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留农村低保户的“养命钱”、骗取农业保险的“救灾钱”,侵吞农民耕地补偿款的“土地钱”......从中央和地方公布的一系列案件来看,影响群众“获得感”的“小官大贪”、基层腐败等现象仍然不少。“老虎”难打,但是“苍蝇”扑面更加难防,在高压反腐的态势下,必须高举“苍蝇拍”,严打农村腐败。
“苍蝇”式腐败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大问题。“别说村官儿小,大权不比市长少”,村官儿虽处于社会治理的“精神末梢”,却往往一个人身兼数权,管理着农村诸多方面的重要事务。村干部一旦腐败,涉及的范围会迅速扩展至自身所管辖的各个领域:集体资产管理、资源开发、财务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土地征用、支农惠农款项、救灾赈灾物资、公章使用等等,对于村民来说,“打老虎”是好事儿,但是身边儿的“苍蝇”危害更加贴近农民的实际生活,曾经有媒体报道,节日期间,河南省平顶山一村会计代表村两委慰问一户贫困群众,趁人不注意,将200元慰问金中的100元据为己有。村干部如此“雁过拔毛”不是个例,在农村,一些村干部滥用权力,横行乡里,甚至于村民要“上贡”才能拿到应有的惠农资金,实在令人唏嘘。村官虽小,但贪腐问题不容忽视,他们每一次权力的使用都关乎百姓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