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植竹:媒体人不该当“葫芦僧” - 昆仑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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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植竹:媒体人不该当“葫芦僧”
2024-11-29
这几天,胖东来遭到许多媒体人的围攻,似乎是胖东来创始人于东来捅了“蚂蜂窝”,成群的“蚂蜂”向他冲来,气势凶凶,很是吓人,硬是搞得他这个“有泪不轻弹”的男子汉都流出眼泪了。他含着泪说:“这么多年以来付出心血,付出真诚,呼唤真诚,呼唤美好,一直有一种坚定的信念,无论有多大的委屈,都让自已慢慢去觉醒去化解。”
在我的印象中,胖东来是一家办得很不错的民营企业。公司人性化管理,对员工很关爱,听说职工每月上班时间才7个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一年中假期有150天,不像有的私企为了利益最大化,随意增加职工工作时间,每天工作达10多个小时,还说“996是福报”。而且胖东来给职工的工资福利却不错,拿出半数净利润分给大家,连保洁员的月工资都达到5000元以上,不像有的私企老板只顾自已大捞特捞,不顾职工的疾苦。同时,胖东来公司对职工的要永也严格,连职工外出骑摩托都有“必须戴安全帽”的规定。对结婚收天价彩礼、婚宴大操大办的,也有“取消一切福利”的规定。总之,那家公司的一些做法,都是为了职工好,给我留下的是美好的印象。
我是个脑筋不会“急转弯”的痴汉,对胖东来被媒体人围攻这件事总是想不明白。不是说要保护民营企业,要给他们提供好的营商环境么,怎么对这家办得很好的民营企业,却有这么多媒体人进行围攻,巴不得将它“拉下马”呢?莫非是于东来犯了什么“祸国殃民”的大罪?我为他惊恐了好一阵子!经过查看了一些资料才知道,原朱是于东来办了一件非常值得赞颂的大好事,他只不过是“木秀于林,被风吹之”而已。原来我是虚惊了一场,终于放下心来,哈哈大笑了一阵。
于东来办了什么大好事呢?原来是11月20日他在个人抖音上发布了这样一段文字:“从明年起,胖东来人结婚不允许要彩礼或付彩礼。婚礼不能铺张浪费,婚礼酒席只能邀请亲朋好友、不能超过五桌!如果做不到,公司从制度建设上制定将取消一切福利。”“未来的胖东来人,不允许靠父母买房实车,完全有能力靠自已创造和享受美好人生。”
你看看,这不是一件大好事吗。怎么于东来办这样一件值得讴歌的大好事,还会遭到媒体人围攻昆?难道真的“做了好事还要遭雷打”吗?太不可理喻了!
如今有的人呀,不知怎么搞的,结婚要天价彩礼,并已经成了一股飓风,让许许多多男青年及其家长到了无法承受的程度!这可不是危言耸听,我在网上经常看到这种令人作呕的现象:嫁女变成了卖女,娶妻变成了买妻。且不说婚前男女双方犹如同到商场买东西,买卖双方讨价还价商定好要收多少多少彩礼(金额都是10万以上),购多少多少平方的楼房、什么型号的骄车等等,终于“生意”谈妥办好,才定下结婚日子。就是事先没有议定价码的费用,比如什么“下车费”(即新娘坐车到新郎家时,下车要交的费用)、“改口费”(即新娘在婚礼仪式台上见到公婆,由原先叫叔叔或伯伯、阿姨,现在改叫公公婆婆或爸爸妈妈的费用)等等,都是狮子大开口,要几万、几十万,钞票当场不付清(少一元都不行)就不下车、不改口。新郎请求新娘先参加结婚典礼,过后再如数补上这些费用,也遭到新娘断然拒绝。而且竟然不顾众多亲朋都已经到达婚礼现场的情况下,也丝毫不顾情面,脸不红心不跳地当众讨要,毫不客气!这哪里是什么结婚办喜事?分明就是趁机打劫、敲诈勒索、抢夺钱财麻!难怪有的新郎实在气愤不过,忍无可忍,在婚礼仪式会上当众宣市:“这个婚我不结了!”扯下胸前戴的大红花下台走人,让全场亲朋非常惊讶!
在这种陋习、恶习如同旧粪坑中的沉渣纷纷浮起的形势下,难道我们全社会,包括机关、媒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家庭和全体公民,不应该都以实际行动来净化我们的社会风气吗?好不容易出了一位勇士于东来,这位胖东来公司的创始人提出了一个好的倡议,难道不应该肯定、赞扬吗?为何还要遭到媒体人如此疯狂围攻呢?实在令人感到莫名其妙!
行文至此,我想起了《红楼梦》中“葫芦僧乱判葫芦案”的故事。故事说的是:贾雨村在担任应天府尹时,审理了一起涉及薛藩和冯渊的人命案件。案件本身并不复杂,但由于涉及到四大家族的利益,贾雨村在门子葫芦僧的“点拨”下,选择了徇情枉法胡乱判案,办成了一个“糊涂案”,让毫无罪、错的冯渊败诉,变成了“逢冤”。这个故事,用来比喻审理案件的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因受到压力而做出不公正的判决。
从这个故事让我联想到于东来,他是不是有点像冯渊变成“逢冤”呢?我看有点像。于东来做了大好事,毫无错误,更没有犯罪,却遭到媒体人犹如“蚂蜂”般的疯狂攻击,这不是遭到多么大的冤屈又是什么呢?
媒体人本来是高级知识分子,怎么会连好歹都分不清呢?他们的智商是不该怀疑的。至于有不有什么“利益关系”驱使,让他们成了“利令智昏”者?这个我就不知道了。我只这么想:于东来为国为民为其公司职工着想,希望净化一下污浊的社会风气,提倡移风易俗、婚礼新事新办,这样的大好事,你们不赞扬、讴歌也就算了,怎么还要围攻、“网暴”,是何道理呢?我还想,大概你们也知道于东来做的这件事没有错、更没有罪,但你们又想把人家搞垮,再拍手称快:“于东来终于被拉下了神堂,翻车了,大快人心呀!”边说边笑,不亦乐乎!你们避而不谈这件事本身的对或错、好或坏,而是“绕道攻击”,胡说他是什么“机构干预个人私生活”、“干预个人私域”,“赿界管理”、“管得太宽了”,“职工的私生活关你于东来什么事”,“你是家长呀,爹味那么重” ……
在我看来,无论是企业还是机关,对干部职工,既要关心他们的工作,也应关心他们的生活,既要关心爱护他们,也要对他们有严格要求,这才是做得对、做得好。只要管得对,不怕管得宽管得严。古人言:“严师出高徒”、“子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负责人对职工、老师对学生、父母对子女严管严教,只要不是无理错管,而是管得正确,就是真正的爱,也是负责任的表现。反之,什么都不管,放任自流,让大家随心所欲,“脚踩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这是不负责任、不作为的表现,对员工不是爱而是害。
如今有些媒体人,该发声的事,他们装聋作哑;不该发声的事,却大喊大叫。就说结婚收天价彩礼、大办婚宴这件事吧。旧习、陋习、恶习,已如旧粪坑里的沉渣被搅得乱翻乱滚的时候,他们不站出来说个“不”字;而当于东来提出一个想改进一下这种坏风气的时候,他们却变成了嗡嗡叫的“蚂蜂”。唉,我不知该说什么好,只能发一声长叹!
谈到“管得宽管得严”“该不该管”的话题,我讲一讲党对我严格要求使我受益一辈子的事:
我是1953年在资兴县人民银行工作时结婚的。我妻子姓谢,比我小两岁,当年才刚18岁,大家都叫她“小谢”,也是在同一家银行工作。那时我们两小口都很年轻,年轻气盛,又不懂处理好夫妻关系的方法。
婚后第三年,有一次,因一件小事(现在已记不起是什么事了),我和妻子发生争吵,尖针对麦芒,谁都不让谁,赿吵越凶。
吵着吵着,小谢突然说:“不跟你吵了,看你这个鬼样孑,凶神恶煞,老虎要吃人一样。看来日子无法过下去了,离婚!”
我想,咦!你竟然拿离婚来威胁我,谁怕谁呀! 正在气头上的我,回她道:“好,离就离,你写报告我签字。”
也是在气头上的小谢,真的拿起笔就写出了《申请离婚的报告》。
说实话,我不想签这个字,但已经说出了“你写报告我签字”的话,若不签,不等于“投降”吗?也就无奈在上面写上了自已的名字。
那个时候强调“革命大家庭”意识,把来自五湖四海的同志都看成是兄弟姐妹。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都把干部职工看成是大家庭中的成员,既非常关爱,又严格要求。就是结婚、离婚的事,也要先由单位领导批准,再到民政部门去办结婚征、离婚证。
我们的申请离婚报告送到行领导手里后,平时对我很好的郭行长(兼党支书),在做了一番了解后,把我叫到他办公室,狠狠地批评了我一顿:
“小欧,你这不是胡闹吗?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闹离婚。你以为婚姻是儿戏呀,说什么两人感情不合,我问你,你俩谈恋爱时怎么如胶似漆?孩子都生了,还说感情不合,胡说!亏你还申请入党,你知道党员要宻切联系群众吗?你可好,连自已的爱人都团结不起来,够入党条件吗?回去好好学党章去。”他把申请离婚报告退给我。当我要动身走时,他又说:“党员要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你要主动向小谢认错,赔礼道歉。”
我回到家里,照郭行长的指示做了。我妻子本来对我很有感情,我俩谈爱时,县公安局有个小伙子也喜欢小谢。他从柜台上递了一张示爱的纸条给她。小谢看后,当着那青年和营业间那么多同事和顾客的面,把纸条撕掉了,表明她要“吊死在欧植竹这一棵树上”的决心。我们吵架时她提出“离婚”,其实是一句气话,并不是真意。现在见我向她认错道歉了,她也就说:“那天我也有错,太不冷静了。”两人都作了自我批评,也就和好、恩爱如初了。此后我和她共同生活了60多年,再也没有大吵大闹过,有的同事还称赞我们是“模范夫妻”呢。
你们说说,这不是党组织对我严管严教而挽救了我的婚姻么?要是我以“这是我的私事,你郭行长不要用机构来干预我个人的私生活”“你不要想当家长,爹气太重”,硬是坚持己见把婚离了。那么,我现今这个四世同堂17口人的幸福家庭,不也就没有了吗?
嗨!如今有的人、特别是年轻人,受美西方“民主自由”思想的严重侵蚀,非常厌恶单位组织上和家中长辈的管束,总想能“天马行空,独来独往”,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才好。“你管我干嘛!”这句话几乎成了一些人的口头语。殊不知这样的结果往往不美妙。就单说如今的结婚彩礼这件事吧,我前面已经讲清楚了,那种爱情变“爱钱”,且爱钱爱到不要脸的程度,是美好还是悲哀呢?傻子都懂的事,我不想在此浪费笔墨了,就此打住。
最后再强调一句:媒体人不该当“葫芦僧”制造“葫芦案”一一糊涂案,即冤假错案。
(作者:欧植竹,又名欧阳植竹,昆仑策特约评论员,湖南省作协会员,省文联第四、五届委员,省文艺理论研究理事会理事,省儿童文学创作委员会委员,郴州市文联原主席;来源:昆仑策网【原创】修订稿,作者授权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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