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烟台市在全市农村开展“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创造性实践,走出了一条依靠党的领导推动农业合作化、实现乡村振兴的道路,在全国率先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由“星星之火”引向燎原之势。烟台的许多具体做法,包括市委组织部门主动作为、充分进行思想动员、广泛发动群众、巩固基层阵地、传承红色基因、注重干部队伍建设等,完整地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和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是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地方样板。烟台的实践表明,党管农村工作是新时代农业合作化道路必须坚持的一条根本原则,党的领导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根本保证。
2017年以来,中共山东省烟台市委组织部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的传统”的重要指示,在市委支持下,主动走上乡村振兴主战场,创造性地提出“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率先探索在整个地市范围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走出了一条依靠党的领导推动乡村振兴、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近年来,“烟台经验”在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求是》《人民日报》等多家媒体进行了专门报道。许多农村干部和专家学者认为,烟台的探索来之不易、振奋人心,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指示的地方样板。迄今山东省内外已有1.8万多人次到烟台学习。
为什么烟台能率先走出一条特色农业合作化道路并在全国产生一定影响?根本原因在于有一批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传承红色基因、敢举旗帜、担当作为的优秀干部。在烟台调研时,我们亲身感受到,烟台组织系统和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有坚定的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走农业合作化道路的讲话领会深刻,说起农业合作化和集体经济如数家珍,对坚持走农业合作化道路充满信心。这样一支具有远大理想、敢闯敢试、精神饱满的基层党员干部队伍,是烟台能够在新时代农业合作化道路上取得突破的关键因素。他们的经验充分证明,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性因素。实现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必须造就一支自觉带领群众走合作化道路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一、烟台“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是新时代农业合作化道路的创新探索
2017年以来,在中共烟台市委领导下,市委组织部提出并在全市推广“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截至2020年年底,这一模式已覆盖全市3045个村,占比达到47.3%。据不完全统计,“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带动全市村级集体收入增加3.9亿元,群众增收超过5亿元,使广大农户尤其是贫困户获得了巨大收益。在“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过程中,基层党组织一呼百应,党员干部精神抖擞,群众集体主义意识增强,人才从城市回流,村庄呈现蓬勃生机。比照全国其他地区的情况,烟台的农业合作化实践有四个重要突破。
一是率先探索组织部门主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乡村振兴实践全过程。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主动作为,走上乡村振兴主战场,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乡村振兴实践的全过程,发挥党的思想、政治、组织、制度优势,确保合作社“姓公不姓私”,促进了共同富裕,也夺回和巩固了一度被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影响的农村基层阵地。
二是率先实现全域覆盖,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由“星星之火”引向燎原之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涌现出滕头村、华西村、南街村等集体经济强村,但这对于集体经济的发展来说,仍属“星星之火”,没有形成燎原之势。烟台在全市推广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填补了农业合作社地区化、规模化的空白,用事实证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不是特殊的“个案”,完全可以大面积复制推广。
三是率先建章立制,形成了实现共同富裕的制度体系。实现共同富裕从根本上要靠制度。烟台市、县、乡三级初步形成了一套支持集体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涉及干部选拔、产业选择、资金支持、收益分配、民主管理、风险防控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方面面,用制度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规范运行,又充满活力。较早开展“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东院头村,2019年每亩地可分红5050元,远超过简单流转土地每亩500元左右的收入,使广大农民充分享受到产业增值带来的实惠。
四是率先走群众路线,找到了重新唤起群众集体意识的办法。农村利益关系复杂,不少群众缺乏集体意识。烟台市没有采取“下指标”“一刀切”的办法,而是通过深入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向各级干部和群众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农业合作化道路”的重要指示,通过干部带头、典型示范等方式,让群众充分认识到“组织起来”的好处,主动走上合作化道路。
二、从六个侧面看烟台的农业合作化道路为什么能够取得成功
20世纪90年代,一些专家学者就提出要深入研究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重大课题。然而,在实践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面临不少困难。在思想上,一些干部群众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意义认识不够,甚至担心“走回头路”;同时,主张土地私有化、资本下乡跑马圈地的思想也有不小的影响。在实践中,一些群众集体意识淡漠,部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甚至被黑恶势力控制,农村利益关系复杂,发展集体经济缺乏有力的政策支持。
那么,为什么烟台能够率先克服这些困难、在农业合作化道路上取得重大突破呢?带着这样的问题,我们从2019年到2020年多次赴烟台调研,走访了九个区(市)的30多个村,与100多位当地基层干部和群众进行了座谈,了解了自2017年以来烟台市委组织部推动“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全过程。经过实地调研,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烟台广大基层干部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真学真信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敢于担当作为,这是他们坚定不移走农业合作化和共同富裕道路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根本原因。
(一)为什么组织部门知难而进、主动承担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
过去,领导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并不是组织部门的职责,甚至一度受“党政分开”思想的影响,农村党组织领导集体经济的职能弱化虚化,党的建设和发展经济形成“两张皮”。2017年3月,时任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部长的于涛在对农村实际情况深入调研后提出:“农村集体经济空壳,党的执政基础就会空壳。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乡村振兴是全党的共同责任,每个部门都要找准位置、为党分忧。”“抓集体经济就是组织部分内之事,基层党组织不带领群众发展集体经济就是失职。”在市委组织部带动下,全市组织部门打破“各扫门前雪”的思维定式,克服畏难情绪,主动担当补位,扛起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政治责任。在具体推动工作过程中,市委组织部主动与农业农村、财政、国土、供销、金融等部门密切协作,形成了“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力量,真正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的传统,这个传统不能丢”的基本要求。
(二)为什么在半年时间里,干部群众对于农业合作化道路的态度从众说纷纭转变为思想高度统一
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首先要过的是干部的“思想关”。最初,同全国大多数地区一样,烟台对于农村要不要走合作化道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也有犹豫,集体经济“低效论”“过时论”“不好抓论”等束缚了各级干部的思想。2017年年初,市委组织部抓住“两学一做”的契机,要求全市组织系统和乡镇、村党支部书记认真研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合作社是发展方向”“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等重要指示,逐个动员县委书记、组织部长和乡镇党委书记,各级干部深入群众做细致的思想和宣传工作。经过半年的大动员、大讨论,烟台上下形成了学合作社、办合作社的热烈景象,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到: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是加强农村基层党建的现实要求,是重建基层党组织同群众的密切联系和促进集体意识回归的必然要求。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农业合作化逐步开始试点推广,从2017年的11个试点村到2018年的百村示范、2019年的千村覆盖,再到2020年的巩固提升,全市上下形成了千帆竞发、你追我赶的实践局面。
(三)农村基层丢失的阵地是怎样夺回来并得到进一步巩固加强的
2017年推动“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之前,烟台个别地区也存在农村基层政权被宗教、宗族、宗派势力控制的情况,党支部领导作用弱化,党组织不如村委会、甚至不如个别“大户”有影响力。如何夺回丢失和被削弱的阵地?烟台市委组织部从“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入手,把重构农村基层政治生态和发展集体经济结合起来。2017年,抓住村“两委”换届契机,中共烟台市委把政治标准作为第一关,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市委组织部提前介入村党支部换届,通过县乡村“三级联审”,取消了770个有黑恶背景的自荐人资格,坚决避免“恶人治村”,在烟台历史上首次实现了所有村“两委”全部成功换届,信访量比上一次换届减少46%。在此基础上,再通过党支部领办合作社,重构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利益联系。同时,破除“集体经济带头人可遇不可求”的迷信,构建了相对完善的乡村干部选拔培养体系。经过努力,党组织唱主角、站前台,开展工作有了抓手;群众有了集体观念,认识到组织起来更有力量,像石榴籽一样凝聚在党组织周围,夯实了党的执政基础,夺回了阵地。
(四)如何用好群众路线这个法宝,引导群众增强集体意识、主动组织起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尊重农民意愿”“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当前,一方面农业农村发展客观上需要提高组织化、专业化、合作化程度;另一方面,包产到户已经实施多年,相当一部分群众的集体意识淡化,再加上过去一些合作社往往由少数“大户”主导,大多数农民没有获得好处,导致一些群众最初对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也不理解、有疑虑。如何既引导广大农民树立集体意识、走合作化道路,又避免强迫命令“大呼隆”?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回答了这一难题,那就是用好党的群众路线这个法宝,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广大干部在田间地头、大棚农舍给群众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农业合作化的重要指示,村干部带头入社,给群众算明白账,让群众认识到“组织起来”才能使自己最大受益,自觉自愿地加入合作社。正是因为走群众路线,烟台做到了在发展集体合作社过程中,不定指标、不搞突击、不搞“大呼隆”、不搞行政命令,而是成熟一个、成立一个,确保每个合作社的成立、每位社员的入社,都是主动和自愿的。这充分证明,“组织起来”的巨大动力蕴含在群众当中,只有走群众路线,才能把这种动力发掘出来,让集体经济行稳致远。
(五)如何传承和激活红色基因,推动火热的现实斗争
烟台既是沿海开放城市,也是革命老区。我们在烟台调研时深切感受到,烟台的党建工作处处注重传承红色基因,选拔干部时重视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理想信念。那些坚持发展集体经济的干部,对于党的历史和新中国农业合作化的历史都比较了解,对在农村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有坚定的信念。有的村支书用河北遵化“穷棒子社”“三条驴腿闹革命”的例子激励自己。有的村支书说:“如果搞土地私有化,那么2000多万革命烈士的鲜血不就白流了吗?不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这些先烈会答应吗?”有的村支书说:“我也曾有机会把集体企业改制给自己,但想来想去,觉得不该这么做。党的十八大之后,党风焕然一新,我觉得我的选择是对的。”这些话让我们感到,烟台之所以能够走出“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道路,是同市委组织部重视用党的历史教育干部、传承红色基因分不开的,这为走农业合作化道路提供了强大思想动力。
(六)这样的干部为什么受到群众欢迎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业合作化的发展,离不开王国藩、李顺达、陈永贵、吴仁宝、史来贺等典型带头人的引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今天,在烟台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实践过程中,也涌现出一大批信念坚定、敢于斗争的优秀基层干部,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广大村党支部书记冲在领办合作社的第一线。柞岚头村党支部书记史日成带病工作,牺牲在工作岗位。大解家村党支部书记徐卫兵、引驾夼村党支部书记栾建军、衣家黄口村党支部书记衣起运等,为了流转土地成片连方,甘愿放弃自家的产业和果园。还有许多党支部书记个人垫资作为合作社的启动资金。
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是“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这一新探索的主要发起者。烟台市委组织部之所以能够在市委支持下开创性地走出一条“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道路,是同广大党员干部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顽强的斗争精神分不开的。烟台市委组织部明确要求,每开展一项工作,都要首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通过学习,广大干部进一步坚定了共产主义信仰,旗帜鲜明地坚持和捍卫信仰。他们利用党课、调研、会议以及业余时间开设个人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宣传马克思主义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此推动工作、带动其他干部。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要求干部“做一件事之前,必须在理论上思考清楚”。在推动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过程中,善于从党史国史中举例子教育干部群众,用政治经济学原理教育干部群众,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集体经济的本质,批评“有的干部对西方经济学奉若圭臬,就是不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来看问题,不会用政治经济学来看问题”。面对创办合作社过程中出现的种种不同观点,市委组织部强调:“我们党执政的根本目标是为了实现共同富裕。”组织系统干部善于走群众路线,经常在周末自己开车到农村,察民情、摸实情,和基层群众交朋友,许多村党支部书记可以随时给市委组织部领导打电话、发信息,这种作风影响和带动了烟台许多基层干部,为走好农业合作化道路提供了组织保障。
烟台的农业合作化道路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当地干部群众的极大认可。被《求是》杂志报道过的“当代愚公”、衣家村党支部书记衣元良说:“我们农村不该穷,我们有爱农村、爱农民的好领导。”莱州市田家村经过“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从莱州最乱的村变成最安定团结的村,村委会主任杨春华说:“三年前上任时,村民对干部大打出手,俺娘哭了多少回。现在全村政通人和,干部到村民家要碗水喝,他恨不得给你熬碗汤。我和我娘最热门的话题就是,谁也没想到田家村会干成这样。感谢烟台市委组织部推动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给田家村创造了由乱到治、由贫到富的局面。”
烟台的广大基层干部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千千万万基层干部的缩影。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大力加强农业农村建设,始终坚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使广大基层干部备受鼓舞,涌现出一大批坚定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的好干部,使基层的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
三、启示和思考
我们已经踏上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在这一时代背景下,党中央把乡村振兴作为一个重要任务来抓,这既是加快形成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也是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烟台的经验值得深入研究和积极推广。
(一)真学真信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根本保证
调研中我们发现,不论是烟台各级组织部门的干部,还是农村的广大干部群众,讲得最多的就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一系列重要讲话,记得最牢的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嘱托。他们说:“只要认真读过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脑子里就有了乡村振兴的顶层设计,烟台就是不折不扣地落实总书记的讲话精神。”烟台农业合作化探索取得的成绩表明,只要坚定不移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农业合作化就能沿着正确道路不断攻坚克难,农村农民一定能够面貌一新。这是总结烟台探索实践得出的最重要经验。
(二)支持烟台在新时代农业合作化道路上继续探索,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当前,从全国来看,如何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因地制宜走好农业合作化道路,还有大量理论和实践问题需要探索和回答。社会上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还有一些不同看法,甚至主张土地私有化、认为市场经济和集体经济相矛盾等观点的影响还比较大。在这种情况下,烟台的大胆探索及其取得的重要突破尤其难得。建议支持烟台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大踏步前进,给予更大先行先试权限,在进一步扩大合作社规模层次、兴办“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体系、促进城乡大循环等方面作出新的探索,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带动作用,打造新时代乡村振兴的地方样板。
(三)走新型农业合作化道路,要着力培养优秀基层干部
烟台的实践表明,走新型农业合作化道路,需要培养造就大批有理想觉悟、有经营能力的集体经济带头人,更需要培养造就大批了解农村情况、敢于担当作为、善于创造性推动乡村振兴的基层干部。建议积极推广烟台经验,在全国开展大规模干部培训,使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业合作化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入人心。选拔和培养一大批新时代农业合作化带头人,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和激励机制,带动全国形成“五级党委抓乡村振兴”的生动局面。
(作者简介:江宇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主义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李玲系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主义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徐俊忠系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主义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 ;来源:昆仑策网【授权编发】,转编自“世界社会主义研究”微信公众号,原载“世界社会主义研究 2021年第10期”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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