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余来:集体负责不能畸变成“集体免责” - 昆仑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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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余来:集体负责不能畸变成“集体免责”
2023-11-25
街亭失守,诸葛亮不仅挥泪斩马谡,还请求自贬三级。丁宝桢任山东巡抚时,发现自己亲手提拔的县令刘玉柏贪腐后,不仅不惧自己名声受累,亲自对刘玉柏实施抓捕,还主动请求朝廷对自己用人失察实施问责。诸葛亮、丁宝桢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品格迄今仍值得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学习。
人是会变的,所以不能用静止的观点评价一个人。在提拔任用干部方面,如果领导者确无程序上的任何过失,至少不应追究领导者在这一环节上的责任。但不注重调查研究、不全面考察干部,仅凭个人印象、好恶、亲疏衡量干部,致使本就存在问题的干部得以蒙混过关被提拔任用,以致于后来犯事,显然是用人失察的失职行为;至于故意“带病提拔”领导干部,无疑是更严重的渎职行为。领导者在提拔任用干部方面无论存在失职还是渎职表现,都当被严肃问责,特别是故意“带病提拔”领导干部,性质尤为恶劣,一经查实,更当被严厉追责问责。
提拔任用干部,按规定都必须各级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然而毋庸讳言,少数地方党委一把手要么违反规定公然搞“临时动议”,要么虽煞有介事地走集体研究程序,事实上却是一把手“一言堂”说了算。党委会或常委会其他成员中,有人因为害怕得罪一把手,对于提拔任用干部不惜采取“目似瞑,意暇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揣着明白装糊涂”。如此被提拔任用的干部,即使后来出事,也因为是“集体研究”而无人被问责,“法不责众”似乎成了天经地义,集体负责变成了“集体免责”。
严格实施“集体负责”,那么参与研究决策的每一位同志,只要存在失职、渎职表现,都当被问责----除非会议记录中有“某人持保留意见(或反对意见)”的明确记录,某人才可以减轻处分或免责。只有这样,才能打破少数地方一把手决策“一言堂”的坚冰,让党的规矩真正“带电”“长牙”起来。
(作者:陶余来 合肥市包河区总工会 ;来源:昆仑策网【原创】图片来源网络 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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