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党委学工部官方网站截图
近日,浙江大学给予本校强奸犯学生留校察看处分的消息引起轩然大波。浙江大学是综合什么考量的,校方官方通报里没有指明。但是在网络中,流传着另外一段信息称努某某是初犯,以及其来自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又是毕业生等情况,学院从教育挽救民族学生出发,提请学校从轻对该生的违纪处分。
然而,其中“少数民族”的词眼引发一部分网民的不适,由此把问题上升到民族问题层面上。难道因为他是少数民族,老家在贫穷地区,就可以让他拥有强奸罪豁免权?强奸就是强奸,法律面前,他不是什么浙大学生,也不是什么少数民族尊贵血统,他就是一个犯了强奸罪的成年人。
实际上,这是个刑案,并不是什么民族议题。这就是个强奸犯和社会公众良知和诉求的矛盾。任何把这个事情往民族议题角度引导,都是不合适的。因为牵扯到民族问题议题的时候,就强化了民族属性议题,会带出一系列议题,而这个强奸犯处理的问题,就会被弱化转移。
以“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理由为一个学生减刑开脱实在说不过去,也许是浙大的目的就是为了制造民族问题议题,让我们跟着走,从而掩盖他们处罚不力的事实。但是既然有人提出,就必然有现实依据。如今的各大高校,确实存在着“特殊身份”的便利。本次事件的暂且不说,就笔者读研期间,一些留学生受到的“特殊优待”,实在让人愤愤不平,不但住着学校安排的高标准的公寓,还有着自由的上下班时间,高于常人的生活补助。可能正是我们国家对待留学生的政策偏向于展示“大国风范”,增进中外友谊,但却忽略了教学的本质。一些来到中国的留学生不但不珍惜宝贵的求学时光,反而仗着学校给予的便利为所欲为,有甚者两三年内几乎玩遍了整个中国,但几乎没在实验室露过面,等到毕业期限将至的时候,中国导师会拿别人的科研成果给他们发表个科研论文,让他们顺利毕业,却苦了那些日夜在实验室苦干的师弟师妹们。
法与规,是人与人之间制定的社会契约,必须确保其公平和公正,因此必须对所有人一视同仁、一律对待。尤其是在校园,决不能再让“特殊身份”破坏这片净土。
作者:李如男 作者单位:河北省任丘市西环路办事处 来源:【昆仑策网】(图片来源网络 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