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端于英国的工业革命中的技术早已出现,只有在出现金融革命后,工业革命才真正发生。”这是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英国经济学家约翰·希克斯(John Hicks)在其《经济史理论》中给出的工业革命的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如果套用这句话来描述我们现在所处的互联网时代,以计算机技术和信息科学为标志的互联网时代使用的技术创新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已出现,决定“互联网革命真正发生”的充分条件,才是当前发展互联网经济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互联网既是一个产业,更是一种经济形态
作为一种经济形态,互联网经济呈现出两大发展趋势。一是消费者与生产者的界限越来越模糊,消费者将越来越多地参与到生产环节当中,从而打破了工业经济时代消费者与生产者割裂的封闭生产模式,且随着个性化需求的不断增长而出现的私人定制生产模式正在兴起。二是网络将成为人们生产、生活的主要平台。这一方面使互联网时代的社会经济运行工具,由工业经济形态主要依靠交通运输形成的“物质流”向网络数据转变;另一方面,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力,将由工业经济时代的资本的占有和配置向数据资源的占有和配置转变。因此,互联网产生的深远影响远不是一个“产业”所能涵盖的。它不仅仅是一个新型产业,更是人类社会历经农业经济时代和工业经济时代后出现的一种新经济形态。
对于这一经济形态,过去曾用所谓“知识经济”来表述,并用“知识密集型”来描述其特征。其实这是对这种经济形态的片面解释,容易误导人们将工具(科学技术)当作结果(一种改变了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的新经济形态)。
数据而非资本将成为互联网时代的“润滑剂”
如同希克斯将筹集和经营资本的行业——现代金融业的建立作为工业革命得以完成的评价标准之一一样,可以肯定,现代金融体系并非由工业经济向互联网经济发展的充分条件。这是因为在互联网经济时代,数据而非资本的开发与利用是互联网得以风靡于世的根本,数据及其平台对于互联网经济的意义,不亚于货币资本对于工业经济的意义。从工业时代到互联网时代,代表的是通过计算机与互联网技术的创新发展出的一种新的商业模式和经济模式,基于计算机与互联网技术的数据平台使数据发挥出了生产资料和资本的作用,并使数据释放出了增值功能。因此,数据开发与利用所需的数据平台及其经营和监管体系将成为由工业经济向互联网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可以说,是否构建起了互联网经济发展所需的数据平台及其经营、监管体系,是评价互联网经济时代是否真正到来的基本标准。
互联网时代的制高点是“游戏规则”制定
虽然人们在大力发展互联网经济上已经形成共识,但如何使之更快更好地发展,却没有一个完整的解读。目前看来,大数据、云计算、网络技术等被公认为是当前制约互联网经济发展的重要技术瓶颈。突破这些瓶颈对于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固然十分重要,但真正威胁互联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是其严重的无序状态。这既表现在传统工业经济生产经营模式与互联网的对接或融合缺乏明确的目标和有力的“抓手”;也表现在网络数据发布、传播的混乱及其对个人、企业、单位甚至国家的利益所带来的影响和冲击。对于前者,在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条件下,政府通过制定规划(如现在提出的“互联网+”行动计划),就可以引领市场机制实现有效的资源配置;但对于后者,政府的“缺位”往往是致命的,如同工业化初期、现代金融体系尚未完全确立时混乱的资本市场一样,政府有力而适时的作为(如建立中央银行制度等)可起到决定性作用。因此,我们要尽快制定互联网的“游戏规则”。在大家都处于同一“起跑线”的条件下,一旦建起了拥有自主“产权”这种“游戏规则”,打造引领世界的属于我们的数据“华尔街”就有了可能。
发展互联网经济需要新思想、新理论
发展互联网经济,面临许多工业经济时代形成的思想与理论的束缚,或者说,许多在工业经济时代形成的理论与政策工具,在互联网经济时代不一定有效。因此,互联网开启的共享、共治时代,需要新思想、新理论。第一,互联网时代使空间或距离不再是阻碍人们交流与交换的关键因素,由此导致以传统意义的国家为基础的宏观管理手段越来越让位于全球治理体系;“众筹”、“众创”的兴起,解构了工业化时代的标准思维模式——大规模生产、销售和传播,弱化了对以证券、商业银行为代表的传统投融资方式的依赖,提出了新的金融革命要求。第二,互联网时代的信息越来越充分,商品定价越来越透明,这对信息不对称理论这一20世纪经济学的重大成果提出了挑战。第三,互联网赋予了竞争以新的含义。互联网的技术结构决定了其没有中心节点,且呈现出分布式特征。这种开放和平等,使所有参与者都能以很低的成本去访问网络中的其他成员,特别是随着互联网基础要件无限指向免费,使通过技术创新实现工业经济时代难以实现的低成本差异化的竞争力成为可能。由此将导致从产权结构到市场结构、从竞争战略到业务分层在内的竞争环境的质的变化;导致因基础业务和应用业务的分离、重资产和轻资产之间的分离而带来的竞争主体的质的变化。第四,互联网赋予市场结构以新的特征。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市场不同于传统市场,传统的从供需两方面解释市场结构的方法已不够准确,互联网企业完全有可能成为市场组织体系中的“第三方”。从苹果、谷歌迅速成为移动互联网行业“领头羊”的发展历程来看,通过垂直整合,打造从芯片、终端到操作系统的产业链,以及由此形成的以此为基础的互联网经济运作模式,不但对工业经济时代的既有模式形成冲击,而且控制或拥有用户的互联网企业可以形成自身拥有主导权的市场体系。正如西方网络经济学家指出的,通过互联网,经营者一方面可以运用自己掌握的专利技术和专门知识来锁定自身公司的业务和经营渠道,在市场中获得支配地位;另一方面,在此过程中通过提升设置转换成本的能力形成管理锁定效应,获得具有战略价值的交易特权,进而从转换壁垒中获得巨额租金。
(作者单位: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