外,否则就会导致“一般地纪律松懈”。他强调指出:“特别在负担重要工作,没有人代替他的情况,对他所犯错误,往往敷衍下去,不执行纪律。对一人如此,对他人亦不得不如此,因此把纪律一般地放松了。”毛泽东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分亲疏、不论功劳,只要是触犯了党纪军规,就要按照统一的原则和标准处置。延安时期,肖玉璧滥用职权贪污腐化;新中国成立后,刘青山、张子善严重贪污盗窃国家资财,均被处以极刑。(三)党员干部应当模范遵守纪律。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纪律执行起着风向标作用,领导干部率先垂范,自觉遵守纪律、接受监督,就能起到有力示范带动作用。延安时期,毛泽东针对张国焘严重破坏纪律的行为,重申了“四个服从”的原则和纪律,要求“必须对党员进行有关党的纪律教育,既使一般党员能遵守纪律,又使一般党员能监督党的领袖人物也一起遵守纪律”。同时,他对共产党员的先锋作用和模范作用作了突出强调,指出“共产党员在八路军和新四军中,应该成为英勇作战的模范,执行命令的模范,遵守纪律的模范,政治工作的模范和内部团结统一的模范”。全国革命胜利前夕,毛泽东在西柏坡明确提出“两个务必”的严肃告诫,对高级干部定下“不做寿”“不送礼”等六条规矩,有力推动了全党全军的作风和纪律建设。毛泽东身体力行、模范执行党的纪律和要求,定下“恋亲不为亲徇私,念旧不为旧谋利,济亲不为亲撑腰”的家风家规,为全党全军作出了表率、立起了标杆。毛泽东关于“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的论断启示我们:纪律的权威和力量在于严格的执行,如果有纪律不严格执行,比没有纪律危害还大,必须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全面落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针,以严明的法治和纪律凝聚铁的意志、锤炼铁的作风、锻造铁的队伍;必须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必须坚决维护党纪军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紧紧扭住“关键少数”强化监督,督促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带动党和军队各项纪律严起来硬起来。(作者:中央军委纪委监委政治工作局,执笔:邢喜涛 欧阳浩 陈 斌;来源:昆仑策网【授权】,摘编自“党的文献”,原刊于《党的文献》202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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