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鼓吹“996”企业应加强劳动监察 - 昆仑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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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鼓吹“996”企业应加强劳动监察
2019-05-07
□ 舒锐
从早9点工作到晚9点,每周工作6天,这一工作制遭遇到了以程序员为代表的上班族的反对和抵制,也引发了全社会的大讨论。在这场大讨论中,你会发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朋友圈支持“996”的往往是老板们,他们一边说不会强制员工“996”,一边端出心灵鸡汤:“996是巨大的福气”“每个人都必须有拼搏精神”。
在我国,加班文化一直非常盛行。特别是在一些互联网科技公司中,“996”更是一种普遍现象。加班,甚至已经成了北上广深不少企业的“标配”。实际上,老板们鼓吹心灵鸡汤,一边口头说不强制员工“996”,一边却给员工设定超负荷的工作量,通过绩效考核与制度逼迫劳动者必须“996”。不得不说,这种老板们推崇的,甚至在公司日常工作中实际操作的“996”工作方式与现行法律体系大相径庭,涉及违法。
所有人都有着有限的体能和脑力,需要得到实实在在的休息才能维持身体的正常机能,恢复体能和脑力。也正因此,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休息权是宪法赋予每位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劳动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从微观层面上,“996”乃至更高负荷的工作方式,不仅严重侵犯劳动者的休息权,更将影响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同时,劳动者更应该有着选择是否在工作中变得更优秀,是否要通过加班方式以变得优秀的权利。人是所有社会关系的总和,每个人都不仅扮演着劳动者这一种角色,还扮演着不同的社会家庭角色,在工作上消耗过多的精力,势必将影响到人们在生活、家庭中所需要承担的其他义务。
从中观层面上,当“996”成为公司的运转常态,也将使得企业处于不可持续发展的状况。这一方面在于劳动强度超负荷将严重影响劳动者的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在不少企业中,35岁以上的员工已经渐渐无法适应公司的工作强度,公司只能招聘年轻人,重新培养。
而在宏观层面上,因“过劳”所产生的额外医疗支出将挤占社会医疗资源。逼迫劳动者超负荷劳动可谓是企业成本外部化,由整个社会为其买单。
可见,鼓吹“996”在本质上是在鼓吹违法且对社会有害的劳动方式。对于这种鼓吹,我们要看清其本质。而对于“996”的鼓吹也是一封封违法自我举报信,劳动行政主管部门需要对鼓吹超负荷工作的企业加强劳动监察,彻查有没有劳动违法行为,有没有形成违法常态,并及时依法进行处理,以维护劳动者权益,重塑劳动秩序。
来源:《法制日报·社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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