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关于黄之峰、周挺“抓了又放了”的文章,刚过10小时就受到万名读者的响应,非常感谢大家。可随即被判违规而被删除,让笔者感觉很对不住大家!
上篇文章中,笔者还点出了两个问题,一是黄之峰所在乱港组织“香港众志”(笔者依然认为这个组织就是“港独”组织),昨天上午在黄之峰被抓后,就又是开记者会,又是在脸书上发表声明,嚣张称:“831见!”,气焰嚣张;二是法官允许黄之峰等人在保释期间可以出港参与早已安排的“演讲、活动”值得高度关注。文中笔者指出,无论是从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逃匿风险,还是从法律规定和社会观感的角度,黄之峰都不应该这么轻易、这么快的获得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